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簿、海关监管簿、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 和 ISM 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 ISM 文件不提供复印)。
甲方:
“xxx 7001”轮船舶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法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同意就甲方所属的“xxx 7001”轮(以下简称 “该轮”)售予乙方事项,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船舶概况
船名:xxx 7001
初次登记号:060407000001
二、船舶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完整的所有权。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
四、付款方式
1、船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转为购船意向金。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同时将剩余的 全部 %的船款以 汇款或转账 形式付
至下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将汇票复印件传真给甲方:户名: 上海航运交易所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人民币帐号: 310066661010141800008
2、船上存油等其他款项
乙方在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交接当天将柴油等其他款项以 汇款或转账 方式一次性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交接当天测量存油按中燃当地当日价结算。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3、甲方在收到全部款项后立即通知交船代表可以交船。
🖂、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xxx市当涂县锚地
交船期限: 年 月 日
该轮在交船地点,甲乙双方代表立即上船共同进行交接。甲方在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应立即通知其交船代表交船,交接船工作不得拖延,双方应予以密切配合。
六、交船条件
1、该轮交接时一切以该轮在交船地点的现状交船。本合同所指现状包括船舶及机械设备的现状,属于该轮现存的物品,现有的设备、图纸、说明书及清单、物料、备件等,但海关监管物资、该轮租赁物品、甲方规定必须收回的设备(应急示位标和雷达应答器)和船员私人物品除外。
2、交船时,甲方将该轮的稳性计算资料交予乙方,以证明该轮的轻吨数。该轮的轻吨数以稳性计算资料为准。
3、船上属于海关监管的设备、用品、烟、酒等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四条付清船款。船上剩余燃油等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前一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按照本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
5、交船时,甲方保证该轮无任何债务、抵押及有害或违禁物品。
6、交船时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代表即可签署交接协议书;在交船后甲方立即通知全体船员撤离该轮。
七、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拥有的该轮的其它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簿、海关监管簿、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 ISM 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 ISM 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增值税商业发票
(税率 3%),甲方应在交船后 7 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并提供该轮的船舶国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同时,xxx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八、船舶保险、理赔
自签署交接协议书之时起,甲方所办理的各种保单终止。
九、责任、风险划分
以本船交接协议书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务由甲方承担;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交船后,甲方对任何误述或船舶状况不负任何责任。
十、违约和纠纷的处理
x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 5 %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 3 日内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
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 1 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 5 %计算)。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 10 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
价款(包括定金)及其利息(按年利率 5 %计算)。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提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仲裁。
十一、不可抗力
x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定金。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 3 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所付的定金,但应扣除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二、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x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后 生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 4 份,双方各执 2 份;副本 2 份,双方各执 1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