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与XXX(以下简称“贷款人”)签署编号【系统自动填充】《商品/信用分期贷款合同》(下称“《商品/信用分期贷款合同》”),合同约定XXX为甲方发放贷款, 具体发放的金额以《商品/信用分期贷款合同》约定为准。为保障贷款人的债权权益,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保证保险”)事宜 达成如下投保协议(或称“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