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1002000202402000036C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测绘地理信息中介服务
合同编号: SDGP371002000202402000036C_001
计划编号: 37100200010800120240004
采 购 人: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供 应 商: 威海鼎川地质测绘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坤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一十四日
合 同 书
本合同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由甲(指采购人,下同)、乙(指供应商,下同)双方共同签订。
经甲方委托测绘地理信息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按照评审报告确定乙方为 C 包:桥头镇、
嵩山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的规定,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本合同书
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或澄清的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
5.乙方的响应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
二、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为征收土地、供应土地、违法占地和卫片执法等 进行外业测量、内业绘制图件的业务。具体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图、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宗地图、批次勘界图、收回土地来源勘界图、规划图、现状图等相关图件。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固定单价为:0.28 元/平方米。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合同最终价款根据实际面积乘以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四、服务质量及专利权
1.乙方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提供服务。上述文件没有要求、承诺或要求、承诺不明确、不完整的,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权向乙方进一步提出要求,乙方应当继续做出承诺并履行。
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保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充分做好涉密数据的保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涉密人员均需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义务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同时做好各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素质。
4.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甲方所有。
五、服务地点及双方联系方式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六、服务期
服务期:1 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视需求情况及乙方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
七、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xxx
2.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详见乙方响应文件《项目负责人及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
(2)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行为进行整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服务时间内,乙方应确保人员稳定,如果乙方拟派人员发生变化,影响到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处理方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服务时间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九、验收
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
2.提供服务前及服务过程中,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每次服务期满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甲方应对服务的成果定期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甲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甲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十、《验收书》的签署
1.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
2.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在验收意见确认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
十一、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预算金额的 10%给乙方;服务期满,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视财政拨款情况,按实际发生工作量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乙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
(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
收 款 人:威海鼎川地质测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威海市青岛路支行银行账号:100345989350010001
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 xxxxxxxxxx-00 x-B1601-1605、1611
十二、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
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2.乙方要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其承诺。
3.乙方应严格履行其在该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
十三、变更、修改及转让:
乙方应严格按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相关承诺内容提供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就合同标的的内容、质量、服务或验收时间、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四、合同解除:
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的承担:
1.乙方违反第六条服务期规定或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
2.乙方违反第四条服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或者违反第十一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的,由此而造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交纳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4.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服务(产品)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
6.上述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十五、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七、签约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十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 局 | 乙 方:威海鼎川地质测绘有限 公司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