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 Q-酒店帕拉馬里博
條件 Q-酒店帕拉馬里博
版本:1
日期:2017 年 5 月 31 日
•公司名稱和法律形式:la Luz 的住宅不揮發物
•商家地址:Costerstraat35,帕拉馬里博
•商務部號室:542991
•增值稅號碼:07743
•電話:000000000000
0.xx
在這些條款和條件以及所有要約,協議及協議的達成對這些一般條件適用於適用於:
1.1。 Q-酒店帕拉xxx:xxxxxxxxxx,xxxxx Costerstraat 35。
1.2。服務:從廣義上講,通過提供 Q-酒店帕拉馬里博床和/或提供食物和/或所有相關活動和/或服務的飲料。
1.3。嘉賓:對人誰在與客戶的協議必須提供服務 Q-酒店帕拉馬里博。在這些條件指胃石也可以理解為是指伴隨著來賓的人,陪伴。除非這些條件都來賓和客戶另有明確規定的目的客戶或客戶。
1.4。客戶:誰已與 Q-酒店帕拉馬里博簽署了提供服務的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根據顧客也意味著中介,在他/她的關係的名字是否已經簽訂了提供服務的合同。誰不採取行動的個人也被在他或她的職業或業務的行使這些條件稱為消費者。
1.5。酒店協議:Q-酒店帕拉馬里博並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由客戶或客戶支付代表
客戶和/或客戶(或多個)服務進行客戶之間的協議。在這些情況下指的是酒店會議也被理解為對這些條件已經宣布適用的其他協議。這些情況也適用於誰已經簽署通過中介旅館協議的客戶。
1.6。網上預約:即通過保留作出達成協議酒店,提供 Q-酒店帕拉馬里博(www.q- xxx.xx)的網站上預訂。在線預訂國產通過其他網站(調解員)和其他可能的條件未能於網上預約覆蓋,在這些條件中規定聞名。
1.7。預訂:以書面形式由客戶和 Q-酒店帕拉馬里博訂立協議,與客戶和 Q-酒店帕拉馬里博被固定在什麼時期,什麼條件下會影響酒店的協議。
第 2 條的這些條件適用性
2.1。這些條款和條件適用於所有優惠,協議和 Q-酒店帕拉馬里博簽訂合同。
2.2。從這些條件不同的建議,協議或協議的結論才有效,如果以書面形式向 Q-酒店帕拉馬里博明確約定。在這種情況下,減損僅適用於該協議的相關報價,協議或結論。
2.3。除非之前,明示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寫由通過 Q-酒店帕拉馬里博,用戶,客戶或同意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其他(合法)的人員所公知和證實。
第 3 條酒店協議的形成
3.1。建立一個酒店協議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所有優惠僅當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容量是足夠的每種情況下不具有約束力和主題。在在線預訂的情況下被認為是顯示範圍作為當前越好。
3.2。如果客戶接受報價和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能力不足則 Q-酒店帕拉馬里博有權第
一個晚上為期五天內或更高版本,如果合理明智的,不要 Q-旅店帕拉馬里博可以預計,仍然依賴為按第 3.1 以上描述,並且可以修改或取消酒店協議的確定。然而,這
將是第一個解決方案是按照 4.4 條修正案的規定要求。
3.3。一項保留只由客戶或通過 Q-酒店帕拉馬里博以書面形式確認預約後確認。
3.4。通過網上預約成酒店的協議是由當客戶報價接受通過提交預訂。 Q-酒店帕拉馬里
博將確認收到這一建議通過電子郵件的。無需確認,客戶可以隨時終止合同的酒店。這違背了第 3.3 條。
3.5。由傢伙客戶風險和客戶的費用考慮之協議酒店被關閉。由客人支付任何款項將提供客戶相同的程度。
3.6。除非以書面形式Q-酒店帕拉馬里博到客戶的任何佣金,手續費,任何名義由於明確約定。
3.7。儘管這篇文章 Q-酒店帕拉馬里博有權獲得(Online-)預訂時隔如果客人沒有在預訂 12.00 第一天的報導。這使得支付義務不受影響。如果它與支付由客戶所保留的時間段的保證發出此並不適用。
3.8。在抵達和/或離開的變化無效的原始最終保留,並經雙方同意,新的明確的預訂來的。
3.9。 Q-酒店帕拉馬里博,該網站以最大的關懷一起上的信息,仍然可以在數據和/或技術故障或其他情況的發生傳播不準確的數據和/或數據不完整。所有建立網上預訂都受到明顯的改進和/或錯誤。如果在這一段鉛簡稱變更和/或錯誤改價格,客戶有免費上網的權利。
第四條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義務
4.1。 Q-酒店帕拉馬里博將是在約定的時間來賓,約定提供住宿和/或按照 Q-酒店帕拉馬里博內的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的協議。
4.2。根據第 4.1 條對此的規定。描述不適:
A.在這些術語和不可抗力的文章中所描述的條件不可抗力(第 9 條)的情況下;灣如果分數或不超過遲到半小時;
溫度。如果客戶預付款或臨時支付第 7 不及時或不支付簡稱;
天。如果客戶沒有或不符合客戶的義務,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完全符合,有 Q-酒店帕拉馬里博。
4.3。除非以書面形式,否則在客人處置 14:00 抵達當天同意 Q-酒店住宿帕拉馬里博至
12:00 出發的日子。
4.4。 Q-酒店帕拉馬里博有權將提供比支配的酒店協議的酒店住宿等的用戶。如果這是不方便的遊客,訪客或客戶立即終止協議酒店的權利。如果報價與客戶或客戶確認的如家快捷酒店是比原來便宜的物業,將 Q-酒店帕拉馬里博使現有節餘到來賓或客戶的數量。 Q-酒店帕拉馬里博將在任何情況下,任何進一步的補償舉行。
第五條團體預訂
5.1。從十個房間是下的團體預訂預約。相對於基的情況下的規定的預訂受到規定,而且,在這些條件。在規定之間的衝突更喜歡這個條款的規定。
5.2。顧客可以為一組所謂的可選預訂。可選的預訂只能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前來的。可選的預約可保持在抵達前長達 3 個月。除非書面明確約定,可選的自動預約無效之
下。在任何情況下,此選項可以抵達前舉行長達 5 個月。
5.3。最後預約才會來了解它是由 Q-酒店帕拉馬里博和客戶的確認確認後,簽署,返回和接收。在抵達和/或離開空白原始最終保留的變化,將創造演唱會新的永久保留。
5.4。對於團體預訂是一個客戶最多一個星期免費的 10%到來之前可以降低房間的原有明確保留數。
5.5。房間的原有明確保留數的傳播可能只與 Q-酒店帕拉馬里博諮詢。絕不 Q-酒店帕拉馬里博負責傳播,未經協商,房間原來明確保留的數目。
5.6。對於一家公司預訂的完整消除到 1 個月到來之前,將不收取費用。當從 1 個月至抵達前一周站穩預訂的徹底取消,客戶有義務對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床上支付 25%。從抵達前 1 週 24 小時訂票公司的完全取消,客戶有義務對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床上支付 50%。抵達前不到 24 小時,需要顧客 100%,基於床和可能補償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保留組晚餐明確保留的全部取消。客戶應地,關於團體預訂的,保證至少 7 天到貨 Q-酒店帕拉馬里博之前擁有的客人名字的名單。
5.7。如果預訂基團的量超過€5000,那麼我們需要的總量的 50%的押金。抵達前不遲於三個月必須支付的保留值的 50%至銀行賬戶 Q-酒店帕拉馬里博。
5.8。到達目的地後的變化 - 和/或離開一個完整的最終保留的到期和原始數據將在可用性演唱會新的最終預訂將被移動到所需的數據。如果可用性不允許它在政策自動失效
(第 5.6 條)
5.9。如果涉及到以前的項目比 Q-酒店帕拉馬里博客戶違約認為取消了最後的保留。這消除將被視為由客戶堅定預訂的取消(第 5.6 條)。客戶必須支付取消費用,以 Q-酒店帕拉馬里博。
第六條取消
6.1。本條的規定,不得妨礙適用於這些條件的其他規定。本條規定不影響根據一般法
律的客戶和/或第三方的責任。
6.2。一個酒店的協議是不可撤銷的,不能被取消。
6.3。特別是對於在網上預定的是,有消費者沒有取消的權利,根據第 6.2。
6.4。如果有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網站上,取消和/或特定規則被調用,那麼這個被視為要約的一個組成部分,去對這篇文章中不可撤銷的規定。客戶有權取消由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網站上顯示的選項。如果客戶是永遠不可能取消已經選中在網上,除非另有說明。
6.5。取消必須以書面形式,包括使用適當的工具/表格(xxx.x-xxx.xx)任何網上,通過電子郵件,並註明日期。
6.6。在符合相關團體預訂(第 5 條)應適用,除非以書面形式保留,直到抵達當天的
前一個月可以免費取消另有約定。當從 1 個月至抵達前一周站穩預訂的徹底取消,客戶有義務對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床上支付 25%。從抵達前 1 週 24 小時訂票公司的完全取消,客戶有義務對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床上支付 50%。明確保留的全部取消不到 24 小時內到達之前,需要客戶床在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基礎上補償 100%。
第七條價格與付款
7.1。價格可能類型的住宿,當天,預訂時間,付款條件及取消政策有所不同。
7.2。客戶是由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酒店合同中提到的金額。 Q-酒店帕拉馬里博特殊服務,使用電話等額外費用的,以客戶和/或客戶進行充電。成本明確傳達。
7.3。所有帳戶,包括有關取消或沒出現的帳戶將現金由客戶和/或客戶支付,或者如果專門的發票日期後 14 天內達成協議。支付地點被指定為建立 Q-酒店帕拉馬里博。
7.4。客戶應被視為酒店協議或任何其他協議連接也代表每一位客人的。通過看似知道客人的客戶有資格代表他在這件事情。
7.5。付款方式是在 SRD(美元或歐元,或信用卡)製成。對於外幣應在匯率時通行。
7.6。 Q-酒店帕拉馬里博有權支票,支票轉賬和支付的其他類似的裝置,或其它支付方法比上面提到的那些,拒絕或將附加到接受這些特定的條件。此外,它提供的 Q-酒店帕拉馬里博任何一種付款方式。在網上預訂的情況是時間協議的達成,將付款方式傳達。 Q-酒店帕拉馬里博,理直氣壯地(部分),要求提前還款。這適用於所有類型的
保留,並最終扣除這筆款項從支付的最終金額。在取消的情況下,盡快量已經支付,退款 14 天之內。
7.7。如果使用 Q-酒店帕拉馬里博,Q-酒店期間,他服務客戶/客戶帕拉馬里博,理直氣壯地已經要求對購買服務的付款。
7.8。如果 Guest /客戶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S),為此,客戶已通過 Q-酒店帕拉馬里博授予了 14 天之後,強調了延遲付款和 Q-酒店帕拉馬里博但其付款義務滿足,沒有這 14 天的期限內支付後,有權法定利息和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餘額充入由電荷產生的法外徵收成本。這些收集成本超過未付款項到€2.500 15%;在接下來的€2500 和 5
%的下一個 5000€用最少的€40,= 10%。 Q-酒店帕拉馬里博可以受益於這些量和百分比客戶偏離。
第八條責任
8.1。本文僅適用如果客戶(合法的)的人誰在他的職業或業務的鍛煉作用。如果有消費者客戶的責任僅限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到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8.2。除非有關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部分故意或重大過失,Q-酒店帕拉馬里博不承擔任何責任。
8.3。除非有關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部分故意或重大過失,Q-酒店帕拉馬里博接受損壞不承擔責任造成的或由客戶的車輛。
8.4。除非有關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部分故意或重大過失,Q-酒店帕拉馬里博接受損壞不承擔責任直接或間接導致對任何人或任何作為的任何缺陷或任何直接或間接的結果上,或在任何動產或不動產,其 Q-酒店帕拉馬里博所有者(堆場)承租人或承租人或另一方面,處置 Q-酒店帕拉馬里博。
8.5。所涵蓋的保險公司 Q-酒店帕拉馬里博或損壞所涵蓋的任何其他第三方 Q-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責任不會超過酒店合同或賠償損失的價值酒店帕拉馬里博。
8.6。 Q-酒店帕拉馬里博針對的是任何索賠或任何完全免責的客戶,其中來賓和/或任何第三方 Q-酒店帕拉馬里博是有效的還是在這方面,各方應在最廣泛的意義酒店協議或任何其他協議的話結束了與客戶。這一賠償義務同樣適用於酒店協議也適用,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完全或部分溶解。
第九條疑雲
9.1。不可抗力可以理解為包括:工作人員的病情是合理可行的操作,戰爭,戰爭,騷亂,罷工和靜坐,水害,戰爭,恐怖主義,火災,水災,政府的措施的行為威脅。
9.2。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Q-酒店帕拉馬里博或者取消合同或暫停。在這種情況下,存在於 Q-酒店帕拉馬里博的部分沒有義務支付任何賠償金。
9.3。當人們和/或服務和/或機構,其 Q-酒店帕拉馬里博在執行協議酒店或任何其他協議使用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上述規定同樣適用。這也包括在什麼這些人及/或作為先例或溶解狀態或該等人士和/或服務和/或機構的默認服務和/或機構。Q-酒店帕拉馬里博並不需要證明其業務的影響。
9.4。第 9 條僅適用於客戶(合法的)的人誰在他的職業或業務的鍛煉作用。如果有消費者客戶只有不可抗力盡可能在法律上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