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ZSSSWJ-2021-04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核心机房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编号:SZSSSWJ-2021-04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二O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页
一、 招标公告 1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页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页
二、 说明 6 页
三、 招标文件 …………………………………………………………………7 页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页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页
六、 开标与评标 12 页
七、 定标和签订合同 17 页
八、 资格证明文件 19 页
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20 页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47 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页
第一章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核心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SSSWJ-2021-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核心机房改造工程预算金额(元):211.86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1.86 万元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核心机房改造工程 |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核心机房改造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11.86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11.86 |
合同履行期限:60 天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x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官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00-12: 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中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 0000000000@xx.xxx 邮箱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泽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世 e 招石嘴山市分平台)
地址: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 312 号(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旁边)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泽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世 e 招石嘴山市分平台)
地址: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 312 号(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旁边)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方式:0952-2014441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x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若前后不一致,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核心机房改造工程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项目编号:SZSSSWJ-2021-04 交付期:60 天 交付地点:xxxxxxxxxxxx 00 x(xxxxxx)。 | |
2 | 3.1 | 投标人资格标准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
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3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捌仟xxx整,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付款方式: 1、主要设备到场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待本项目所有设备调试完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60%, 3、项目投入正常运行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10%。 4、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输费、装卸 x、中标服务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 |
4 | 29.1 |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单位 2021 年 1-10 月份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 9:00 时至 11:00 时之间,以采购人查询为准; (7)投标保证金以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查询打印的收款回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换取收款回单,投标文件中须附缴款凭证即可; (8)须提供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注: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 情况,评委有权按无效标处理。 |
5 | 1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6 |
分平台) 详细地址: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 312 号(石嘴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旁边) 接收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9:00 时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宁夏泽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世 e 招石嘴山市分平台)详细地址:大武口区黄河西街众安家园五期 312 号(石嘴山市特殊教 育学校旁边) | ||
7 | 15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8 | 13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元)(企业基本户转账) 递交方式:基本开户行账户转账 开户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西街支行帐号:106043791942 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打入(同时提供银行进账单), 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纳,不按上述规定交纳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9 | 22 |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按得分由高到低选择 3 名中标人候选人,以得分最高的中标人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
10 | 27 |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
11 | 7 |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15日以书面形式送交或电传至采购人,采购人进行统一答复。 |
12 | 履约保证金:无 |
二、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配送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符合并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与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设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的原产地。
4.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4.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4.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4.5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6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范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范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4.7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品牌不符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
部分组成:
(1)投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参数及要求
(4)政府采购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10. 投标文件语言、单位
10.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
时以中文译本为准。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 标 书
2、企业简介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项目实施方案 ,安装测试方案、售后服务
6、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其他有关资料
9.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报价和货币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报出总价。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输费、装卸费、中标服务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12.2 投标报价应按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报价,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
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如以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报价,应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2.4 投标报价表应清楚地表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市场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及交货期等内容(不适用)。
12.5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3 投标保证金须使用人民币,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3.4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规定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时间前使采购人收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投标手续。
13.5 未按规定的金额及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退还给未中标人;
13.7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备案后退还。
13.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 30 个日历日。
13.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同时要承担赔偿责任。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执行。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胶装,连续逐页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
15.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5.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5.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
15.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5.6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5.7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各自独立封装,并在包装上加注“正本”和“副本”字样后再将正副本包封在一起,封口处要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印章。同时,投标人还须将开标一览表另外独立密封包装,并加注“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于开标现场唱标。
16.2 密封包装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本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收件人名称。
2) 注明本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16.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本须知第 16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人对误投或被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4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16.5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17.投标截止期
17.1 采购人在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8.2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本须知前附表或变更公告规定的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期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采购人。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9.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9.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3.9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六、 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0.2 开标由采购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0.3 因疫情原因,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由采购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工作人员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采购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
20.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不予承认。
21.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
21.1.1 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中随机抽取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1.2. 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企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代表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6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6)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1.2.3 错误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
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3.投标文件的澄清
21.3.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具体为: a 评比因素
序号 | 评审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45 分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 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最低的投标价得 45 分。 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带★技术指标、参数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5 分;其 它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扣 1 分, 扣完为止。 |
3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0 分 | 1、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 0.5 分,共 2 分。 2、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 4 分,共 8 分。(需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
4 | 项目实施方案 ,安装测试方案 | 20 分 | 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完整、实操性强,得 6-8 分,一般得 3-5 分,不完整得 1-3 分;方案能准确反映本项目实际需求的, 有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的工作节点要求,检查要求的得 6-8分,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不全面,节点未明确,检查不具体得 3-5 分,未能完全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的得 1-2 分。 安装测试方案完整、准确、详细,完成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3-4 分;较为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1-2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项目管理机构 | 5 分 |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外地企业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 1 分; 2、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证书高级得 2 分,中级得 1 分。 3、根据本项目特征,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5 人以上,各专业 配备齐全、合理得 2 分,5 人以下专业配备不齐全得 1 分。 4、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及 2021 年 1-9 月任意一个月 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以投标单位从网上人社自助打印为准)方可得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5 分 |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宁夏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签约委托当地售后服务部门有合同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有针对性本项目特定的维护内容、技术支持体系、事故解决方案详细、具体的得 2-3 分; 3、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 0-4 小时内的得 1 分,4 小时以上 的得 0.5 分。 |
合 计 | 100 分 | ||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 造(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注:以上打分项中的证明材料、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方可得分,需保证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b 加权计算
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项评比因素的得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对评标总得分进行排序,评出预中标人。
22.3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2.4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2.5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22.6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
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3. 评标注意事项
23.1 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3.2 除评委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人和评委会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人和评委会以提醒采购人和评委会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3 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七、 定标与签订合同
24. 定标原则
24.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后,从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按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排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中标侯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排序及采购需求确定一名中标人,或由评委会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3 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不符,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
24.4 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的权利。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5.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5.4 采购人不得向未中标人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
料。
26. 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相关责任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采购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人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 中标无效
由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评委会成员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7)评委会成员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8)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9)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10)评委会成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28.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 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况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8.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八、资格证明文件
29.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单位2021年1-10月份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
(3)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021年12月9日9:00时至11:00时之间,以采购人查询为准;
(7)投标保证金以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查询打印的收款回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换取收款回单,投标文件中须附缴款凭证即可;
(8)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按照规定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29.2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x表 1-7 项为工程装饰装修部分,采购预算价为 41.01 万元;8-11 项
为设备采购部分,采购预算价为 170.85 万元。
序 号 | 施工 项目 | 项目内容 | 规 格 | 单位 | 工程量 |
1 | 吊顶工程 | 专用吊顶龙骨 | 38 型轻钢龙骨 | ㎡ | 79.3 |
微孔铝制吊顶 | 微孔铝板天花板吊顶(规格为:600*600*0.8mm),材料暂估单价为 180 元/㎡,最终安装需与甲方、监理沟通 做到认知、认价。 | ㎡ | 79.3 | ||
金属天花压边条 | L 型压边条 | m | 79.3 | ||
吊挂件 | 五金、吊杆等 | ㎡ | 79.3 | ||
防尘处理 | 刷防尘、防潮漆两遍 | ㎡ | 79.3 | ||
顶面保温(橡塑保温棉) | 10mm 厚橡塑保温棉 | ㎡ | 85 | ||
辅材 | 固定件等 | 项 | 1 | ||
2 | 墙面工程 | 金属面夹芯墙板 | 高强度烤漆钢板,内衬 12mm 厚石膏板,钢板厚度≥0.5MM烤漆钢板,材料暂估单价为 110 元/㎡,最终安装需与 甲方、监理沟通做到认知、 认价。 | ㎡ | 181.3 |
墙面龙骨 | 75 型轻钢龙骨 | ㎡ | 181.3 | ||
龙骨后保温 | 50mm 厚岩棉 | ㎡ | 181.3 | ||
不锈钢踢脚线 | 100mm 高金属踢脚线 | m | 147 | ||
隔断 | 采用 12mm 厚防火铯钾玻璃制作 | ㎡ | 17.3 | ||
不锈钢包饰 | 不锈钢定制包边 | ㎡ | 3 | ||
机柜底座 | 5MM 角铁焊接 | 项 | 1 | ||
辅材 | 固定件等 | 项 | 1 |
3 | 地面工程 | 防静电地板 | 600*600*35 全钢防静电地板,材料暂估单价为 393 元/ ㎡,最终安装需与甲方、监理沟通做到认知、 认价。 | ㎡ | 79.3 |
地板支腿 | 镀锌静电地板支架 | ㎡ | 79.3 | ||
地面防尘漆 | 刷防尘、防潮漆两遍 | ㎡ | 79.3 | ||
地面保温 | 10mm 厚橡塑保温棉 | ㎡ | 79.3 | ||
地板踏步 | 根据现场情况定制 | 个 | 2 | ||
辅材 | 固定件等 | 项 | 1 | ||
4 | 门窗工程 | 钢制防火门 | 960*2050mm 钢制甲级防火门 | 樘 | 2 |
窗户封堵 | 机房窗户封堵,刷防火漆木工板上覆石膏板 | 项 | 1 | ||
辅材 | 砂石、水泥等 | 项 | 1 | ||
5 | 机房照明工程 | LED 平板灯 | 600*600mmLED 平板灯 | 套 | 12 |
应急灯电源 | 应急灯 | 套 | 4 | ||
安全出口灯 | 安全出口指示灯 | 套 | 2 | ||
钢管暗配 | JDG20 | m | 120 | ||
金属软管 | ∮20 | m | 60 | ||
多联开关 | 10A 翘板开关 | 个 | 1 | ||
电线线缆 | ZR-BV2.5m ㎡ | 100 米/卷 | 6 | ||
辅材 | 扎带、接线盒等 | 项 | 1 | ||
6 | 机房配电工程 | ATS 切换柜 | 1.箱体尺寸:600*800*2000; 2.内部 ATS 切换开关 100A 及以上采用塑壳断路器,63A 及以下采用微型断路器 | 套 | 1 |
机房主电源电缆 | ZR-YJV4*70+1 | x | 80 |
机房输出电源电缆 | ZR-YJV4*50+1 | x | 50 | ||
墙面插座 | 10A 5 孔 | 个 | 7 | ||
机柜线缆 | RVV-3*6 | 95 x /卷 | 2 | ||
插座线缆 | BV4mm2 | 95 x /卷 | 3 | ||
空调线缆 | YZ-4*16+1 | 95 x /卷 | 1 | ||
线管 | JDG25 | m | 150 | ||
金属软管 | ∮25 | m | 100 | ||
辅材 | 铜线鼻、绝缘胶带,线缆紧固件等 | 项 | 1 | ||
7 | 机房接地及防雷 | 抗静电泄漏网 | 50*0.3mm 铜带 | m2 | 80 |
等电位连接 | 40*4mm 扁铁焊接 | m | 52 | ||
室内汇流铜排 | 30*4mm 铜排 | m | 12 | ||
辅材 | 绝缘端子、紧固件等 | 项 | 1 | ||
接大楼接地 | 40 扁铁 | 项 | 1 | ||
防雷器 | 二级防雷 | 个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额定(常载)输出功率:110KW/138KVA应急(备载)输出功率:120KW/150KVA,输出相数:三相四线。 ★输出电压: 400±5%/230V±5%。输出频率:50Hz。 输出功率因数:0.8(滞后)。电压降(空载至满载):≤±1%稳态电压偏差 :≤±0.5%。 频率降(空载至满载) :同步(0%)。稳态频率带:≤±1%。 ★电压恢复时间:≤4S ★频率恢复时间:≤3S ★启动时间:≤10 秒。启动成功率≥99.9%。 电话影响因数(TIF):<50%。电话谐波因数(THF):<2%。 技术及性能指标要求:(1)柴油发电机组应具有市电与柴油发电机组配置的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实现自动/手动操作,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 ★(2)投标人拟供货物的产品中标后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机组控制系统要求采用控制先进、成熟、可靠、操作简单的数字显示的人机界面产品;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集成控制系统能实现数字式电压调节、数字式转速调节,具有远程通信功能并提供 RS485 接口,支 MODBUS RTU 标准协议(其硬件设备和通讯协议必须是透明的、且符合国际最新版本),用于客户自主配备监控系统获取数据连接,实现无人值守、远程监控的要求。 ★(4)若投标人非拟供货物的制造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该项目原厂服 务承诺函。 | 套 | 1 |
控制配电柜 | 柴油发电机控制电路,实现市电双路电源断电后柴发自启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与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控制模块应能配合柴油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完成自动化控制 功能。 | 套 | 1 |
柴发室改造 | 柴油发电机室环境改造、基础制作、线缆敷设等 | 项 | 1 |
柴油发电机组
8 备用电
源系统
1.19 英寸标准服务器机柜,柜体尺寸 600mm 宽-1200mm | |||||
深-2000mm 高,空间 42U,前门单开,后门双开,每台 | |||||
机柜配置 4 个侧板、脚座,机柜内配置 1 对导轨、1 个 | |||||
1U 固定托盘、2 个 1U 理线架、6 个束线圈、2 条 32A 垂 | |||||
直安装单相 PDU,每 PDU 输出接口为 20*10A+4*16A、20 | |||||
个 1U 假面板。 | |||||
2.机柜采用 1.0mm~2.0mm 厚高强度 A 级优质碳素冷轧 | |||||
钢板和镀锌板,机柜静态承载能力需通过不小于 1800kg | 套 | ||||
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 | |||||
3.单机柜四块侧板,侧板分为上下两块,方便拆卸,以 | |||||
满足便于安装维护要求; | |||||
4.机柜前后均为通风网孔门,通风率≥70%; | |||||
5.服务器机柜、网络布线柜、一体化 UPS 柜、空调结构 | |||||
架构统一,工程界面统一,方便安装维护; | |||||
6.机柜采用系列化的工程安装孔,可配合工程安装支架 | |||||
在铺设防静电地板场景下安装; | |||||
7.带载 500kg 测试连续通过 8、9 级烈度结构抗地震考 | |||||
核; | |||||
8.通道组件由天窗(固定天窗、翻转天窗、控制天窗)、 | |||||
两套端门、走线槽、封板等组成,与服务器机柜、一体 | |||||
化 UPS 柜、行级精密空调组成密闭冷通道系统,形成良 | |||||
冷通道组件 | 好的密封效果,避免冷热气流混合造成能量损失。 9.天窗应采用钢化玻璃材质,厚度不小于 5mm。为保证 | 1 | |||
通道亮度,天窗玻璃面积占比应保证不小于 90%,玻璃 | |||||
材质透光率应不小于 90%;需提供全景天窗实物照片。 | |||||
9 | 模块化 机房 | 10.端门框架内部都采用钢化玻璃,钢化玻璃面积不小 于 98%,厚度≥5mm,透光率≥90%; | |||
11.通道端门需采用自动平移门设计,并与门禁联动, | |||||
门禁识别通过后可自动开启,通道门应有门禁授权指示 | |||||
装置,门禁授权成功与否应能通过灯光明确指示; | |||||
12.通道照明应通过红外、门禁、摄像头多重判断,提 | |||||
高准确度,杜绝误操作; | |||||
13.需具备明确的灯光状态指示,灯光与告警指示联动 | |||||
功能,在微模块产生告警后可与灯光进行联动。需保证 | |||||
至少有 4 种颜色,能够与紧急告警、重要告警、一般告 | |||||
警、提示告警进行联动,需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 |||||
14.通道内照明应采用 LED 灯管,保证通道照明亮度不 | |||||
小于 300LUX,满足 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 |||||
范》中对机房照明的要求。机房通道照明灯应沿通道方 | |||||
向布置,通道照明灯首尾相连,以达到最佳照明效果。 | |||||
通道照明需采用智能照明系统,人来灯亮,人走灯灭。 | |||||
通道照明可通过红外及门禁等多重判断,提高准确度, | |||||
杜绝误操作。 | |||||
精密配电柜 | 采用精密配电柜,高集成度,满足 IT 配电要求。其中,单柜支持 2 路 160A/3P 总输入开关(2N 架构),含 28个 40A 输出开关,2 个 10A/输出开关。 精密配电柜通过 9 烈度抗震测试,并提供权威机构提供 的测试报告。 | 套 | 1 | ||
精密列头柜尺寸(W*D*H)600mm*1200mm*2000mm, ★进线主断路器应采用塑壳断路器;支路断路器应微型 | |||||
塑壳断路器。 |
支持 LCD 显示屏声光告警,触摸屏消音。告警信息应按照重要程度分为提示告警、重要告警和紧急告警三级。智能监控板需提供以下常规报警:主路欠压、过压、缺相、输入开关脱扣、单路掉电报警、电流互感器接线错误告警,主路频率、电流越限告警,支路开关状态变化、过载、通讯失败告警等。告警历史记录不得少于 1000 条智能监控板的监控模块支持热插拔并具有故障指示 灯,当检测板模块出现故障时,可以指示告警,并支持不断电维护。 | |||
UPS 电源 | ★1、UPS 主机容量 60kVA,高频在线双变换式 UPS,采用 IGBT 整流逆变。 2、输入功率因数不小于 0.9;输出功率因数不小于 0.9。 3、输入输出制式为三相输入三相输出。输入电压范围应不小于 138V-485VAC;输入频率范围不小于: 40Hz-70Hz。 4、要求 UPS 在线性负载时输出电压谐波失真度(THDu) ≤1%,非线性负载满载时,输出电压谐波失真度(THDu) ≤4% 5、支持 ECO 模式。 6、UPS 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 0ms,静态旁路与逆变状态切换时间应为 0ms。 7、保护功能:具有输出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输入频率异常保护功能,电池过压告警和过放电保护功能,高温自动切换旁路保护功能。 8、UPS 系统应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自动温度补偿、电池组放电及记录功能;监控故障时,应具有对电池组限流恒压充电功能,电池充电限流值可调节。并且电池节数可调。 9、可以无缝接入环动系统。 | 套 | 2 |
UPS 电池组 | 电池容量:12V100AH、32 节为一组共两组、免维护电池,且承诺电池使用寿命不小于 5 年。 | 个 | 64 |
电池连接线 | 25MM2 | 套 | 2 |
电池架 | 定制开放式电池架 | 组 | 4 |
电池组控制开关 | 直流 150A 空开断路器 | 套 | 2 |
列间精密空调 | ★1、风冷行级精密空调(室内机、室外机),总冷量 ≥46KW,显冷量≥46KW,风量≥9000m^3/h,380V 三相电源输入,采用 R410A 制冷剂。 适应环境温度: 室外 -20℃ ~ +45℃,湿度:≤95%RH。 2、要求在回风室内侧:干球温度≤37℃,湿球温度 20~21℃;室外机室外侧:干球温度(非冷凝温度)35℃时,单台精密空调制冷量≥45kW(45000 W),显热制冷量≥45kW(45000 W),风量≥9000m3/h。(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精密空调室内机应安装在列间,采用水平送风方式, | 套 | 2 |
空调室内机宽度为 600mm,为保持美观度,高度、深度应与机柜保持一致。 4、要求机组具备内置双路供电自切换功能,主路供电中断可自动切换到辅路供电,当主路供电恢复后可自动切换回主路供电。 5、精密空调室内机应由直流变频压缩机、蒸发器、EC风机、控制器、电子膨胀阀、油分、视液镜、干燥过滤器、加湿器和加热器等主要部件组成。 6、为提高行级空调运行的可靠性,行级空调需提供可靠准确的检测手段,对冷媒容量进行自动检测并能在冷媒泄漏量超过阈值时产生制冷剂不足告警,避免由于制冷剂不足导致空调宕机或者制冷能力下降使模块产生 局部热点,并可提供功能证明材料。 ★7、精密空调可支持制冷量 10%—100%无极调节,按需输出冷量,大幅降低能耗。为确保制冷系统高效、精确运行。压缩机应标配曲轴箱电加热带,提高压缩机可靠性。 8、室外风机驱动应采用变频调速器,室外风机调速范 围要求在 10%-100%,要求风机最低运行频率不高于 5Hz,低载运行更稳定。 9、采用节能型的加湿器,具备加湿能力且空调最大加湿功耗需小于 50W,具备显著的节能效果,加湿量不小 于 3kg/h。 | |||||
软化水设备 | 可根据需要调整程序,随意设定理想的再生周期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能耗低,耗电仅 10W;自动化程度高,只需定期加入再生剂,无需专人操作控制阀阀芯表面涂有特殊保护层,耐磨损、无渗漏。 基本参数: 进水压力:0.2-0.6MPa工作温度:2℃-50℃ 原水硬度:≤264.20mmol/L出水硬度:≤0.03mmol/L 电源:220V/50Hz 树脂型号:强酸型阳离子交换树脂 | 套 | 1 | ||
11 | 结构化布线工程 | 网络配线架 | 24 口 6 类非屏蔽配线架(组装模块式) | 套 | 22 |
光纤配线架 | 12 口 LC 万兆光纤配线架 | 套 | 22 | ||
理线架 | 24 口理线器 | 套 | 22 | ||
束线器 | 六类非屏蔽线缆束线器 | 项 | 1 | ||
网线 | 六类非屏蔽 8 芯双绞线 | 箱 | 15 | ||
网格桥架 | 型号、规格:300*100*; | m | 26 | ||
材质:不锈钢。 |
类型:网格式桥架。 | |||||
钢制桥架 | 型号、规格:200*100*1.5mm | m | 48 | ||
材质:镀锌。 | |||||
类型:金属封闭式桥架。 | |||||
桥架弯头 | 200*100mm 钢制桥架 90°弯头 3 只;三通 4 只;四通一只,100*100mm 钢制桥架 90°弯头 2 只;三通一只 | 项 | 1 | ||
桥架附件 | 桥架连接件等 | 项 | 1 | ||
接地跨接线 | 铜编织带 6 平方长 300mm | x | 20 | ||
辅材 | 吊筋、网格桥架支座等 | 项 | 1 | ||
18 | 动环平台配置 | 数据中心动环监控系统 | 1、配电监控:(1) 支持微模块总输入相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频率、电能、有功功率、视在功率、负载率、电压电流谐波率、等检测和数据统计;(2) 支持 IT 配电支路及空调配电支路的电流、电能、开关状 态、负载率等检测,电能支持按月、按年统计。 2、温湿度监测:以图形化的方式实时显示并记录每个温湿度传感器所检测到的室内温度与湿度的数值,并可设定每个温湿度传感器的温度与湿度的上限与下限值。当任意一个温湿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数据超过设定的上 限或下限时,监控系统发出报警。 3、漏水监测:在机房空调的管路下铺设漏水检测器,通过检测接口连接至采集器,当检测到有漏水发生时,监控系统发出报警提示。 4、空调监测:实时监测精密空调的工作状态及运行参数,并可对空调实现远程控制。 5、烟雾监测:实时监测进机房内的消防状态。 6、门禁系统:集成门禁进出门记录、门的开关状态。四门、可以控制四个门的进门刷卡和出门按钮,或者进出门都刷卡 、DC 12V 供电,读卡、密码、指纹功能,拉力≤280Kg 、单门磁力锁、带门状态信号输出 DC 12V供电,PC 材质、明装开关,带夜光指示,86 大小,可直接墙面安装,无需挖孔或者预埋底盒,NO 常开输出 7、视频监控系统:集成视频监控图像、查看视频监控图像。最大分辨率 200W;最大红外距离 50 米;镜头焦距 3.6\6\8\12MM;供电方式 DC12+POE;8 路网络视频接入;4 个内置 SATA3.0 接口,单盘容量支持 8T;8 个百兆带 POE 供电以太网口,1 个千兆以太网口;1 个电源接口,电源适配器供电模式,输入 DC 48V 电源,4T 监 | 套 | 2 |
控级别硬盘,含管线辅材。 8、USB 接口电话语音卡、短信模块全网通(全网通,支持支持移动/联通/电信),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通知告警内容。 9、含操作系统及数据库。 10、系统安全性: (1)第三方数据校验:系统对来自客户端、第三方系统等外部实体的数据的每个请求,应在使用这些数据之前都进行严格的校验,确保数据符合业务规则,基础的校验包括语法验证、数据类型、数据长度等。 (2)、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软件加固:系统应对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使用各种加固手段进行加固。如限制和禁用不安全的服务、限制登录次数和登录时 间、限制连接数和连接时间、限制内存大小、限制访问路径、限制操作权限等。 (3)、敏感数据保护:系统应该对敏感数据进行保护,如加密保护、加密传输,并不存储在应用程序的内存中。防止敏感数据未经授权的泄漏,确保数据内容无法被未经授权的实体或个人获取。 (4)、用户鉴权:系统应对用户进行登录认证,必须先登录才能访问,对每一个需要授权访问的请求都应核实用户的会话标识是否合法、用户是否被授权执行此操作。对于多次登录失败的,应锁定账号 IP。 (5)、密码策略:应使用强密码策略与密码修改策略,如长度限制、字符组合及弱密码检测等;系统的用户密码、手机号、邮箱等个人信息的存储需经过加密处理,不允许明码存储。 (6)、安全访问协议:系统应使用业界公认标准安全的协议来登录后台服务器或访问设备,安全协议参考 SSHv2、HTTPS、FTPS、SNMPv3、TLSv1.1、TLSv1.2。 (7)、日志管理:日志需包含安全日志、系统日志和操作日志,涵盖系统内所有的用户活动和操作指令,且不允许删除。对系统的安全事件、系统情况、操作动作等都做到有迹可循,可查,可诊。 ★(8)、动环系统应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提供测试报告。 ★(9)、数据中心管理系统应是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对多个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集中管理,包括对 UPS、精密配电柜、精密空调、通道天窗、微模块内部传感器、 视频等系统统一监控管理。 | |||||
平台服务器 | 具有自有知识产权和开发能力产品。 外观:可安装于标准机柜内,2U 机架式服务器。处理器 处理器配置≥1 颗英特尔至强铜牌 3204(1.9GHz/6-Core/8.25MB/85W)处理器带散热器)。内存 内存配置容量≥16GB;频率≥2933MHz;配置≥24个内存插槽。DDR4 服务器内存。 硬盘 硬盘配置≥1 个硬盘-1200GB-SAS 12Gb/s-10K rpm-128MB 及以上-2.5 英寸(2.5 英寸托架) RAID 卡:配置≥1 块 RAID 卡-RAID0,1,5,6,10,50,60! 网络 板载网卡≥2 个 GE 千兆电口;网卡≥2 个 10GE xxx口(不含模块)。 PCIe 扩展≥10 个 PCIe3.0 扩展槽位,包括 1 个 RAID 卡 专用的 PCIe 扩展卡和 1 个灵活 LOM 插卡。 | 台 | 1 |
电源风扇:配置 1 个 900W 高效冗余电源模块,支持 1+1冗余。4 个热拔插风扇,支持 N+1 冗余。 设备安装导轨、工作温度 5℃ - 45℃。 可管理和维护性:集成系统管理支持:1、自动服务器 重启、风扇监视和控制、电源监控、温度监控、启动/ 关闭、按序重启、本地固件更新、错误日志,可通过可视化工具提供系统未来状况的可视显示;2.具有图形管理界面及其他高级管理功能;3.配置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4.投标产品具备带外故障检测功能,不依赖于 OS,对硬件故障如 CPU 故障、 I2C 和 IPMB 总线故障、内存故障、PCIe 设备故障、硬盘故障进行检测和预告警。 投标机型在官方网站中文 资料齐全,包含中文版(产品彩页、规格白皮书、兼容性列表、用户指南、安装升级指南等)。 ★售后服务提供原厂 3 年整机维保服务;提供原厂售后 服务承诺函。 | |||||
冷通道显示屏 | 产品尺寸(mm):≥10.2 英寸屏幕类型:视网膜显示屏 连接方式:WiFi 功能后置摄像头:≥800W前置摄像头:≥120W | 台 | 1 | ||
操作室显示屏 | ≥55 寸超高清 LED 显示屏;支持双系统,xx Android运行内存:≥2G,存储内存:≥16G,windows 系统运行内存≥4G,固态硬盘:≥128G;支持 10 点高速触控书 写;支持 1920*1080 分辨率。 | 台 | 2 |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市级计算机机房建设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区税务系统市级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建设标准,确保各类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有效适应我区税收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指导全区税务系统内的市级机房建设工作,做到“安全稳定、经济合理、实用可靠、节能环保”等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x规范适用于全区税务系统市级单位新建、改建及扩建机房的工程设计技术要求。新建机房应按照本规范执行;改扩建机房可参考本规范执行。所属纳税户数量多、税收数据总量大及税务工作人员数量多的市级单位新建、改建及扩建机房时,可适当高于本规范。
第三条 机房在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应提供安全、可靠和稳定的物理运行环境,在场地设备冗余能力范围内尽量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导致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第四条 机房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改扩建规模与远期发展需求,必须兼顾可管理性。
第五条 x规范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并考虑全区税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机房组成
第六条 机房宜由主机房、支持区等功能区组成。
主机房: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服务器区、网络区、存储区等进行功能区域划分。
支持区: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变配电室、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及电池室、发电机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第七条 主机房的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并应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主机房总面积范围应按照所有机柜投影面积的 5-7 倍设定。
第三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八条 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二)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三)应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
(四)应远离xxx和强噪声源;
(五)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九条 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
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应具备安装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的土建条件。
第十条 机房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潮湿、用火、产生油烟(如厨房)的区域以及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
第十一条 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不应放置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
第十三条 当机柜内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或机架的布置应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机柜或机架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
第十四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于运输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
(二)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2m;
(三)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m;
(四)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2m;
(五)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 6m 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其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1m,局部可为 0.8m;
第四章 环境要求
第十五条 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温度、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冷通道或机柜进风区域的温度为 18℃~27℃;在没有磁带驱动设备运行时,温度变化率应小于 20℃/h;相对湿度不宜大于 60%; UPS、电池室温度应控制在 20℃-30℃。主机房和辅助区内不得结露。
第十六条 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要求确定。在不完全掌握计算机设备要求的情况下,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 0.5μm 的悬浮尘粒数应少于 15000 粒。
第十七条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 1KV。
第五章 建筑与结构
第十八条 一般规定
(一)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 2.6m;
(二)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三)机房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四)新建机房的主机房和 UPS 室的活荷载标准值为 8~10KN/
㎡,电池室活荷载标准值为 16KN/㎡;改扩建的机房可参考上述荷载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五)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的运输
要求,主机房门的尺寸不宜小于 1.2m(宽)×2.2m(高),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
第十九条 防火与疏散
(一)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二)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为 2 小时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三)面积大于 100 ㎡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
应分散布置。面积不大于 100 ㎡的主机房,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该安全出口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四)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燃烧
体。
第二十条 室内装修
(一)主机房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
符合环保要求、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不得使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二)主机房内墙壁和顶棚的装修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并应减少凹凸面;
(三)主机房地面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应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应满足相应承重要求,活动地板的高度
应根据电缆布线和空调送风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述规定:
1.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仅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 250mm;
2.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作为空调静压箱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 400mm;
3.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楼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防潮措施,地面垫层宜配筋,维护结构宜采取防结露措施。
(四)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漫溢和渗漏;
(五)门窗、墙壁、顶棚、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可靠的密闭措施。
第六章 空气调节
第二十一条 机房应设置独立的机房专用空调系统,空调机应带有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应满足机房监控系统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机房空调系统应留有 N+1 冗余。
第二十三条 空调系统和设备的选择应根据机房的建筑条件、设备的发热量、绿色节能等综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对机柜或机架高度大于 1.8m,设备热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或热负荷大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上回风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 机房的风管及管道的保温、消声材料和黏结剂,应选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 B1 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
第二十六条 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应考虑线槽及消防管线等所占用的空间。
第二十七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处设防火阀。防火阀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功能。
第二十八条 空调系统噪音超过 65dB(A)时,应采取降噪措
施。
第二十九条 空调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和加湿器应便于清洗和更
换,设备安装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
第七章 电气技术
第三十条 供配电
(一)供配电系统应考虑计算机系统的可扩展性,充分预留备用容量;
(二)户外供电线路应采用具有金属外护套的电缆,且不宜采用架空方式敷设,电缆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将金属外护套接地;
(三)机房宜由专用回路供电,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双回路供
电;
(四)计算机设备应由 UPS 供电。UPS 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
置。选择 UPS 容量时应留有余量,以保证UPS 的正常工作。UPS 以
及电池区域应配备烟感和温感报警探头及消防器材;
(五)UPS 电池应单独区域安放,集中摆放时应考虑到楼板的承重能力,可通过使用散力架等方式减少对楼板的压力。UPS 电池在具备双回路供电或者配备柴油供电接口的情况下应确保核心网络和安全设备等关键设备正常运行不小于 4 小时,否则 UPS 电池备用时间应确保关键设备正常运行不小于 8 小时;
(六)机房内的动力设备与计算机设备用 UPS 应由不同回路配
电;
(七)计算机设备的配电应采用专用配电箱(柜),专用配电
箱(柜)应靠近用电设备安装;
(八)计算机设备专用配电箱(柜)应配备浪涌保护器、电源监测和报警装置,并提供远程通信接口;
(九)计算机设备的电源连接点应与其他设备的电源连接点严格区别,并应有明显标识;
(十)应配置应急柴油发电设施,作为机房的备用电源;
(十一)机房活动地板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阻燃铜芯电缆,电缆应沿线槽、桥架或局部穿管敷设;当电缆线槽与网络线槽并列或交叉敷设时,电缆线槽应敷设在网络线槽的下方。活动地板下作为空调静压箱时,电缆线槽的布置不应阻断气流通路;
(十二)配电线路中的中性线截面积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
第三十一条 照明
( 一) 主机房一般照明照度标准为 500LX, 统一眩光值为
22UGR,一般显色指数为 80Ra,照度标准值的参考平面为 0.75m 水平面;
(二)机房内主要照明光源应采用高效节能型灯具,灯具应采用分区、分组的控制措施;
(三)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 10%;有人值守的房间,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 50%;备用照明宜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四)机房应设置通道疏散照明及指示出口和方向的标志灯,主机房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 5LX,其他区域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 0.5LX;
(五)当采用Ⅰ类灯具时,其供电线路应有保护线,保护线应与金属灯具外壳做电气连接;
(六)机房内的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
敷;
第三十二条 静电防护
(一)主机房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
静电地板或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应为 2.5×104~1.0×109 Ω,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二)主机房中不使用防静电活动地板的房间,可铺设防静电地面,其静电耗散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应起尘;
(三)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宜采用导静电或静电耗散材料,其静电性能指标应符合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机房内所有设备的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
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五)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以保证可靠连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 20cm2。
第三十三条 防雷与接地
(一)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二)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线的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应与其他接地线绝缘;供电线路与接地线宜同路径敷设;
(三)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根据计算机设备易受干扰的频率及机房的等级和规模,确定采用S 型、M 型或 SM 混合型的等电位联结方式;
(四)采用 M 型或 SM 混合型等电位联结方式时,主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联结网格,每台电子信息设备应有两根不同长度的连接导体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网格连接;
(五)机房内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横截面积不小于 25mm2 的铜带或裸铜线,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构成边长为 0.6~3m 的矩形网格;
(六)等电位联结带采用铜材质,等电位联结带最小截面积不小于 50mm2;利用建筑内钢筋做接地线采用铁材质,最小截面积不小于 50mm2 ;单独设置的接地线采用铜材质,最小截面积不小于 25mm2;等电位联结导体采用铜材质,安装在联结带之间、或接地
汇集之间,或联结带和接地汇集之间,最小截面积不小于 16mm2,安装在机房内金属装置或机柜与等电位联结带或联结网格之间,最小截面积不小于 6mm2;
(七)机房电源防雷系统应结合所处地域环境的差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 机房布线
第三十四条 承担信息业务的传输介质宜采用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对绞电缆、设备缆线和跳线,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 3+1 冗余配置。
第三十五条 当主机房内的机柜或机架成行排列或按功能区域划分时,宜在主配线架和机柜或机架之间设置配线列头柜。
第三十六条 机房对网络有安全保密要求时应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光缆布线系统或采用其他相应防护措施。
第三十七条 缆线采用线槽或桥架敷设,线槽或桥架的高度不宜大于 150mm,线槽或桥架的安装位置应与建筑装饰、电气、空调、消防等协调一致。
第三十八条 弱电线缆布线时,应与强电线缆分离。
第三十九条 机房宜采用上走线方式,如采用地板下走线方式,地板下的所有线管宜通过支架离地安装。
第九章 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
第四十条 机房应设置环境监控系统、设备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
第四十一条 系统宜采用集散或分布式网络结构,实现各系统之间的有效联动。系统宜采用模块化设计,易于扩展和维护,具备显示、记录、控制、报警、趋势分析和提示功能。
第四十二条 机房视频监控记录应采用数字格式存储,且应满足至少保存最近 1 个月的历史数据。机房监控系统应满足对机房内空调、UPS、供电、温湿度感应、漏水、门禁、消防等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应实现出现故障告警时可自动电话或短信通知机房管理员,环境监控资料应保存 3 个月以上。
第四十三条 机房宜设置独立监控中心,各系统供电电源应可靠,应采用 UPS 电源供电,当采用集中 UPS 电源供电时,应单独回路配电。
第四十四条 机房内有可能发生水患的部位应设置漏水检测和报警装置;强制排水设备的运行状态应纳入监控系统;进入主机房的水管应加装阀门。
第四十五条 机房专用空调、柴油发电机、UPS 等设备自身应配带监控系统,监控的主要参数宜纳入设备监控系统,通信协议应满足设备监控系统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安全防范系统宜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出入控制系统组成,各系统之间应具备联动控制功能。
第四十七条 室外安装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应采取防雷电保护
措施,电源线、信号线应采用屏蔽电缆,避雷装置和电缆屏蔽层应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
第四十八条 机房应有防鼠害和防虫害措施;机房所有通向外界的暗藏孔洞均需登记在案,并定期检查。
第十章 给水排水
第四十九条 机房内安装有空调机和加湿器的房间,地面应设置挡水和排水设施。
第五十条 与机房无关的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机房。
第五十一条 机房内的给水排水管道应有可靠的防渗漏和防结露措施。
第五十二条 必须穿越机房的给水排水管道应暗敷或采取防漏保护的套管。管道穿过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第五十三条 主机房设有地漏时,应采用洁净室专用地漏或自闭式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
第五十四条 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考虑安装坡度,其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难燃材料。
第十一章 消 防
第五十五条 机房宜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第五十六条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五十七条 采用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感烟和感温两种火灾探测器,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
第五十八条 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动作之前,联动控制关闭机房内的风门、风阀,停止空调机、排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等。
第五十九条 机房内应设置警笛,机房门口上方应设置灭火显示灯,灭火系统的控制箱(柜)应设置在机房外便于操作的地方,且应有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
第六十条 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及设施应采用经消防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六十一条 机房内应设置手提灭火器。灭火剂不应对计算机设备造成污渍损害。
第六十二条 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机房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第十二章 机 柜
第六十三条 机柜选择应根据设备规格、机房布局、机房空气调节方式等综合考虑。宜配置 42U 标准机柜,机柜的前门和后门均需有足够的通风孔。
第六十四条 每个机柜宜敷设主、备两路供电电缆,机柜内每
路电缆应连接一套满足本机柜设备负荷的 PDU(电力分配单元)。每路电缆都有各自的空气开关,每个开关都有各自的机柜和主备线路的标识。
第六十五条 服务器设备、网络设备以及其他设备应分类放入不同的机柜。
第六十六条 机房内有多个主机设备时,宜用 KVM(多计算机切换器)系统。
第十三章 档案资料
第六十七条 机房应妥善保管相关档案资料,并定期检查更新。
第六十八条 相关档案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七个类别:
(一)基建类资料:机房建设文档,机房强电线路图,机房弱电线路图,办公楼房间分布图和信息点分布图等;
(二)网络类资料:综合布线类资料,机柜布线资料,IP 地址与 MAC 地址绑定资料等;
(三)设备资料:使用手册、合格证、保修卡等;
(四)软件资料:本单位运行软件的相关资料等;
(五)各类合同:涉及机房及机房设备的各类合同等;
(六)各类文件:本单位关于机房方面的相关文件等资料;
(七)规章制度:各类机房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等资料。
第十四章 标 识
第六十九条 机房内如有多个房间,各房间应安装标识以介绍房间功能。
第七十条 机房内每个机柜应设置前面板标识和后面板标识:
(一)前面板标识内容应包含机柜编号、机柜主要用途(如服务器机柜、网络机柜等);
(二)后面板标识应针对机柜内设备作具体介绍,内容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类型、设备品牌及型号、设备位置、设备用途等;
(三)机柜里的每台设备都应有明确的标识,且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上。标识内容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类型、设备用途、设备额定功率、采购日期、保修期限、维保电话等。
第七十一条 网络传输介质(如网线、光纤等)的两端应有明确的网络标识。每端标识的内容包括本端内容和对端内容。连接设备端口的标识内容包括设备类型、设备编号、端口编号。连至房间信息点端口的标识内容包括房间号、信息点编号等。
第七十二条 可在机房内合适的地方悬挂有关的机房管理制度和网络拓扑示意图。
参考规范: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1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xx)
xxx:
x方(采购人): 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 2021 年 月 日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 价 | 总 价 |
注:合同总金额包含服务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2、服务方式和服务地点
2.1 服务方式:
2.2 服务地点: 3、服务清单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 交货付款
全部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服务的验收凭证和服务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服务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服务价格 %的正式发票。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x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须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0.1.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和服务的,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货的,采购中心将不退还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10.2.2 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盖单位章)日 期 :
1、投 标 书 页
2、企业简介 页
3、开标一览表 页
4、投标报价明细表 页
5、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页
6、项目实施方案 ,安装测试方案、售后服务 页
7、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页
8、法人授权委托书 页
9、其他有关资料 页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页
附件 1:
投 标 书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__份。
1、企业简介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5、项目实施方案 ,安装测试方案、售后服务
6、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其他有关资料
9、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即小写: ¥ 元。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所述情况,则同意采购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企 业 简 介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设立时间、所在地址、注册资本、在宁夏(石嘴山市)的分支机构等;
2、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规模、设备及技术能力;
3、与本项目类似的案例:
用户名称和地址 | 已完成类似项目名称 | 完成日期 | 运行状况 |
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的经营状况证明(列在投标文件“其他有关资料”中);
(1)经审计后的企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5、与本次投标货物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投标总报价(元) | 交付期 | 备注 |
1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
2 | 工程装饰装修部分:(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 ||
3 | 设备采购部分:(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为便于开标现场唱标,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另外独立密封包装。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格式自拟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 ,安装测试方案、售后服务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内容自拟。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
对于贵方 年 月 日(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意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标书编号: )中规定的 (项目名称)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并声明下列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单位 2021 年 1-10 月份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 9:00 时至 11:00时之间,以采购人查询为准;
(7)投标保证金以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查询打印的收款回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换取收款回单,投标文件中须附缴款凭证即可;
(8)须提供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传 真:
电 话:
法人授权委托书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国的 (公司名称) 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就 号(招标编号)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日历日。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 9、其他有关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的资料)
须在此处附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1 投标人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xx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附件 1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x公司xxxx: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有违反本声明函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