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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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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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 |
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 |
目 录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
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总占地面积378.23亩,总库容量为305万立方米。其中一期设计总库容为117万立方米,小黄坛填埋场设计处理能力422吨/天,一期工程可满足浦江县未来9年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2015年3月份正式投入运行,2020年底填埋场临时封场。鉴于填埋场现状,需对垃圾填埋场坝前堆体、垃圾坝进行长期的跟踪安全监测及稳定性评估。 27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9月13日9:30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保函等形式以投标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广场支行
开户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 号:1208070509000033875
注:1.投标保证金汇入时请在“用途或附言”中注明“填埋场评估服务”保证金。
如使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在4个月内保持有效;被保险人(受益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xxxxxxx00x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乐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入驻中心”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成为乐采云平台供应商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95763。因未注册入库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投标人须申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投标人使用账号或CA登录乐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进入乐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D.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下载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下载。
x、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993474
质疑联系人:xx潭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000xxxxx00x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82015、13606799305
质疑联系人:xx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182015
3. 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xxxxxx00x
联系人 :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00-000-0000;天谷CA 400-087-8198。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
2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项目编号 |
PJCQGK(CXHB)2024-0823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项目概况 |
包括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7 |
资金来源 |
自筹 |
8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5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10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5000元,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纳。 |
11 |
踏勘现场 |
无 |
12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3 |
投标文件形式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投标人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及报价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 2.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二份。 |
15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的时间为准),登录“乐采云-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为防止解密失败,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送达地址:xxxxxxx000xxxxx00x0000x(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黄女士收,电话号码:00000000000,邮编322200)。 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含标项)、投标人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等,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b.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注: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有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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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解密完成的时间根据投标人的网速、硬件环境、投标文件的大小而不同,开标后请投标人尽量提前启动解密,否则将可能未按时解密。 b.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CA,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 c.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d.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乐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注:因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或正常显示等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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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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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标准见第五部分内容 |
18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3日9:30(北京时间) |
19 |
开标程序 |
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20.3 开评标程序” |
20 |
评标程序 |
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20.3 开评标程序” |
2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
2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不计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 ¨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账户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视履约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息); ¨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若出现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失效等情形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
24 |
询标澄清 |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
25 |
公告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 |
26 |
中标通知书 |
发出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
27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8 |
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本项目不适用)。 |
29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招标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2)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5)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30 |
代理服务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80%计取(标准收费附后,类型为服务招标)。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请各投标人将上述费用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以银行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广场支行 开户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 号:1208070509000033875 注:招标代理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
31 |
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32 |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政策规定 |
支持中小企业: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3)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支持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材料(格式自拟)。” 注: 1.此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33 |
本项目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33 |
信用记录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4、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3 投标须知为采购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招标内容及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合同中的甲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合同中的鉴证方)。
2.3“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
2.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
2.8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
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
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
3.2对投标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的限制
3.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适用);
3.2.5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3.2.6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相关说明
4.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信息发布媒体公开。
4.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员工。
4.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注:本条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
4.7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罚;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由中标人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6.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2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7.3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
7.4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
8.1语言及计量单位
8.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8.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8.2.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8.2.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9、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9.1资格投标文件
详见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2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详见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3报价投标文件
详见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
10、投标函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
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总报价系指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监测费、评估费、仪器使用费、调研费、报告编制费、制作标书费、招标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组成,如有漏项也视为优惠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价款结算时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
11.2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11.3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除外)。
11.4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
招标内容及需求中明确的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采购文件未明示但投标人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
12、投标货币
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人民币5000元,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纳。
13.2 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保函
13.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未中标人提供保证金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保证金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且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3.5保证金不计息。
1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3.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3.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3.6.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3.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文件的式样
15.1 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15.2 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投标人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的时间为准),登录“乐采云-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为防止解密失败,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16.2 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送达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1003室(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黄女士收,电话号码:18757840625,邮编322200)。
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含标项)、投标人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等,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b.通过“乐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注: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有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7、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19.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0.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乐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0.3 开评标程序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的时间为准)完成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并成功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结束解密后,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524416712@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资格性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须知第9.1条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须知9.1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投标须知22条“无效投标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开启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商务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审核、讨论及评议。
(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在线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
(7)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通过在线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在在线平台签字确认《开标记录》(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8)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
(10)评审结束后,投标人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排名情况等。
注:①如遇“乐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乐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②除邮件交互外,如乐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乐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评标纪律
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
21.3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1.4 澄清有关问题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21.5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无效投标的认定
评审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求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逐项进行审查、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2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资格审查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
未按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署、盖章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等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2.1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
未按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22.2.2商务技术审查
(9)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售后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缺少实质性内容或实质性内容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在技术商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1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评委认为偏离整个项目所要达到的主要功能需求的;
(1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22.2.3报价审查
(16)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1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18)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9)投标报价未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或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金额的。
(2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23、废标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3.3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24、中标人的确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在线平台已公布评审得分与排序的,不再另行通知)。
24.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2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4.4中标人应为乐采云注册投标人,如尚未注册,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
25、合同授予
25.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5.2 中标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
合同(本项目不适用)。
26.2 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根据25.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
26.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7、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不计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
¨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账户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视履约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息);
¨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若出现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失效等情形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28、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投标人(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8.1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2投标人质疑
28.2.1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3投标人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9、采购结束
29.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
29.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需求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浦江县小黄坛卫生填埋场总占地面积378.23亩,总库容量为305万立方米。其中一期设计总库容为117万立方米,小黄坛填埋场设计处理能力422吨/天,一期工程可满足浦江县未来9年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2015年3月份正式投入运行,2020年底填埋场临时封场。鉴于填埋场现状,需对垃圾填埋场坝前堆体、垃圾坝进行长期的跟踪安全监测及稳定性评估。
垃圾堆体和坝体监测是填埋场的“眼睛”和“神经系统”,帮助掌握垃圾堆体及坝体的稳定状况。具体目的包括:
1.掌握了解填埋场现状垃圾堆体和坝体的位移情况;
2.掌握堆体、坝体内渗沥液主水位、分层滞水位分布、运移概况;
3.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填埋场垃圾堆体以及垃圾坝的稳定情况,并提出相关安全稳定建议。
1.安全监测
在小黄坛填埋场开展安全监测工作,主要包含堆体及坝体表面水平位移和沉降变形监测、堆体及坝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堆体主水位和滞水位监测。
通过对堆体及坝体表面水平位移及沉降变形的观测,可保障堆体后续填埋的安全。通过钻孔埋设测斜管,监测堆体及坝体深部水平位移,了解内部的水平变形情况,可用于判断内部的滑移情况。通过监测垃圾堆体内主水位和滞水位变化,为判断滑移原因提供依据。监测单位每月提供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力学计算,有助于动态掌握垃圾坝、坝前堆体的稳定性,及时发现存在风险,作出应急处置,监测任务全部结束后要求提交监测总报告。
2.监测设施及监测频次具体要求
(1)埋设内容及数量要求
①表面水平位移监测点:不少于20个(含坝体监测点)。
②表面沉降监测点:不少于20个(含坝体监测点)。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不少于4个监测点,平均深度约20m。
④滞水位监测点:不少于20个监测点,平均深度约20m。
注:水位监测和深层位移监测利用现场已有的水位监测井进行监测工作,其他的位移监测点自行布置。水位监测点易变形破坏,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监测频次要求
监测频率为每个月监测一次(发生突发事件,业主可要求增加临时监测),监测完成后9天内出具监测月报。
3.稳定评估
一年监测工作结束后结合填埋场堆体地形及库区运营情况,并基于现场跟踪监测结果的分析,开展堆体和坝体的安全稳定评估工作,提交稳定性评估报告。
为了便于管理,依据考核事项标准,每扣1分,扣除费用100元。
序号 |
考核事项及标准 |
扣分 |
备注 |
1 |
严格依据监测方案履行,若发现与监测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扣5分,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的一次性扣10分。 |
|
|
2 |
每月现场监测日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若发现有延迟 ,一次性扣5分,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的一次性扣10分。 |
|
|
3 |
监测报告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若发现有延迟,一次性扣5分,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的一次性扣10分。 |
|
|
4 |
作业流程不规范、未按照规范进行监测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5 |
发生突发事件时,未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6 |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或被质疑投诉,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7 |
未对报告中的异常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说明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8 |
服务单位违反职业道德收受财物,出具虚假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9 |
服务单位不服从现场管理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10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较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安全监测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全监测完成并提供监测总报告和稳定性评估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六、其它要求: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堆体水位、位移监测相关业绩。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单位名称) 项目招标的结果(招标编号: ),签署本合同。
1、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技术资料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仅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产权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2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取。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
¨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的(账户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视履约情况到甲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若出现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失效等情形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5.2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
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7.1 履行时间:
7.2 履行方式:
7.3 履行地点:
8、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8.1付款方式:安全监测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全监测完成并提供监测总报告和稳定性评估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8.2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即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完工价格,并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9、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0.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10.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0.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1.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委托代理方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存档壹份。
附件: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考核事项及标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考核事项及标准
序号 |
考核事项及标准 |
扣分 |
备注 |
1 |
严格依据监测方案履行,若发现与监测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扣5分,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的一次性扣10分。 |
|
|
2 |
每月现场监测日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若发现有延迟 ,一次性扣5分,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的一次性扣10分。 |
|
|
3 |
监测报告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若发现有延迟,一次性扣5分,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的一次性扣10分。 |
|
|
4 |
作业流程不规范、未按照规范进行监测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5 |
发生突发事件时,未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6 |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或被质疑投诉,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7 |
未对报告中的异常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说明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8 |
服务单位违反职业道德收受财物,出具虚假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9 |
服务单位不服从现场管理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10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较大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
|
|
注:为了便于管理,依据考核事项标准,每扣1分,扣除费用100元。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人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评标纪律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采购人代表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适用于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的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顺序进行评审,推荐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情形的,则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某单位不参加抽签,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1资格评审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是否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作无效标处理。
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投标人存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2、无效投标的认定的,作无效标处理。
2、详细评审
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无效。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
投标人名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2.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说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说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说明文件;
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说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说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4.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以上资料为强制性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扫描件,未提供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附后无格式部门由各投标人规定自行编制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免费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方案。
2. 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 ,该服务我方有能力完成。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服务的组织、人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7.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8.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承诺函格式:
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
投标人名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
(3)廉政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
(6)对项目整体工作思路方案;
(7)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度方案、合理化建议;
(8)拟派人员组成表(格式附后件);
(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其他资料(对照相应项目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格式略)。
注: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附后无格式部分由各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自行编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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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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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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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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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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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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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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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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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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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名称: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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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履约能力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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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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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廉 政 承 诺 书
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应标。在这次应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应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县国资办。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响应表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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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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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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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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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不填写,招标人将视为 “无偏离”。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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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后附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等。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派人员组成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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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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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
备 注 |
技术响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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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不填写,招标人将视为 “无偏离”。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报价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
投标人名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7)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投标函
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没有违反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
(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有效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c)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电子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履行期限: |
相关说明(如有): |
注: 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监测费、评估费、仪器使用费、调研费、报告编制费、制作标书费、招标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组成,如有漏项也视为优惠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价款结算时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价(人民币元) |
是否为小微、监狱、残疾人企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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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合计 |
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 |
注: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
2.上表所述“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为准。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
日 期:
注: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须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为属于监狱企业时需提供。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浦江县城乡环保有限公司:
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浦江县小黄坛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和坝前堆体跟踪安全监测、稳定性评估服务项目(编号:PJCQGK(CXHB)2024-0823)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经检查确认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密封包装问题 □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具体指出) 。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