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尚未开立相应基金产品的基金账号,在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乙方将自动为甲方提交基金账号开户申请,甲方需在 T+2 日确认是否成功。如甲方基金账号开户确认失败,则开户时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自动终止。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
甲方:投资者
乙方: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相关的资金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网上交易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投资基金名称等,乙方按照投资者设定的扣款金额及约定扣款时间,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在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卡或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投资者:指符合基金合同要求的且持有乙方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所支持的银行卡的乙方网上交易客户。
第二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 1、交易原则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甲方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每次申购的价格以实际扣款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金额申购”是指甲方进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以金额(人民币元)提交申购业务申请。
2、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范围
甲方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可以申购的基金范围、申购金额限制、交易级差、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卡,以乙方最新公告/通知为准。
3、适用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实际扣款日的对应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为准。若费率有变动,以乙方最新公告/通知为准。
4、定期定额申购金额
定期定额申购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甲方拟申购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规定的最低投资限额。如有变更,以乙方最新公告/通知为准。为保证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成功,甲方必须保证指定账户在指定扣款日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状态正常。
5、定期定额申购暂停
如甲方指定的扣款日暂停甲方指定基金申购时,不影响甲方对该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如甲方指定的扣款日暂停甲方指定基金定期申购时,甲方对该基金的
定期定额申购暂停,且不进行顺延。 6、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查询
甲方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查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日期、扣款金额、交易申请及确认情况等信息。
第三条 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开通
1、甲方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该计划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终止日、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定期定额申购的扣款账户、投资的基金品种、每期投资金额等。
2、甲方在开通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时,以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或资金账户为指定扣款账户,乙方将按照甲方开立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及每期扣款金额自动发起申购交易申请并从指定扣款账户中代为扣款。如甲方指定的基金在实际扣款日暂停定期定额申购的,乙方不进行自动扣款,且不予顺延。
3、如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尚未开立相应基金产品的基金账号,在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乙方将自动为甲方提交基金账号开户申请,甲方需在 T+2 日确认是否成功。如甲方基金账号开户确认失败,则开户时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自动终止。
第四条 定期定额申购扣款
1、甲方可选择 1 日至 28 日的任意时间作为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该扣款日即被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甲方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晚于开通日时,定期定额申购当月生效;甲方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早于开通日时,定期定额申购次月生效;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设为开通当日,定期定额申购次月起开始生效。
2、甲方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为非申购基金开放日时,实际扣款日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甲方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为月末,且恰为非申购基金开放日时,实际扣款日顺延至下月第一个开放日(包括跨年度)。
3、甲方需至少在约定扣款日前一日在指定扣款账户备足资金,如实际扣款日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甲方自身原因,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定期定额申购扣款失败的,该笔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予以顺延执行,本期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失败。本期定期定额申购失败不影响下期定期定额申购,若顺延后的五个开放日内仍扣款失败,则本期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失败。
4、甲方可以同时申请开通多个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同一扣款日有多个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扣款顺序由乙方网上交易系统按随机原则处理。
5、甲方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时,选择的计划终止日期与扣款日期为同一自然日的,则该自然日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依然处理。
6、乙方网上交易系统按甲方设置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于指定扣款日自动发起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如扣款成功,甲方不能对该笔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进行撤单。
第五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
1、甲方可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变更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可变更事项包括:
(1)变更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 (2)变更每期投资资金额。
2、甲方变更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原则上在变更申请确认日的次日生效。变更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时,若变更申请日既在原计划指定的扣款日之前,又在新计划指定的扣款日(变更后的指定期定额申购扣款日)之前,则本期即可按新计划指定的扣款日执行;否则从下期起按新计划的指定的扣款日执行,本期仍按原计划指定的扣款日执行。
第六条 定期定额申购扣款账户变更
如果甲方指定的扣款账户发生挂失、损坏更换、消磁、销卡等异常情况,定期定额申购扣款将有可能失败。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甲方须尽快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终止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解除该指定扣款账户对应的托收扣款协议,联系乙方办理扣款账户的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甲方可以使用新的扣款账户重新签订托收扣款协议,并重新办理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甲方未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终止
1、甲方可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主动申请提前终止本协议(申请日须为工作日),本协议终止后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同时终止。如提交终止申请的申请日为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扣款日,则当天不能终止该笔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当日的扣款仍将执行。
2、甲方办理的交易账户销户、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一经确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设置的所有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也将自动终止。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网上交易的合法用户且符合第一条有关投资者范围规定,可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甲方应保证约定扣款日前一日指定扣款账户有足够的金额且扣款日当日账户全天处于正常状态。因甲方自身原因无法从指定扣款账户上扣款或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款成功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拟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应遵循本协议
4、甲方应按照乙方网上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定和指引进行正确操作,甲方需对其恶意操作导致的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约定的扣款时间和投资金额,定期向甲方扣款账户所属资金支付结算渠道发出扣款指令。若甲方约定扣款日为非基金开放日,则乙方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进行扣款。
2、乙方应为甲方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提供业务规则,具体规则参见本协议第二条。
3、若由于甲方指定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定期定额申购扣款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定期定额申购失败及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因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无法及时通过约定的委托手段下达申请委托的。
5)因甲方设备或通讯故障或设备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致使乙方未能按时收到甲方申请信息,或者收到的甲方申请信息不完整。
6)因甲方对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导致甲方损失的。
7)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导致交易密码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
8)因黑客攻击、电子病毒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遗失,导致甲方损失的。
9)因甲方办理网上交易的银行卡或资金账户发生账号丢失或销户等情况,未及时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变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
10)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发生
不可抗力事件或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形除外。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风险提示
甲方在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已完全了解以下内容: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理财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甲方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甲方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躇金等不同类型,甲方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甲方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基金前,甲方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审慎选择与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甲方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甲方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甲方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xxxx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乙方提醒甲方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在网上提交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请时,点击本协议下方的“我同意”按钮,即视为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业务规则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变更,本协议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和条款自行失效,并按照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本协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内容将通过乙方网站、营业场所公告或以其他乙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已得到甲方认可。如甲方不接受乙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应当自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提前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参照《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乙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