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后 1 年内,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海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 1 篇被SCI、SSCI、CSSCI 收录的与访学内容相关的论文。
海南大学教师国外访学研修协议书
(公派访学研修项目)
甲方:海南大学
乙方: (出国人员)
身份证号: 个人电话: 家庭联系人及电话: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丙方: (乙方所在二级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育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由海南大学作为签约甲方,与派出人员乙方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因公出国(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至 年 月以 身份自愿赴 (国家或地区) (留学单位)留学访学研修,期限为 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因公长期出国(境)时确定的访学研修计划(另附并由乙方署名)并以此作为乙方的访学任务。xxx在回国返校后向甲方提交完成访学任务的相关证明。
第三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甲方为乙方在第一条批准的出国(境)期限内计算工龄,保留基础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2、甲方提供资助内容包括实报实销签证费、出境往返一趟差旅
费,住宿费、日常生活补贴费等,具体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经费资助如下:
(1)项目管理费.
(2)国际差旅费,按海口至目的地捷径往返经济舱的机票,回国后凭机票和发票实报实销(一次往返,按学校财务规定购买)。
(3)签证费。
(4)日常生活补贴费。
3、在🎧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期限内,其编制继续留在甲方,由丙方根据乙方在国(境)外访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行政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并按🎧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努力完成访学任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协议确定的访学国家、身份和访学计划。
3、保证抵达访学目的地后,在1周内将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告知甲方人事处、国家交流合作处及丙方。超过1周者,🎧人或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不得延长访学期限。
5、在国(境)外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甲方利益的活动,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6、访学期满回国后,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交《海南大学长期出国(境)人员回校报到表》、《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境)人员留学证明》及完成访学任务的相关证明。
7、回国后必须在学校服务至少 8 年。
8、乙方访学研修情况和成果可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
据之一。访学研修时间为 12 个月(含 12 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回校
报到后 1 年内,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海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 1 篇被SCI、SSCI、CSSCI 收录的与访学内容相关的论文。
9、乙方回校工作三个月内,应在其所在单位内进行一次专题学术讲座,汇报访问学者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等,并将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
(第 8、9 位学校最低要求,各单位须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教师个人实际情况制定更高、更具体的考核任务)
第五条 丙方承担的义务:
1、在乙方出国访学期间应和乙方保持联系,了解乙方在国外的访学、工作和生活情况。
2、督促乙方履行🎧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作为担保人。如乙方违约或违纪,丙方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违纪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违纪责任。
1、乙方超过批准的出国期限未归,按逾期处理。逾期超过3个月,按辞退处理。按辞退处理的访学人员,自逾期之日起,停发工资等福利待遇。同时xxx在将来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先偿还甲方支付的出国(境)访学费用及在外访学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费用,并向学校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年限每年两万元标准收取(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下同)。
2、乙方回国后在服务期xx个人原因要求调离学校属违约行为,须向学校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两万元标准收取;同时乙方还须偿还甲方支付的出国(境)访学费用及在外访学期间发放的工资福利费用。
3、经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乙方没有完成🎧协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访学任务,则需退还甲方资助出国(境)访学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 甲方单位与出国(境)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八条 🎧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协议书第一条项规定的乙方访学年限期满为止。
第九条 必要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协议书进行变更或解除。
🎧协议书正🎧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丙方代表
(签字): (签字):
甲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