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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旅付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0000x(X0xxx)38层3809, 3810, 3811, 3812, 3815室
邮编 200051 中国 • 上海
《嘉惠门户网站条款》(“条款”)适用于使用嘉旅付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嘉惠”)门户网站,并由xx为其开设一个或多个嘉惠公司账户且业已签署《嘉惠门户网站使用协议》(“门户网站协议”)的公司(“用户”)。此外,《隐私声明》的规定亦适用xxx门户网站的使用。用户可下载并打印本条款。在下文中,嘉惠和用户可单独称为“协议一方”,或合称为“协议双方”。
§ 1 服务
(1)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是嘉惠的一项服务。如果任何服务,特别是第三方的服务,属于非免费服务,xx在用户使用该服务前应予提示。用户在该门户网站登记注册后,即可获得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 嘉惠标准服务——针对所有门户网站用户的基本服务;
- 门户网站管理员服务——门户网站管理服务;
- 嘉惠资讯经理系统——对嘉惠公司账户下或商用招行嘉惠公务卡下发生的商旅相关费用进行监控和评估的信息管理系统;
- 嘉惠定制报告(如选用)——按照报告付费的商用支付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 嘉惠费用概览(如选用)——商用招行嘉惠公务卡账单概览和费用明细;
- 嘉惠电子账单(如选用)——账单数据下载,CSV 格式账单数据更新以及新生成的电子数据交换(EDI)编号概览;
- 嘉惠账单控制(如选用)——下载嘉惠账单控制软件程序(对差旅管理公司账单进行对账、补充附加数据以及创建短期分析的软件程序);
这些服务可能会产生其他费用。
嘉惠原则上不提供咨询服务。
(2)xx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接入点或其他电信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用户应自行负责互联网接入事宜。
(3)由用户提供的与本条款内容有关的任何条款被明确排除在本条款之外,除非该条款明显不与本条款相抵触。
(4)技术要求
xx在此明确提出以下要求:
使用嘉惠门户网站的具体技术和法律要求为:
- 配有64 兆内存的计算机
- 配有调制解调器或ISDN 的互联网接口(推荐最低56kb/秒)
- 显示器解析度最少 800 x 600
- 可支持网络中的加密交易 (SSL:128 位加密)
-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为 6.0或更高版本,Mozilla Firefox 为1.5或更高版本
- Adobe Reader为7.0 或更高版本
- ActiveX 插件激活(通过Internet Explorer 6使用嘉惠资讯经理系统时)
xx不负责满足使用嘉惠门户网站所必须的技术和法律要求。用户方应自行满足或获取使用嘉惠门户网站所必需的全部技术条件。
(5)服务水准
嘉惠将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持嘉惠门户网站的可用状态。该门户网站每年最低可用时间平均不少于97%。计算平均最低可用时间时,不考虑以下时段:
- 用户所在地的网络故障;
-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故障;
- 定期维护时间:维护工作将在正式开始前至少提前1 个星期在合适的位置公布;
- 嘉惠不能控制的互联网中断和/或其上的基础设施故障。
§ 2 注册和使用
(1)xx接受用户对门户网站协议的签署申请后,xx将对用户进行注册并激活用户使用门户网站的权限。一经注册,用户将可获得上述第
1条中列举的一项或多项服务,具体范围视门户网站协议而定。门户网站的使用一般应由门户网站协议中指定的负责商旅服务的人员
(“门户网站管理员”)进行管理,但经嘉惠同意予以变更的除外。用户的雇员或其他职员(“使用人”)进入门户网站需获得门户网站管理员的授权。使用人有权使用门户网站管理员向其指定的服务内容。
(2)用户应负责获取登录设置的相关信息,并确保有关技术部件(硬件和软件)彼此兼容。xx对用户设备(硬件和软件)及其登录嘉惠在线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3)xx对代理人或其他服务供应商向用户提供的服务销售和交付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关系应根据具体情况,仅在用户和各服务供应商之间订立。该规定特别适用于预订和/或由第三方在嘉惠网站上提供的其他商品和/或服务。门户网站管理员或使用人发出服务交付请求
的,即视为以用户名义发出关于与相应服务供应商订立服务合同的有约束力的要约。如服务供应商接受该项请求,则该服务合同即具有约束力。
(4)通常情况下嘉惠不属于前述意义上的服务供应商,除非在门户网站上明确指明该服务为嘉惠提供的服务。
(5)嘉惠保留调整、减少或改进上述服务的权利,同时亦有权增加或取消某项服务。xxx提供了免费的服务或福利,嘉惠可随时停止提供而无需事先通知。用户不因此取得减少费用、索赔或要求提供替代服务的请求权。
(6)用户注册时提供的数据发生变化的,应立即通知嘉惠。
§ 3 数据安全
就所提供的数据和数据内容,用户应确保嘉惠免受第三方因此提出的任何请求权。用户应负责创建其数据的备份副本。
§ 4 内容发布
(1)使用人传输任何内容时,应使xx免于承担因该内容本身及其使用引起的任何形式的责任,并保证不传输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材料。嘉惠可卸载或阻止对嘉惠服务器具有负面影响的数据和程序传输。用户同意无论以何种形式传输内容(包括文本文件和图片文件),其上的全部著作权和使用权均不受地域或时间限制转让给嘉惠,除非该类权利属于第三方。
(2)若第三方提出请求,或使用人并非所发布内容(文档、服务、程序)的毋庸置疑的合法所有人,则嘉惠有权中止用户使用服务。
§ 5 使用人的义务
(1)注册后,用户将获得一个用户名和一个密码。在获得门户网站管理员授权后,新增的使用人同样将获得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和/或 使用人应特别谨慎保护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以防第三方不当使用。xx不对第三方的不当使用行为负责。若发生不当使用,用户有责任证明不当使用并非由于用户自身或其某个使用人的故意不当行为或过失行为而导致。
(2)用户应仅出于自方商务旅行目的而使用门户网站,不允许为他方的任何其他贸易或商务目的使用。
(3)用户不得以违反法律的方式使用服务,并应遵守法律和尊重第三方的权利。特别是,用户应保证其提供的数据不违反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第三方著作权或人身权利的法律法规。使用人不得输入含有攻击性内容的数据。
(4)用户或其使用人不得
- 假冒他人使用服务;
- 将第三方的个人数据予以存储或传输。
(5)若用户或其使用人违反上述任一义务,无须事先警告,嘉惠有权中止用户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务。
§ 6 保证与责任
(1)xx将采取适当措施以使门户网站能够提供上述级别的服务。xx对其他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可用性无法施加影响。
(2)嘉惠不保证由其提供的服务不会中断。服务中断可能发生于,例如,因嘉惠无法控制的技术或其他问题(如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网络服务器不能通过互联网访问。
(3)xx对任何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性能缺陷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请求应仅在用户和有关服务供应商之间解决。
(4)xx对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在门户网站上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及通用性不承担责任。
(5)用户自行承担使用嘉惠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所带来的风险。
(6)在不影响前述条款的前提下,除发生以下任一情况且符合下述限制外,嘉惠对用户因使用门户网站或在使用门户网站时所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不论相关请求权的法律基础是基于契约性或是非契约性法律关系产生:
a)xx因其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导致损害;
b)在过失情形,xx仅当实质性违反合同义务时方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该责任仅限于可预见的直接损失或为违约的典型后果,不包括间接损失或结果性损失,如利润损失。
c)xx对咨询性活动(推荐、提议、建议、意见)不承担责任。
d)仅在数据删除系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且数据能够从可被扫描格式的数据媒体中合理恢复的情形下,xx将承担数据丢失和/或恢复的责任。
(7)用户应对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负责。用户不得通过其发布内容的形式、内容及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公共道德规范或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姓名权、著作权、人身权利)。
(8)xx对不可抗力或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所引发的服务限制或中断不承担责任。该类事件特别包括罢工、停工,行政命令,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电信网络发生故障或其他运营机构的网关故障,相关服务供应商领域因电力故障或其他设施故障而导致的中断,其他网络提供商风险范围内的故障或嘉惠不负责任的任何情形。
§ 7 数据保护
(1)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为履行门户网站协议或当履行门户网站协议所需,嘉惠有权以电子方式储存用户的所有数据。用户特别同意,为履行通过门户网站提供或订立的合同条款义务,嘉惠有权储存和处理用户及其使用人提供的数据。在遵守涉及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前提下,为订立合同或执行合同以及当订立或执行合同所需,用户同意将使用人个人数据传输给服务供应商和/或其他第三方。在任何时候,应用户请求,xx均将向用户及其使用人提供关于现存数据的合理信息。
(2)嘉惠明确向用户指出,基于现有的技术水平,在诸如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中进行数据传输无法保证全面的数据保护。用户理解,在技术层面上xxx在任何时候访问储存在嘉惠网络服务器上的公开网页,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访问用户储存在网络服务器上的其他数据。而其他互联网用户在技术层面上也能未经允许地妨碍网络安全,并进入信息传输进程。用户应对其通过互联网传输或储存在嘉惠网络服务器中的数据安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xx应尽合理努力保护使用人传输的数据免受到第三方干扰,并为此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嘉惠均不对由于服务器或电信网络故障或缺陷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负责。
(4)用户xxx传输其使用人或其他雇员的个人数据的,用户应xxx保证,就嘉惠储存、处理和传输该类数据而言,用户已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有关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所有规定。xx为获得分析和评估数据而向用户传送未经处理的数据的,用户应xxx保证:
- 用户已经制定充分详尽的(商旅)准则,且用户公司内的使用人和其他雇员都已了解上述准则;
- 用户已经制定相应规定,确保其使用人或其他雇员能够确定任何特定的预订或其他门户网站使用行为是否符合用户内部的(商旅)准则;
- 用户的使用人或其他雇员及雇员的代表(若有)已被告知,xx向用户提供详细数据,故用户能够监控每个使用人或其他雇员是否遵守前述准则。
(5)本条款未尽事项,应参照执行《德国嘉惠国际全球保密声明》条款,该条款有关内容可通过门户网站获得并打印,并应同样适用于门户网站协议,本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前述规定不得改变关于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8.1 嘉惠资讯经理系统 / 嘉惠费用概览
(1)一般规定
x用户决定使用收费的嘉惠资讯经理系统或嘉惠费用概览,除嘉惠公司账户合同和xx与用户就嘉惠提供的某项特定服务而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合称“修订协议”)中的规定外,本条款同样适用。本条第(3)、(4)、(5)款不适用于账户浏览软件。
嘉惠资讯经理系统是一款快速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在线浏览和评估所有与商旅相关的成本,并可整合全球数据。该系统为一项纯在线应用。
嘉惠资讯经理系统以及嘉惠费用概览仅能通过嘉惠门户网站提供,不能通过门户网站以外的途径获得。全部数据均储存xxx。
(2)使用许可
通过签订修订协议,嘉惠授予用户在其机构内部不限使用人数和次数的许可。该许可具有时效性,非排他且不可转让。嘉惠因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基于用户可供分析的商旅采购量得出,具体规定见修正协议。
(3)管理
在激活嘉惠资讯经理系统后,xx将指定一名管理员。之后用户可设置自行选定的用户管理类型。
(4)数据评估
数据库将向用户开放,用于其在修订协议中规定的评估事项。
用于所有评估事项的数据仅限于修订协议中规定的用户当年数据,以及最多前两年数据。
用户可以(以XLS,CSV或PDF格式)导出报告或将其存档。若进行在线存档,报告将在嘉惠系统中保留3个月,之后将被自动删除。此期限届满后会需要一次重新评估,但在数据保留期内任何时候都可重新评估。
(5)非招行嘉惠公务卡评估
通过特定接口,嘉惠也可读取来自于非招行嘉惠公务卡的数据,并将其整合进数据库中。之后用户亦可在嘉惠资讯经理系统(不适用于招行嘉惠公务卡报告)中评估该类数据。用户应负责确保其发送到xx的非招行嘉惠公务卡数据符合数据保护法律的所有规定。
(6)责任限制
xx将把从第三方收到的数据列入报告和账户列表中,但不对第三方传输给xx的错误数据承担责任,也没有义务进行后续改善工作。
(7)费用
嘉惠资讯经理系统的初建费以及使用服务的后续费用(随商旅采购量增长而增加)见修订协议的规定。
xxxx在嘉惠资讯经理系统中扩展服务范围的权利并且,如果用户希望使用该额外的服务,嘉惠保留另行收费的权利。
账户信息在线列表同样通过嘉惠费用概览向用户提供。出于保护用户使用人及其他雇员的隐私和人身权利的考虑,xx向用户提供的列表不显示账号和账户持有方。
§ 8.2 嘉惠定制报告
(1)一般条款
在线应用。
嘉惠定制报告为按照报告付费的信息管理系统。它支持在线浏览和评估与商旅相关的所有成本,并可整合全球数据。该系统为一项纯
嘉惠定制报告是自动分配给用户门户网站管理员的一项服务。该服务的提供对象是未注册使用嘉惠资讯经理系统、但持有嘉惠公司账户的用户。嘉惠门户网站其他业务条款与本章节所规定条件同时有效。
嘉惠定制报告服务仅能通过嘉惠门户网站提供,而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取。全部数据均储存xxx。
(2)使用许可
通过激活门户网站,使用人将获得使用许可,其自身公司内部的使用人可无限制地使用该服务。该许可具有时效性,非排他且不可转让。嘉惠根据单位价格基础收取费用(详见第7条规定)。
(3)xx
xx将首先向用户门户网站管理员分配嘉惠定制报告服务。之后管理员可在同一门户网站用户范围内向其他使用人分配该服务。
(4)数据评估
用于所有评估事项的数据仅限于用户当年数据,以及最多前两年数据。但生成的报告最多只能包含一年数据。
使用人可将报告存档或导出(以XLS和/或PDF格式)。报告自动在线存档一年,之后将被自动删除。在该期限届满后应生成新报告,使用人可在数据保留期内任何时候进行该操作。嘉惠定制报告服务如有变更、被替代或终止,存档的报告也将被自动删除。使用人应为所购买的报告创建备份。
(5)数据保护
a)出于数据保护的目的,报告不会同时显示账号和账户持有方信息。 b)用户仅为内部目的处理数据。
c)用户保证授权xx为上述目的传输数据,并保证只为此目的处理或使用数据并且其雇员已被告知该前提。
d)用户保证将根据现行数据保护法规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处理或使用。本协议所述义务未得到遵循的,用户将承担任何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对此进行赔偿。
(6)责任限制
xx从第三方接收信息嵌入嘉惠定制报告服务。第三方向xx传输错误数据的,xx不因此承担责任。xx不承担后续改进的义务。
(7)价格和支付
各项服务中会具体规定嘉惠定制报告的价格。每一份报告单独计费。使用人需确认每一份报告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支付可通过嘉惠公 司账户或其他将来为xx所接受的支付方式进行。xxxx随时变更嘉惠定制报告服务及其定价方案的权利。
§9 软件提供
嘉惠在门户网站上或通过门户网站提供给用户的软件(“软件”)应适用以下条件:
(1)许可和范围
根据用户与嘉惠签署的门户网站使用协议和其他协议,嘉惠根据本条款约定的范围就商旅计划制定和商旅数据浏览向用户授予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权利(以下简称为“许可”)以使用软件。为保证将来软件的合法使用所需,用户备份软件的权利不受影响。用户在其创建的所有副本上应注明著作权和商标权属标识。特别是,未经嘉惠事先明确书面许可,用户不得:
- 向第三方售卖或分销软件,或给予再许可;
- 为使平行使用得以可能复制软件;
- 出租软件或传送备份,从事任何形式的复制行为,或使第三方可在未获得嘉惠许可情形下使用软件的目的安装软件;
- 对软件进行维护,特别是进行更新。
(2)权利
用户通过该许可仅可获得在本条款项下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软件的权利。软件上的所有权利,特别是与著作权相关联的商业开发权利仍属于嘉惠所有。
(3)保证
嘉惠不保证本软件的使用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所有权或导致第三人的损失。这不适用于当嘉惠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与第三人存在权利冲突的情形。该等第三人权利目前不为嘉惠所知。嘉惠不保证该软件在技术上或商业上符合用户的需求,除非嘉惠已给出书面的保证。这特别适用于针对用户存在任何实际的或法律要求或目的。在该保证的框架内,嘉惠应根据自己判断消除缺陷或全部或部分更换缺陷软件。xx给予用户许可之日起六个月内,用户未书面通知xx缺陷存在的,该保证应终止。
§ 10 转让和抵销
(1)用户无权将针对xx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方,亦无权将xx针对其的请求权与其针对xx的请求权互相抵销,除非其针对xx的请求权已经得到法庭终审判决或是获得xx的认可。
(2)嘉惠有权将本条款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用户在此预先同意该项转让。
§ 11 限制条件
用户应将与使用本条款所述服务相关的任何故障、软件的其他缺陷或其他任何请求权立即通知xx,以使嘉惠能够根据本门户网站协议的规定消除缺陷或解决合法索赔。用户未在规定限期内(在任何情况下,自缺陷发生或导致请求权的事件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3)个月)通知xx的,视为用户已放弃任何该等请求权。
§ 12 补充条款
(1)本门户网站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国法院对xx与用户之间的任何争议拥有司法管辖权。
(2)除非嘉惠以书面形式特别阐明,代表xx的任何人或xx自身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默示均不代表xx放弃己方权利。
(3)针对某项权利的放弃并不影响同一条款的执行,也不妨碍xx在将来任何时候行使同样权利。
(4)若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某条款的一部分被法院认定为不合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或该等部分应从本条款中分离,其余条款应继续约束协议双方。
(5)xxx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修改本条款。
(6)xxx在任何时候将服务、软件或门户网站的提供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7)无论根据本条款还是一般法律规定,本条款中对嘉惠特定权利的表述不得解释为限制或排除嘉惠可能享有的其他权利,并且所有该类权利均可单独行使或与其他任何权利共同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