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 标 人: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经济合作社
交易平台: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湖南谨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湘潭县排头乡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湘潭县组织部以潭县组通[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2024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
3、项目内容: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4、招标预算总额/工程最高限价:535272.45元,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包括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项目要求:
1、光伏板必须是620W以上的一级板,钢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质保期不得低于10年,20年后的发电效率不得低于80%;
3、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4、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上级单位验收标准施工;
5、严格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执行;
6、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需求论证以及其他服务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
9、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竣工;
10、质量要求:依据《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招标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 年7月13日 9时至2024年 7月18日17时止。
(二)报名地点: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三)报名联系人:楚楚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业务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光伏发电安装施工资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打款凭证电子档,并在开标现场交付以上纸质档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将《退还保证金的函》原件交至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请至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并递交《退还保证金的函》原件,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退还保证金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
(3)保证金账户名称: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4)保证金账户账号:18221901040022735
2、保证保险
(1)单位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
(2)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000x希望大厦七楼 市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3)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4)付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湘潭湘江支行
(5)银行账户:1904 0303 2902 3104 603
三、招标办法
1、此次项目招标活动在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 535272.45 元进行报价。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4年7 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人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人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联系信息
1、招标人: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13107126143
2、代理机构:湖南谨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00x0x0xx000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18873254470
交易平台: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网(湘潭市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服务平台 (xxxxxxxx.xxx))
七、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地点 |
名称: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锦绣名都西南侧 电话:0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 |
1.2.1 |
资金来源 |
2024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立即支付工程费用 |
1.3.1 |
招标范围 |
完成本项目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1.3.2 |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
535272.45元 |
1.3.3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竣工 |
1.3.4 |
质量要求 |
依据《湘潭市湘潭县分水乡较场村球场建设1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
1.4.1.1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4.1.2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业务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光伏发电安装施工资质的建筑公司。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的纳税证明、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打款凭证电子档,并在开标现场交付以上纸质档资料;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2.1 |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问题) |
时间:2024年7月13日-2024年 7月17日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致电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2.2 |
提出异议 |
时间: 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前 方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公式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文件(须加盖公章);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或现场问询提出;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报价函 |
3.2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3.3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户 名: 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 账 号:18221901040022735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提供转账凭证)。 |
3.4.1 |
财务状况要求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4.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年内承接类似项目的工程合同等证明材料 |
3.4.3 |
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否 |
3.6.1 |
施工组织设计 |
是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不要求编制 R要求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R不采用 £采 用
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 密封和标记要求:
2、密封好的招标文件,应标注工程项目名称,业主方名称。 |
3.6.2 |
投标文件份数 |
二份,要求一正一副,需密封盖章签字,及电子档1份(U盘形式) |
4.1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 年 7 月 19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现场递交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5.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14时30分 |
5.2 |
评分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工作组构成: 专家库随机选取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选 |
7.1 |
定标方式 |
现场评定 结果公示/公告地点(或网址):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
7.2 |
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 |
数据电文+线上公示 |
7.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 %,在签订合同前支付至指定账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函。 |
8.1 |
投诉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工程招投标操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 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投标文件 报送要求 |
本工程采用线上报名+现场招投标,投标文件为现场递交 |
9.2 |
信用要求 |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行政职能机构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xxx.xxxxxxxx.xxx.xx)、最高人民法院网站(xxx.xxxxx.xxx.xx)、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xxx.xxxx.xxx.xx)】查询,信用报告截图。 |
9.3 |
其他要求 |
/ |
9.4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 |
质量保证金形式 |
现金、转账、保函 |
说明:£表示采用条款 £表示不采用条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详见附表3-3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详见附表3-4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报价 |
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详见附表3-5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信誉:20分 投标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投标人超过七家时,将各有效投标人所投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再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报价投标单位少于七家(包括七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各有效投标人所投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2.2.3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 |
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地情况,主要施工顺序、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作业流程、操作要领阐述合理、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 |
质量管理体系阐述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完善、可靠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 |
安全管理体系分析得当、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可靠等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 |
项目现场情况分析符合实际,噪音控制、污水控制、扬尘控制,材料堆放、人员管理等方法与措施合理、可靠,符合相关要求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 |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
资源配备计划(5) |
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计5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缺项记0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3 (2) |
商务部分(20分) |
投标文件编制(5)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等,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类似业绩(5) |
投标人在2021年7月1日以后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个计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不良行为记录(10) |
投标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全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10分,每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 |
||||
2.2.3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评标基准值 |
评标基准值:有效报价投标人超过七家时,将各有效投标人所投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再去掉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报价投标单位少于七家(包括七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各有效投标人所投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得分计算公式 |
(1)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满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含1%)扣0.5分 (3)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含1%)扣0.25分,减完为止; 不足1%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若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50-0.5×∣(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2)若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0-0.25×∣(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注:
1、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1.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72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如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需提交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处罚有效期限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否则,不良行为记录得分计0分。
1.2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省外企业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等资料的,不良行为记录得分计0分;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封面如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授权委托书。
2.4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无需提供)。
2.5投标保证金
2.6投标报价。
2.7施工组织设计。
2.8项目管理机构。
2.9资格审查资料。
2.10其他材料。
(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及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我方已完整阅读招标文件内容, (完全/不完全)响应,对于 偏离。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网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此投标函须另备一份单独密封,与项目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内容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 标 承 诺 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秉承招投标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xxxx:
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如有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及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存在此种情形,但未声明或者提供无效证明文件的,视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评审不通过。
不存在违反或者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用要求”的任一情形。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及整个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在本次交易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湘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给予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本人xxxx: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4.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担保的参考格式)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6.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书封面如下: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
2.7 施工组织设计
2.8 项目管理机构
2.8.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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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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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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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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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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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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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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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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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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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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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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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2.9.资格审查资料
2.9.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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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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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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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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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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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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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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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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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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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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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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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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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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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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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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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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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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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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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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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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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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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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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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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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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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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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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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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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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后应附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2.9.2 财务状况
2.9.3 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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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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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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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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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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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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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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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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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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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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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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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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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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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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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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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项目指 工程。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9.4 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2.10 其他材料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