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後,葉先生及關女士將為我們的控股股東,且彼等及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將構成本公司關連人士。本集團與葉先生、關女士或彼等各自聯繫人之間的任何交易將構成[編纂]後 的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目前,本集團與葉先生及關女士各自的聯繫人之間的交易預期在[編纂]後將繼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以下交易將構成[編纂]後本公司的持 續關連交易:
持續關連交易
[編纂]後,x先生及關女士將為我們的控股股東,且彼等及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將構成本公司關連人士。本集團與x先生、關女士或彼等各自聯繫人之間的任何交易將構成[編纂]後的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目前,本集團與x先生及關女士各自的聯繫人之間的交易預期在[編纂]後將繼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以下交易將構成[編纂]後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僱傭合約
(a) 交易概況
於2011年11月1日及2017年3月27日,xxx先生及xxx女士與廣聯工程訂立有關擔任助理工程師及行政職員的書面僱傭合約(經修訂及補充),其後分別晉升為經理及經理(「僱傭合約」)。我們預期xxx先生及xxx女士於[編纂]時及之後將繼續受僱於廣聯工程,擔任相同職位。於[ • ],xxxxx及xxx女士分別與本集團訂立補充協議,以修訂由[編纂]起為期三年的僱傭合約年期。
(b) 歷史交易金額及未來交易金額的年度上限
於2017/18財年、2018/19財年及2019/20財年,向xxx先生及xxx女士支付的薪酬總額分別達約1.2百萬港元、1.4百萬港元及1.5百萬港元。董事估計,於2020/21財年、2021/22財年及 2022/23財年,合共應付xxx先生及xxx女士的年薪將分別不超過1.6百萬港元、1.7百萬港元及1.8百萬港元。上述年薪乃經董事參考根據僱傭合約應付xxx先生及xxx女士的合約款項以及後續作出之調整而釐定。
(c) 上市規則之涵義
xxx先生及xxx女士分別為我們的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葉先生及關女士之子女,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彼等為本公司關連人士。因此,僱傭合約項下所涉薪酬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持續關連交易
各相關百分比率按年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計算,且由於董事目前預計相關百分比率將不會超過5%,故年度代價將不超過3.0百萬港元。因此,僱傭合約項下所涉薪酬構成最低豁免水平交易,豁免悉數遵守上市規則第14A.76條項下之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倘有關年度薪酬金額超過相關限額,則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如適用)。
確認
董事確認
董事確認,有關僱傭合約的持續關連交易已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的利益。董事進一步確認,有關僱傭合約項下持續關連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遵守上市規則
如對僱傭合約的重要條款進行修改,使其不再為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或如我們將來與任何關連人士訂立任何新的協議或安排,而根據該等協議或安排,我們已付或應付的總代價超過上市規則所指有關獲豁免關連交易或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的限額,則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確認
保薦人已審閱本集團所提供的文件及資料,並已參與盡職審查及與本集團及其法律顧問討論。基於上文所述,保薦人認為,僱傭合約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乃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