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采购内容
(一)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主要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调档交接、档案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条目著录与核改、数据挂接、后期整理装订、质量自检、实体档案归还、数据格式转换和移交等环节和内容。
(二)主要任务
本次档案数字化加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完成我单位2006至2021年度机关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字化成果验收、数据格式转换、移交备份、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约1万5千件左右、档案数字化数量约在15万页数左右。数字化成果,经过质检工具检测合格后,目录及图像挂接到档案管理系统中。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2006至2021年度机关文书档案全部的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工作,如实际档案数量超出估算量,按照1万5千件左右、档案数字化数量15万页进行计算。
序号 |
名称 |
项目类型 |
数量 |
备注 |
1 |
档案 整理 |
档案拆档、排序、编写页码 |
15000件 |
数量为档案 件数 |
2 |
档案 数字化 |
扫描 |
150000页 |
数量为档案页数(按照档案馆要求移交2种格式文档) |
编写文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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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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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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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格式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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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档案 还原 |
档案还原 |
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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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档案管理系统 |
系统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模块 1、档案管理 (1)档案著录 (2)批量挂接 (3)档案鉴定 2、打印管理 3、档案利用 (1)档案检索 (2)借阅管理 (2)统计功能 3、数据维护 (1)备份恢复 (2)数据导入 (3)数据导出 4、系统管理 (1)全宗管理 (2)档案库定义 (3)通用编码维护 (4)应用自定义 (5)用户管理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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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各环节工作符合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
三、档案数字化加工质量要求
(一)档案前处理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规范标准的要求,逐件对拟数字化的档案的完整性、有序性、档案整理的规范性等进行检查、纠正,并做好扫描准备工作。
1.查看拟扫描的档案有无破损、残缺情况,以及排序混乱、缺页、倒页、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如有,应进行登记,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档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规范化处理。
2.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不允许裁切档案纸张。
3.按要求把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不扫描的档案应与扫描档案一同著录归档文件目录,并做出相应标识,保持在档案中的原有位置,同扫描档案一同编号、排序。
4.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前处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和页数等情况。
(二)档案扫描
1.扫描方式: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和方式,主要采用平板扫描方式。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一般应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大幅页面可分页扫描后,拼接成一页。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保证档案不受损。
2.扫描色彩模式:档案扫描图像采用24 位真彩式。
3.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一般为 3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模糊、较密集等情况,分辨率提高到 600dpi。扫描后的图像应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和打印后的效果,扫描图像的打印效果不能低于对应的复印效果。
4.扫描登记: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前处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并提交招标方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5.扫描要求:扫描时应认真核对实际扫描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扫描时要保证放纸端正、不压边、不漏扫、错扫,严格确保图像质量,漏扫、压边的要及时补全、补正。图像顺序要与原档案中页码顺序一致,不可颠倒错乱,不可出现多页、重复页或漏页现象。
(三)图像处理
图像处理后保证图像信息与原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删除页面任何有用信息,包括正文内容、页眉、页脚、手写注释和印鉴等,不裁切纸张部分。不准出现页面内容残缺或将其它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1.纠偏:扫描的页面内容基本居中显示,不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现象。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视觉上基本无偏差;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读性和可理解性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由于档案本身因陈旧、破损或不洁等造成页面上有污点的,如果在页面视图下无法看清,或该污点嵌在文本行中无法清除,可不予清除。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4.裁边处理:为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5.清晰度处理:保证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或过深,不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档案原件存在斑迹变质、颜色过浅、过深或深浅不一致时,保证档案原件能辨认的扫描图像也必须可以辨认。纸张太薄或字体颜色过浓,扫描时倒映反面文字,文字上的污点无法去污时,采取措施保证正文文字可以看清楚。
(四)图像存储
1.存储格式:采用JPEG、双层pdf存储保存。
2.形成的pdf文档与原jpg档案类型一致。
3.Pdf文档不能做被修改,成为非矢量图形。
4.形成的双层Pdf可以被搜索、复制、粘贴。
5.图像文件的命名:存储时应分级建文件夹存储。
6.文件夹命名:每件档案与其图像文件通过档号加序号和图像文件名的一致性,建立起一一对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与图像文件的对接提供条件。
(五)条目著录与核改
对档案目录数据进行看图著录。在录入数据同时做好校对、质检工作,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数据时须进行修改或重录,确保著录数据的准确性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六)图像数据挂接
1.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通过质检环节确认为“合格”后,通过网络及时加载到数据服务器端汇总。通过编制程序或借助相应软件,可实现目录数据对相关联的数字图像的自动搜索,实现批量、快速挂接。
2.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要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图像文件的总数与目录数据库中文件的总数是否相同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
3.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
(七)后期整理装订
在完成扫描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要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装订不能损害档案原件。装订时应尽量按原有顺序原孔装订,不掉页,右边和底边整齐,左侧不及装订线的要加装订边。
(八)质量自检和申验
为保证项目总体实施质量,中标供应商在每个全宗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对档案实体、数字化各环节和所有数字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提请招标方组织验收。
对档案数字化质检要求:
1、条目数据合规性检测:内容唯一、长度限制、字段非空、日期格式有效性、日期年度范围等。
2、条目专用项检测:责任者、档号合规性检(固定位数、固定段数、全宗、目录、案卷与档号一致性)、页数起始页号终止页号的关系、文件级档号合规性(档号+件号、起始页号)、涉密关键字等。
3、条目表间关系检测:如责任者、档号合规性检(固定位数、固定段数、全宗、目录、案卷与档号一致性)、页数起始页号终止页号的关系、文件级档号合规性(档号+件号、起始页号)、涉密关键字等。
4、图像检测:图像画幅、图像有效性、图像大小、图像分辨率、是否JPG、是否PDF、是否多页TIF、图像名称大小写、图像倾斜度。
5、图片尺寸校验:图片尺寸是针对图片的高宽进行校验,在扫描分辨率一定的情况下可检测出图片的幅面大小,例如A3、A4、B5等此尺寸。
6、图片扫描分辨率校验:扫描分辨率校验可校验扫描图片的分辨率大小,例如300dpi、400dpi等,用户可选择扫描分辨率进行校验,若勾选此项点自动校验后扫描分辨率不正确的信息将显示在的异常信息列表中。
7、文件大小校验:文件大小校验针对扫描生成图片的占用系统空间的大小进行校验单位为KB,用户校验时可选择一区间,若勾选此项点自动校验后超出这个区间的异常信息将显示在的异常信息列表中。
8、图像实际格式校验:图像实际格式主要针对于扩展名与图片实际格式不符的数据,例如图片扩展名为.JPG但实际格式为Tif 若勾选此项点自动校验后此工具会将格式不正确的异常信息列出到异常信息列表中。
9、图像偏转角度度校验:针对扫描图片倾斜的,将偏转角度大于设定的度数的信息列出到异常信息列表中。
10、生成检测报告:要求加工数据在系统质检的合格率为100%,生成检测报告作为项目验收材料的组成部分。
(九)实体档案归还
中标人应在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逐件、逐盒清点,按数量、状况、顺序等进行检查后向招标方交还。在对实体档案进行自检的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报招标方进行处理;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处理。中标供应商负责所归还档案的回库、上架工作。
(十)数据成果备份和移交
备份、移交范围: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
中标供应商应将目录和全文数据向招标方数据库迁移;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要同步移交,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
(十一)数字化成果管理
应加强对数字化成果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加工设备、软件及人员要求
(一)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场地、办公家具由招标方免费提供,其他为完成此次招标所有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软硬件设施设备、相关耗材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二)中标供应商方面的人员的交通、食宿和其他方面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三)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于规定时间前(具体按照合同要求),将有关设备、人员、材料等总体配备完毕。
五、安全管理要求
为确保项目过程中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招标方对中标供应商提出具体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制度要求
①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中标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加强管理,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义务,杜绝阅读、摘抄、复制、外泄档案内容。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招标方备案。
②制定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设计各工种和环节的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
③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记录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④建立监管机制,杜绝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中标供应商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⑤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⑥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招标方的安全保密检查。
(二)场所场地要求
①扫描工作必须在招标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由招标方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招标方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
②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③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④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⑤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⑥中标供应商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⑦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三)设备环境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应当对项目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②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③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④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
⑤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原则上不得使用招标方提供的移动硬盘之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的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交由招标方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招标方将对中标供应商所用的自带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招标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⑥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⑦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中标供应商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招标方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⑧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招标方人员现场监督。
(四)档案实体管理要求
①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进行清点、核对,与招标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②中标供应商在数字化加工生产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档案实体安全,确保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出现档案损毁、丢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③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④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⑤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上架。
六、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
(一)档案著录
要将纸制的实体档案录入到系统中,条目录入后可以挂接对应的电子全文。信息录入完整后档案管理员需要进行整理,系统既支持传统的一事一卷的整理方式也支持最新的一文一件的整理方式。整理完毕后打印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报表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工作。
档案著录、系统提供多种著录方式:卡式著录、表格式著录、复制粘贴著录等,方便档案管理员快速地录入条目,提高工作效率。
(二)批量挂接
是指一次将多个电子全文与数据库中的档案目录建立对应关系,适用于数字化加工形成的大批量电子全文与系统中档案条目的批量对应。向导式的操作模式,界面直观、操作便捷。
(三)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主要是对保管期限到期的实体档案进行保管期限鉴定和销毁鉴定,对到期档案条目的保管期限进行调整或标记销毁。
(四)打印管理
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输出大量报表,如: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系统应完成档案工作中所需的固定报表的打印输出,打印出符合国家档案标准的各种美观的报表,系统提供强大的报表设计功能,满足用户设计新报表或修改已有报表的需求。
用户可根据自己行业的特点,对已有的报表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自己需要的新的报表,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用户还可以进行报表的格式修改,如修改字体、大小、线条的位置等。
(五)档案检索
提供多种针对条目级的检索方式,如果查档人确定所查条目所在档案类型可以选用基本检索,输入搜索信息项,比如:年度、题名,系统可以快速在此档案类型下按搜索项进行模糊查找,输入的搜索信息项越多,查找越精确、定位越快速。如果查档人不确定所查档案归属哪个档案类型,建议使用一体化检索,用户只需在关键字栏输入想查找的关键字,系统便会在库藏数据中搜索,把包括此关键字的所有条目均查找出来,用户再自行定位到具体条目。
(六)借阅管理
提供档案管理员进行借阅、催还、归还登记
(七)统计功能
统计功能包括库藏统计、年报统计、调阅统计。
可以对各种档案类型下的各种整理方式的档案库中的档案条目、电子全文进行分类统计。
调阅统计功能是对所有借阅记录进行统计,统计方式为月度统计和年度统计两种。
年报统计功能提供符合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统计局要求的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部分信息项可以从库藏数据中自动统计,并可对相关信息项进行准确性校验,可修改、可打印。
(八)备份恢复
提供整个系统的备份与恢复,包括所有档案条目及电子全文,可用于日常备份和系统意外遭破坏后的紧急恢复。
(九)数据导入
产品支持多种关系数据库或者EXCEL数据导入,减少重复著录。
(十)数据导出
支持EXCEL、DBF、ACCESS、XML文件包方式导出数据,便于与我司其他产品或者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导出格式完全符合档案局馆的接收要求。用户可以通过导出功能轻松地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十一)全宗管理
支持多全宗管理,用户可以在限定范围内自行对全宗进行增加、修改、删除操作。
(十二)档案库定义
档案库定义可以定义档案类型,可以选择该档案类型是否包含项目层、案卷层,文件层,电子文件层,对于不同的档案类型,除电子文件层外,其他各层可以定义个性化字段。
(十三)通用编码维护
诸如保管期限、组织机构等信息项在著录时要经常要使用,并且此类信息项都有固定的选项值,我们把此类有固定选项值的字段在后台定义成编码表,著录时,我们将此信息项与相应的编码表对应,用户可以从下拉的编码表中选择相应值填入信息项中,无需手动输入。
(十四)应用自定义
提供强大的一站式自定义功能,包括:列表项自定义、检索项自定义、排序项自定义、档号规则自定义、报表格式自定义。我们的实施人员每项自定义用户均可按自己的习惯来设置,系统同时支持系统自定义及用户个性自定义。
(十五)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是用于管理系统用户信息的,系统默认设立一个用户,用户名为admin,admin用户可以再增加其他用户,并可为所有用户设定数据权限和操作权限。
七、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主要包括招标方组织开展的档案实体验收、数据成果抽检、数据成果移交和项目验收等。
(一)档案实体验收
中标供应商应在每个全宗档案数字化加工和自检全部完成后,向招标方归还交接档案,归交采取逐件交接的方式进行。
1、数量核查:要求数量准确无误。
2、档案前处理和还原质量检查:要求档案拆除装订物后需按原位置装订,件与件的顺序、件内顺序按原页码排列,页面无损毁,涂改、破损、丢失,对破损、模糊材料采取了补救措施。档案前处理和还原质量如有问题,应及时返工进行补救。
档案实体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件内文件材料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方予以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的档案应返回整改直至合格。
(二)数据成果抽检
中标供应商以全宗单位向招标方提交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实体档案和数字化的档案数据(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等),提交验收必须以中标供应商自检合格为前提。招标方根据中标方验收申请,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档案数字化加工验收标准,对提交的档案数字化成果通过数量、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等检测。验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检查,具体质检目标如下:
目录核对: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扫描图像:漏扫率、重扫率为0,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档号、控制符、目录与图像的挂接:挂接正确率达到100%。
档案数字化质检工具,检测合格率100%。
其他: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
验收过程中填写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检查合格的,可进入移交环节。检查不合格,抽检批次内档案全部返回重新加工。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对返回的产品无偿予以纠正,并在自检合格后,提交招标方进行复验,同一批数据的复验只组织一次。对于复验仍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三)其他
1、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和标准,以合同规定为最后依据;
八、其他要求
(一)维护与售后要求
1、说明服务支持方式。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
3、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须2小时内响应,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最大可能地保证档案电子数据的正常使用。
4、免费质保期内,维护和售后服务形成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免费质保期之外,招标方仅承担维护和售后中更换软硬件设备形成的费用。
5、需要提出维护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
(二)其他
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方面人员若造成采购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若所丢失物品附带(承载)有档案信息内容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标供应商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 34/T 450-2004)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DB/9705-2008)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3968-92)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档号编制规则DA/T 13-1994》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 46-2009)
《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
《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
《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34/450-2004)
《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CB/T 2016 3-2006)
安全性标准规范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51 号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 国家档案局发布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国家档案局发布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1995》
《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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