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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一、重大合同基本概况
2014 年 9 月 25 日,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乙方”)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 )签署了《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xxx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施工合同”)及《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xxx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融资协议”)。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人民币 1,342,465,346.37 元(不含前期费用),其中, 天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及附属配套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873,831,165.47 元,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及附属套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
人民币 468,634,180.9 元。前期费用为人民币 26,848.70693 万元。
公司已于2014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
二、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与甲方签署了《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xxx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协议》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项目的子项目“天源洞市
政公园项目”融资建设合作的具体事宜签署了补充协议。天源洞市政公园项目建安投融资额暂定为人民币4.5亿元。本补充协议签署后,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由为人民币1,342,465,346.37元增加至1,792,465,346.37元。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投资额: 天源洞市政公园项目建安投融资额暂定为人民币 4.5亿元,建设期间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 乙方最终承担的费用金额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后按实调整。
2、前期费用:本子项目前期费用为工程总投资额的 25%,暂定 1.125亿元,利息按照年利率 9.5%计取,利息从资金拨付至甲方开设的共管账户之日起算。甲方使用前期费用的期限为 12 个月,从每笔前期费用进入共管
账户之日起始算,使用期限满后 10 天内,甲方一次性完成前期费用本金及融资利息的还款。
3、工程建设费用的融资及利息
施工期间工程建设费由承包人负责融资,融资利息按年利率 7.5%计取,以项目投融资本金为计算基数,融资利息的计取从每笔资金进入项目共管账号之日开始计算,终止于乙方收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的投资款之日。
建安费融资款还款期限为 30 个月,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始。甲方在乙方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后第 6 个月内支付项目建安费融资款的 40%;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后 18 个月内支付项目建安费融资款的 30%,交工
(或完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月内支付剩余融资款,在每一支付期届满之日融资利息随融资本金同时支付,以此类推,直至融资款项付清。
4、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主合同及其他补充协议约定执行,若与主合同相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章并经乙方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三、工程业主情况介绍
1、该工程的业主为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
(汪家寨);负责人:xx;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31 日;经营范围:非融资性担保,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城市综合建设开发;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经营。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甲方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累计总金额为 23.1 亿元(包括本合同)。
3、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补充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本补充协议建安投融资额暂定为人民币4.5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17.22%,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xxx洞市政公园和天湖景观大道及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协议》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