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加入东方投行。参与或主持了纵横通信 IPO 项目、联得装备 IPO 项目、万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洲明科技 IPO 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欧菲光 IPO和公司债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接受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x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郁建:
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普xxx会计师事务所、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加入东方投行。参与或主持了纵横通信 IPO 项目、联得装备 IPO 项目、万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洲明科技 IPO 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欧菲光 IPO和公司债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xxx:
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阿德莱德大学硕士学位。2015 年加入东方投行,曾参与完成万胜智能 IPO 项目、甘xxx IPO 项目、顶点软件 IPO 项目、联得装备 IPO 项目、天成自控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恒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洲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纵横通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情况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xxx:
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加入东方投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迪贝电气主板 IPO 等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xxx、xx、xxx、xxx、xxx、xxx。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xxxx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66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时间: | 2011 年 3 月 29 日 |
住所: | xxxxxxxx 00 x |
xxxx: | 000000 |
董事会秘书: | xx |
联系方式: | 0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0 0000 |
电子邮箱: | |
互联网网址: | |
经营范围: | 汽车用精密模具及高精密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冲压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激光拼焊汽车转向支架、落料件、汽车天窗用包塑件、汽车门锁用包塑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本次证券 发行类型: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确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从而可能持有发行人股份。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后
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不存在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核查程序
1、项目组提出内核申请,由质量控制部初审,并按规定单独或会同内核办公室进行现场核查、问核并验收工作底稿后,向内核办公室提交;
2、内核办公室收到内核申请材料后,在质量控制部初审的基础上,对项目风险进行研判,并按规定召集内核会议审议;
3、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内核办公室将内核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参会内核委员审核;
4、内核会议由内核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内核委员主持,各参会内核委员对内核材料进行充分审议并发表意见,内核办公室负责内核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工作及内核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5、内核办公室根据内核会议记录、内核委员意见等,整理形成内核反馈意见,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内就反馈意见做出书面答复,并及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二)内核意见
x保荐机构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在此基础上,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部门对博俊科技的发行申请文件、保荐工作底稿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审慎核查。
2019 年 4 月 22 日,本机构召开内核会议,各参会内核委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对发行人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需要项目组进一步核查或说明的相关问题。参会内核委员经充分讨论,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条件,同意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
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文件、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东方投行对发行人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审计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规范,经营业绩良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备了《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各项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布实施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 年 6 月,发行人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股东大会
2019 年 3 月,发行人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前述议案。2020 年 6 月,发行人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前述议案。
1、发行人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发行人的决策程序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1)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对象;(三)定价方
式;(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六)决议的有效期;(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八)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东方投行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说明如下:
(一)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确认发行人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并于 2013
年 3 月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4 月 7 日在江苏省苏州工商
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58300043995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换发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5714293884 的《营业执照》,截至目前仍依法存续。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查验发行人财务制度、核算体系、账务明细及凭证,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3937 号《审计报告》、容诚专字 [2020]4230Z211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发行人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的有效性,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查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业务流程、内部制度、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情况、资产权属证书、审计及财务报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资料、财务报告、发行人相关xx、银行账户等资料,并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具体如下:
(1)发行人已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资产完整。公司已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设备、设施,同时具有与经营有关的品牌、商标、专有技术及技术服务系统、研发系统,具备独立的采购和市场营销系统。公司设立和历次增资时,各股东均已足额缴纳出资款。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股东及其他机构依赖的情况。截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支配公司资产、资金或者
越权干预公司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支出与股东或股东单位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
(4)财务独立。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截至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5)机构独立。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关联企业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均独立于其他关联企业,也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6)业务独立。公司是一家xx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是为汽车精密零部件
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采购、服务和销售体系,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核心技术依赖于他方专利、专有技术的情形,也不存在依赖他方核心设备进行业务经营的情形,具备独立从事业务的能力。
(7)经查验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财务报告、产品销售合同、控股股东及相关公司的工商资料等,发行人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伍亚林,实际控制人为伍亚林、xxx,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最近二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①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伍xx、xxx、xxx、xxx、xxx、xx产、xxx。其中,xxx、xxx、xxx为独立董事。
xxx因个人原因辞职,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xxxx公司独立董事。
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伍xx、李文信、xxx、xx。其中,xxx为总经理,李文信、xxx为副总经理,xx为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xx为董事会秘书。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根据发行人xx并经合理查验,确认发行人股权清晰,控股股东xxx、实际控制人xxx、xxx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9)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发行人历次变更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资
产权属证书等文件,确认发行人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的出资均已实际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0)经查验发行人的机器设备台账、土地使用权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权属证书、根据发行人xx,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银行账户流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根据发行人xx,确认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查验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行业研究报告、行业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研究报告,并经走访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确认发行人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符合《创业板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经查验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产品销售合同、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部门颁布的产业政策文件,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业务,发行人的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2、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xx,并获取了发行人所在地各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对发行人提供资料进行合理查验,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开信息,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xx,并获取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等出具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性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在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出具的承诺事项如下: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的预案及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6、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7、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书;
8、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9、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等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并重点关注了其中的约束措施,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等出具的相关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的如下因素进行了核查: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是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这些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文件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共计 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为 2 名,非自然
人股东为 3 名,分别为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马扎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验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相关非自然人股东及其股东出具的说明等文件,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马扎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八、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xx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发行人在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是否聘请第三方及相关聘请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东方投行发表意见如下:
1、博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东方投行建立了健全的内控机制,恪守独立履责、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亦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2、博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发行人在依法聘请了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为了科学地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的备案,发行人与上海拓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其论证和编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支付该等款项。
经核查,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项目中,在依法聘请了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存在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聘请上述机构目的是为了科学地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的备案,且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支付该等款项,该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程序合法合规。
九、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主要经营状况,包括经营模式、销售收入、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优惠政策等,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查阅了发行人销售合同、 采购合同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 审阅报告 》( 容诚专字 [2020]230Z2335 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之间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经济增速放缓致使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的风险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增长缓慢。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汽车产销量有所下滑。2020 年初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汽车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而后随着政府刺激政策和厂商促销活动的陆续出台,前期被抑制的需求正在逐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有望在 2020年保持持续改善的态势。但是如果未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致使汽车产销量回暖趋势不尽如预期,甚至出现进一步下滑的情形,将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回收困难等风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24%、51.66%、 53.48%和 51.37%。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集团,包括xx克虏伯、麦格纳、xx、xx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这些客户的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或因其它原因与本公司终止业务关系,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钢材的供应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客户的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备货及生产计划,但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快速上涨时,公司产品价格无法迅速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均为非标定制产品。一般而言,客户会采用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约定零部件产品的年降价率,即新产品开发时
定价较高,以后逐年降低。如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则将面临产品售价下浮风险。
(五)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xxx、xxx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4.20%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后,xxx、xxx夫妇的合计持股比例仍将达到 70.65%。如xxx、xxx夫妇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9,837.95 万元、20,499.30 万元、26,345.99 万元和 20,674.96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74%、45.67%、43.54%和 41.01%,所占比例较高;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报告期内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14%、43.06%、50.48%和 99.59%。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 8,135.41 万元、7,309.21 万元、9,339.28 万元和 6,297.64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1.01%、35.66%、35.45%和 30.47%。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比例不低于 90%,且主要客户均为信誉良好的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但由于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比较集中,若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或欠款不能及时收回,本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十一、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1、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潜在规模大,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根据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经验,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约为 1:1.7。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与成熟汽车市场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汽
车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海外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逐步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期。
成熟的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产业集中的特点。而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加快并购重组的步伐,整合和扩展产业链,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实现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除少数竞争力较强的大型零部件企业外,多数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研发能力不足,在价格较低、利润有限的低端零部件市场展开激烈的竞争。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优势日益削弱,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向系统开发、系统配套、模块化供货方向发展,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3、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对外扩张步伐加快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零部件企业带来向外发展的良机。由于欧美零部件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大量企业出现停产、减产甚至破产的现象。而我国零部件企业得益于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回暖,短期内恢复正常经营,国内零部件企业纷纷尝试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合作及兼并收购的机会,同时在国际市场上大量吸纳优秀人才以扩充研发实力。随着内资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布局拓展和技术提升,我国零部件企业在出口整车配套市场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和模具开发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以国内外先进的冲压、焊接技术工艺、注塑工艺为基础,结合自身的技术积累,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形成了公司自有的冲压工艺、焊接工艺、嵌件注塑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模具开发能力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否具有独立开发或者同步开发模具的能力是整车厂商、一级汽车零部件厂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评审标准。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计人才,形成了一套契合公司工艺、设备的模具开发体系,具备较强的模具自主开发能力。
2、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零部件产品具有种类多、批量大、应用标准各异等特点,生产管理难度较大。公司多年来致力于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生产和管理效率。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精进生产管理系统和改善管理流程,提高生产人员的工作效率、产品合格率,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保证公司的成本优势,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生产线流畅和工序覆盖面广
公司具备冲压件生产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注塑技术,使得公司可以在一个组织框架下结合多种工艺完成冲压、焊接、机加工、注塑和装配等工艺。不仅拓展了生产线,还节约了成本,简化了客户对产品的管理流程。将冲压和注塑在一个组织框架下二合一的生产模式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竞争力。
公司目前生产线流畅,工序覆盖面广。数控切割、冲压、激光焊接、嵌件注塑、组装等多道关键工序的掌握为公司搭建了更为流畅的一体化生产线,客户对产品的多种要求均可以在公司生产线上的某个工序环节得到实现,这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4、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优势
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2016 等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是xx克虏伯、麦格纳、xx、耐世特、xxx、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供应商。公司严格实施以产品质量控制为导向、以过程质量控制为手段的质量控制制度,在原材料采购、模具设计、产品制造、全检包装、出货等各个环节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最大程度地确保产品质量的合格与稳定。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公司需要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模具等进行试验
或检测。公司的试验检测实验室拥有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试验检测技术能力较强,为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5、市场开拓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为xx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xxx、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具有很高的国内外知名度、产品开发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客户的全球采购平台,为整车厂商各个车型配套。此外,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公司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产品远销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地。
6、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昆山市,位于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之一的长三角产业集群内,能够实现与客户的近距离对接,积极快速地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配套服务。此外,公司在重庆、成都筹建生产基地,配套西南汽车产业集群。公司良好的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的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具备冲压技术和注塑技术,注塑件客户在任何可能的环节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和公司沟通,公司相比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能够更快做出响应,找到问题来源,积极处理和解决问题,帮助客户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问题解决的效率。
7、生产设计信息化、规范化、协同化优势
在冲压、模具设计、注塑等环节,公司精准运用 CAE、CAD、CAM 等计算机辅助分析软件进行预先模拟分析,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并严格按照生产规范协同多个部门进行高效高质的生产。
(三)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与跨国企业相比,公司规模、高性能产品研发投入不足
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覆盖面广、研发投入高、抗风险能力强。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初具经营规模,积累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
高度重视研发,已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设计研发能力的研发团队,但是与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厂商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高性能产品研发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
2、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在设备投入、技术研发、日常运营、产能扩大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公司的融资主要依赖银行借款,融资渠道单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完全依靠内部积累和银行借款这一单一的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日益扩张的经营需要,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 | xxx: | 年 月 日 |
保荐代表人: | x x: | 年 月 日 |
xxx: | 年 月 日 | |
内核负责人: | x x: | 年 月 日 |
保荐业务负责人: | xxx: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 x x: | 年 月 日 |
保荐机构董事长: | xxx: | 年 月 日 |
保荐机构: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兹授权我公司xx、xxx作为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负责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工作。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x x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xxx
xx代表人(签字):
x x xxx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接受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博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东方投行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博俊科技的成长性进行了相关核查,出具本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成长性情况
公司是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掌握了模具设计与制造、冲压、激光焊接、注塑及装配等关键生产工艺和环节的技术。公司具有较强的精密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能力,零部件产品种类丰富,覆盖了框架类、传动类、其他类等。
公司是国家xx技术企业,通过了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金属冲压件、金属焊接件和注塑件的制造,除 8.3 产品设计)、 GB/T24001-2016/IOS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汽车零件的冲压、焊接、注塑生产)以及xx氏注册认证。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和“苏州市博俊高精密汽车冲压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报告期内,发行人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主要体现在:
1、资产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持续增长,成长性明显: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总资产 | 102,349.11 | 112,762.46 | 88,297.25 | 61,861.90 |
净资产 | 49,476.24 | 47,590.42 | 41,219.73 | 35,080.75 |
2017 年末、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
61,861.90 万元、88,297.25 万元、112,762.46 万元及 102,349.11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 35.01%;净资产分别为 35,080.75 万元、41,219.73 万元、
47,590.42 万元及 49,476.24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 16.47%。资产规模呈现出逐年增长趋势,资产状况良好。
随着发行人业务不断发展,发行人拥有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的扩大提高了发行人的风险应对能力。
2、经营业绩快速增长
在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持续增长的同时,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利润也有所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营业收入 | 20,760.37 | 52,187.93 | 47,604.02 | 43,944.75 |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 1,885.83 | 6,370.69 | 6,138.98 | 6,027.81 |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逐年增长,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强。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43,944.75 万元、47,604.02 万元、52,187.93 万元及 20,760.37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8.98%。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6,027.81 万元 6,138.98 万元、6,370.69 万元
及 1,885.8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成长趋势良好,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汽车零部件产业潜在规模大。根据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经验,汽车行
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约为 1:1.7。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车与零部件规模比例与成熟汽车市场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海外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逐步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期。
第二,强大的研发能力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以国内外先进的冲压、焊接技术工艺、注塑工艺为基础,结合自身的技术积累,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形成了公司自有的冲压工艺、焊接工艺、嵌件注塑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模具开发能力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否具有独立开发甚至同步开发模具的能力是整车厂商、一级汽车零部件厂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评审标准。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计人才,形成了一套契合公司工艺、设备的模具开发体系,具备较强的模具自主开发能力。
第三,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凭借公司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吸引了大量的优秀客户。公司主要客户为xx克虏伯、麦格纳、xx、xx特、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具有很高的国内外知名度、产品开发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客户的全球采购平台,为整车厂商各个车型配套。此外,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公司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产品远销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地。
3、员工人数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职工人数为 821 人,技术人员为 117 人。
二、发行人高成长性的原因综述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高速增长是发行人快速发展的外部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促进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
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升国内汽车零部件生产水平是我国由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到世界汽车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同时,对于我国优化产业结构、支撑国内汽车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出台多项汽车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关的政策及规划主要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 年修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 年)》、《“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中指出,“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建立从整车到关键零部件的完整工业体系和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中国品牌核心关键零部件的自主供应能力;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节能汽车的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和器件,其当地配套率达到 60%以上。”在“十三五”汽车工业重点任务中,大力发展中国品牌、坚持国际化发展及打造国际水平供应链等三个板块均涉及到汽车零部件。意见中提出,在行业协会组织主要汽车企业建立“中国品牌建设和推广联盟”时要在零部件采购方面加强合作,在扩大采购规模、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集中扶持一批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产业链低端合作需向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器件等产业链高端合作及产业化合作转变、促进外商独资、控股零部件企业与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共同发展,并为中国品牌整车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中,针对汽车零部件行业提出打破不利于汽车零部件配套的地区之间或企业集团之间的封锁,逐步建立起开放的、有竞争性的、不同技术层次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引导零部件排头兵企业上规模上水平,进行跨地区兼并、联合、重组,形成大型零部件企业集团,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有力的措施支持国内骨干零部件企业提高产品研发能力。
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行业市场增长。
2、我国汽车工业的稳定发展拉动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在 2000 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
200 万辆后,到 2007 年连续八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汽车工业增幅有所回落,但销量依然增长了 6.7%。随着国家汽车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2009 年我国汽车市场快速复苏并呈现了强劲的增长势头,全年销量1,364.48 万辆,同比增长46.2%。2010 年,销量达1,806.19 万辆,同比增长 32.4%;2011 年和 2012 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汽车相关鼓励政策退出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我国汽车销量分别微增 2.45%和 4.3%;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
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36.0 万辆和 2,144.4 万辆。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处于平稳和缓增长期,国家对于汽车工业的支持从根本上没有改变,汽车工业仍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居民的购车需求依旧十分旺盛,尤其是三四线及农村汽车市场容量提升空间很大,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汽车工业仍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目前乘用车销量年增速将在 5%左右。在我国汽车工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需求将会持续增长。
3、全球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逐步向中国转移
中国汽车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和零部件厂商的重要市场。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发达国家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其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加大了向新兴市场产业转移的速度,纷纷将生产制造基地转移至中国、印度等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发展中国家,使得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迫于整车不断降价和劳动力成本压力,合资整车厂商零部件采购战略逐步向我国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内资制造企业转移,但是外资品牌车企目前在国内投产的中高端车型,其关键精密零部件仍主要依赖进口或外资零部件供应商。
(二)发行人独特的竞争优势是其高速成长的根本动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除零部件产品中的冲压、焊接件产品,公司目前正积极向零部件产品中
的注塑组件领域拓展。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与突破形成了独有的核心竞争优势,集中体现在技术研发和模具开发优势、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生产线流畅、工序覆盖面广优势、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优势、市场开拓和客户资源优势、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优势、生产设计信息化、规范化、协同化优势。
1、技术研发和模具开发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以国内外先进的冲压、焊接技术工艺、注塑工艺为基础,结合自身的技术积累,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形成了公司自有的冲压工艺、焊接工艺、嵌件注塑等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模具开发能力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否具有独立开发或者同步开发模具的能力是整车厂商、一级汽车零部件厂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评审标准。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模具开发和设计人才,形成了一套契合公司工艺、设备的模具开发体系,具备较强的模具自主开发能力。
2、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零部件产品具有种类多、批量大、应用标准各异等特点,生产管理难度较大。公司多年来致力于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生产和管理效率。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不断精进生产管理系统和改善管理流程,提高生产人员的工作效率、产品合格率,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保证公司的成本优势,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生产线流畅和工序覆盖面广
公司具备冲压件生产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注塑技术,使得公司可以在一个组织框架下结合多种工艺完成冲压、焊接、机加工、注塑和装配等工艺。这不仅拓展了生产线,还节约了成本,简化了客户对产品的管理流程。将冲压和注塑在一个组织框架下二合一的生产模式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竞争力。
公司目前生产线流畅,工序覆盖面广。数控切割、冲压、激光焊接、嵌件注塑、组装等多道关键工序的掌握为公司搭建了更为流畅的一体化生产线,客户对产品的多种要求均可以在公司生产线上的某个工序环节得到实现,这为公司业务
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4、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优势
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2016 等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是xx克虏伯、麦格纳、xx、耐世特、xxx、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供应商。公司严格实施以产品质量控制为导向、以过程质量控制为手段的质量控制制度,在原材料采购、模具设计、产品制造、全检包装、出货等各个环节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最大程度地确保产品质量的合格与稳定。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公司需要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模具等进行试验或检测。公司的试验检测实验室拥有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试验检测技术能力较强,为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5、市场开拓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为xx克虏伯、麦格纳、福益、耐世特、xxx、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国际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具有很高的国内外知名度、产品开发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客户的全球采购平台,为整车厂商各个车型配套。此外,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公司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产品远销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地。
6、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昆山市,位于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之一的长三角产业集群内,能够实现与客户的近距离对接,积极快速地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配套服务。此外,公司在重庆、成都筹建生产基地,配套西南汽车产业集群。公司良好的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的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具备冲压技术和注塑技术,注塑件客户在任何可能的环节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和公司沟通,公司相比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能够更快做出响应,找到问题来源,积极处理和解决问题,帮助客户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问题解决的效率。
7、生产设计信息化、规范化、协同化优势
在冲压、模具设计、注塑等环节,公司精准运用 CAE、CAD、CAM 等计算机辅助分析软件进行预先模拟分析,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并严格按照生产规范协同多个部门进行高效高质的生产。
三、发行人保持未来成长性的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技术、管理、市场营销人才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从而能在高效管理下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并迅速实现工业化生产和销售。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优秀的技术、管理和销售团队。目前,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稳定的研发团队,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的研发人员,发行人拟在未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人才队伍储备和建设力度。
(二)完善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
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广泛的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加大对优质客户的配合和支持力度。同时,公司实施国际化的销售战略,产品销售覆盖美洲、欧洲等地。报告期内,海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模业务和部分冲压业务,主要客户为全球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三)未来适度的再融资计划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未来发行人规模的持续扩张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对发行人未来资金具有较大的要求。发行人未来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利用从资本市场中获得的资金,并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和持续增长的回报保持持续再融资能力,并将在未来合适时机根据发展需求和资本市场状况实施再融资。
四、影响发行人未来成长的风险
虽然发行人在技术、品牌和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使得报告期内发行人保持了稳定增长,预计未来三年核心竞争能力将继续发挥作用,但由于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使得成长性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产业政策风险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由于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效应巨大,已成为驱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为进一步扶持汽车产业的发展并鼓励汽车行业的产业升级及重组整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性文件。但随着汽车销售数量及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能源、环境危机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抑制私家车的过快增长,部分城市出台了各种限制性措施并大力提倡公共交通和电力驱动汽车。如未来汽车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扩张,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快速,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环渤海、中部、西南六大产业集群,竞争较为激烈。伴随行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如果发行人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或技术开发无法紧密契合市场需求,则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市场地位下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团队,对公司的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流程的优化起着关键作用。公司历来一直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采取了众多吸引和稳定技术人才的措施。但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较大,将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24%、51.66%、 53.48%和 51.37%。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集团,包括xx克虏伯、麦格纳、xx、xxx、凯毅德、德尔福、伟巴斯特等。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这些客户的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或因其它原因与本公司终止业务关系,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五)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汽车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均为非标定制产品。一般而言,零部件产品客户会采用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约定产品的年降价率,即新产品开发时定价较高,以后逐年降低。如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则将面临产品售价下浮风险。
五、本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创新研发能力,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了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发行人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发行人所处的行业近年来发展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发行人是精密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专业制造商,经过多年的积累逐步形成了包括技术研发和模具开发优势、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市场开拓和客户资源优势、区位布局和快速响应优势在内的多项竞争优势;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发行人扩大生产能力,提升研发能力,保持技术优势,拓展销售网络。未来,发行人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保持并发展核心竞争优势,采取适当措施规避经营中产生的各种经营风险,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明确的成长性。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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