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位于阳西县,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为河道清理开挖和护岸加固,整治的起点为茅垌水库放水塔,终点至洋边河,全段整治长 6.27km。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本工程属于水库的次要建筑物,其等级确定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 5 级。本次工程拆除重建 3 座桥涵,新建 1 座桥涵,共 4 座。其中重建 3 座桥涵每座设计四孔过水,每孔净宽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20m;新建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阳西县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所的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农经〔2024〕10 号文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位于阳西县,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为河道清理开挖和护岸加固,整治的起点为茅垌水库放水塔,终点至洋边河,全段整治长 6.27km。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本工程属于水库的次要建筑物,其等级确定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 5 级。本次工程拆除重建 3 座桥涵,新建 1 座桥涵,共 4 座。其中重建 3 座桥涵每座设计四孔过水,每xxx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20m;新建 1 座桥涵为六孔过水,每xxx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30m。工程概算总投资 30624048.85 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4190222.09 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跟踪 服务等,本工程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
(4)资金来源:由地方统筹资金解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 职称;
(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人与承担勘察任务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2 ) 获 取 方 式 : 投 标 人 须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因此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电子标操作指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4.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
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担保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5.联系事项:
(1)招标人:阳西县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先生 0000-0000000
地址:阳西县水务局办公楼三楼
(2)代理人:xxxx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
(3)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 000 x) 0.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办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相关内容。
本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阳西县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凡有□∨或■的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知选定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1.2 | 招标人 | 阳西县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所 |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1.4 |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 | ||
1.5 | 招标项目名称 |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1.6 |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 | ||
2.1 | 资金来源情况 | 🗹国有 100%, 其中:政府 100%;□集体 %; □私营 %; □外资 %; □其它 。 | |
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到位。 | |
3.1 | 提供相关资料 | □立项批文, □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批复, □地形图(或其光盘), □规划用地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勘察设计任务书, □场地初步勘察资料 套 份,🗹可行性研究报告 | |
1.7 4.1 | 招 标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 □人防工程 □电力工程 □机电安装 🗹水利水电 □其他: |
4.2 | 项目内容及范围 | 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修改 □修建性详细规划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初步设计 🗹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 🗹本工程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 |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位于阳西县,本工程的主要任务为河道清理开挖和护岸加固,整治的起点为茅垌水库放水塔,终点至洋边河,全段整治长 6.27km。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本工程属于水库的次要建筑物,其等级确定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4 级,次要建 筑物等级为 5 级。本次工程拆除重建 3 座桥涵,新建 1 座桥涵,共 4 座。其中重建 3 座桥涵每座设计四孔过水,每xxx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20m;新建 1 座桥涵为六孔过水,每xxx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30m。工程概算总投资 30624048.85 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4190222.09 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二)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 |||
14. | 勘察、设计要求 |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 详见《设计任务书》 ☑ 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 |
勘察、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 | ☑ 符合国家规划、勘察、设计深度规定要求 | ||
设计控制要求 | ☑工程总投资不应超过 30624048.85 元。 |
勘察、设计 | 总勘察设计周期为 100 个日历天。 1.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 |
14.1 | 周期要求 | 2.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 设计成果文件(中标人须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 |
查)。 | ||
同时,自签订合同后 20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
研究报告(报批稿)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确定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 ||
1436700.00 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726100.00 元;勘察费招标 | ||
控制价为 710600.00 元。 | ||
2.投标报价上限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招标控 | ||
制价;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 ||
15.1 |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 理。(投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 3.投标报价下限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不能低于设计费成本警 |
18.1 | 价和结算价要求 | 示价 435660.00 元, 勘察费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勘察费成本警示价 |
426360.00 元,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成本警示价=招标控 | ||
制价×60%) | ||
4.勘察设计费中标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 | ||
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 | ||
勘察设计费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 | ||
15.1 | 按照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施工工程开工后,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30%; 2.施工工程进度至 50%时,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50%; 3.待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100%。 | |
15.2 | □ 前 / 名有效投标人未中标者(如联合体的为设计单位)可获得设计方案补偿金。其中:综合总得分第 2 名者获得补偿金为 / 万元;综合总得分第 3 名至第 /名者获得补偿金为 /万元。 □ 未中标的补偿金获得者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 | |
及付款方式 | 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领取补偿金发票,由招标人以现金或转账等 | |
方式分别一次性支付给补偿金获得者。 |
(三)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
5.1 | 投标人投标资格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 以上)职称; |
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5.2 | 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人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人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5.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 |
5.4 | 拟派勘察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具备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 |
5.5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方式 |
6.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 分包人资质要求: | ||
7.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踏勘地址:阳西县织篢镇。 |
20.0 | 投标保证金要求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万 元整)。投标人应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完成其投标保证金缴交:1、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汇票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査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 3、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本项 目投标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 注:因交易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自行考 虑其所需时间,尽早完成保证金的上传手续,以免耽误投标保证金信息在系统显示,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11. 12. | 招标人澄清、修补或 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 1.招标人澄清、修补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前。 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 7 日前。 |
19.1 | 投标有效期 | □45 天内有效 □60 天内有效 ☑90 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33.1 | 中标人履约担保 | 中标人应当在签订承包合同前 15 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 5%。中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上(含分支机构)银行部门出具的履约保 函。 2.由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单。 3.由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4.现金履约担保。 |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
17.1 | 投标文件编制及份数要求 | 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缩印本)。 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电子印章与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3.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除外):递交的电子投标 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未按 |
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缩印本) | □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以缩印本形式统一装订成 A3 开本。 | |
工 作 模 型 | □比例尺 1:300 □应表明与xx关系, □素色模型, □彩色模型。 | |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规定 | ||
21.1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
22.1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
22.1 22.2 |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要求 | 本项目投标单位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参加开标会议或通过广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若投标 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认可开标结果。 |
23.1 | 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 | 本项目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 5 人(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派代表专家 0 人,其余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专家 5 人。 |
评标委员会 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 | |
27. 28. | 评标定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28. | 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标,其它部分采用明标评标。 |
30.2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 7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 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 19.2 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
34.1 | 合同文本 | 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
1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状况的补救 | 1、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按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揭晓文件应分别刻录在不同的光盘),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文件备用光盘及揭晓文件除外)。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投标文件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注:1、密封袋上应写明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光盘(备用)/商务文件光盘(备用)/技术文件光盘(备用)/揭晓文件光盘(备用));2、如提交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揭晓文件光盘(备用)的,封面及封口也不需要盖章; 3、揭晓文件光盘包括以下内容: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 PDF 格式或 JPG 格式的图型文件(加盖单位公章);4、揭晓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 2、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电子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备用电子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电子光盘或递交的备用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并按备用电子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2 | 1.交易服务费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性支付。 | |
3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 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 |
4 | 中标人如为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 |
1.工程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勘察、设计条件提供
3.1 招标人将为投标人提供尽可能的勘察、设计条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4.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 分包
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也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应当允许投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6.2 投标人拟将允许分包的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7.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1 货币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8.2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8.3 保密责任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4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8.5 计量单位
招标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6 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网上或网站,除特别指明外,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7 本招标文件所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8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9 本招标文件所称本人身份证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8.10 本招标文件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8.11 本招标文件所指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县(市、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8.1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证照如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证照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证照或其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证照与纸质证书、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人员可在相关网站(平台)下载、查看或打印其相关电子证书、证照,并可在相关网站(平台)或通过扫描电子证书、证照上的二维码对其信息真伪进行验证。
9.1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交易平台;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未成功解密的。
9.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1)投标人的投标现金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
(保证保险)费用不是由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购买;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或在开标现场未提交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原件;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或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9.3 经资格后审委员会确认,投标人的下列资格后审文件评审内容之一不符合资格
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按照附件 1 要求编制),为无效投标文件:
(1)市场准入资格;
(2)联合体投标;
(3)投标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6)资格后审文件盖章签字要求;
9.4 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技术文件中均不得有签名、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2) 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 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9.7 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4) 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9.5 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商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3) 商务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 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5)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6) 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9.7 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或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
(9)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注:①资格后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按上述情形确认资格后审文件、技术
文件、商务文件的有效性时,只能出具合格(通过)或不合格(不通过)任一种意见,不能有第二种意见;如评委不出具具体意见的,视为其确认投标文件有效。
②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对涉嫌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应另行作出书面说明,招标人应于评标会结束后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招标管理部门。
9.6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或监理服务的;
(2)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
9.7 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
9.7.1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2 除 10.1 款内容外,招标人按规定在网上发出的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发布、获取、修改或澄清
11.1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编制招标公
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后方可发布。
11.2 招标公告应按规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一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1.3 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可以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网上公布。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文件质疑和答疑
12.1 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错漏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0 日前以无记名形式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且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
12.2 对于投标人的任何有关招标文件的网上疑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7日前以书面公告形式在网上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 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1 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14.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质量及有关要求
14.1 勘察设计期限及其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服务周期和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14.2 本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必须遵守下述规则,如因勘察、设计单位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抗震防灾要求,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有利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力求经济美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14.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初步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需要;
(2)详细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岩土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3)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以及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的需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专篇,满足环境保护和节能的要求,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提高环保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建设成本。
15.1 服务费用支付及结算办法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
15.2 招标人如对有效投标人之未中标者实施经济补偿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数量、标准及付款方式支付补偿金。
(四)投标文件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组成。
16.2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5)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
(6)其它资料。
16.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四)近 5 年承担的项目;(五)近 5 年获奖情况;(六)其它应附材料。
16.4 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方案;(2)专题分析;(3)服务保证。( 本项技术文件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相应内容)
17.1 投标文件编制应包括本投标人须知第 16 条要求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及遵循有关投标文件编写目录及要求,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7.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所有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使用企业(单位)全称,自然人名字(含签字、盖章)必须使用法定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X 公司】。
17.3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但技术文件不得签字、盖章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注明的外),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本条款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7.4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无行间插字或无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1 招标人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确定勘察设计招标控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19.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算。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形成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0.2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0.3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原件;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 5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原件。
20.4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应在发生后 5 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原件:
(1)招标终止;
(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20.5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除外;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1.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4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按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22. 开标
22.1 招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
(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2)主持人公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代表情况;
(3)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共同确认按并公布投标人名单;
(4)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唱标。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公开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8)开标会结束。
22.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场或者在系统上作出答复,并作记录。
23. 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
23.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从中推选出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主任主持资格后审(评标)工作。
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原则上以一人为限,该代表应为招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但不得担任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审。
23.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3.4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3.5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禁止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审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24.评标过程的回避
24.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4.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标活动的,其评标结果无效。
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应按规定重新抽取。
(1)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与评标的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妨碍公正评审;
(2)由于原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评标无效,评标活动需重新组织;
(3)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未能参加评标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评标任务。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1 资格后审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 1 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即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2 对于各有效投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 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或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提交的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其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应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
26.3 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查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26.4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当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28. 评标定标程序28.1 综合评估法程序:
(1)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评标系统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匿名编号。
(3)评委先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和评审打分,得出相应的评审结论及评审得分后,由评委在评标系统揭晓匿名编码,评标系统自动匹配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
(4)评委逐一对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合格商务文件的投标人的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进行评审打分。
(5)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所有商务文件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6)评委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在开标现场时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分别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7)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逐一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的综合总得分。
(8)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9)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的评标、定标有关内容写出书面评标报告。
(10)评委在评标系统上对评审过程中相关评审表、打分表,汇总表,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等进行批量签字。
(11)评标、定标会议结束。
28.2 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29.1 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当于评标会议结束后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包含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以及评标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9.3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招标管理部门投诉。招标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异议和投诉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2)
30.1 中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30.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 7 日内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 19.2 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0.3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关招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1 评标完成后,中标人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按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废除授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或以虚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
(保单)的;
(4)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6)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7)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中的拟派驻项目机构人员资料信息、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不一致的;
(8)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
(9)中标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
(10)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有本企业投标承诺书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12)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
31.2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以确认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要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31.3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2)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
(5)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2.1 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或第 31 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2.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定勘察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32.2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签定勘察设计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
32.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32.2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5 中标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勘察设计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
33.1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前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价的 5%。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3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33.1 款的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数额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人按规定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函或者财政部门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书的,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33.4 中标人履约担保和招标人支付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参考格式详见合同版本格式 1 或格式 2),双方担保手续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如不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履约担保与招标人支付担保不得对抵,不得随意撤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原件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保管。
34.1 勘察设计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应送一份勘察设计合同到招标管理部门存档。
35.1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5.2 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
35.3 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视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招标人获得在本项目设计上的一次性使用权(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
35.4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会后公开介绍、展示、评价、推广已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35.5 已获得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和间接参加投标的人员,不得将该方案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
35.6 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可以拒绝领取招标人支付的方案设计使用费,并要求招标人退回投标文件。
35.7 未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其方案成果是投标人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使用权归投标人所有,受法律保护。该方案在评标后 7 个工作日内逐一退还。
附件 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 2: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工作指引附件 3:勘察设计任务书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合 格 条 件 |
1 | 市场准入资格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以上 资质。 |
2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 |
3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格式提供。 | |
4 | 项目负责人 (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5 |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6 | 资格后审文件盖章签字要求 | 资格后审文件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7 条有关规定签字、盖章 |
注:1.投标人应按上表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证照及资料,如有关证书、证照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证照的,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证照或其原件扫描件。
2.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和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要求的资格后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按投标承诺书的要求处理。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效率,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异议和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原则进行。异议人或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异议和投诉时效的,招标人或招标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有关异议或投诉。
一、异议或投诉受理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和其他利害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先向招标人提出。
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服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诉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应的市、县(市、区)招标管理部门投诉,即招标项目由哪一级部门招标备案的,就应向哪一级招标管理部门投诉,以提高投诉事项的处理效率。
采用书面方式异议或投诉的,异议人或投诉人应将异议书或投诉书亲自送往招标人或招标管理部门处,招标人或招标管理部门不接受寄递或传真或邮箱等方式送达的异议书或投诉书。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清单等)异议,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截标时间 10 日前提出。
(二)对开标的异议,应按规定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
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在开标现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处理异议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但招标人应当在前款规定时限内明确告知异议提起人最终答复期限。
投诉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服,或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相关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投诉。
招标管理部门一般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其中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除开标现场外,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以自然人名义异议(投诉)的,该自然人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经理、招标人代表等),书面材料由其本人签字并附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件核对)。否则,受理单位可不予受理。
附件 3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
1 勘察设计要求
1.1 建设内容及规模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位于阳西县,本工程的主要任务为河道清理开挖和护岸加固,整治的起点为茅垌水库放水塔,终点至洋边河,全段整治长 6.27km。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本工程属于水库的次要建筑物,其等级确定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 5 级。本次工程拆除重建 3 座桥涵,新建 1 座桥涵,共 4 座。其中重建 3 座桥涵每座设计四孔过水,每孔净宽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20m;新建 1 座桥涵为六孔过水,每孔净宽 5m、净高 4m,过水宽度 30m。工程概算总投资 30624048.85 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4190222.09 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1.2.1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包括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完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12.2.2 勘察设计周期为 100 个日历天。
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中标人须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同时,自签订合同后 20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3 现行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有更新则执行最新标准):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GB/T 50599-2020);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
(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5)《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1247-2018)
(6)《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
(7)《水闸设计规范》 (SL265-2016)
(8)《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363-2018)
(9)《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T 171-2020)
(10)《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2008)
(11)《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
(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7-2011)
(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14)《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SL278-2020)
(15)《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2-2013)
(16)《广东省防洪(潮) 标准和排涝标准 (试行)》(粤水电总字[199574 号)
(17)《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2011 年 11 月
(18)《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
(19)《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2017)
(20)《水利工程水力计算规范》(SL104-2015)
(2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22)《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2019)
(23)《灌溉试验规范》(SL13-2015)
(24)《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2019)
(25)《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26)《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15)
(27)《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28)《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 年)》;
(29)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及国家省、市规定、条例办法和标准。
如项目实施期间有新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颁布,则按有关要求执行。
1.4 成果要求
1.4.1 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人的所有设计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工程总投资不得大于 30624048.85 元;
(4)提交设计的成果内容:
①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含电子文档)10 份;
②施工图设计图纸等(含 CAD 电子版)10 份;
③施工图预算书(含电子文档)10 份;
④效果图(含电子文档)10 份;
⑤其他必需文件(按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办[2005]25 号文规定)10 份;
⑥上述设计成果文件未含用于技术评审图纸数量,设计单位应另外提供。
1.4.2 勘察成果要求:
遵照现行国家、地区及行业规范、规程及标准的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并结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应在选定的规划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以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地表调查和勘探为主,必要时可进行局部工程地质测绘工作。
勘察成果报告及附件(含电子文档)10 份(因技术评审或论证需要,勘察单位应另外提供勘察报告书)。
2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
3 发包人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阳江市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评标办法独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采用集体打分的无效。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全部成
员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 5 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成员中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规定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结果进行汇总。
综合评估法
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 30%,技术文件得分权重为 60%,信用评价得分权重 10%,满分为 100 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方案、专题分析、服务保证等(详见附表 1)。
2.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对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人设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 0
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最低分为 0 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技术文件得分×(60%)
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审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内容。商务文件评审得分由业绩得分、奖项得分、项目成员职称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组成(详见附表 2)。
2.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步骤计取:
第一步,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从所有符合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公开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
第二步,在资格审查、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后,按下列情形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1)当有效投标报价为 3 个以上(含本数)6 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 6 个以上(含本数)10 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为 10 个以上(含本数)20 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当有效投标报价为 20 个以上(含本数)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三步,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
第四步,按下列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100 分×[1-(| K
|×n)] 。
其中,“K”代表评标基准价;“100”代表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得分。当投标报价高于 K 值时 n 为 1,当投标报价低于 K 值时 n 为 0.5。
3.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30%)
注:(1)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得分权重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在规定的得分权重范围内选定,招标人原则上不得超过得分权重范围选取。
(2)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
(3)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报价得分以勘察设计投标报价计算,以元为计算单位。
(4)投标报价得分和商务文件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 4 舍 5 入进位);最
低得分为 0 分(如商务文件得分为负值时作 0 分处理)。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开标当天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勘测设计资质”栏查询的投标人实时信用分数(超过 100 分的按 100 分计算)×10%。
注:①本项最高得 10 分。②各投标人实时信用分数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记录在开标现场登记表中。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组成联合体投标时,以信用分值较低主体的信用分值计算信用评价评审得分。④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项内容 | 分值范围 (100 分) | 评审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审结果 | |
工程认识 | 15 分 | 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了解工程实施地点及周边的地形、灌区的现状情况,并能分析存在问题、治理难点等。 | 好 15 分, 中 12 分, 差 9 分。 | ||
技 | 技术创新 | 15 分 | 技术创新应结合实际,含说明及分析,有整体工程和主要创新和发展。 | 好 15 分, 中 12 分, 差 9 分。 | |
术 方案 | 适用标准 | 10 分 | 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 | 好 10 分, 中 8 分, 差 6 分。 | |
(60分) | 结构合理 | 10 分 | 设计方案中的结构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的程度。 | 好 10 分, 中 8 分, 差 6 分。 | |
10 分 | 总体勘察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 | 好 10 分, 中 8 分, 差 6 分。 | |||
( 10分) | 10 分 | 技术经济分析应含说明、指标及指标分析,有明细表、整体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材料用量指标,有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 | 好 10 分, 中 8 分, 差 6 分。 | ||
10 分 | 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的措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 10 分, 中 8 分, 差 6 分。 | |||
(30 | 10 分 | 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 10 分, 中 8 分, 差 6 分。 | ||
5 分 | 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 (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 5 分, 中 4 分, 差 3 分。 | |||
5 分 | 投标人所报的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 5 分, 中 4 分, 差 3 分。 |
注: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 0 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缺项评审项作出书面说明。
2.技术文件副本不得有签名、盖章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100 分) | 评分标准 | 评审结果 | |
1 | 20 分 | 承担过项目估算(概算)总投资 2000万元(同类工程 2/3 金额)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 计业绩。 | 有一项 10 分, 每增加一项 10 分, 最高得 20 分。 | ||
2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20 分 | 承接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 | 有一项 20 分, 最高得 20 分。 | |
承接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奖项。 | 有一项 10 分, 每增加一项 10 分, 最高得 20 分。 | ||||
承接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市奖项。 | 有一项 5 分, 每增加一项 5 分, 最高得 20 分。 | ||||
①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高级职称人 员占 50%(含本数)以上; | |||||
3 | 项目成员职称 | 20 分 | ②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中级及以上 职称人员占 90%(含本数)以上。 | 有一项 10 分, 每增加一项 10 分, 最高得 20 分 | |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负 | |||||
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少于 8 人, | |||||
否则本项不得分。 | |||||
4 | 投标报价 | 4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评分细则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 40%(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说明:1.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企业业绩有效期从签订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合同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为 5 年内,以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合同为计分凭证,项目估算(概算)总投资额以合同文件注明的项目投资额为准。合同文件没有注明的,以项目立项文件或可研批复文件上的投资额或初设批复为准(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或可研批复文件或初设批复文件)。
2.奖项有效期从取得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或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计算为 5 年内。以获奖证书为计分凭证。投标人同一工程有多个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
3.项目成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工程奖项以每单个奖项进行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则该项得分。
5.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西水招〔2024〕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五)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
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
(一)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认真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就此郑重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以不影响招标项目的公正性。
2、本企业此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及其证书、证照、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含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9.7款所列的情形)。
3、本企业参加此次投标时没有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
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一般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处罚的书面文件为准;但被列
为联合惩戒的企业,以“信用中国”网站等发布的信息为准),愿意按规定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亲自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亲自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通信代码 | 电话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
企业性质 | 上级 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员工总人数(人) | |||||
法人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正高级职称人员(人) | ||||
固定资产(万元) | 副高级职称人员(人) |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
开户银行 | 名称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
帐号 | 其他人员(人) |
注:1、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投标人应按表格要求如实填报。
2、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关证书、证照已推行或实施电子证书、证照的,应按规定提供其有效的电子证书、证照或其原件扫描件。
3、当上表所填内容与所附证书扫描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证书扫描件内容为准,如扫描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成员身份 | 各 方 名 称 |
1、主办人 | |
2、成员 |
注:1、此表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独立投标人不须提交此表。
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人。
2、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主办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其它应附资料
(投标人可附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但不应在其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1、所有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文件各项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2、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资格后审文件中有要求提供附件的,应附在该项文件的后面。
4、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西水招〔2024〕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四)近 5 年承担的项目
(五)近 5 年获奖情况
(六)其它应附材料
拟派驻项目勘察设计机构组成人员表
招标项目名称:
姓 名 | 拟派驻人员证书 | 在本项目勘察设计中拟任职务 | ||
证书名称 | 证 号 | 专 业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列出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按“(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分别填写本表所列人员的简历。
3.中标人确定后,如发现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设计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调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直至达到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1. 基本情况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专业 | 单位职务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 ||||
2. 主要工作业绩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在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
3. 获奖情况 | ||||||
4.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注:1.在该项目中任职指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现场代表、各专业人员等; 2.在本合同中拟任职指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现场代表、各专业人员等;
3.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各专业人员需附其身份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主要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5.上述资料配合评分办法提供。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在研究了你方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并经考察项目现场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和付费方法及标准,并针对该项目勘察设计业务收费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勘察费、设计费,中标价为合同价。接受你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勘察设计任务要求。
2.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理解。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如果我方中标,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所承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擅自变更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勘察设计周期完成勘察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机构组成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方承担。
6.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表
招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勘察费+设计费。 我单位愿以投标报价(大写) (¥ 元)完成招标内容规定的勘察设计任务。 其中 勘察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相应金额(大写) (¥ 元);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相应金额(大写) (¥ 元)。 |
勘察设计工作周期 | 总勘察设计周期为 个日历天。 (1)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2)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标人须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同时,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 |
勘察负责人 |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
备注 | 本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项不得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工程等别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投资额 (万元) | 内容 | 开始与完成时间 | 备注 |
注:1.投标人将承担过的业绩填入上表中(配合评分办法提供,不涉及评分的业绩不需提供); 2.表中项目须参照“(二)业绩表”格式分别填报,每个项目填写一张表;
3. 内容指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 项目名称: □已完项目 □ 未完项目 |
工建设地点: | |
2 | 委托人名称: |
3 | 委托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委托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4 | 承担合同内容(阶段):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内容) |
5 | 合同价: |
6 | 合同授予时间: |
7 | 合同工期(开始~完成时间): |
8 | |
9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请说明项目规模、主要工程特征指标等工程内容) |
10 | 其它: |
注:1.每个项目单独列表;
2.按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所承担的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奖项名称 | 奖项等级 | 颁发机构 | 颁发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注:按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其它应附材料
应提交的评审资料
(本项无格式)
1、商务文件评审要求的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资料
投标人提交本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业绩、奖项、拟派项目人员职称等资料。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
2、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或电子保函或纸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扫描件;
②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有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适合采用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汇票方式提交保证金方式)。
(2)投标人根据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西水招〔2024〕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阳西县茅垌水库排洪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编写目录及要求
注意: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技术文件部分目录,包括章、节的标题及主要编制内容。
2.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时,不得签字、盖章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技术文件(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抗震防灾要求,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有利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力求经济美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和招标人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其对项目的实际要求事项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方案;
(2)专题分析;
(3)服务保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发包人:阳西县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所
勘察设计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 印制
发包人:
勘察设计人: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建 (项目名称) ,接受了
(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关于勘察设计的投标,双方就本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有关事项,
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 2 条所列合同条件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⑴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合同条款;
⑷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⑸工作大纲;
⑹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确认的一切文件。
3.发包人应提供给勘察设计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
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批复文件,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 4.本合同勘察设计各阶段交付文件时间为:
(1)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2)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中标人须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同时,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4)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
(5)设计变更图纸由双方协商确定。
5.本合同中标价(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设计费中标下浮率 %,相应金额(大写) (¥ 元);勘察费中标下浮率 %,相应金额(大写) (¥ 元)。
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条款第 11 条结算;发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勘察设计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设计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7.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书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 份,勘察设计人 份,招标管理部门 壹 份。
发包人:(盖章) 勘察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阳西县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所。
(2)勘察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4)承包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实施施工的当事人。
(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 3 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6)投标文件:指勘察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及其他文件。
(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8)工程:指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进行勘察设计的工程。
(9)勘察设计:指勘察设计人按合同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渠道、涵管、隧洞等主要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勘察、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
(10)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
(11)天:指日历天。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阳江市政府规章。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5)工作大纲;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 48 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双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预留的通信地址,一经送达,无论是否接收、拒收或退件,均视为送达,自拒收或退件之日发生效力。通信地址如有变更,应当书面告知对方。
5.1 发包人应向勘察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协议书中。
5.2 在勘察设计人进行现场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勘察设计人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协助。
5.3 发包人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并向勘察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文件。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勘察设计人应承担的责任。
5.4 发包人应按第 11 条规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5.5 发包人应按第 10 条规定提供为设计代表及其他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用房及提供现场工作、生活和交通等其他方便条件。
5.6 发包人有权对勘察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有权在工作进度滞后时要求勘察设计人增加人员。
5.7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勘察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勘察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出现该情况,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赔偿设计人的损失。
5.8 发包人对勘察设计人提出的书面报告应在 3 天内给予答复。
5.9 负责对勘察设计人提出的施工图出图计划进行审查,在一个星期内答复勘察设计人。负责提出分标要求。
6.1 勘察设计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作大纲、工作进度计划各一份,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发包人控制勘察设计进度、勘察设计质量的依据。
6.2 勘察设计人应按合同、工作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保证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6.3 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6.4 勘察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
6.5 勘察设计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6 勘察设计人不得将勘察设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
6.7 勘察设计人应负责向规划部门办理设计报建工作。
6.8 勘察设计人应配合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工作,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各合同段招标所需的技术条款及施工图纸;书面或者施工现场解答招投标人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等。
6.9 勘察设计人应按第 9 条规定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查。
6.10 勘察设计人应按第 10 条规定配合施工。
6.11 工程竣工验收前,勘察设计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提交设计竣工资料一式六份。
6.12 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总勘察设计周期为 个日历天。
(1)初步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2)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勘察设计人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同时,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地点 |
1 | 勘察成果报告及附件(含电子文档) | 10 | |
2 | 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含 电子文档) | 10 | |
3 | 施工图设计图纸等(含 CAD 电子版) | 10 | |
4 | 施工图预算书(含电子文档) | 10 | |
5 | 效果图(含电子文档) | 10 | |
6 | 其他必需文件(按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办[2005]25 号文规定) | 10 |
8.1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8.1.1 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延误时,勘察设计人可要求发包人延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
⑴发包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
⑵发包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提交资料的时间延误。
⑶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⑷非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发生上述情况时,勘察设计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在发出通知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对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 7 天内与勘察设计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勘察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
款⑴、⑵项引起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造成勘察设计人设计返工,发包人还应按勘察设计人所耗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8.1.2 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因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勘察设计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若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设计人员,勘察设计人应立即予以执
行。
因勘察设计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
勘察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
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报告必须通过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查。
10.1 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勘察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派出合格的设计代表驻工地,做好施工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设计代表的人数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如设计代表不配合发包人工作或者设计代表能力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设计人更换设计代表,勘察设计人应当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3 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否则需要向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
⑴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⑵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⑷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3 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其工作及生活用房由勘察设计人负责,所需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11.1 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中标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勘察设计费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
11.2 勘察设计费的调整与调差方法
因非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重大变更或国家对收费标准有新的政策时,应调整勘察设计费。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11.3 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勘察设计费按阶段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1.施工工程开工后,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30%,
2.施工工程进度至 50%时,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50%,
3.待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 70%,
11.4 勘察设计费支付时间
勘察设计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发包人在收到勘察设计人的付款申请表后 28 天内支付给勘察设计人,本合同项目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方式的部分,按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发包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勘察设计人不得因此拖延勘察设计工期。
因非勘察设计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勘察设计人的额外工作,勘察设计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标准执行 11.2 的规定:
⑴在合同规定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份数之外增加的份数,增加部分勘察设计人应只收工本费。
⑵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⑶因非勘察设计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⑷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
13.1 发包人违约
13.1.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发包人违约:
⑴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
⑵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
⑶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1.2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发生第 13.1.1 款⑴项违约时,勘察设计人无法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勘察设计人应
及时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 3 天
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勘察设计人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 3 天内仍未提交,则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工作,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若发包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勘察设计的,则勘察设计人可暂停该部分勘察设计,并通知发包人。除涉及该部分的勘察设计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文件应按时提交。
若发包人没有按时对勘察设计人的报告给予答复,可视为发包人同意。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勘察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3.2 勘察设计人违约
13.2.1 勘察设计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勘察设计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勘察设计人违约:
⑴未按第 6.1 款规定的时间提交工作大纲等资料。
⑵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⑶因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⑷勘察设计人违反第 6.6 款规定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⑸勘察设计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2.2 勘察设计人违约责任
⑴若发生第 13.2.1 款⑴、⑵项违约以及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未能通过发包人上级审核时,勘察设计人及时更正。如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改正的,或两次修改仍未能通过发包人上级审核时,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勘察设计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发包人因此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的,由勘察设计人承担。
⑵若发生第 13.2.1 款(3)项违约时,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向发包方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和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勘察设计费金额相等。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错误,除支付合同总价 20%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⑶若发生第 13.2.1 款⑸项违约时,发包人可暂停支付勘察设计费,并通知勘察设计人暂停勘察设计,责令其整改,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和勘察设计工期延误由勘察设计人承担。若在发出整改通知 14 天后,勘察设计人仍未改正,或发生第 13.2.1 款(4)项违约时,则发包人可通知勘察设计人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发包人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勘察设计人承担。
(4)因勘察设计人违约而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如发包人继续利用勘察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成果,则发包人按照所利用成果的工作量按整个合同工作量的比例支付费用。如发包人没有继续利用勘察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成果,则发包人无须向勘察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费用由勘察设计人在合同解除后 7 日内返还。
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
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 15 条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 14 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由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勘察设计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16.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其他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可因本工程或与本工程相关的需要而修改、复制、使用此类文件。
16.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6.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6.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7.1 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勘察设计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并承担费用。
17.2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勘察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7.3 合同双方参与合同实施以及接触或者可能接触到合同项目文件、资料、成果的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长期,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资料信息以及勘察过程中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一方违反保密约定发生泄密的,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8.1 本合同从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效。
18.2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发包人可提出终止合同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18.3 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勘察设计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
18.4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格式 1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勘察设计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 2-1
支付担保
(承包人全称):
鉴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签订 (工 程名称)勘察设计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等全部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的发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发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承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无需承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完毕后第 15 天起失效。尽管前述,本保函的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 2-2
关于××项目免于提供支付担保的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时,也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同等数额的支付担保。因银行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给予发包人提供担保,财政部门也不能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为了确保××项目的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项目服务费,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阳府〔2021〕 11 号)及其相关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现就该项目的服务费支付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发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本项目承包合同的约定,按规定时间及数额支付服务费,如有违反承包合同行为,愿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以本协议作为项目支付担保的凭证,不再要求发包人另行提供支付担保手续。如发现发包人违反承包合同规定的服务费支付义务,承包人将按规定追究发包人责任。
三、本协议作为本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合同规定的支付担保责任完后自动失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