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ZMCCG-2023-016
温岭市新河镇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ZMCCG-2023-016
(线上电子招投标)
采购人(章):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章):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3 年 3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新河镇 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x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TZMCCG-2023-016
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 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元):4065327
最高限价(元):无招标需求:/
标项 1:
标项名称: 温岭市新河镇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金清大港中及金清大港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738486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 1 为温岭市新河镇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金清大港中及金清大港北)。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标项 2:
标项名称: 温岭市新河镇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金清大港南)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326841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 2 为温岭市新河镇 2023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金清大港南)。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起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0:00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投标保证金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 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3、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政采贷及政采保服务。
1.政采贷服务: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 x | 13606673052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x x | 13967690329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2.政采保服务:
保险公司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 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 500 元 (300 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名 称: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 1 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6673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27288、86027799
质疑联系人:xxx(受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27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联系人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
(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 号 | 事 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 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3-016 项目要求及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招标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 是/☑ 否 |
4. | 是否允许分包 | □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 否 |
5. | 答疑会或现场踏 勘 | □ 是/☑ 否,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
6. |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 | 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1.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 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4.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三份, 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7. |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 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 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 2.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3.递交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 818 号建联大厦 12 楼,柯女士,18969670130(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提前一天送达)。 4.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 |
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按本项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7.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8. |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用户,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 CA 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9. | 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 |
10. | 中小企业预留 份额情况 | x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1. | 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 详见附件 4 ,所属行业: 详见附件 4 。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5)。 4.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 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12. | 询问、质疑、投诉渠道 | 询问: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 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投诉: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
13. | 实质性条款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14. | 主要性能参数 | 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 |
15.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 |
16.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 |
17.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
18. | 书面形式 | 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 |
19. | 履约保证金 | 1. 金额:合同金额 1%; 2. 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方式; 3.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退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
20. | 代理服务费 | x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 8 折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中 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本 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 |
21.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22.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23. | 其他说明 |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3.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4.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 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24. | 解释权 | x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 |
二、说 明
x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承担。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
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真实有效。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
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四)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5 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
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在投标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
将原件扫描放入投标文件】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附件 1)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 2) |
3 |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 | x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格式、内容自拟 |
▲4 |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格式内容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 |
▲5 | 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承诺函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 格式附后(附件 3)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格式附后(附件 4) |
7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 后(附件 5) |
8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格式自拟 |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因政采云系统原因,资格证明文件在多个标项中只能上传一次,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投标,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将所参加的标项号全部列明。)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若多个标项均参加,各标项分别编制)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附件 7) |
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附件 8) |
3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9) |
4 | 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0) |
5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1) |
6 |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2) |
7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3) |
8 | 技术、商务需求响应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4)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3、报价内容的组成(若多个标项均参加,各标项分别编制)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格式附后(附件 15) |
2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6) |
3 | 投标明细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7) |
4 | 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 自行提供 |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招标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1.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3.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
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开标;
2.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
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4.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三)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开标。
详见《第四章 评标》。
七、定标
(二)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三)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1.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
(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 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
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第三章 招标需求
x次招标共 2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
标项 | 表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备 注 |
1 | 金清大港中及金清大港北 | 清理河面垃圾及漂浮物,清除河岸两侧垃圾及堆 积物.(服务期限两年),标项一 93.467 公里 | 2 | 年 | 173.8486 万元 | |
2 | 金清大港南 | 清理河面垃圾及漂浮物,清除河岸两侧垃圾及堆 积物.(服务期限两年),标项二 125.099 公里 | 2 | 年 | 232.6841 万元 |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标项 1 范围及公里(金清大港中及金清大港北)
河道名称 | 长度(KM) | 备注 |
x清大港新河段 | 20.36 | |
环城河 | 3.556 | |
金清大港后行支河 | 1.364 | |
横陶河 | 1.378 | |
城西东边河及支河 | 1.2 | |
城东支河 | 1.6 | |
雅雀河 | 0.98 | |
雅雀横陶支河 | 0.45 | |
城西南边河(城西段 | 0.56 | |
城西南边河(城南 | 0.593 | |
城西西边河 | 1.72 | |
城西西边河(南鉴段 | 0.84 | |
南鉴延长河(并入城西西边河 | 0.9 | |
高桥后门河 | 0.358 | |
中闸后西河 | 1.1 | |
潘家支河 | 0.31 |
甸支支河+0.3 西岸段 | 1.501 | |
中闸村汇头洋河 | 1.309 | |
后街村汇头洋河 | 0.3 | |
高桥中心河 | 0.87 | |
后街村汇头洋河 | 2.57 | |
后街村河 | 1.56 | |
后街村大路王河 | 0.381 | |
财神庙河 | 0.53 | |
路边村东边河流 | 2.389 | |
路边中心河 | 0.512 | |
路边上洋港 | 1.026 | |
甸支路边交界河 | 1.45 | |
路边村xxx | 0.435 | |
联树桥支河 B | 2 | |
牛桥新联西洋河 | 1.337 | |
新联东西河及支河 | 2.356 | |
夹里前屋东小河(夹里闸河) | 0.605 | |
夹里内河(包括十里堂河) | 1.413 | |
0.55 | ||
北闸河(后街新段 | 0.6 | |
北闸河(北闸段 | 1.786 | |
xxxxx | 0.00 | |
xxxxx(xxxx | 0.00 | |
xxxxx(xx郑段 | 0.815 | 西岸x |
xx中心河(上桥段 | 0.872 | 上桥 |
高桥中心河(东合段 | 1.2 | 东合 |
高桥中心河(渡首东段 | 1.197 | 渡首东 |
上桥支河 | 0.815 | 上桥 |
咸田湖中心河 | 0.885 | 咸田湖 |
长大岭港(咸田湖段 | 0.231 | 咸田湖 |
长大岭港(赵家段 | 0.45 | 赵家 |
十八汇支河下段(xx段 | 0.8 | xx |
十八汇支河下段(小江下河 | 0.292 | 小江下 |
小江下河 | 1.68 | 小江下 |
十八回河 | 6.395 | 永革 |
十八回下宅支河 | 0.269 | 永革 |
下吉田支河 | 0.28 | 永革 |
东合村西东河 | 2.522 | |
东合支河 | 1.3 | |
东合村河 | 1.256 | |
能洋河 | 1.454 | 渡首南 |
老官x河(渡首南段 | 1.536 | |
老官x河(渡首西段 | 0.17 | 渡首西 |
渡首西河 | 1.76 | 渡首西 |
新秋河 | 0.5 | |
里洋河(渡首西段 | 1.21 | |
里洋河(渡首东段 | 0.55 | 渡首东 |
后章河及支河 | 0.759 | |
求和 | 93.467 |
标项 2 范围及公里(金清大港南)
河道名称 | 长度(KM) | 备注 |
木城河 | 6.9 | |
廿四弓河 | 1.9 | |
运粮河 | 14.8 | |
潮观中心河 | 0.546 | |
下xxx | 0.315 | |
上莫支河 | 0.9 | |
花篮横陶支河 | 0.7 | |
墙里支河 | 1.02 | |
xx桥河 | 2.937 | |
xx支河 | 0.94 | |
汇头河 | 0.48 | |
团塘支河 | 1.76 | |
小桥河 | 0.4 | |
下莫支河 | 1.622 |
小金河 | 1.947 | |
塘下长大新捞河 | 0.646 | |
后丁河(长屿段 | 1 | |
后丁河(除长屿段 | 3.228 | |
屿干河(塘家洋段 | 0.5 | |
屿干河(除塘家洋段 | 3.251 | |
下xxxx(塘下段 | 0.4 | |
下xxxx(桥下郑段 | 0.8 | |
xxx河(下莫段 | 1.431 | |
xxxx(上方段 | 1.4 | |
xxx河(除上方、下莫段外 | 3.15 | |
长屿新涝河(河头梁段 | 0.925 | |
长屿新涝河(山园 | 0.925 | |
上莫支河 | 0.6 | |
上莫支河(下王段 | 0.3 | |
水岸支河(上桥头段 | 1 | |
水岸支河(除上桥头段 | 3.839 | |
中厢支河(下林段 | 0.339 | |
中厢支河(中厢段 | 0.7 | |
下林支河 | 0.33 | |
前xx(只有前洋段) | 0.537 | |
前中河 | 0.516 | |
下xx | 1.79 | |
下新屋河 | 3.4 | |
四福河 | 3.9 | |
岱石庙河 | 1.9 | |
上方罗管河 | 0.712 | |
东长大新捞河 | 1.1 | |
东长大支河 | 0.89 | |
花兰支河下段 | 1.1 | |
xxx村河 | 1.45 | |
戴池中心河 | 0.548 | |
泰山寺浦 | 1.619 |
横塘头河支河 | 0.568 | |
罗西河 A | 1.848 | |
罗西河 B | 1.195 | |
官路头河 | 0.859 | |
金桥河 | 0.83 | |
楼岙东溪 | 1.035 | |
岙里溪 | 3.045 | |
长屿万福河 | 1.1 | |
楼岙西溪 | 1.095 | |
铁场铁渚河 | 0.67 | |
铁场上沌河 | 0.607 | |
长屿东池河 | 0.307 | |
铁场溪 | 1.079 | |
水仓头村河(包括水仓头直河和横河) | 0.312 | |
铁场后溪坑 | 1 | |
xxx | 0.36 | |
金盛村河 | 0.45 | |
塘家洋河(长屿段 | 0.65 | |
塘家洋河(塘家洋段 | 0.55 | |
塘家洋支河 | 1.2 | |
牌坊蔡河 | 0.246 | |
新镇后门河(屿詹段 | 0.707 | |
新镇后门河(前蔡段 | 1.145 | |
张岸河 | 1.45 | 屿后 |
小屿罗河 | 1.55 | 屿x |
xx河 | 0.8 | |
xx西边河 | 1.3 | |
梁家支河 | 1.068 | 梁家 |
横塘岩河 | 0.54 | 上应 |
上应汇头洋河 | 0.8 | |
潮未至河 | 1.8 | |
潮未至支河 | 0.52 | |
塘岙陈河及支河 | 1.05 |
良种支河 | 0.4 | |
上西河及支河 | 1.3 | |
花兰支河 | 1.38 | |
茶壶柄河(包括硐天南河) | 1.903 | |
屏上南溪 | 0.5 | |
屏上北溪 | 0.3 | |
屏上中溪 | 0.5 | |
象子岙溪 | 1.03 | |
长塘头溪 | 0.53 | |
下王河(南洋岙段 | 0.607 | |
下王河(下王段 | 0.4 | |
硐天南溪 | 3.12 | |
求和 | 125.099 |
应保证专业队工作人员每星期 6 个工作日,在每个工作日的 7 时至 17 时期
间在责任区范围内的水面上不间断维护保洁不低于 5 小时的工作时间。
2.2 作业内容
2.2.1 清除、打涝河面垃圾、水草、水葫芦、浮萍等漂浮物上岸至指定位置
(由保洁队自行找寻),打涝河面动物尸体交给镇病死动物保洁队;
2.2.2 清除河岸(低于路面)两侧等堆积的垃圾、堆积物;
2.2.3 清除河中的简易可清理的阻水障碍物(包括丝瓜棚、鸭棚及河中木桩、倒须笼),如遇阻扰需及时告知管理单位;
2.2.4 及时劝阻或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章、违法行为(包括泥浆偷排、漏排、电捕鱼、涉水新建违章、垃圾乱倾倒、污水乱排放)。
2.3 保洁作业规范
2.3.1 管理机构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定人、定船、定安全”的要求建立保洁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人员管理、考核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生产,xx上岗制度,及应对遇恶劣天气环境卫生作业的应急机制。
2.3.2 安全生产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
2.3.3 垃圾收集要求:收集的垃圾倒入垃圾中转站或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处乱倒和焚烧垃圾。若遇垃圾中转站检修期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招标人临时安排。
2.3.4 员工作业要求: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安全救生服,严格遵守水上作业的安全保障规定,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
3、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 2 年。采用 1+1 方式,中标后先签订 1 年服务期,在
1 年的合同期限到期后再根据考核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与中标人再续签 1 年,续签也是一年一签,以此类推。
4、其它要求:
4.1 日常保洁配备船只 5 条,人员 12 名,采购人有权在保洁期内对船只安装定位系统。
4.2 要有浮萍突击力量,在 7-9 月浮萍生长期能够配备 4 条平头网兜船对中标河道进行保洁。
4.3 在中标后为保洁员办理保险和健康证明,同时和保洁员签订协议,将证明材料备份到镇农办一份。
4.4 每个月每个保洁员最多可以自行安排休息 4 天,但是运行期间必须保证 3 条船只运行,在突击期间不得请假。
4.5 发现村民或企业主向河道乱抛乱丢垃圾现象,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4.6 中标人可根据季节性不同及河边的污染度、弃物情况,自行调整保洁人员数量,但人员数量最低不少于 8 人(不包括管理人员),同时中标人应将调整的人员名单及数量及时上报镇农办备案。中标人应按照定河段、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落实保洁措施。
4.7▲本项目淤泥等垃圾堆场由中标人提供,投标单位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承诺项目服务期内在新河镇辖区范围内提供堆场,承诺格式自拟,如已签署场地意向协议或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的,提供其一作为承诺函,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5、考核办法(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详见附件《新河镇河道保洁监管办法》
▲1.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项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项。 评标先评标项 1 ,再评标项 2 。标项 1 中标的投标人将不再参加标项 2 的评审,在符合性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新河镇河道保洁监管办法
1、保洁人员每天岀勤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人数;保洁人员、保洁船只缺勤一次被查扣 1 分(按人头计算)。
2、清理水面垃圾堆放到河岸不及时处理,每发现 1 处扣 2 分。
3、水面未及时清理,有直径 100cm 以上的水葫芦、飘浮的水草, 每处扣 2分;
有直径 50cm 以上的垃圾飘浮物,每处扣 3 分.浮萍面 积占水域面积 60%以上,每处扣 5 分。
4、在保洁范围内的河岸有垃圾堆积有直径 50cm 以上的,每处扣 2 分;有油纸袋与塑料瓶较多的扣 2 分。河岸水草超岀水面 150cm 的 每处扣 1 分。
3、发现动物尸体未及时打涝交到病死动物处理队手中,经举报或被发现,每发现 1 起扣 3 分。
6、检查中发现有到须笼或鸭棚的,每处到须笼扣 1 分,每处鸭棚扣 2 分。
7、媒体曝光及重大上访反馈的,每起扣 5 分。
8、市治水办、镇督察组检查发现问题交办的未及时落实到位,每起扣 5 分。
9、村民举报到镇治水办、农办的,经核实每起扣 1 分。
10、及时报告涉水违章、违法行为的,经查证有效每起加 0.5 分。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无效标情形
(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
(六)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七)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
(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
(十)商务条款不响应的;
(十一)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十二)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废标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x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5),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 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提供《承诺函》 (格式见附件 3) |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 |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声明书》(附件 1)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 额标准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信用记录 | 1.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3.使用规则: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 5)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 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格式自拟 |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 |
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 | |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如有) | |
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报价)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 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
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实质性条款 | “▲”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淤泥等垃圾堆场承诺函) |
串通投标 | 未出现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x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 70 分,
报价 30 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四)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各标项分别计算)注:评分计算过程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 2 位小数。
1.评分标准(标项 1、2 均适用)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同类业绩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从事的类似项目业绩(须含河道保洁类似内容的项目),每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2 | 获奖情况 | 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河道保洁项目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河道保洁有关的荣誉证书的得1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1 |
3 | 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 | 对本项目河道保洁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 投标人能够详细了解此项目存在的重点、疑点、难点,并分析合理,具有全面性、合理性、规范性等可操作性强方案进行打分; ①投标人对新河镇或原承包辖区河道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并对本次河道保洁的重点、难点了解清晰、准确,得 6.1-10分; ②投标人对新河镇或原承包辖区河道情况有一定调查,对本次河道保洁的重点、难点有基本的了解,得 3.1-6 分。 ③投标人对新河镇或原承包辖区河道情况未进行深入调查, 对本次河道保洁的重点、难点缺乏认识,得 0.1-3 分。 | 10 |
未提供不得分。 | |||
4 | 各类垃圾收运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包含作业计划、作业规程、作业细则、质量标准、培训方案等各类垃圾收运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①方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服务内容完善,且方案是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 6.1-9 分; ②方案思路清晰,目标基本明确,服务内容比较为完善,但方案仍有缺陷的得 3.1-6 分; ③方案思路有基本描述,服务内容、工作方法有待完善,不能很好完成本项目的得 0.1-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9 |
5 | 河道保洁方案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包含作业计划、作业规程、作业细则、质量标准、培训方案等的河道保洁方案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①方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服务内容完善,且方案是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 6.1-8 分; ②方案思路清晰,目标基本明确,服务内容较为完善,但方案仍有缺陷的得 3.1-6 分; ③方案思路有基本描述,服务内容、工作方法有待完善,不能很好完成本项目的得 0.1-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8 |
6 | 安全保护突发应急预案 | 根据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依据、安全作业措施及应急方案,对投标人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等突发应急预案、安全保护突发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打分。 ①预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服务内容完善,且方案是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的得 4.1-6 分; ②预案思路清晰,目标基本明确,服务内容比较为完善,但方案仍有缺陷的得 2.1-4 分; ③预案思路有基本描述,服务内容、工作方法有待完善,不能很好完成本项目的得 0.1-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6 |
7 | 针对季节性及突发性水生植物爆发情况的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提供的对季节性及突发性水生植物爆发情况的措施打分。 ①详细了解水生植物季节性及突发性情况,并提出所采取的治理计划措施及成效经验,分析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5.1-8分; ②大体了解详细了解水生植物季节性及突发性情况,并提出所采取的治理计划措施及成效经验,分析较为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 3.1-5 分; ③粗略了解水生植物季节性及突发性情况,并提出所采取的治理计划措施及成效经验的得 0.1-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8 |
根据供应商内部的组织架构,项目管理制度打分。 | |||
8 | 组织、管理制度 | ①组织架构完善,项目运作流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清晰合理,得 2.1-4 分; ②组织架构欠完善,项目运作流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存在瑕疵,有可能影响项目完成的,得 1.1-2 分; ③组织架构混乱,项目运作流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存在较大问题,无法很好完成本项目的得 0.1-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4 |
根据投标人人员配置合理(先须考虑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 |||
作业计划、排班详细、可行性等情况由专家打分。 | |||
9 | 人员配备情况 | ①完整、合理、详细可行的 5.1-8 分; ②基本完整、合理、详细可行的 3.1-5 分; ③完整性差、不合理、详细可行一般的 0.1-3 分。 | 8 |
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拟投入设备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项目作业的专业船只、作业机具及运送的车辆等机械设备,进行打分。 ①具有漂浮物自动清理装置的 得 4 分。 ②具有保洁作业船的,5 艘以上每增加一艘得 3 分,最高得 3分; ③具有易腐垃圾清运车得得 2 分;具有垃圾运输车的得 2 分;具有电动三轮车的,3 辆以上得得 2 分。 注:提供《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船舶、车辆、设备购买的发票或购买或租赁合同、以及船只、车辆的照片。未提 供不得分。 | 13 |
11 | 70 |
注:①上述评分项,缺项不得分。
②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材料。否则,相应分值不予计取。
2.评审要求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审查。
(2)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87 号令)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温岭市新河镇 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二、 承包内容:甲方指定的河道保洁。
三、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
五、 承包范围:
温岭市新河镇 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清理河面垃圾及漂浮物,清除河岸两侧垃圾及堆积物等工作。
(一)清除、打涝河面垃圾、水草、水葫芦、浮萍等漂浮物上岸至指定位置 (由保洁队自行找寻),打涝河面动物尸体交给镇病死动物保洁队;
(二)清除河岸(低于路面)两侧等堆积的垃圾、堆积物;
(三)清除河中的简易可清理的阻水障碍物(包括丝瓜棚、鸭棚及河中木桩、 倒须笼),如遇阻扰需及时告知管理单位;
(四)及时劝阻或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章、违法行为(包括泥浆偷排、漏排、电捕鱼、涉水新建违章、垃圾乱倾倒、污水乱排放)。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 : 元)。
合同价包括船只租赁费用、人员工资、人身意外保险费、油料、垃圾搬运费、堆场、设备工具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在承包期限满考核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九、在发生所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
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
乙方必须按《新河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河道长效保洁实行每天巡回保洁,达到河面无垃圾水葫芦、水草等漂浮物,河边、桥边两侧无垃圾等堆积物,确保河面无水葫芦、水麦饼、水浮莲。河道保洁打捞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水草等及时组织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防止乱堆乱放,造成二次污染。
—、考核检查由 3 方面组成:1、河长评议占 50% ; 2、镇督考组(由镇农旅办、纪委、人大组成)督查打分占 50% ; 3、市级督查(含媒体曝光、通报件未按期整改到位)为扣分项,按 5 分一次扣分。85 分以上不扣工资,85 分 以下按照 500 元/分扣除工资。考核奖励参考《新河镇河道保洁考核办法》每季度按四个挡次 650、800、950、1100 进行奖励。
按季度发放 20%的承包款,20%留作绩效工资。
—、甲方责任
依据《新河镇河道保洁监管办法》内容对乙方的保洁工作每月进行检查考核。二、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入经常性保洁清理工作,确保河道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
2、承包人可根据季节性不同及河边的污染度、弃物情况,自行调整保洁人员数量,但人员数量最低不少于 8 人(不包括管理人员),同时乙方应将调整的人员名单及数量及时上报镇农办备案。乙方应按照定河段、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落实保洁措施,同时须自备不少于 4 艘机动船。
3、乙方应保证专业队工作人员每星期6 个工作日,在每个工作日的7 时至 17
时期间在责任区范围内的水面上不间断维护保洁不低于 5 小时的工作时间。
4、乙方应自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工作时须穿戴救生设备,对作业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伤亡、赔偿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服从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监督人员)的检查考核,同时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 24 小时内进行。服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或较大活动时的突击任务安排。乙方连续两次被市抽查考核不合格或媒体连续两次曝光或发生一项重大违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6、设备设施(包括机动船)的维护运行费用、临时突击任务额外雇用人员以及延长工作时间等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发现村民或企业主向河道乱抛乱丢垃圾现象,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的,必须付清应付的承包款,赔偿乙方所 购的工具费,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
2、乙方在承包期内,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对某些需紧急处理的情况,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如处置不及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承包合同。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或在合同签订 15 个工作日内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落实人身意外保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市对镇年终考核河道保洁被评为不合格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1、日常保洁配备船只 4 条,人员 8 名,镇里有权利在保洁期内对船只安装定位系统;
2、要有浮萍突击力量,在 7-9 月浮萍生长期能够配备 4 条平头网兜船对中标河道进行保洁;
4、在中标后为保洁员办理保险和健康证明,同时和保洁员签订协议, 将证明材料备份到镇农办一份;
5、每个月每个保洁员最多可以自行安排休息 4 天,但是运行期间必须保证
3 条船只运行,在突击期间不得请假;
6、所产生的税收管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7、中标后应及时和新河镇签订《河道保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8、保洁过程中产生的劳资纠纷及因不当措施产生的农户纠纷由中标单 位自行负责处理。
9、如果在运行中该机制严重影响保洁,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另外因 特殊情况影响,保洁单位应当无条件延长保洁期。
1、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技术澄清、询标答复和中 标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 2023 年村级河道保洁服务采购工程项目地址:温岭市新河镇内
建设单位(甲方):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 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 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 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 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岀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x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x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x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附件 1)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 则无需提交,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 2) |
3 |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 | x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 格式、内容自拟 |
▲4 |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格式内容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 |
▲5 | 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承诺函 | 承诺函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 格式附后(附件 3)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格式附后(附件 4) |
7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 5) |
8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格式自 拟 |
注:因政采云系统原因,资格证明文件在多个标项中只能上传一次,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投标,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将所参加的标项号全部列明。
附件 1
投标声明书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说明: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如有上述所列情形,但限制期届满的,可按实xx,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知悉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不申请澄清和质疑。
3.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 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 ( 法 定 x 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
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传真: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 3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
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 我公司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即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2、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河道保洁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信息查询网址为:
企业名称(xx):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
附件 6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
序号 | 行业 | 原则 | 具体规定 | 指标 | |
1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 ||||
2 | 工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 | ||||
3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6 千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 千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 | ||||
4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 千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 千万元以下的 | ||||
5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6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3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 | ||||
7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8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9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1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 千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 千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 千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 千万元以下的 | ||||
14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 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 千万元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该附件可供投标人参考。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若投标产品来源于不同的制造商,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逐项列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投标文件
(商务与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 址:
时 间:
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附件 7) |
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附件 8) |
3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9) |
4 | 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0) |
5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1) |
6 |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2) |
7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3) |
8 | 技术、商务需求响应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4)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 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附件 7
供应商自评表(标项 )
序号 | 评分要素 | 评分内容 | 自评分值 | 对应页码 |
1 | 同类业绩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从事的类似项目业绩(须含河道保洁类似内容的项目),每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 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2 | 获奖情况 | 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河道保洁项目获得过县级 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河道保洁有关的荣誉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拟投入设备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项目作业的专业船只、作业机具及运送的车辆等机械设备,进行打分。 ①具有漂浮物自动清理装置的 得 4 分。 ②具有保洁作业船的,5 艘以上每增加一艘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③具有易腐垃圾清运车得得 2 分;具有垃圾运输车的得 2分;具有电动三轮车的,3 辆以上得得 2 分。 注:提供《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船舶、车辆、设备购买的发票或购买或租赁合同、以及船只、车辆的照片。 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标项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姓名 | 股权结构(%)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 □租赁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发证机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企业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号 | 发证时间 | 期限 |
有关 | 获得生产许可 | |||||
资质 | 证的产品要填 | |||||
获证 | 写此栏) | |||||
情况 | 企业通过质量 | |||||
体系、环保体 | ||||||
系、计量等认 | ||||||
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 | ||||||
情况 |
要求:
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9
证书一览表(标项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
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附所列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评分标准中所须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10
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标项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品牌型号 | 技术参数 | 性能用途 | 使用年限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须提供机械设备、车辆、工具等发票原件扫描件及评分标准中所须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附件 11
类似业绩一览表(标项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原件扫描件资料及按照评分标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附件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标项 )
姓名 |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 |
性别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学校专业 | ||
联系电话 | ||
最近一年工作状况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 主要工作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13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标项 )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若须要证书,请附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技术、商务需求响应表(标项 )
序号 | 内容 | 招标需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技术响应情况 | 1 | ||||
2 | |||||
… | |||||
商务响应情况 | 1 | ||||
2 | |||||
3 | |||||
… |
要求:
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对于投标产品的技术偏离情况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一比对给出,未达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数值应以负偏离标注。若因技术实现方式等其他问题而导致的理解不同未标注负偏离的,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若未按要求标注负偏离又未予以说明的,评审小组将视偏离程度给予扣分或认定为虚假应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报价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序 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格式附后(附件 15) |
2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6) |
3 | 投标明细表 | 格式附后(附件 17) |
4 | 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 自行提供 |
附件 15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l、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若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开标一览表 (标项 1)
序号 | 标项 | 服务期限 | 每年价格 | 两年总价 |
1 | 金清大港中及金 清大港北 | 2 年 | 元/年 | 元 |
投标总报价(两年):(大写)人民币 元 |
填报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船只租赁费用、人员工资、人身意外保险费、油料、垃圾搬运费、 堆场、设备工具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开标一览表 (标项 2)
序号 | 标项 | 服务期限 | 每年价格 | 两年总价 |
1 | 金清大港南 | 2 年 | 元/年 | 元 |
投标总报价(两年):(大写)人民币 元 |
填报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船只租赁费用、人员工资、人身意外保险费、油料、垃圾搬运费、 堆场、设备工具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
所有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 | 数量(月)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总报价(元): | |||||
本表金额结转至开标一览表 |
注:
1.本表中的“总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 中“项目总报价”相一致,人工工资须按月列明,其他费用按项或次列明。
2.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或合同履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中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
3.以上清单为全费用完全单价, 包括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在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在合同履约期间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投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 单位) 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D.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利 害 关 系 ( 如 有 , 请 如 实 说 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声明书在开标后由供应商填写相关内容签名后扫描上传到系统或到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