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3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 x)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3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增信情况 | 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 |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xxxxxxxxxxxx 0 xxxxxxx)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20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债之后、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次级债券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263,616.98 万元(2021 年 9 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251.21 万元(2018 年度、2019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发行人的大部分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盈利水平易受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影响而出现波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3,471.39 万元、54,105.27万元、70,176.96 万元和 71,568.38 万元。为降低对传统业务的依赖,减少证券市场周期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发行人积极开展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谨慎、稳健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三、证券行业资金密集性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较高。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结算备付金(扣除客户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57,417.61 万元、74,445.02 万元、397,137.88万元、2,230,543.76 万元、448,038.14 万元,合计达 3,307,582.40 万元,占总资产
(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重为 84.29%。同时,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可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发行证券等外部融资渠道满足发行人的资金需求。但是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逐步开展,发行人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急剧变化、自营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发生大比例包销,则可能造成发行人流动性短缺和资金xx困难,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带来负面影响。此外,上述资产期末余额易
受证券市场整体行情变化影响,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证券市场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或发行人对于证券投资策略的调整对公司上述资产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 2020 年 12 月证券公司名录,全国
共有证券公司 138 家。国内证券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相对单一,大部分证券公司的收入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和证券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另外,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渗透。随着证券行业进入以规模化、差异化、国际化为主要标志的新的竞争时期,行业分化已经显现并逐渐拉大差距。未来如果发行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创新能力、拓展业务范围及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之一。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52,254.27 万元、
70,506.20 万元、96,842.90 万元及 88,397.72 万元,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
28.62%、28.18%、30.06%及 34.06%。作为创新型券商,华创证券始终致力于业务多元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不断提高现有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收入和盈利结构。
但是,新业务的培育和拓展需要一定时间,亦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短期内传统经纪业务占国内证券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局面无法实现根本性改变。如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出现持续下跌,投资者证券交易量大幅减少,交易佣金率持续降低,可能导致华创证券财富管理业务收入明显下降,将直接影响华创证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此外,财富管理业务中的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信用业务在开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证券市场低迷的系统性风险。
六、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51,757.09 万元、52,006.67 万元、47,671.86 万元及 47,288.26 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35%、20.78%、14.80%及 18.22%。信用交易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以及证券市场低迷的系统性风险。
七、投资业务亦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之一,主要包括固定收益产品、权益产品、衍生品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以及另类投资业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54,790.17 万元、105,653.81万元、128,020.14 万元和 94,977.0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01%、 42.22%、39.73%及 36.60%。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尤其是债券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经营业绩有所波动。投资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投资决策不当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含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9,430.58 万元、14,307.38 万元、14,456.10 万元及 8,799.8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64%、5.72%、4.49%及 3.39%。2018 年 4 月 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新规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通道和资金池业务上,2019 年一系列资管新规配套规则陆续发布,虽然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至 2021 年底,但在新规出台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增速将受到直接影响,公司被动管理定向产品、存量大集合产品等需要根据资管新规进行调整,相关业务将减少,资管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可能会放缓。
九、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650.52 万元、44,720.35 万元、177,022.92 万元及 74,115.42 万元。虽然公司不断拓展新的创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不断改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公司现金流仍存在受市场环境影响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从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十、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3、2.17、 2.23,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50、1.96、2.12,具备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具有包括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多渠道融资方式,此外,2017 年以来,通过与xxx安的重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体系,融资能力
得到极大增强,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随着未来业务的发展,公司债务规模有可能继续增加,从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
的资产合计账面价值达到 167.32 亿元,占发行人同期总资产(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例为 42.64%。受限资产主要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形成的抵质押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如果未来发行人流动性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发行人资产变现偿付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二、2020 年末,公司自有资金参与的股票质押业务涉及违约本金合计 15.34亿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 6.98 亿元,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45.50%,减值准备计提充足。公司已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已对部分项目融资人或担保人财产进行司法保全,该等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公司无法保证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十四、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最近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分别为 65.94%、66.62%、67.53%及 67.78%,发行本期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如果不能维持较为合理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水平,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十五、发行人所处的证券行业是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策、业务许可、外汇管理、利率政策、业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因此,发行人面临由于政策法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十六、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七、凡通过购买、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十八、根据发行人股东xxx安于 2021 年 3 月 7 日发布的《xxx安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发布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xxx安拟向公司增资的公告》,xxx安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2,186.6994 万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xxx创证券增资。2021 年 11 月 18 日,xxx
安定增申请已经获得证监会核准,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22 亿股新股,拟募资
不超过 80 亿元。根据xxx安的定增预案,此次定增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增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其中拟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30 亿元用于华创证券自营业务,不超过 20亿元用于信用业务,其余用于股权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偿还债务等方面。
十九、本期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目 录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1
九、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82
十、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产、机构等方面分开的情况 83
十一、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85
十二、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98
十三、发行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8
十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10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10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02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15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16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1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9
六、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及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39
七、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或有事项 142
八、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146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47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47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48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58
一、保证人基本情况 158
二、担保函主要内容 166
第八节 税项 170
一、增值税 170
二、所得税 170
三、印花税 170
四、税项抵消 170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71
一、信息披露义务 171
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71
三、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安排 173
四、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73
五、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信息披露 17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76
一、偿债计划 176
二、具体偿债安排 176
三、偿债保障措施 177
四、投资者保护条款 179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81
一、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181
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第十二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83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83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 183
第十三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0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200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200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23
一、发行人 223
二、担保机构 223
三、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223
四、律师事务所 224
五、会计师事务所 224
六、信用评级机构 224
七、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225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225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225
十、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26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27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55
一、备查文件目录 255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255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华创证券、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总额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华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摘要》 |
专业投资者 | 指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 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x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 理而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投保公司、保证人 | 指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信用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80 号) |
新规、资管新规 | 指 |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 见》 |
《债券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xxx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控股股东,持 有华创证券 100%的股权,2018 年 7 月前名称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
xxxx | 指 | 贵安新区xxx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xxx顺 | 指 | 贵安新区xxx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xxx祥 | 指 | 贵安新区xxx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xxx熙 | 指 | 贵安新区xxx熙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贵州物资开发公司 | 指 | 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x达威 | 指 | 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 |
合肥美的 | 指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
陆家嘴信托 | 指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北京嘉裕 | 指 | 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
新余睿景 | 指 | 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领睿资产 | 指 | 领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保千里 | 指 |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联安基金 | 指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x汇资本 | 指 | x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华创证券全资 子公司 |
华证智通 | 指 | 华证智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兴贵投资控股子公 司 |
白酒交易所 | 指 | 贵州白酒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华创证券子 公司 |
兴黔资本 | 指 | 贵州兴黔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金汇资本 全资子公司 |
华创期货 | 指 |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华创证券控股子公 司 |
兴贵投资 | 指 | 兴贵投资有限公司,系华创证券全资子公司 |
贵州股交中心 | 指 | 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国金基金 | 指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众xxx | 指 | 贵州众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华创汇远 | 指 | 华创汇远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
南方希望实业 | 指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北硕投资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贵州现代物流 | 指 |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茅台酒厂 | 指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x唐证券 | 指 | x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民生加银基金 | 指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加银资管 | 指 |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金融租赁 | 指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新网银行 | 指 |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东和伟业 | 指 | 北京东和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沙钢 | 指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张家港沙钢 | 指 | 张家港市沙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安顺互联网金融 | 指 | 安顺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黔南互联网金融 | 指 | 黔南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瓮安贵股互联网金融 | 指 | 瓮安贵股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宝硕股份 | 指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创汇远 | 指 | 北京华创汇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 宝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贵州商投 | 指 | 贵州省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金融租赁 | 指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东吴人寿 | 指 |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证券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金基金 | 指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贵州信用通 | 指 | 贵州信用通供应链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信用通 | 指 | 四川信用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东嘉 | 指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外投供销公司 | 指 | 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金属材料公司 | 指 | 贵州省金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锦城沙洲股权公司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9 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 |
会议召集人 | 指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
工作日 | 指 | 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
法定节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我国、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
A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 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批 或注册,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 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债券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 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转让而无法立即 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转让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 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
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x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
(六)评级风险
x公司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公司无法保证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资金密集性的特征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较高。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结算备付金(扣除客户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57,417.61 万元、74,445.02 万元、397,137.88 万元、 2,230,543.76 万元、448,038.14 万元,合计达 3,307,582.40 万元,占总资产(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重为 84.29%。同时,公司资信状况优良,可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发行证券等外部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急剧变化、自营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证券承销业务大比例包销,则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短缺,导致资金xx困难,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运作带来负面影响。此外,上述资产期末余额易受证券市场整体行情变化影响。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证券市场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或发行人对于证券投资策略的调整对公司上述资产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2、资产负债风险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最近一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分别为 65.94%、66.62%、67.53%及 67.78%,发行本期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如果不能维持较为合理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水平,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650.52 万元、44,720.35 万元、177,022.92 万元及 74,115.42 万元。虽然公司不断拓展新的创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不断改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公司现金流仍存在受市场环境影响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从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4、偿债能力变动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3、2.17、 2.23,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50、1.96、2.12,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具有包括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多渠道融资方式,此外,通过与xxx安的重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体系,融资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随着未来业务的发展,公司债务规模有可能继续增加,从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5、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合计账面价值达到 167.32 亿元,占发行人同期总资产(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的比例为 42.64%。受限资产主要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形成的抵质押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如果未来发行人流动性发生重大变化,
将对发行人资产变现偿付造成不利的影响。
6、股票质押业务违约的风险
2020 年末,公司自有资金参与的股票质押业务涉及违约本金合计 15.34 亿元,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 6.98 亿元,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45.50%,减值准备计提充足。公司已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已对部分项目融资人或担保人财产进行司法保全,该等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的风险
公司属于证券类金融行业,其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对证券市场景气程度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又受到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的变化,以及证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可能对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与保荐、自营和投资管理业务造成影响,加大了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若证券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证券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证券行业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证券公司产品创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的动力不足,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与证券公司争夺业务及市场。此外,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也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中。
华创证券依托在贵州省内网点的合理布局,已形成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同时,华创证券还拥有较为齐全的业务资格,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相互促进,呈现出均衡发展的态势;未来,华创证券将不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积极应对行业竞争风险。
3、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之一。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52,254.27 万元、
70,506.20 万元、96,842.90 万元及 88,397.72 万元,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
28.62%、28.18%、30.06%及 34.06%。作为创新型券商,华创证券始终致力于业务多元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不断提高现有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收入和盈利结构。
但是,新业务的培育和拓展需要一定时间,亦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短期内经纪业务占国内证券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局面无法实现根本性改变。如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出现持续下跌,投资者证券交易量大幅减少,交易佣金率持续降低,可能导致发行人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明显下降,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此外,财富管理业务中的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信用业务在开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证券市场低迷的系统性风险。
4、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51,757.09 万元、52,006.67 万元、47,671.86 万元及 47,288.2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35%、20.78%、14.80%及 18.22%,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在信用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线且未能追加担保物、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不偿还信用交易资金、市场交易出现极端情况等原因,信用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出现资金损失。此外,信用业务资产若被司法冻结,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回债权的风险。
信用风险在市场风格发生变化或单边下跌的情况下尤其显著,此种环境下,单券种可能连续跌停,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下降,导致违约可能性增加,将带来一定的信用风险。此外,若市场单边持续下跌,客户交易活跃度下降,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可能下降,相应业务收入也将下降。随着本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的快速
增长,不排除在证券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形下,客户信用风险集中暴露的可能。
利率风险。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在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利差可能逐步收窄,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存在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带来持续的资金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筹集相应的资金,将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5、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之一。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的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15,742.17 万元、24,052.20 万元、41,914.35 万元及 23,362.5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2%、 9.61%、13.01%及 9.00%。股票、债券的承销和保荐仍然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与证券承销保荐业务相关的发行市场环境风险、保荐风险、承销风险、收益不确定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发行市场环境风险。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受监管政策、发行节奏、市场景气度的影响程度较大。监管政策、发行节奏和市场景气度的变化仍将影响公司的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给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带来影响。
保荐风险。在投资银行项目执行中,本公司在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时,若因未能勤勉尽职、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违法违规等原因,可能导致面临行政处罚、涉及诉讼或赔偿的情形,从而使得本公司承受财务损失,声誉影响及法律风险,甚至存在被暂停乃至取消保荐业务资格的风险。
承销风险。在实施承销过程中,若因对发行人的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机把握不当等情形,本公司将承担发行失败或包销带来的巨大的财务损失风险。
收益不确定风险。投资银行业务从前期承揽、项目执行、项目核准,到发行上市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周期,导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实现存在不确定风险。
6、投资业务风险
目前,投资业务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固定收益产品、权益产品、衍生品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以及另类投资业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54,790.17 万元、105,653.81万元、128,020.14 万元及 94,977.0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01%、 42.22%、39.73%及 36.60%。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尤其是债券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经营业绩有所波动。投资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投资决策不当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的投资一直偏好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投资比重较小,同时不断提高研究实力,强化资产池的筛选机制,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投资业务的风险,但仍然无法避免证券市场低迷的系统性风险。
投资决策不当风险。公司一直重视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和抉择程序,并通过设置自营投资规模和风险限额及进行量化投资对冲风险等措施,力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回报。但证券市场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公司仍将面临对经济形势判断不准、交易操作不当、交易时机选择不准等带来的风险。
7、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9,430.58 万元、14,307.38 万元、14,456.10 万元及 8,799.8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64%、5.72%、4.49%及 3.39%,呈一定波动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竞争风险、投资风险、政策风险。
竞争风险。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外,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激烈。互联网的介入也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若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营销服务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较大负面影响。
投资风险。如果证券市场波动或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投资管理业绩波动,出现投资收益率无法达到理财产品投资人期望水平的情形,会影响资产管理业务 规模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所获取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政策风险。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此举旨在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受政策影响以及后续监管细则的推出,可能会影响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8、创新业务风险
金融创新业务能够有效提高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华创证券根据市场及监管审批情况积极开展各项创新业务、开发满足投资者实际需要的创新产品。但由于创新业务一般具有超前性和较大不确定性,华创证券在开展金融创新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风险管理能力、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未能及时匹配完善而引发的经营风险,以及因创新产品推出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得不到投资者认可而导致的声誉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系,以及符合证券公司监管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对证券公司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政策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调整管理模式及制度,将直接导致本公司在管理上无法有效控制相应的风险,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2、合规风险
国内证券行业是一个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要求。若公司或其工作人员因其经营、执业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监
管政策,则可能面临被采取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3、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人才竞争是证券行业竞争的重点之一。公司历来注重人才培养,已建立了较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核心岗位人才流动率相对较小。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相关人才政策,可能存在流失部分关键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而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形。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公司现有各类人才可能无法满足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制约公司发展。因此,公司存在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4、信息系统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重要载体。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发行人的各项业务均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系统的搭建和完善,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系统软硬件的投入,并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技术相关制度,确保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交易系统仍可能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如果公司遭受上述突发性事件,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将影响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合同一方不能或不愿履行承诺而使公司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将与多元化的法律主体订立合约,由于交易对手方信用级别的差异,公司将面临对手方违约或信用降级带来的信用风险。如公司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从事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时,可能面临交易对手违约或不能兑付本息的信用风险;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可能面临融资主体无法偿付资金或融券主体无法兑付证券的情形,从而使公司面临较大的
信用风险。
(五)竞争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一些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市场份额稳步提高,资源日趋向少数大型证券公司集中,行业竞争格局逐步明朗。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大部分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显的差距。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也逐渐参与证券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分流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加剧了证券行业的竞争。因此,公司在业务领域面临着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六)政策风险
当前,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上述政策的变化不仅可能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可能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的法规政策不断推出,公司对这些制度政策理解稍有偏差或执行不到位,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诉讼与仲裁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以下未决重大诉讼、仲裁1事项:
序 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涉诉金额 (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国联 x基金管 | 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 | 要求华创证券就圣达威证券 虚假xx责任纠纷一案承担连带责任 | 3,036.22 | 2019 年 8 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一审判决:(1)被告圣达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
1由于发行人系xxx安重要控股子公司,故此处重大未决诉讼的标准确定为:涉案金额占xxx安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可能对xxx安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xxx安基于案件特殊性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诉讼。此外,鉴于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12 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
告》,对于单个案件虽未达到前述披露标准,但属于发行人《关于 12 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披露范围的未决诉讼案件,亦列入披露范围。
理有限公司 | 司(“圣达威”)、 华创证券、章爱民 | 日内赔偿原告认购款本金 2,500 万元及利息(按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率,自 2013 年 9 月 27 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2)被告章爱民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19 年 9 月,原告提起上诉。2020 年 9 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2021 年 6 月,华创证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本案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重新 开庭审理。 | |||
2 | 合肥美的 | xx、xxx、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华创证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陆家嘴 信托”) | 要求xx、xxx、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华创证券、陆家嘴信托赔偿损失 21,150.00 万元及利息损 失。 | 21,150.00 | 2019 年 8 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合肥美的起诉,合肥美的不服裁定,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2019 年 12 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本案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开庭审理。 |
3 | 华创证券 | 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嘉裕”) | 要求北京嘉裕返还华创证券保证金人民币 15 亿元并支付利息、罚息、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诉讼费由北京嘉裕承担。 | 150,000.00 | 2020 年 12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诉,2021 年 2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2021 年 10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 持了华创证券主要诉讼请求。 |
4 | 华创证券 | xxx、xxx、xxx | 要求xxx、xxx偿还融资本金 70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合计 810.50 万元,华创证券对质押股票及相应孳息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要求江新光就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对被告xxx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被告江新光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华创证券对其质押股票及相应孳息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 偿;案件受理费、诉讼财产保全费由xxx、xxx、 江新光承担。 | 810.50 | 2021 年 3 月 24 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诉,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9 月出具一审判 决,支持了华创证券部分诉讼请求。2021 年 9 月 15 日,华 创证券提起上诉。2021 年 12 月 3 日,法院已受理上诉。本 案二审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开庭审理。 |
5 | 华创证券 | xxx、x xx、xxx | 要求xxx偿还融资本金 1.5 亿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 | 18,724.74 | 2021 年 6 月 2 日,贵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诉。本案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
责任保险费合计 18,724.74万元,华创证券对质押股票及相应孳息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要求xxx就融资本金、利息、违约 x、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xxx就融资本 x、利息、违约金、律师 x、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xxx、 xxx、xxxxx。 | 开庭审理。2022 年 1 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 决,支持了华创证券主要诉讼请求。xxx、华创证券分别 提起上诉。 | ||||
6 | 华创证券 | 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新余睿景”)、xxx、xx | 要求新余睿景偿还融资本金 11,278.74 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合计 14,495.72 万元,华创证券对新余睿景、xxx质押股票及相应孳息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要求xxx、xx就融资本金、利 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xxxx、xx x、xx承担。 | 14,495.72 | 2021 年 6 月 2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 诉。本案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开庭审理。2022 年 1 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 决,支持了华创证券主要诉讼请求。新余睿景提起上诉。 |
7 | 华创证券 | xxx、xxx | 要求xxx、xxxxx融资本金 1,294.03 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合计 1332.28 万元;诉讼费、保全费由xxx、xxxx x。 | 1,332.28 | 2021 年 1 月 18 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诉。本案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开庭审理。2021 年 12 月 23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持华创证券主要诉讼请求。华创 证券、xxx分别提起上诉。 |
8 | 华创证券 | xx、xx、xxx | xx对被告xx、xx、xxxx有并质押给华创证券的东方君盛 40%、30%、 10%的股权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融资本金 2,000 万元 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 2,000 | 2021 年 5 月 20 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诉。本案尚待法院开庭审 理。 |
9 | 华创证券 | xx、xxx、重庆问章科技有限公司、xx | 要求xx偿还融资本金 7,503.00 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浮动收益、律师 x、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合计 9,184.08 万元;要求xxx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华创证券对xx质押股票及其孳息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华创证券对重庆问章科技有限公司、xx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xx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 承担。 | 9,184.08 | 2021 年 9 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华创证券起诉;本案尚待法院开庭审理。 |
10 | 暖流资产管理 股份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宁夏远 高实业集团 | 要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xxx偿付原告债券 (H16 远高 1)项下本金 | 3,124.37 | 2022 年 3 月 16 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本案尚待法院作出判决。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xxx、华创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 所、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 | 2,950 万元,期内利息 174.37 万元,以及自债券加速到期日至判决之日逾期利息;华创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费、律师费由被 告承担。 |
以上尚未判决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如最终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结果,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等造成影响。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1 年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次级债券,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在发行规模内可选择
分期或者不分期发行方式。经发行人股东 2021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股东决定,发行人股东xxx安同意发行人发行次级债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465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次级条款: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债之后;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7、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1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
14、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付息日: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6、本金兑付日:2025 年 5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1、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
23、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适合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4 月 25 日
3、发行首日:2022 年 4 月 29 日
4、网下发行期限: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5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法定债券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东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465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适合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等。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适合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x期债券成功发行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得到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这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有利于锁定发行人融资成本
与公司常用的短期融资方式相比,次级债券具有期限较长、融资规模大、融资成本稳定的优势。且本期债券发行采用固定利率,有利于本期债券发行人锁定融资的成本,避免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带来的利率风险。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发行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可以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事宜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并且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等内容。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七、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仅用于已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天风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于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若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使用情况,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定,股东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要经过经获授权的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同意,还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九、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和隔离措施。另外,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十、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已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7 只,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 1 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5 只,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1 只,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人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858
号),并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次级债券(债券简称:15 华创 01;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 5 亿元,期限 5 年,2020 年 6 月 29 日(因 6 月 25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该期债券全额兑付完毕。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2016 年次级债券符合上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上证函[2016]1693 号),并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次级债券
(债券简称:16 华创 01;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 8 亿元,期限 4(2+2)
年,2020 年 9 月 22 日,该期债券全额兑付完毕。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2017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符合上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上证函
[2017]642 号),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债券简称:17 华创 01;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 20 亿元,债券期限 5(3+2)年。2020 年 7 月 27 日,该只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回售债券本金 0.60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期债券余额为 19.40 亿元。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93 号),并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次级债券
(第一期)的发行(债券简称 18 华创 C1;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为 8 亿元,期限为 3 年,2021 年 8 月 23 日,该期债券全额兑付完毕。2018 年 11 月
21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的发
行(债券简称 18 华创 02;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为 7 亿元,期限为
3 年,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期债券余额为 7.00 亿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680 号),并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次级债券(第
一期)的发行(债券简称 19 华创 01;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为 6 亿
元,期限为 4(2+2)年,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期债券余额为 0.20 亿元。2019
年 9 月 10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
的发行(债券简称 19 华创 02;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为 5.10 亿元,
期限为 4(2+2)年,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期债券余额为 0.10 亿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487 号),并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品种一债券简称 19 华创 03,债券代码:
000000.XX;品种二债券简称 19 华创 04,债券代码:000000.XX)。品种一债券
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期限 4(2+2)年,发行规模 16.30 亿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品种一债券(19 华创 03)债券余额为 16.30 亿元;品
种二债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期限 5(3+2)年,发行规模
3.70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品种二债券(19 华创 04)债券余额为 3.70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424 号),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发行(品种一债券简称 20 华创 01,债券代码:000000.XX;品种二债券简称 20 华创 02,债券代码:000000.XX)。品种一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期限 4
(2+2)年,发行规模 10.90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品种一债券(20 华创
01)债券余额为 10.90 亿元;品种二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期限 5(3+2)年,发行规模 4.70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品种二债券
(20 华创 02)债券余额为 4.70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3 号),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
行 2020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的发行(债券简称 20 华创 03;
债券代码:000000.XX;)期限 3 年,发行规模 15.83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
该期债券余额为 15.83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277 号),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的发行(债券简称 21 华创 01;债券代码:000000.XX;),期限 2 年,发行规模 23.80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期债券余额为 23.80 亿元。
根据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股东xxx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创证
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决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完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债券简称:21 华创证券 CP001,债券代码:072110011),期限 91 天,发行规模 3.00 亿元,利率 2.90%,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该期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3.00 亿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华创证券发行的“15 华创 01”、“16 华创 01”、“17 华创 01”、“19 华创 03”、和“19 华创 04”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均用于补充华创证券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与相关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华创证券发行的“18 华创C1”、“18 华创 02”、“19 华创 01”、 “19 华创 02”及“20 华创 03”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均用于偿还到期或者有回售情况的债务融资工具,与相关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华创证券发行的“20 华创 01”和“20 华创 0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中不低于 50%用于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与相关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华创证券发行的“21 华创 0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与相关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华创证券发行的“21 华创证券 CP001”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短期资金用途,与相关规定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HUACHUANG SECURITIES CO.,LTD.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xxx露负责人:任劼
注册资本:922,592.3141 万元实缴资本:922,592.3141 万元设立日期:2002 年 1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851-86856537
邮编:550004
网址:xxxx://xxx.xxxx.xxx/所属行业:J67 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二、发行人设立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公司的前身是 2002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6 号)批准成立的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剥离原贵州实联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原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资产基础上,引进其他 7 家股东现金增资成立的证
券公司。2002 年 1 月 22 日,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20000120455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000.44 万元,公司正式成立。
2009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49 号”《关于核准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核准,贵州物资开发公司、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依法受让发行人 4,500.44 万元出资额(原贵州实联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占出资总额 22.5%)、4,000万元出资额(原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占出资总额 20%)。
2010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31 号)核准,公司名称由“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 3 月 10 日,取
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2000000002210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 年 7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73 号《关于核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20,000.44 万元变更为 50,000.44 万元,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20000000022109。
2012 年 10 月 8 日,经中国证监会贵州省证监局黔证监发[2012]167 号《关于核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50,000.44 万元变更为 75,000.44 万元,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20000000022109。
201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根据 2013 年 4 月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 75,000.44 万元变更为 150,000.88 万元,并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20000000022109。
0000 x 0 x 0 x,xx证监会贵州监管局核准公司实施核心员工和经营管理层增资方案(黔证监发[2015]42 号)。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核心员工和经营管理层合计持有华创证券 4.99%的股权。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 150,000.88 万元变更为
157,878.89 万元,并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20000000022109。后经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000730967897P。
0000 x 0 x 00 x,xx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1998 号批复,核准xxx安向贵州物资开发公司等 13 家华创证券股东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重组股东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手
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xxx安正式成为华创证券股东,持有公司 95.01%
的股权。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东xxx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8
号批复,按既定方案和交易对价,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配套资金净额 734,785.13
万元对华创证券进行增资,其中 149,651.88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585,133.25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到贵州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创证券注册资本由 157,878.89 万元变更为
307,530.77 万元。
2017 年 5 月 15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 2016 年末注册资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并到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 307,530.77 万元变更为 922,592.31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股东xxx安与xxxx、xxxx、xxxx、xxx熙签署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收购四家合伙企业持有的华创证
券 2.561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xxx安持有华创证券股权比例由 97.4383%增至 100%。2019 年 9 月 26 日,xxx安完成了相关交易;公司据此办理了股东信息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等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 9 月 27 日领取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1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 922,592.31 | 100.00% |
合计 | 922,592.31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922,592.31 万元,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所持注册资本金额 | 比例 | 质押或冻结股份 数量(万股)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 非国有法人 | 922,592.31 | 100.00% | - |
合 计 | 922,592.31 | 100.00% | - |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xxx安直接持有华创证券 100%的股权,为华创证券控股股东。xxx安目前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华创证券亦无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架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 年9 月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 比例 | 子公司 等级 | 业务性质 |
1 | 金汇财富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0.00 | 100.00% | 一级 | 项目投资、管理 |
2 |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 | 重庆市 | 10,000.00 | 62.50% | 一级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
3 | 兴贵投资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200,000.00 | 100.00% | 一级 | 从事《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 类投资业务 |
(1)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x汇资本成立于 2013 年 8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076619467W,
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金汇资本总资产为 48,963.81 万元,净资产为 43,889.06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0,693.33 万元,净利润 11,712.65 万元。
(2)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期货成立于 1995 年 8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0006219812273,
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
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华创期货总资产为 96,858.12 万元,净资产为 21,313.96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93.98 万元,净利润 1,032.39 万元。
(3)兴贵投资有限公司
兴贵投资成立于2017 年5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900MA6E194W8D,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兴贵投资总资产为 18,835.76 万元,净资产为 18,787.42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1,673.17 万元,净利润 8,202.08 万元。
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x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本公司作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计划。2021 年 9 月末本公司综合考虑享有这些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或承担的风险敞口等因素,认定将“华创证券 1 号 FOF 单一资管计划”和 “创金合信华创量化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份额的账面价值为 229,899.93 万
元。上述结构化主体的资产总额为 230,855.75 万元,当期净利润为 13,542.54 万元。
3、分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 12 家分公司,各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分公司名称 | 营业地址 |
1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xxxxxxxxxx 00 xx 0 x000 x |
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xxxxxxxxxx 0000 x 0 x 1105-1107 室 |
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第二分公 司 | xxxxxxxxx 0000 x 1502、 1503、1505 室 |
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101(仅限办公) |
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梅路 1061 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 座 19 层 |
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 | xxxxxxxxxxxxx 000 xx xxx 0 x |
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xxxx xxxx 0000 x 0 xx 00 x 2302- 2304、2307-2309 号 |
8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 xxxxxxxxx 0 xxxxx X0 x 22-3 |
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 xxxxxxxxxxxx 000 x红星 宜居广场 14 层 1403-1409 号 |
1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烟霞路以东、沙湖大道以西、公正路以北、松竹路以南武汉中央文化区 K6K7 地块二期第 K7-2 幢 35 层 11、12 号房 |
11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 xxxxxxxxxxxxx000 x00 xx 0000 |
1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 xxxxxxxxxxxxx 00X x xxxxxxx 00 x 0000 x |
注:2020 年 9 月 7 日上海大名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上海第二分公司
4、营业部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有 74 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地区 | 名称 | 地址 |
1 | 贵州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中华 北路证券营业部 | 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证券大厦 2-6 楼 |
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都匀广惠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 |
0 | x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铜仁清水 大道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 00 x 二层 | |
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宁波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x 0 xxxxx 0 x | |
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钟 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 00 xxxxx二楼 | |
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新华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 0 xxx xxxxxx | |
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北京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 00 x | |
8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小河黔江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00 x云凯熙园二期 2 号楼 1 单元 3 层 3 号 |
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赤水红军 大道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x 0 x 00-00 x | |
1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乌当新添大道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00x蓝波湾·xxxx·xxxx 0 x 0-0-0 | |
11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北京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 0 xxxx 0 x | |
0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毕节洪山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 0 x洪山·财富国际 8 层 | |
1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顺虹山 湖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 00 x 百灵希尔顿财富中心 8 楼 | |
1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长岭北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金融中心一期商务 区第(14)1 单元 6 层 6-7 号 | |
1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盘州市胜 境大道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二楼 | |
1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 1 单 元 2 层 201 号 | |
1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镇云岭 西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岭街 | |
18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黔西莲城 大道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 000 x xxxxxx | |
1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泉洒金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 151 号 | |
2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开泰 北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 |
21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阳开州 大道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 开州大道 178 号 | |
2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义桔山 大道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403 | |
2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六枝那平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扶 贫局 8、9 号门面) | |
2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沙长安 路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x 000 x | |
2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息烽南大 街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虎南大街 鸿森龙城 3、4 号楼负 2 层-2-1 号 | |
2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花果园证券营业部 | xxxxxxxxxxxxxxX xx 00(xxxxxx 0 x)x 0 xx 00 x 1、2、3 号房 | |
2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山中央城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百泉镇中央城一期 16 号楼 2 层 16-2- 17、16-2-19、16-2-20 | |
28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定红旗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 金南街道办事处红旗路 47 号 | |
2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思南府后街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 中和社区官井房建 A 栋 1、2 楼门市部 | |
3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桐梓长征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长征路 1 号楼 1 号门面 |
31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苏州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苏州 路贵御国际写字楼B2 栋 16 层 | |
3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仁怀国酒 南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中枢街道办事处青 杠园社区国酒大道 124 号 | |
3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习水希望 城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希望社 区希望城一期一批次 6-2-3 | |
3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花溪贵筑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七里香溪”二期项目班芙商业广场 A 区三层 18、19、20、24、25 号商铺 | |
3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凤山 大道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海边街道凤山大 道xx家园二楼 | |
3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织xxx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文腾街道法星路 中段 1 楼门面 | |
3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柱中山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 凤城街道中山路 20 栋 3 号 | |
38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瓮安红军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锦美时代广场锦鸿苑 5 号 楼 19-8 室 | |
3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镇宁黄果 树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白马湖街道黄果树大道 126 号 | |
4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铜仁时代天街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南路 349 号世纪时代天街C 区 5、6 幢商业 2 层 4 号 | |
41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飞山 街证券营业部 | 贵阳市云岩区飞山街 102 号 | |
4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麒 麟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大道与麒麟路交 汇处西北侧新世纪大厦 110 号 | |
4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民主 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民主路金泰花 园第三层 1 号 | |
4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都匀剑江 中路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剑江中路原酒厂门面 | |
4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纪念 塔证券营业部 | 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58 号君悦华庭A 幢裙楼四层 | |
4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白云 南路证券营业部 | 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南路 10 号七冶大 厦A 栋五楼 | |
4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美的财智中心证券营业部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 8 号 美的财智中心第E-03、F-01 栋 7 层 11- 13 号 | |
48 | 北京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兴桥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21 号 1 幢 6 层 601 室、602 室、603 室及 8 层 801 室、 802 室 |
4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三 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4 号楼 15 层 15 x 03 单元 | |
5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寿 路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21 号 1 幢 6 层 606 室 | |
51 | 上海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连 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xx区大连路 970 号 9 号楼 205-210 室 |
5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肇嘉 浜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xx区肇嘉浜路 1033 号 1201 室A 座、E 座 |
5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世博馆路证券营业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馆路 200 号(A 座)1 层 A0101-A0102 室 | |
5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 路证券营业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 号 1102 室 | |
55 | 四川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府 大道证券营业部 | 四川省成都市xx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德商国际A 座 10 楼 1004 号 |
5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鼓楼 南街证券营业部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 1 栋 14 层 1406 号 | |
57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阳泰山 南路证券营业部 |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一段 132 号 (城企大楼 1、2、3 楼) | |
58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绵竹飞凫 路证券营业部 | 四川省绵竹市剑南街道飞凫路 1 号 | |
59 | 江苏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江东 中路证券营业部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47 号 25 层 2507-11 室 |
60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暨 阳中路证券营业部 |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中路 158 号 5 楼 | |
61 | 深圳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香梅 路证券营业部 | 深圳市福田xxx路 1061 号中投国 际商务中心A 座 20AD |
62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梅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梅龙 大道 999 号壹成中心花园五区 1BL1- 130 | |
63 | 湖北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武汉中央文化区 K6K7 地块二期第 K7-2 幢 35 层 |
64 | 重庆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洪湖 东路证券营业部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11 号 3 幢 3-1 |
65 | 浙江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伟业 路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601 号(彩虹城) |
66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同顺 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 方城 9 幢 504 室 | |
67 | 广西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桂春路证券营业部 | 南宁市青秀xxx路 15 号世纪阳 光·沁景苑 1 区滴翠轩 2 层商场 1 号D 段 |
68 | 福建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胜利 东路证券营业部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 3 号发 展广场十五楼 |
69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 南路证券营业部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59 号海晟国 际大厦十层 1002 单元 | |
70 | 云南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广福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xxx路 488 号红星宜居广场 10 层 1001、1002、1024 号 |
71 | 湖南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xxx街道华创国际广场写字楼第 1 栋 25 层 01、02 房 |
72 | 甘肃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昌 南路证券营业部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 203 号 附 1 号(市环保局对面) |
73 | 安徽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潜山 南路证券营业部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 188 号 蔚蓝商务港 F 座 1510、1511 室 |
74 | 江西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红谷 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 129 号联发广场写字楼 3104、3105 室(第 |
31 层)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xxx安直接持有华创证券 100%的股权,为华创证券控股股东。
截至 2020 年 2 月 3 日,xxxxxxx安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020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xxx安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xxx安第七届董事会,并于当日发布《xxx安关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告》,根据xxx安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实际构成,目前xxx安不存在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投资者,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投资者,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投资者,故xxx安现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创证券亦无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创证券无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xxx安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73,955.66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
什坊街 26 号楼 3 层 301-2。宝硕股份2成立于 1900 x 0 x,0000 x 0 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宝硕股份”,股票代码 000000.XX。2016 年,宝硕股 份与华创证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宝硕股份持有华创证券股权 97.4383%,为华创证券控股股东。2018 年 7 月,宝硕股份更名为“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由“宝硕股份”变更为“xxx安”,证券代码仍为“000000.XX”。2019 年
2 2018 年 7 月 3 日,经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9 月 6 日,xxx安以现金收购xxxx、xxxx、xxxx、xxx熙四家合伙企业持有的华创证券 2.5617%股权,持有华创证券股权比例由 97.4383%增至 100%。xxx安已发展成为集产业研究、科技开发、投资融资、资源整合、交易组织为一体的金融科技服务平台。
xxx安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 | 313,548.50 | 247,584.69 | 26.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833.49 | 26,041.89 | 15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292.61 | 44,115.67 | 43.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248.37 | 36,183.54 | 395.39 |
项目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17,628.12 | 1,496,049.96 | 1.44 |
总资产 | 4,853,615.77 | 4,461,162.99 | 8.80 |
注: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 年 | 2019 年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注册资 本) | 0.38 | 0.15 | 15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注册资 本) | 0.38 | 0.15 | 15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注册资本) | 0.37 | 0.25 | 48.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7 | 1.73 | 152.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0 | 2.94 | 42.86 |
(三)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2016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xxxxxx创证券原股东贵州省
物资集团等 13 家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73.48 亿元向华创证券增资,xxx安成为华创证券控股股东,持有华创证券 97.4383%的股权。
2019 年 9 月 6 日,xxx安与xxxx、xxxx、xxx祥和xxx熙
签署《现金购买资产协议》,xxx安以 57,558.67 万元现金收购xxxx、xxxx、xxxx、xxx熙持有的华创证券 2.5617%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xxx安持有华创证券 100%的股权。
(四)实际控制人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xxx安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华创证券亦无实际控制人。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 单位领取薪酬 |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债券 | 任期 |
xxx | 董事长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x董事长党委书记 执行委员会联席主任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x事 | 是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董事 执行委员会联席主任总裁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巫兰 | 董事 | 是 | 否 | 2020.06.18 至今 |
华中炜 | 董事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x立董事 | 否 | 否 | 2020.11.30 至今 |
xxx | 独立董事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独立董事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x事会主席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监事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监事 | 是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x工监事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欧阳勇 | 职工监事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姓名 | 职务 | 是否在股东单 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债券 | 任期 |
xxx |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首席信息官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任劼 | 党委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党委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 首席风险官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x行委员会委员 副总裁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党委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 否 | 否 | 2021.04.07 至今 |
xxx | 执行委员会委员 副总裁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xxx员会委员 副总裁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 | x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首席投资官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xxx | xxx员会委员 副总裁 | 否 | 否 | 2020.06.18 至今 |
1、董事会成员简历
(1)xxx,男,1963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重庆人,本科学历,毕业于贵州工学院、桂林xx学院。历任xx云南某部排长,连指导员,师组织干事,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联通筹备组工作人员及深圳、贵州分公司筹备负责人,贵州省贵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贵州实联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xxx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政策咨询委员会联席主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事。
(2)xx,男,1970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贵阳人,本科学历,贵州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高级政工师。1993 年参加工作,历任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配件分厂团委书记,贵州省机械工业厅科技与质量监督处
科员,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企业工委)企业党建处副主任科员,贵州省国资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副处长,贵州白酒交易所董事长,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董事长,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执委会委员。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执委会联席主任,兴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3)xxx,男,1970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凯里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律师、美国汉xx项目访问学者。1993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财经大学教师,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助理调研员、调研员(主持工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委员、理事、副会长、母基金专业委员会联席主席,华融证券党委副书记、华融瑞泽投资管理公司代董事长、华融汇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级),xxx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xxx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4)xx,男,1975 年 10 月生,湖南岳阳人,本科学历,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上海财经大学 EMBA,首批保荐代表人。1998 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飞xx(集团)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海通证券深圳分公司项目经理,兴业证券深圳投行部高级经理,江南证券(现中航证券)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分部总经理,平安证券投行深圳区域总部执行总经理,中航证券总裁助理、承销与保荐分公司总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行业务负责人、执委会副主任。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委会联席主任、总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科创板发展委员会委员。
(5)巫兰,女,1968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天柱人,管理学硕士学历,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科院计算所科智语言信息处理 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 处长,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公司监管处、综合处处长,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与合规风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xxx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华中炜,男,1978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安徽潜山人,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博士。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大众日报社记者,中国经济时报社编辑,xxx透集团高级分析师、北京中文资讯部高级主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信息研究部主管,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所副所长、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兼研究产品管理部总经理。
(7)xx,男,1966 年 10 月生,中国致公党员,安徽芜湖人,博士学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毕业。1987 年参加工作,历任建行惠州分行会计部员工,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国际业务部员工。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会计学博导。兼任中国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8)xxx,女,1966 年 12 月生,天津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学士,中国首批证券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境内外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外商投资及民商事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服务;参与了七十余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并购和资产重组。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转专职委员。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内核负责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证券公司内核委员会委员,国投创新等多家投资机构投资委员会委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9)xxx,男,1968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河南滑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与证券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美国天普大学民商法硕士。曾短期任职于国家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副主任审理员、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导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股权投资及私募基金评估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1)xx,女,1965 年 5 月生,贵州贵阳人,研究生学历,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项目管理硕士,经济师。1987 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会计、计划、资金管理与调度工作,历任建设银行海南省洋浦开发区分行资金计划部副经理、洋浦湾办事处主任,贵阳市商业银行资金计划部、投资业务部总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成员、财务总监、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xxx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xxx,男,1968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山东鄄城人,本科学历,贵州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1990 年参加工作,历任贵州证券公司贵阳北京路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贵州证券公司电脑管理中心职员,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运维中心总经理、零售总监。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财富管理总监。
(3)xxx,x,1991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江苏常州人,金融学硕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2015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干部(抽调)、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xxx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4)xxx,男,1970 年 10 月生,贵州正安人,本科学历,四川大学哲学 专业毕业。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贵阳xx机械厂宣传干事,贵州政通律师事务 所律师,贵州实联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职员,贵州实联信托投资公司借用至中国 证监会贵阳特派办稽查处协助工作,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律与稽核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核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稽核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合规与法律 事务部总经理。
(5)欧阳勇,男,1969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台江人,研究生学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1 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贵阳矿山机器厂装配分厂、研究所,贵州证券投行部,汉唐证券贵阳业务总部。历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并购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xxx,男,1965 年 11 月生,四川开县人,本科学历,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振华集团建新厂总工办副主任,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贵阳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电脑部经理(兼),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华证智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任劼,女,1965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xx人,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审计师。1987 年参加工作,历任xxxxxxxxx、xxxxxxx,xx证券稽核部、财务部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委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xx,男,1968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重庆人,本科学历,贵州财经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毕业,经济师。1988 年参加工作,历任贵州省财政厅科员,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科员、经理助理,上海证券部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贵阳证券部副总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华北路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委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4)xx,男,1972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贵阳人,本科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经济师(金融类)。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交通银行xxxxxxxxxxx,xx兵器工业总公司海南分公司投资部证券市场投资经理,贵州证券投资银行部发行与承销业务主办、总经理助理、贵阳延安中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贵阳新华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汉唐证券贵阳新华路营业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新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贵阳北京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期货工作对接小组负责人,贵州白酒交易所总经理,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零售业务总部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5)xxx,男,1973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遵义人,本科学历,贵州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贸易经济专业毕业。1997 年参加工作,历任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主任科员,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委会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xxx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6)xxx,男,1977 年 7 月生,浙江衢州人,本科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 学位,保荐代表人。1999 年参加工作,历任国泰君安项目经理,兴业证券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证券业务部高级经理,信达证券执行总经理,中航证券投行总监,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兼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
(7)xxx,男,1970 年 11 月生,湖北孝感人,山西财经大学审计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 EMBA,保荐代表人。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省孝感市财贸学校财会教研室审计学教研组组长,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部审核员(其间借调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从事 IPO 发行审核工作),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项目管理部总经理,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内核负责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内核负责人、投行业务质控与内核管理部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兼股权债权产品管理部总经理。
(8)xx,男,1982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贵州大方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2007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副处长,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9)xxx,x,1974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江西都昌人,本科学历,毕业于南昌大学。1997 年参加工作,曾任xxx源证券创新部投资总监,中融信托助理总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委员、副总裁兼投资交易部总经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xxx | 董事长 | xxx安 | 董事长 |
x汇资本 | 董事 |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理事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监事 | ||
上海证券交易所政策咨询委员会 | 联席主任 | ||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 | 委员 | ||
xx | x董事长党委书记 执行委员会联席主 任 | 兴贵投资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xxx | x事 | xxx安 | 总经理 |
x汇资本 | 董事长 | ||
xx | xx x行委员会联席主任 总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 委员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展委员会 | 委员 | ||
x汇资本 | 董事 | ||
巫兰 | 董事 | xxx安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华中炜 | 董事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 金汇资本 | 董事 |
xx | x立董事 | 中国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 | 委员 |
中国会计学会 | 常务理事 |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中国成本研究会 | 常务理事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与会计研究 中心 | 研究员、会计学 博士生导师 | ||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独立董事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高级合伙 人、内核负责人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AUX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 独立董事 | ||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独立董事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教授 |
中国证监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导师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 员会 | 委员 | ||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股权投资及 私募基金 | 评估专家 |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 | 委员 |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 委员 |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董事 |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监事 | ||
xx | x事会主席 | xxx安 | 监事 |
xxx | 监事 | 华创期货 | 董事 |
xxx | 监事 | xxx安 | 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
姓名 | 在本公司任职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职务 |
欧阳勇 | 职工监事 | 华创期货 | 董事 |
xxx |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首席信息官 | 华证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任劼 | 党委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兴贵投资 | 董事 |
xx | x行委员会委员 副总裁 | 华创期货 | 董事长 |
xx | x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首席投资官 | 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注: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行业全部传统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机构业务、自营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同时也不断开展创新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近年来,公司抓住全行业创新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加快经营转型,致力不断提升竞争能力。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015年和2016年,公司分类监管评级被评为B类BBB级;2017年,被评为B类 BB级;2018年,被评为A类A级;2019年,被评为A类A级;2020年,被评为A类 A级;2021年,被评为A类A级。
(二)所在行业状况
1、行业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改善融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 年,面对xx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资本市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证券行业抓住机遇加快业务转型,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经营情况整体向好。
(1)证券行业积极发挥投资银行功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
2020 年度,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通过股票 IPO、再融资分别募集 5,260.31 亿元、7,315.02 亿元,同比增加 74.69%、41.67%;通过债券融资 13.54 万亿元,同比增加 28.02%,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显著成效。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后,证券 公司发挥投资银行功能优势,积极促成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
2020 年共 65 家证券公司承销完成“疫情防控债”170 只,助力 22 个省份的
142 家发行人完成融资 1,651.06 亿元。证券行业 2020 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672.11 亿元,同比大幅增加 39.26%。
(2)证券行业加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服务市场投资理财需求。
2020 年,证券行业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1,161.10 亿元,同比增长 47.42%;实现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 134.38 亿元,同比增长 148.76%;实现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48.03 亿元,同比增长 26.93%;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99.60 亿元,同比增长 8.88%,证券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财富管理转型初见成效。
(3)证券行业业绩保持增长,资产规模稳步提升。
证券行业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84.79 亿元,同比增长 24.41%;实现净利润 1,575.34 亿元,同比增长 27.98%,127 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证券行业总资产为 8.90 万亿元,净资产为 2.31 万亿元,分别同比增加 22.50%、14.10%。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66 万亿元,
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 10.51 万亿元。
(4)证券行业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合规风控水平整体稳定。
2020 年末,证券行业净资本 1.82 万亿元,其中核心净资本 1.60 万亿元。截至 2020 年末,行业平均风险覆盖率 252.34%(监管标准≥100%),平均资本杠杆率 23.59%(监管标准≥8%),平均流动性风险覆盖率 235.89%(监管标准≥100%),平均净稳定资金率 153.66%(监管标准≥100%),行业整体风控指标优于监管标准,合规风控水平健康稳定。
2、证券行业各业务状况
受益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成果显著。一方面,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证券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日趋规范。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股票等证券产品交易规模快速增长。
经纪业务方面,近年来,伴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模的扩张,中国股票、基金和债券成交量稳步上升。市场表现和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是影响证券成交额的主要因素。相对持续上升的证券成交额,经纪佣金费率却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包括市场参与者的激烈竞争和零售经纪服务的同质化。2010 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行业指导意见,要求投资银行根据服务成本合理制定佣金服务价格,该指导意见将在短期缓解费率下跌趋势。但长期来看,领先的投资银行将通过为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交易服务和为传统金融产品提供增值服务来提升经纪业务的利润水平。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20 年度,我国证券公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1,161.10 亿元,同比上涨 47.42%,主要系证券二级市场回暖,交易量上升所致。
投行业务方面,股权承销受市场政策影响较大,2020 年我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承销的股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根据 wind 数据统计, 2020 年度全行业股权承销金额 1.69 万亿元,同比上升 9.96%,其中 IPO 金额达
4,699.63 亿元,继 2019 年大幅增加 84.19%之后,进一步大增 85.51%,创下近十年新高。股权再融资(增发、配股)达到 8,960.57 亿元,同比上升 29.17%。债券承销方面,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0000 xx 0000 x,xx债券融资
总额从人民币 9.35 万亿元增长至人民币 56.88 万亿元,呈现爆发式的增长。发行的债券包括政府机构独立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人民银行票据)和由投资银行及商业银行承销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资管业务方面,中国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通过集合理财计划为个人投资者管理资产和通过定向和专项理财计划为企业年金、社保基金、机构投资者及高净值客户管理资产。预计资产管理业务将保持快速增长。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家庭财富的迅速积累、共同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占银行存款比较低和日益增长的企业及养老基金资产管理需求。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20 年全行业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299.60 亿元,同比增长 8.88%。
信用交易业务方面,2018 年受市场行情持续下行的影响,全市场融资融券 余额与股票质押市值不断下滑,随着 2019 年以来市场行情与活跃度的显著提升,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全市场两融余额和股票质押参考市值有所上升。根据证 券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2020 年度,全行业利息净收入 596.93 亿元,占证券公 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13.31%,较去年同期增长 28.74%。信用交易业务的核心是利 差,盈利相对稳定,能有效改善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但随着近年来股票市场的 波动及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出台,信用交易业务扩张导致的违约风险也在逐步显现,预计未来严格的风控措施和先进的定价模型将成为该类业务的核心。
投资业务方面,随着 2019 年证券市场的显著回暖,证券公司投资业务经营情况均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 年 134 家券商合计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262.92 亿元,同比增长 3.38%。
总体而言,受益于 2020 年证券市场的回暖,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整体经营情况均有较大改善。但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与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作为个体的各家券商开始出现分层,转型升级是证券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3、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特点
(1)证券经纪收入占比逐渐降低
2009 年至 2020 年,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总体上呈现下行趋势。经纪
业务收入占比下降,除了受到市场交易量波动的影响,业务佣金率的下降趋势也是主要原因。同时,创新业务盈利呈现上升趋势,受托资产管理以及融资融券等业务收入贡献有所提升,逐渐构筑证券公司的盈利支点。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经纪业务只有不断适应金融创新,实现业务模式的转型。证券公司应当高度重视高净值客户等各类客户开发服务工作,充分挖掘客户投融资需求,逐步引入外部理财产品并放开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理财产品销售呈现多元化发展。
(2)集中度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2002 年以来,部分优质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确立了市场领先地位,我国证券公司集中度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我国证券公司目前正处于由小型化、分散化逐步向大型化、集团化发展演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批实力弱小、未能正确地选择发展模式和竞争战略的券商将会被淘汰出局。资本规模较大、风险管理能力较强、能适应市场化竞争的证券公司将在竞争中取胜,市场份额将越来越大。
(3)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2020 年,我国证券公司三大传统业务
(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均高于 60.00%,盈利模式同质化较为普遍。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正在通过加强开展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直接投资等创新业务,实现利润来源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的差异化,改变传统业务占主导地位的经营及盈利模式。但总体而言,收入结构的优化仍需要较长时间实现,证券公司整体上对传统业务的依赖性仍然较大。
4、中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1)证券公司业务边界重新构建
随着证券行业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券商的业务触角也逐步延伸,业务体量逐步扩大。证券公司将再造自身作为投行的交易、托管结算、支付、融资和投资等五大基础功能,切实承担起市场组织者、风险定价者、产品提供者、财富管理者的作用,才能在多个领域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其他类型金融机构进行有力竞争。与此同时,金融产品和业务的不断创新也正在模糊各类金融机构的边界。银
行、保险、信托、P2P 平台和互联网巨头等机构迅速向证券行业渗透,在创新融资方式、投资管理、财富管理等领域与券商形成直接竞争,金融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也将加速证券公司之间以及证券公司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相互的竞争压力。
(2)业务和盈利模式多元化
未来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多层次资本 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债券市场、场外市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传 统业务加快转型升级,资产管理、融资融券、收购兼并、直接投资等诸多新业务, 都将影响证券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证券行业的业务和盈利模式将向多元化方向 发展。随着业务多元化和监管机构逐步鼓励证券公司提高杠杆率和增加资本使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转融通、做市商、直接投资、并购融资等资本投资和资 本中介业务,也将带来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的转型升级,逐步减少证 券公司对传统业务和佣金收入的依赖。
(3)创新业务不断发展
监管部门正加快行业监管改革步伐,主要是放松行政管制,加强市场监管,在证券公司的组织、业务、产品等方面推出重大改革与创新发展举措,提高对创新的容忍度,提升行业的创新动力,鼓励创新多元化的投融资工具。监管环境变化,为中国证券行业转型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证券公司中介功能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证券公司也将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4)互联网金融起步
随着业务创新持续深化,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大量证券公司开始尝试通过 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客户理财资金的功能延伸和互联网证券综合业务能力的提升,并且依托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和大数据处理技术,为客户提 供一键购买的便捷体验,以及多元化的综合投资理财服务。证券公司业务与互联 网的结合将推动业务转型进一步深化。
(5)国际化业务将不断提升
随着业务的发展,经验及人才的积累,有实力的证券公司已开始逐步拓展海外市场。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管制的放松,跨境业务有望成为中国证券行业新的高增长领域:一方面,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扩张发展,寻求海外上市及跨境并购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投资多元化将推动跨境资产管理高速发展。客户需求的提升将直接推动我国证券行业国际化发展的进程。
(6)监管从严成为常态
2016 年以来,证券行业监管趋向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意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8 年资管新规、股票质押回购细则、债券交易监管细则、创投基金股东减持特别规定等相继出台。2020 年一系列资管新规配套规则陆续发布,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至 2021 年底。证券行业从严监管一方面着眼于规范和整顿证券行业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对证券公司的内控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证券公司的业务体系逐步规范以及风险体系逐步完善。
(三)公司的业务资格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发行人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表所示: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1 | 证券经纪业务 | 证监机构字[2002]6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02-01-07 |
2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 证监许可[2009]1210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09-11-19 |
3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 证监许可[2010]810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0-06-13 |
4 | 证券自营业务 | 证监许可[2010]1054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0-08-04 |
5 |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 证监许可[2010]1054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0-08-04 |
6 |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 证监许可[2011]571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1-04-18 |
7 | 证券承销业务 | 证监许可[2011]571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1-04-18 |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8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 | 证监许可[2011]1385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1-08-31 |
9 | 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 黔证监发[2012]30 号 | 贵州证监局 | 2012-02-24 |
10 | 保荐机构资格 | 证监许可[2012]334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2-03-13 |
11 |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 | 资金部函[2012]11 号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 运用监管部 | 2012-03-23 |
12 | 融资融券业务 | 证监许可[2012]803 号 | 中国证监会 | 2012-06-13 |
13 | 开展融资融券交易权限业 务 | 上证会字[2012]147 号 | 上交所 | 2012-07-24 |
14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 务试点 | 中证协函[2012]575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2012-08-27 |
15 | 企业债主承销商资格注 | - | - | 2012-10-26 |
16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 深证会[2013]21 号 | 深交所 | 2013-02-02 |
17 | 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 荐业务和经纪业务 | 股转系统函[2013]66 号 | 股转系统 | 2013-03-21 |
18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黔证监发[2013]64 号 | 贵州证监局 | 2013-05-08 |
19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 上证会字[2013]53 号 | 上交所 | 2013-05-20 |
20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业务 | 银总部函[2013]37 号 | 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总部 | 2013-06-03 |
21 | 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 投资业务 | 黔证监发[2013]80 号 | 贵州证监局 | 2013-06-04 |
22 | 消费支付服务试点业务 | 机构部部函[2013]465 号 | 中国证监会 机构监管部 | 2013-07-05 |
23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 深证会[2013]63 号 | 深交所 | 2013-07-15 |
24 |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 汇资字第 SC201322 号 | 国家外汇管 理局 | 2013-07-18 |
25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 上证会字[2013]114 号 | 上交所 | 2013-07-25 |
26 | 转融通业务 | 中证金函[2013]17 号 | 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1-18 |
27 |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 中证协函[2014]154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2014-04-03 |
28 | 转融券业务试点 | 中证金函[2014]140 号 | 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14-06-17 |
29 |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试点 | 深证会[2014]59 号 | 深交所 | 2014-06-20 |
30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从事做市业务 | 股转系统函[2014]1045 号 | 股转系统 | 2014-07-28 |
31 |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 上证函[2014]386 号 | 上交所 | 2014-07-30 |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32 | 柜台市场试点业务 | 中政协函[2014]628 号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2014-10-14 |
33 | 期权结算业务 | 中国结算函字[2015]35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 2015-01-16 |
34 | 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 | 上证函[2015]71 号 | 上交所 | 2015-01-16 |
35 |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 无编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托管部 | 2015-03-05 |
36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 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 25151001 | 国家国防科 技工业局 | 2015-04-20 |
37 |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 证保函[2015]219 号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 | 2015-06-26 |
38 | 港股通业务 | 上证函[2015]1627 号 | 上交所 | 2015-09-14 |
39 | 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 | 深证会[2016]335 号 | 深交所 | 2016-11-07 |
40 | 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 资金业务 | - | 中国保监会 | 2018-01-12 |
41 | 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业务 | - | 中国证监会 贵州监管局 | 2018-01-18 |
42 |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 | -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 | 2019-3-22 |
43 | 科创板转融券业务 | - | 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13 |
44 | 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 xxxx://xxx.xxxxxx.xxx.xx/ zlgl/xyfx/jgzz/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2019-11-13 |
45 | 股票期权业务 | 深证会[2020]398 号 | 深圳证券交 易所 | 2020-7-22 |
46 | 发行短期融资券业务 | 机构部函[2020]2874 号厅便函[2020]211 号 |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 2020-12-14 |
47 | 场外衍生品收益互换业务 | - |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 | 2021-04-07 |
48 | 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 机构部函[2021]1697 号 |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 | 2021-06-02 |
序 号 | 业务资质 | 文号 | 颁发/授予 机构 | 颁发日期 |
49 |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 | 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名 单公告(第十一批) | 中国证券业 协会 | 2021-07-15 |
注:华创证券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关于企业债主承销商资格的认定。
此外,发行人拥有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证书(G02053)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
(P0311550)。
(四)公司竞争优势
1、营业网络区域优势明显
自成立以来,华创证券坚持立足贵州、面向全国的业务布局理念。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共有 74 家证券营业部,其中 47 家营业部位于贵州省内,其余营业部分别位于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湖北、重庆、广西、四川等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共有 12 家分公司,分别位于贵阳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重庆、昆明等城市,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华创证券在贵州省内的营业网络覆盖面及服务深度远超其他券商,在贵州区域市场形成明显竞争优势,并依托全国性的网点布局,不断构建和完善服务及营销体系。
2、优秀的研究能力
华创证券始终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卖方研究服务。2009 年成立至今,研 究所一直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前瞻性的研究和体系化的服务。通过多年积累,已形成以总量研究为龙头、策略与行业联动为桥梁、重点行业前 瞻性深度研究为抓手的风格鲜明的投研服务优势。下设总量、大消费、周期、制 造、TMT 五大板块,独具特色的“算法交易”、“金工研究”、“基金研究”进一步补 充和完善了研究领域的传统配置,研究实力已跻身行业一流,是目前市场上覆盖 领域最广、综合实力名列前茅的券商研究所之一。
报告期内,华创证券研究所多次获得各项荣誉。在新财富、水晶球、金牛奖、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最受欢迎卖方分析师、xxx“中国最佳分析师 50 强”、投
研在线平台“每市”评选、万得大数据“买方最爱榜”等专业评选活动中赢得多项大奖,连续多年被评为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研究实力居于行业前列。公司具有良好的研究能力,为各类业务的开展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3、业务结构逐步多元化
作为创新型券商,华创证券始终致力于业务多元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不断提高现有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初步形成各项业务均衡快速发展的格局,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趋于xx、合理,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未来,华创证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对接资本市场,形成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以满足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创新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本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收入和盈利结构,逐步降低传统业务占其总体营业收入的比重。
4、较强的风险处置与内控管理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规稳健经营,秉承“居安思危、坚守底线、全面管理”的风险管理理念,建立了多层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引导员工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事前加强实质性风险识别与审查,事中强化项目和业务操作风险监控,事后突出风险处置与报告,大力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科学统筹各业务条线资产配置,强化流动性管理,坚持强化隔离墙措施,健全风险评估标准,提升数量化和模型化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实施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确保各类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华创证券2015年和2016年,公司分类监管评级被评为B类BBB级;2017年,被评为B类BB级;2018年,被评为 A类A级;2019年,被评为A类A级;2020年,被评为A类A级;2021年,被评为A类A级。
(五)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分析(合并报表口径)
报告期内,华创证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及期货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业务(主要以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为主)、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82,564.37 万元、250,218.58 万元、322,197.88万元和 259,507.0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证券及期货业 务 | 88,397.72 | 34.06 | 96,842.90 | 30.06 | 70,506.20 | 28.18 | 52,254.27 | 28.62 |
信用交易业务 | 47,288.26 | 18.22 | 47,671.86 | 14.80 | 52,006.67 | 20.78 | 51,757.09 | 28.35 |
投资业务 | 94,977.07 | 36.60 | 128,020.14 | 39.73 | 105,653.81 | 42.22 | 54,790.17 | 30.01 |
投资银行业务 | 23,362.52 | 9.00 | 41,914.35 | 13.01 | 24,052.20 | 9.61 | 15,742.17 | 8.62 |
资产管理业务 | 8,799.87 | 3.39 | 14,456.10 | 4.49 | 14,307.38 | 5.72 | 19,430.58 | 10.64 |
其他业务 | -3,318.41 | -1.28 | -6,707.47 | -2.08 | -16,307.69 | -6.52 | -11,409.91 | -6.25 |
合计 | 259,507.03 | 100.00 | 322,197.88 | 100.00 | 250,218.58 | 100.00 | 182,564.37 | 100.00 |
1、证券及期货业务
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涵盖经纪业务、基金分仓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52,254.27 万元、70,506.20 万元、96,842.90 万元和 88,397.72 万元。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的营业收入变化与市场行情波动情况高度相关。随着近年来二级市场持续回暖,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收入逐年增长。
(1)证券经纪业务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创新引领业务发展,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发展,调整分支机构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授权,明确业务方向,构建多层次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增强综合服务能力。2020 年,公司加快机构经纪业务转型,加强线上线下渠道合作力度,丰富理财产品,不断优化迭代客户 APP 使用端,完善客户服务和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股基成交量同比上升 130.61%;全市场股基市占率 9.6‰,同比上升 91.32%;公司平均佣金率 0.185‰,同比下降 50.83%;新增经纪业务 A 股资金账户 17.19 万户;推介销售金融产品 213.96亿元。
(2)期货经纪业务
近年来,华创期货继续深化基础建设,大力发展传统期货经纪业务,挖掘发
展新的法人居间,持续提升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大力推动网络展业方式,公司客户权益稳定增长,业务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华创证券期
货客户权益总额 6.96 亿元,同比增长 2.81%;期货经纪业务成交量 1,032.24 万手
(双边),同比减少 27.46%。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成交金额(万亿元) | 0.68 | 1.00 | 0.75 | 0.78 |
成交手数(万手) | 1,032.24 | 1,911.08 | 1,499.23 | 1,426.05 |
期末累计有效开户数 (户) | 5,948.00 | 11,107.00 | 9,307.00 | 7,593.00 |
期末客户权益(亿元) | 6.96 | 6.57 | 6.51 | 7.52 |
(3)金融产品销售业务
近年来,公司持续以客户服务为导向,以金融产品服务为突破口,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完善销售制度和方案,丰富产品种类,形成种类齐全的产品库,公司金融产品销售保有量和规模均呈现增长。2020 年,因公司根据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业务实质,将代理推介金融产品业务划分至金融产品销售业务导致公司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x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 85,634.41 | 68,580.09 | 11,540.35 | 29,333.46 |
推介金融产品申购赎回量 | 3,329,542.35 | 3,051,452.30 | 296,351.95 | 269,401.35 |
推介金融产品收入 | 23,501.29 | 26,003.23 | 761.73 | 853.27 |
(4)基金分仓业务
2020 年,公司继续恪守以研究为本源,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研究流程管理系统,搭建面向未来“一个数据+两类知识”为核心能力的全行业投研知识图谱网络,推进产品服务体系化和数字化建设,开拓私募机构客户,深化公募客户服务。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签约公募机构 94 家,保险机构 24 家;2021 年 1-9 月,
签约付费私募机构 31 家,已实现对国内主流机构投资者的全面覆盖,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51,757.09 万元、52,006.67 万元、47,671.86 万元和 47,288.26 万元。
(1)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公司近年来以专业服务为基础构建综合业务体系,以机构两融业务为突破方向,深度挖掘专业机构投资者,实现两融余额及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增长,其中市场占有率接近翻番。经过两年发展,融券业务品牌初步建立,公司成为市场首批参与公募基金转融通证券出借券商,并于科创板业务开展早期获得科创板转融券业务资格,融券业务规模及影响力跻身市场一流梯队。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21 年 9 月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为 18,415.25 亿元,同比增加 20.05%,发行人客户融资融券余额为 540,931.71 万元,同比增加 23.30%,其中融资余额同比增长 12.99%,客户结构显著优化,融券余额同比增长 105.57%,远超市场同期增速,共实现利息收入 26,196.55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户,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融资融券账户数目 | 16,276 | 14,862 | 13,206 | 11,669 |
融资融券余额 | 540,931.71 | 501,994.26 | 286,042.18 | 179,895.27 |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 | 26,196.55 | 26,284.87 | 18,251.77 | 12,750.92 |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业务方面,公司前瞻预判,主动压降业务规模,提前化解项目风险;同时存量风险项目处置取得积极进展,质押业务资产结构不断优化,资产质量稳步提升。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为 56.64 亿元(含
资管计划融出项目),较上年末下降 21.51%。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通过自
有资金融出股票质押账户余额为 20.22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 2.11 亿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股票质押业务余额 | 266,008.33 | 361,132.56 | 487,381.27 | 702,029.14 |
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 | 24,970.46 | 28,422.50 | 39,694.77 | 39,006.17 |
3、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由自营交易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构成,其中自营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产品、权益产品、衍生品的投资活动。公司构建了健全的投资决策体系,运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买卖股票、基金份额、认股权证、可转债、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上市证券和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54,790.17 万元、105,653.81 万元、128,020.14 万元及 94,977.07 万元。
公司投资业务以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主,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2019 年公司重点把握趋势行情,抓住资产轮动机会,积极调整策略,提前布局,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公司固定收益全年投资收益率高于中债总财富指数,在业内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018-2020 年自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 52.86%,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重要贡献板块。2020 年,公司被外汇交易中心评选为“2019年度银行间本币债券市场活跃交易商”、“2019 年度银行间本币交易 300 强” (跻身券商前 10),被中央结算公司评选为“2019 年度中债结算 100 强——优秀自营商”,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自营交易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金额 | 占比 (%) | |
债券 | 179.80 | 74.30 | 160.51 | 74.49 | 139.17 | 73.11 | 148.07 | 86.28 |
基金 | 15.21 | 6.29 | 14.06 | 6.53 | 13.49 | 7.09 | 8.47 | 4.93 |
股票/ 股权 | 24.56 | 10.15 | 20.89 | 9.69 | 18.75 | 9.85 | 2.26 | 1.32 |
理财 产品 | - | - | - | - | - | - | 8.23 | 4.80 |
其他 | 22.41 | 9.26 | 20.03 | 9.29 | 18.96 | 9.96 | 4.58 | 2.67 |
合计 | 241.98 | 100.00 | 215.49 | 100.00 | 190.37 | 100.00 | 171.61 | 100.00 |
4、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的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15,742.17 万元、24,052.20 万元、41,914.35 万元及 23,362.52 万元。近年来,公司投行业务加快推进变革,以新经济逻辑思维,通过组织机构调整、打通销售体系、加强中后台管控、优化考核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重塑投行业务体系,努力向新型投行转型。2018 年,公司获得《证券时报》“2018 中国区再融资团队君鼎奖”荣誉。2019 年,公司获得证券时报 2019 中国区财务顾问君鼎奖、 2019 中国区债券团队君鼎奖、股票融资项目君鼎奖、国际金融报 2019 十佳并购重组项目主办人等荣誉。2020 年,公司获得《证券时报》“2020 中国区债券融资团队君鼎奖”、“2020 中国区中小板项目君鼎奖”、“2020 中国区债券项目君鼎奖等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从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整体价值,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品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出发,调整业务结构,加强业务布局,形成了股权业务、债券业务、并购重组业务、新三板以及其他财务顾问业务互为补益,xx发展的业务格局,业务快速发展。
(1)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
2018 年度,公司共完成 2 单股权类主承销项目,均为再融资项目,主承销
金额共计 7.79 亿元。
2019 年度,公司完成 4 单股权类主承销项目,均为再融资项目,主承销金
额合计 24.41 亿元。
2020 年度,公司完成 13 单股权类主承销项目(其中 3 单为联席主承销项目),4 单为 IPO 项目(其中 1 单为联席主承销项目),9 单为再融资项目(其中 2 单为联席主承销项目),主承销金额合计 80.74 亿元(其中 IPO 联席主承销金
额为 1.076 亿元,再融资联席主承销金额为 3.82 亿元)。
(2)债券承销业务
2018 年度,公司共完成 18 单债券类主承销项目,主承销金额共计 87.75 亿
元。其中,公司债主承销项目 12 单,主承销金额为 49.45 亿元;企业债主承销
项目 1 单,主承销金额为 8 亿元;可交换债主承销项目 1 单,主承销金额为 0.3
亿元;证券公司次级债主承销项目 4 单,主承销金额为 30 亿元(含承销自身次
级债 2 单,主承销金额为 15 亿元)。
2019 年度,公司共完成 22 单债券主承销项目,主承销金额为 156.23 亿元。
其中,公司债主承销项目 17 单,主承销金额为 123.13 亿元;企业债主承销项目
3 单,主承销金额为 22 亿元;承销自身次级债 2 单,主承销金额为 11.10 亿元。
2020 年度,公司共完成 30 单债券主承销项目,主承销金额为 191.47 亿元。
其中,公司债主承销项目 29 单,主承销金额为 186.97 亿元;承销 ABS 项目 7
单,主承销金额为 63.00 亿元。
(3)并购重组业务
2018 年度共完成并购重组业务 2 单,交易金额共计 123.59 亿元。2019 年度,
公司完成 2 单并购重组业务,交易金额合计 8.57 亿元。2020 年,公司完成 3 单
并购重组业务,交易金额合计 25.99 亿元。
(4)新三板业务
2018 年度,公司为挂牌企业融资 8.05 亿元,共推荐挂牌 6 家企业(含 1 家已摘牌企业),市场份额 1.00%(按照不包含摘牌企业在内的份额计算),累计推荐挂牌 123 家企业(含 37 家已摘牌企业)。
2019 年度,公司为挂牌企业融资 1.55 亿元。
2020 年度,公司为挂牌企业融资 0.43 亿元,共推荐挂牌 2 家企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累计推荐挂牌 125 家企业。
5、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9,430.58 万元、14,307.38 万元、14,456.10 万元和 8,799.87 万元。经过近年来资管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已形成以管理计划为核心工
具,以同业融资、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证券化、场外市场投融资等为基本业务,涵盖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货币市场类的立体式产品线条与服务体系。2019年,公司在“去杠杆,防风险”的基调下,一方面继续严控资管业务风险,加快主动转型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资金端和资产端的组织优势,通过创设单一资管产品、集合资管产品和纾困计划等形式,为支持实体经济和民企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0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主动管理能力为核心、合规风控为基础再造流程;以产品组织为抓手、从期限、结构、投向等不同维度,全面构建大集合、小集合、FOF 类、固收+产品体系,着力打造固收类产品——创金宝系列、权益类产品——稳惠系列两大核心产品线,推动业务转型,主动管理产品业绩稳步增长。在资管新规实施和通道业务整改的大背景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547.33 亿元,同比下降 24.95%,其中主动管理规模 330.4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夯实原有业务基础上,与研究服务积极协作,着力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加强产品升级改造与投后管理,逐渐建立起涵盖债券型、货币型、套利型、对冲型、创新型、分级投资等多个类别的资产管理产品体系。在“2018 年东方财富风云榜”评选中,华创证券荣获“最具成长潜力券商资管奖”;“华创银杏低风险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七届“金牛资产管理论坛”暨 2018 年度“金牛理财产品”评选中,荣获“三年期金牛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殊荣;在《证券时报》主办的“中国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评选中,“华创证券瑞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2019 十大创新资管-基金产品君鼎奖”。
八、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19 年 9 月,公司变更为xxx安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从而成为永久存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设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2017 年起公司推行执行委员会制度,公司设执行委员会是为落实公司董事 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战略而设立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执行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执行 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各业务或管理领域的议事协调和组织决策等工作。执 行委员会设委员 5~13 名,可设主任/联席主任 1-3 名。
公司聘任的三名独立董事,均具有财务和管理方面的专业背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总体看,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架构,2017 年推行了执行委员会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运行良好,各治理主体能够有效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股东会制度及其运作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前,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每年按照规定召开股东会,股东会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股东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公司明确分离。2019 年 9 月,公司变更为xxx安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不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委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决定公司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13、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4、决定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5、决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1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股东会(2019 年 9 月公司股东变更前),出具
16 份股东决定(2019 年 9 月公司股东变更后)。分别对同意xxx安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延长发行次级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变更次级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等事项做出有效决议,公司历次股东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行。
(二)董事会制度及其运作情况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向股东负责,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董事人员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决定;
3、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4、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
5、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
8、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增资扩股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9、决定公司设立、撤销或变更分支机构;
10、决定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的、与公司开展业务有关的融资及担保方案;
11、决定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许可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方案;
12、决定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经营的投资和创新业务的申报和实施方案;
13、决定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发展战略与管理目标,对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14.决定公司文化建设的总目标,对公司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15、按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报酬事项;
1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7、在股东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1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1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0、制订公司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21、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共召开过 26 次会议。发行人定期及临时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及其运作情况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负责。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监事会由 5 名成员组
成,其中股东监事 3 名,职工监事 2 名。监事会行使如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当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4、依照有关法律,对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会共召开过 9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独立董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发行人董事会现设 9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已至少包括了 1 名具有会计专业高级职称人士),达到董事会人数的 1/3,其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均符合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要求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情况及整改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简称“江苏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根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x、xx茗、xx、xxxx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3 号),公司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千里”)发行公司债券“16 千里 01”尽职调查阶段,未采取有效手段对保千里之实际控制人xxxx外投资信息进行核查,亦未对部分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构成内容进行核查,未能勤勉尽责并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在受托管理阶段,对保千里合同执行与约定严重不符、实物流与资金流明显不匹配的 2.75 亿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际被保千里原实际控制人占用)未予以充分关注,从而未进一步审慎核查并独立判断,导致最终未能识别并督促保千里纠正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xxx、团队负责人xxx、x项目负责任人xx、x目组成员xxxxxx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对尽职调查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检讨,通过进一步细化债券业务尽职调查标准、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强化问核机制等措施,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债券项目存续期管理;强化对项目人员及受托管理人员的培训,持续提高公司债券的执业质量和受托管理的工作质量,并按要求向江苏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合规管理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0〕1 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并给予经济处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 5 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成立集中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下设作风整改小组及业务整顿小组,按照公司《集中教育整顿方案》推进整顿工作,成立监察督导组监督落实整顿工作机制;从加大培训力度、作风自查自纠、强化人力管理、落实管理
责任等方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力管理;通过开展合规风险隐患梳理自查整改、完善合规检查督促整改流程、强化合规与风险事件责任追究、健全长效激励约束 机制等措施完善合规内控体系和机制;以公司数字化转型促进组织变革,重构前 中台业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业务中台人员质量控制能力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员 工执业质量;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总体部署、健全企业文化配套制度、开展企业 文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深入开展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并按要求向贵州证监局报送整 改报告。
就上述监管措施指出的问题,发行人均已落实整改。且上述问题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监管措施不属于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处罚。故公司报告期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产、机构等方面分开的情况
(一)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依赖。
(二)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独立于股东。
公司拥有自己的经营及管理人员,所有员工均经过严格规范的人事招聘程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社会保障、工薪报酬、劳动、人事等方面实行独立管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 近的其他企业中任职。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股东、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超越发行人股东和董事会职权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各自独立,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
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制订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的情况。
发行人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均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发行人根据经营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制订了一系列完整的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股东直接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的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分开,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十一、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一)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实际控制人xxx。x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xxx安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xxx安 | 北京市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 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 外包。 | 173,955.66 | 100.00 | 100.00 |
2、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1 年9 月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四、(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公司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如下表所示: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黔南互联网金融3 | 报告期内原联营企业 |
安顺互联网金融4 | 报告期内原联营企业 |
瓮安贵股互联网金融5 | 报告期内原联营企业 |
四川信用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x公司投资 |
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
3 黔南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06-24 注销
4 安顺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07-02 注销
5 瓮安贵股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12-14 注销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董事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监 事会主席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张家港市沙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 公司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xxx控制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xxxxx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副董事长的公司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董事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属xxxx |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同属x xxx |
北京东和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本公司的原独立董事、母公司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
xxx安员工持股计划 | xxx安员工持股计划 |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的监事和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贵州省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与贵州省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
x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董事、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 x公司参股并委派董事 |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xxx旗下公司的联营企业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xxx旗下公司的联营企业 |
贵州信用通供应链数据管理有限 公司 | 联营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本公司与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 |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本公司与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人担任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 事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监事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人担任母公司的董事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原董事 |
江苏朗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董事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上海祥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贵州众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同一人担任本公司的原监事与贵州众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
贵州省生产资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xxxx的公司 |
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
贵州省金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
注:1、发行人其他关联方还包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xxxxx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
3、发行人其他关联方还包括发行人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贵州众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非发行人关联方。
5、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贵州股交中心 | 居间服务费 | 0.00 | 183.37 | 8,481.34 | 9,569.51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 | 50.42 | - | - | -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 | 13.41 | - | - | - |
民生加银基金 | 席位佣金收入 | 170.17 | 204.42 | 174.29 | 67.55 |
xxx安 | 承销收入、管理费收 入、佣金收入 | 291.17 | 14.53 | 569.61 | 49.36 |
民生加银资管 | 资产管理费收入 | 0.00 | - | 11.57 | 51.47 |
民生银行 | 咨询费、财务顾问服 务 | 29.63 | 90.18 | 821.55 | 126.79 |
贵州物资开发公司 | 佣金收入 | 2.29 | 0.00 | 0.01 | 0.00 |
xxx安员工持股计划 | 管理费 | 13.43 | 15.79 | 4.08 |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费 | 332.36 | - | - | - |
江苏朗拓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 管理费 | 8.20 | - | - | - |
上海祥镒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佣金收入 | 13.79 | - | - | - |
上海祥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业务收入 | 1.70 | - | - | -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佣金收入 | 1.32 | - | 11.12 | -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佣金收入 | 0.00 | - | 0.25 | - |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佣金收入 | 0.00 | 2.14 | 10.06 |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佣金收入 | 0.00 | - | 0.25 | - |
四川信用通数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咨询收入、管理费收 入 | 1,335.90 | 584.93 | 150.94 | -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佣金收入 | 2.06 | 8.66 | 3.57 | -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席位佣金收入 | 85.04 | 26.80 | 20.40 | 4.55 |
锦程沙洲股权公司 | 佣金收入 | 12.89 | 0.00 | 0.00 | - |
贵州商投 | 佣金收入 | 0.00 | 0.11 | 0.24 | -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 佣金收入 | 1.17 | - | -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 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佣金收入 | 22.00 | - | - | - |
合计 | 2,386.95 | 1,130.93 | 10,259.27 | 9,869.23 |
注:与贵州现代物流、众xxx、贵州物资开发公司发生的佣金收入,2020 年分别为
0.00 元、0.00 元和 24.97 元;2019 年分别为 4.72 元、17.94 元和 90.05 元;2018 年分别为
40.27 元、36.97 元和 38.17 元。
(2)向关联方收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众xxx | 房屋租赁费、物管费 等 | 0.00 | 17.70 | - | 8.85 |
贵州股交中心 | 综合金融服务费、房屋租赁费、物管费、 水费 | 104.18 | 157.28 | 8,177.23 | 7,519.85 |
北京东和伟业 | 综合金融服务费 | 0.00 | - | - | 23.58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费 | 28.11 | 37.48 | 8.90 | - |
合计 | 132.29 | 212.46 | 8,186.13 | 7,552.28 |
(3)向关联方取得的投资收益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民生银行 | 债券买卖 | 5.58 | 649.37 | 1.01 | 250.29 |
东吴人寿 | 债券买卖 | 0.00 | 56.21 | ||
新网银行 | 债券买卖 | 0.00 | - | - | 2.77 |
民生加银基金 | 债券买卖 | -146.92 | 34.66 | 67.93 | 35.00 |
中原证券 | 债券买卖 | 19.27 | 184.58 | 40.01 | - |
国金基金 | 债券买卖 | 0.00 | 34.56 | 12.19 | -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买卖 | 1.75 | - | - |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买卖 | 131.63 | - | - | - |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债券买卖 | 28.25 | - | - | -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债券买卖 | -1.19 | - | -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买卖 | -20.45 | - | - | -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债券买卖 | 1.60 | - | - | - |
合计 | 19.52 | 959.38 | 121.14 | 288.06 |
(4)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贵州股交中心 | 居间服务费、资产管理业务支 出 | 1,937.36 | 2,507.26 | 588.09 | 20.49 |
合计 | 1,937.36 | 2,507.26 | 588.09 | 20.49 |
(5)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 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民生银行 | 信用拆借利 息支出 | 0.00 | - | 370.89 | 562.63 |
民生银行 | 收益凭证利 息支出 | 0.00 | - | 1,297.97 | 582.03 |
民生银行 | 回购利息支 出 | 104.23 | 16.57 | 85.17 | 104.58 |
民生加银基金 | 回购利息支 出 | 32.87 | 11.56 | 0.96 | 7.41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回购利息支 出 | 29.49 | - | - | - |
中原证券 | 回购利息支 出 | 0.00 | 3.11 | - | 12.15 |
民生金融租赁 | 回购利息支 出 | 0.00 | - | - | 2.17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回购利息支 出 | 37.94 | - | -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 回购利息支 出 | 1.17 | - | - | -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债券利息支 出 | 217.50 | - | - | -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 有限公司 | 租赁负债利 息支出 | 0.12 | - |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租赁负债利 息支出 | 10.23 | - | - | - |
合计 | 433.55 | 31.24 | 1,754.99 | 1,270.98 |
(6)向关联方支付的其他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黔南互联网金融 | 综合金融服务 x | 0.00 | - | - | 39.94 |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 份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0.00 | 296.64 | 326.54 | - |
贵州股交中心 | 综合金融服务 x | 1,095.39 | 1,589.80 | 1,342.57 | - |
贵州信用通 | 综合金融服务 x | 0.00 | 358.86 | - | - |
合计 | 1,095.39 | 2,245.30 | 1,669.11 | 39.94 |
(7)向关联方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张家港沙钢 | 物业费 | 0.57 | 0.57 | 0.57 | 0.57 |
江苏沙钢 | 水电费、房屋租 赁费、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9.32 | 12.52 | 12.10 | 10.94 |
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 公司 | 会议场地使用 x等 | 0.00 | 1.68 | 1.36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费、物管费、使用权资 产折旧费 | 96.45 | 129.61 | 127.14 | - |
四川信用通数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无形资产摊销 | 0.15 | - | - | - |
贵州信用通 | 服务费 | 0.00 | 5.40 | - | - |
合计 | 106.49 | 149.78 | 141.17 | 11.51 |
(8)与关联方进行的资金拆借公司从关联方拆入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民生银 行 | 信用拆入 | 0.00 | - | 705,000.00 | 1,630,000.00 |
合计 | 0.00 | - | 705,000.00 | 1,630,000.00 |
(9)与关联方进行的债券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东吴人寿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0.00 | - | 21,686.20 | - |
东吴人寿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0.00 | 30,874.80 | - | - |
民生加银基 金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76,548.43 | 145,720.44 | 175,522.01 | 55,488.72 |
民生加银基 金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121,437.38 | 116,045.98 | 308,197.32 | 61,649.29 |
民生银行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958,981.69 | 3,918,534.62 | 5,515,228.33 | 3,492,817.36 |
民生银行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139,441.61 | 1,907,863.16 | 1,713,247.34 | 830,891.94 |
新网银行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0.00 | - | 15,251.35 | 10,052.96 |
中原证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244,058.99 | 746,137.53 | 485,036.24 | 2,046.62 |
中原证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154,806.64 | 309,380.32 | 138,832.47 | - |
国金基金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4,834.62 | 12,335.83 | 25,258.42 | 501.25 |
国金基金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31,805.15 | 119,627.80 | 105,320.70 | -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25,236.69 | - | - | -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4,005.44 | - | - | - |
联储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254,931.07 | - | -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286,280.25 | - | - | -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689,318.20 | - | - | -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11,020.29 | - | - | - |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228,051.86 | - | - | - |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82,646.08 | - | - |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买入规模 | 671,522.85 | - | - |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卖出规模 | 776,143.32 | - | - | - |
民生加银基 金 | 认购华创证券作为发行人的债券 | 0.00 | 5,000.00 | - | - |
中原证券 | 认购华创证券作为发行人的债券 | 0.00 | 5,000.00 | - | - |
合计 | 4,761,070.56 | 7,316,520.48 | 8,503,580.38 | 4,453,448.14 |
(10)买卖标的为关联方债券的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度 | 2019 年 度 | 2018 年 度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买入规模 | 40,213.31 | 7,132.39 | 23,346.06 | -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卖出规模 | 8,325.17 | 21,763.55 | 8,794.03 | -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期间投资收 益 | 1,247.75 | 819.90 | 116.07 | - |
合计 | 49,786.23 | 29,715.83 | 32,256.16 | - |
注:该处债券买入、卖出,指本公司在二级市场与非关联方的第三方买卖xxx安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的交易。截止 2021 年 9 月末,本公司持有xxx安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面值 31,700.00 万元,应收利息 1,115.86 万元。
(11)与关联方进行的回购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民生银行 | 债券回购 交易 | 969,510.00 | 162,598.00 | 161,125.00 | 196,270.00 |
民生加银 基金 | 债券回购 交易 | 57,680.00 | 38,002.00 | 12,100.00 | 52,329.0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债券回购交易 | 426,084.20 | - | - | -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债券回购交易 | 9,986.00 | - | -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 债券回购交易 | 14,625.00 | - | - | - |
民生金融 租赁 | 债券回购 交易 | 0.00 | - | - | 4,410.00 |
中原证券 | 债券回购 交易 | 0.00 | 31,250.00 | 1,480.00 | 9,899.78 |
莱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回购交易 | 467,140.00 | - | - | - |
合计 | 1,945,025.20 | 231,850.00 | 174,705.00 | 262,908.78 |
(12)与关联方进行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 年 1-9 月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使用权资产 | 5.67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租赁负债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使用权资产 | 301.3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负债 | 267.64 |
合计 | 574.67 |
(13)其他关联交易
2020 年 12 月,公司的子公司兴贵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关联方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黔南云码通数字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 8.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240.00 万元,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未实际出资,
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0.00 元。2021 年 9 月 29 日,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8,909.99 万元受让共青城xxx燃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贵州贵能卡本投资有限公司 40%股权,公司的子公司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共青城xxx燃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
除上述列示的关联交易以及合并范围内已做抵消的交易外,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6、公司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 年度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账面余 额 | 坏账准 备 | 账面余 额 | 坏账准 备 | 账面余 额 | 坏账准 备 | ||
应收款项 | 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30.14 | 0.15 | 120.98 | 0.60 | 29.75 | 0.15 |
应收款项 | 贵州股权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 2,613.25 | 13.07 |
应收款项 | xxx安员工 持股计划 | 16.96 | 0.11 | 4.32 | 0.02 | - | - |
应收款项 |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2.50 | 5.00 | 2.50 | 5.00 | 1.00 |
应收款项 | 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8.92 | 0.04 | 2.33 | 0.01 | - | - |
应收款项 | 四川信用通 | 0.16 | 0.00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0 | 0.05 | - |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沙钢物资 贸易有限公司 | 2.30 | 1.15 | 2.30 | 1.15 | 2.30 | 0.55 |
其他应收款 | 贵州股交中心 | - | - | - | - | 41.92 | 0.21 |
合计 | 73.48 | 4.95 | 144.93 | 4.33 | 2,692.22 | 14.98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 年度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0,582.03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xxx安股份有限公司 | 1,827.57 | 9,541.47 | 712.29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 4.78 | 144.47 | 143.59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9.93 | 9.05 | 33.2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16.05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19.72 | 19.65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23.84 | 23.90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 | 208.35 | 207.61 | 206.88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6 | 20.19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众xxx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 20.99 | 20.91 | 17.98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省生产资料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 | 0.25 | 0.25 | 0.25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北京东嘉 | 31.74 | 31.63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外投供销公司 | - | 3.07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金属材料公司 | - | 2.91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四川信用通 | 0.00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锦城沙洲股权公司 | 5.97 | 3.86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贵州商投 | - | 0.08 | - |
应付款项 | 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48.48 | 545.82 | - |
其他应付款 | 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 - | 4.32 |
其他应付款 | 贵州众xxx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 0.36 | 0.36 | 0.36 |
应付债券 | 民生加银基金 | 5,077.27 | - | - |
合计 | 8,299.51 | 10,591.98 | 41,700.91 |
除上述列示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以及合并范围内已做抵消的款项外,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备的关联交易规范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三章规定:
“第十三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执行委员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三)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但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四章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考下列原则执行: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采用成本加成定价。
第二十四条 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就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和公允性作出说明。
第二十五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十二、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的情形;亦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