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HY21WJ01A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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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血球计数仪)采购项目
2021-12
委托协议
甲方:xxxxxxxxxx
xx:xx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给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Y21WJ01A0106
2、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血球计数仪)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49 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附件。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
1、提供前期磋商文件采购法律法规咨询;
2、编制、发售、解释磋商文件;
3、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评审专家组建磋商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
10、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将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委托期限
x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止。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本项目采购主体负责监督采购项目采购的全过程。
2、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进口产品批复文件(如有)、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4、审核并盖章确认乙方拟定的磋商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内容。
5、参加乙方组织的现场踏勘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
6、授权委派代表作为磋商小组成员,参加乙方组织的磋商会议。被委派人员应准时到达磋商地点,并对磋商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7、甲方需要在磋商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须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应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8、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的书面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9、根据相关法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同时应当核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交通知书原件。
10、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1、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2、按照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处理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务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指定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负责接收甲方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采购公告、磋商文件等相关文本。
4、负责在法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5、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向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6、负责接收甲方的澄清要求,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通知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有)。
7、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答疑纪要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有)
8、负责组织现场考察。负责整理现场考察资料,形成现场考察文件作为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有)
9、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10、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组织并主持磋商会议,并向甲方提交磋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
11、按照规定编制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向甲方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
12、按照规定保存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购项目活动记录汇编等项目文件。
13、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14、及时与甲方协调解决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接答复供
应商依法提出的关于组织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询问或者质疑,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15、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
16、向甲方提供全流程的过程性文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各条款提及的文本资料。
五、保密约定
1、在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双方应对磋商过程和未公告的磋商结果保密。
3、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项目响应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磋商,特殊情况除外,如处理质疑。
4、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六、收费
1、乙方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2、采购代理服务费包括:场地费、专家劳务费等。
3、乙方独立承担在组织采购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委现行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2、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适当延长采购时间。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向甲方提供为完成采购
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要求整改,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理工作人员。
八、协议的解除
1、因采购任务取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经双方协调解除本协议。九、其他
1、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采购方式变更或采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批准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4、如本项目采购失败,由乙方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则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5、本委托协议由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