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作为晋中市的投资开发和建设主体,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除迎宾市政 PPP 项目和蕴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款对当地政府存在一定程度依赖,其余在建工程项目均已 实现市场化运作,收益情况较好,前期转入固定资产并投入运营的项目收益可覆盖后续投资需求。近年来,晋中市财政状况良好,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晋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 150.80 亿元、163.01 亿元和 168.70 亿元,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政府回款情...
2022 2 25
声明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837.66 万元、49,557.81 万元、34,806.18 万元和 68,548.60 万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来自供热业务和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其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结算,公司通过两项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相对较强,现金流入较为稳定。但公司经营的除上述两项业务的其他业务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将会对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二)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245,758.00 万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8%。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且存在对民营参股公司的担保,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被担保单位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降低公司的或有偿债风险。未来倘若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需要代偿被担保债务,面临一定的对外担保风险。
(三)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到 441,651.40 万元,占
资产总额比例的 11.26%。其中,抵质押的无形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328,957.00
万元和 110,694.40 万元,较大规模的受限制资产将对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98,371.71 万元、219,451.80 万元、268,519.63 万元和 257,325.00 万元,其
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75%、5.90%、7.01%和 6.56%,公司存在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虽然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对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的 76,950.00 万元为对太焦城际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款项,后续无法结算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无法及时收回款项,则会影响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五)期间费用较高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和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52,346.23 万元、45,400.62 万元、42,799.20 万元和 43,539.1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1.16%、24.23%、22.26%和 24.54%,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开拓融资渠道,通过银行借款、发行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因而公司财务费用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可能存在面临期间费用较高的风险。
(六)剩余授信额度较小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状况良好,资金结算正常。基于对融资成本的考量,发行人主要与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境内外政策性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商业银行合作融资并获得一定授信额度。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 105.48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50.18 亿元,尚未使用额
度为 55.30 亿元。虽然发行人开始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融资,但仍存在剩余授信额度较少的风险。
(七)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对政府依赖程度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晋中市的投资开发和建设主体,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除迎宾市政 PPP 项目和蕴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款对当地政府存在一定程度依赖,其余在建工程项目均已实现市场化运作,收益情况较好,前期转入固定资产并投入运营的项目收益可覆盖后续投资需求。近年来,xxxxxxxxx,0000 年、2019 年和 2020 年,晋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 150.80 亿元、163.01 亿元和 168.70 亿元,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政府回款情况良好,但仍存在对政府依赖程度较大的风险,未来倘若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
(八)发行人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的主体资质
发行人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开展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是晋中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及金融、文化、地产、能源、交通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经营,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人是晋中市政府设立纾困计划的参与方,晋中市政府授权晋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对本次债券的批复文件,发行人符合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的主体资质要求。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x期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
赎回选择权,使得本期债券的偿付期限或利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使得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本期债券的资信评级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A+评级结果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由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评级报告中披露的主要风险为:1、公司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一般; 2、公司有息债务继续增加,仍以长期有息债务为主,存在一定偿债压力;3、公司对外担保规模较大,且对民营参股公司的担保规模仍较大,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受评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定期跟踪
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大公国际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受评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受评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
大公国际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大公国际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四)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
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期债券的增信情况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其偿付,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六)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的交易条件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暂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七)本期债券名称变更
鉴于本期债券涉及分期发行,按照惯例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本期债券发行、申报、封卷及备查文件中涉及上述调整的,调整前后相关文件及其表述均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目 录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28
一、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28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33
第六节 增信情况 1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8
一、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38
二、投资者可在以下地址或网站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38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投集团、晋中公投、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x阳供热 | 指 | 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龙城高速 | 指 | 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整治公司 | 指 | 晋中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
供水公司 | 指 | 晋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瑞特利生态 | 指 | 晋中市瑞特利生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公司 | 指 | 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松塔水电 | 指 | 晋中市松塔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
一零八公司 | 指 | 晋中一零八经济廊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瑞纳绿洲 | 指 | 晋中市瑞纳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城铁公司 | 指 | 晋中城际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迎宾市政 | 指 | 晋中市迎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九成旅游 | 指 | 平遥县九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凯嘉集团 | 指 |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晋中银行 | 指 |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银行 | 指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环保部、环境保护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质检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管局 | 指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本次债券 | 指 |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唯一股东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授权批准,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纾困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公司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公司债券而制作的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公司债券而制作的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公告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 告》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簿记建档 | 指 |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山西xx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中审亚太 | 指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 |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董事会 | 指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股东 | 指 | 晋中市人民政府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纾困专项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纾困专项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财务数据的货币单位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纾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97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6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含 1.40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
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二)”。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赎回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三)”。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一)”。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年间每年的 3 月 11日。发行人放弃赎回选择权的前提下,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放
弃赎回选择权的前提下,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3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持面临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融资,或者纾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和流动性困难等特定纾困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如有)前继续保持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4、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
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2、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2)发行人承诺不晚于赎回资金发放日前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
(3)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
3、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3 月 8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3 月 10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授权批复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197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6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含 1.40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为晋中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人系晋中市政府设立纾困计划的参与方,且已获得所属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认可,相关认可情况为:本次纾困债券已取得晋中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发行纾困专项债券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发行纾困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1 亿元用于支持面临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融资,或者纾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和流动性困难等特定纾困用途,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的特定纾困用途具体如下:
发行人通过投资山西合盛安泰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形式用于纾困用途。山西合盛安泰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西省民营企业纾困基金设立方案》,为着力于化解山西省民营企业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由山西省民营企业纾困母基金即山西民营企业纾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山西太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牵头,由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控股的、从事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的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纾困基金。该纾困基金注册资本为 50,100.00 万元,发行人认缴出资额为
10,0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9.9601%。
山西合盛安泰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旨在解决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等面临的问题,系
统解决上市公司及非上市板块流动性风险。该纾困基金由政府指定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出资和运营管理并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已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山西合盛安泰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之前投入的自有资金。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使用,不会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对本次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公司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六、募集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 52.13%增加至 52.30%(合并口径),变化较小。本期债券发行后,由于长期债权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行人债务结构将能得到有效改善。
(二)对本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对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 2.45 倍提升至 2.46 倍。发行人流动比率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本期债券发行可有效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持,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x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期债券能成功发行且募集资金 1.40 亿元全部按照计划运用;
4、假设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项目 | 2021/9/30 (原报表) | 2021/9/30 (模拟报表) | 模拟变动 |
流动资产(万元) | 619,846.45 | 623,846.45 | 4,000.00 |
非流动资产(万元) | 3,303,795.16 | 3,313,795.16 | 10,000.00 |
总资产(万元) | 3,923,641.62 | 3,937,641.62 | 14,000.00 |
流动负债(万元) | 253,440.69 | 253,440.69 | 0 |
非流动负债(万元) | 1,791,986.91 | 1,805,986.91 | 14,000.00 |
总负债(万元) | 2,045,427.60 | 2,059,427.60 | 14,000.00 |
资产负债率(%) | 52.13 | 52.30 | 0.17 |
流动比率(倍) | 2.45 | 2.46 | 0.01 |
本期债券发行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是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会将资金转借他人,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且不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 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自主举债行为,由公司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还款来源为发行人自身经营性收益,不通过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直接偿还,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 注册批文 | 注册规 模 | 发行规 模 | 起息时间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 晋中债 | 证监许可 〔2020〕1079 号 | 20.00 亿 元 | 8.00 亿 元 | 2020 年 9 月 10 日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 债券,使用完毕 |
21 晋中 01 | 证监许可 〔2020〕1079 号 | 20.00 亿元 | 3.00 亿元 | 2021 年 11 月 24 日 | 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已使用 1.20 亿 元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079 号),同意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发行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晋中债,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为 8.00 亿元,发行期限为 3+2 年。20 晋中债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或进入回售期的公司债券“17 晋中 0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0 晋中债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全部使用完毕。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发行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晋中 01,债券代码:000000.XX),发行规模为 3.00 亿元,发行期限为 3+2 年。21 晋中 01 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1晋中 01 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1.20 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100,000 万元人民币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5 年 11 月 22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00781041912M |
住所(注册地) | xxxxxxxxxxxxx 0 x |
邮政编码 | 030600 |
所属行业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
经营范围 | 城市基础设施及金融、文化、地产、能源、交通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000-0000000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姓名:xxx 职位: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街 3 号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354-3026567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投集团前身系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 10 月 21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设立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市政发〔2005〕46 号),决定由晋中市人民政府以货币资金出资 1,500 万元、以实物资产出资 24,500 万元设立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2005 年 11 月 2 日,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资产划转的通知》(市财国资字〔2005〕44 号),将晋中市城建系统下属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实物资产划转给发行人。根据晋中中都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晋中都验字(2005)第 00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股东已缴足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 26,000 万元。
发行人于 2005 年 11 月 22 日在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
取了注册号为 140700100002015 的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2008 年 6 月,经营范围、出资方式变更
2008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股东授权作出决议,将原注册时的实物资产出资
24,500 万元变更为货币资金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由“城乡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变更为“城乡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同时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山西新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xxx验(2008)第 004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股东出资的货币资金合计为 75,929 万元,注册资本为 26,000 万元,
超出注册资本的金额 49,929 万元作资本公积处理。
2008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2009 年 6 月,营业期限延期
2009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股东授权作出决议,将公司营业期限由“2005 年 11
月 22 日至 2009 年 11 月 22 日”变更为无限期,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2014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4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股东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xxxx人任免职务的通知》(市政任字〔2014〕4 号),任命xxx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发行人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9 月 24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同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2014 年 11 月,名称、经营范围变更
2014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股东决定将公司名称由“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经营范围由“城乡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变更为“城市基础设施及金融、文化、地产、能源、交通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经营”。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2016 年 6 月,注册资本变更
2016 年 6 月,发行人股东决定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 50,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6、2017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7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股东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xxxx人职务任免的通知》(市政任字〔2017〕7 号),任命王高峰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发行人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7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日,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7、2017 年 10 月,注册资本变更
2017 年 10 月,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修改章程的函》,并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5.00 亿增加为 10.00 亿,由资本公积转增。
8、2021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2021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股东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xxx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市政任字〔2021〕12 号),任命xxx为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发行人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1 年 9 月 29 日,山西省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亦不存在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晋中市人民政府
100%
公投集团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晋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晋中市人民政府授权晋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发行人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晋中市人民政府。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3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1 | 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 公司 | 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业务、供热节能方案设计服 务 | 100.00 | 475,003.73 | 345,960.68 | 129,043.05 | 115,128.29 | 18,163.01 | 否 |
2 | 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 | 投资管理龙城高速并提供配套服务 | 54.02 | 373,378.26 | 245,617.38 | 127,760.88 | 38,931.66 | 9,698.29 | 是 |
3 | 晋中供水有限责任公 司 | 自来水生产及管道安装、维 修 | 100.00 | 181,496.27 | 57,492.51 | 124,003.76 | 16,096.81 | 5.74 | 是 |
2020 年度,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净利润 9,698.29 万元,较上年
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影响,导致净利润降低幅度较大。随着疫情得到控制,高速公路收入逐渐恢复正常。
2020 年度,晋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以及净资产较上年增幅
较大,主要系 2020 年度划入天湖水厂项目所致;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天湖水厂项目划入后计提折旧增大所致。
报告期内,存在 1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主要原因为:
晋中林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晋中公投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际出资 600 万元。2019 年 9 月,晋中公投将未出资的 4,400 万元股权
转让给晋中市财政局,同时晋中市财政局增资 1,422 万元,增资和股权转让后晋中
林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 6,422 万元,其中:晋中市财政局出资 5,822
万元,股权占比为 90.66%;晋中公投出资 600 万元,股权占比为 9.3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晋中市财政局实际出资 5,060 万元,实缴股权占比为 89.40%。2019
年 9 月 10 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授权晋中市财政局行使晋中林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职责并授权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管理出资股权的批复》,授权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管理晋中市财政局股权。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4 家,情况如下: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 ||||||||
单位:万元、% | ||||||||
参股公司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 | 煤炭及制品批发 | 29.95 | 917,317.73 | 575,011.61 | 342,306.12 | 359,837.31 | 23,770.58 | 否 |
晋中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 |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资产经 营 | 30.00 | 644,590.04 | 304,556.34 | 340,033.70 | 16,975.68 | 2,478.27 | 是 |
太原煤炭气化 (集 团)晋中燃气有限公 司 | 燃气输配,销售,相关设备安装运营 | 30.00 | 45,193.32 | 28,582.76 | 16,610.56 | 22,991.39 | -1,383.62 | 是 |
山西汇同瑾鑫工贸有限公司 | 水暖管道加 工、销售、安 装 | 44.00 | 13,057.36 | 8,878.96 | 4,178.40 | 5,204.15 | 594.97 | 否 |
上述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晋中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系子公司晋中开发区长启商品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产能提升以及晋中开发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项目增多所致。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系燃气销售量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替代能源冲击有所萎缩,而人工成本、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本年经营出现亏损。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框架,建立了《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规则,分别对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和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1、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晋中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唯一股东。2018年 11 月 2 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对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市政发〔2018〕74 号),决定授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对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提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委派董事和监事会成员;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损失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7)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投融资、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事项和重大费用支出;
(8)审议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
(10)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免按干部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其他董事会
成员由公投领导组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领导组报告工作;
(2)执行领导组的决定;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设立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的任免按干部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列席董事会会议。
4、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董事会任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计划;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出拟聘任或解聘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7)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如下:
1、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是集团党委、董事会、工会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办事部门,发挥党委会、董事会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和服务指导等职能作用,承担集团政治
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战略建设和工会及其他群团建设等工作。
负责承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保密局、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国资委)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单位及科室业务工作。
(1)党群工作
1.1 负责集团党委综合事务协调及日常工作。
1.2 负责组织起草集团党委文件、综合性文字材料,组织集团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会议,草拟、下发相关决定、纪要等。
1.3 负责集团党委系统文件收发、流转及归档工作。
1.4 负责集团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队伍建设,指导集团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基础工作。
1.5 负责集团党委印鉴管理,办理党委介绍xx其他证明函件,做好用印申请及登记管理工作。
1.6 负责集团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1.7 负责集团落实党管干部有关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抓好集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1.8 负责集团总部非市管领导干部、中层部室负责人和集团控股以上企业经营层以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1.9 负责集团中层以上履职待遇、个人信息报送、请销假、节假日值班安排和外出报备等工作。
1.10 负责集团落实党管人才有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团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做好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
1.11 负责集团党委宣传及新闻报道工作,做好集团舆论宣传引导,办好集团公司网站、内刊。
1.12 负责集团党委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抓好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1.13 负责集团精神xx、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1.14 负责集团涉及政治安全“四个敏感”不安定因素的信息汇总、预警报告和协调督办工作。
1.15 负责集团党报党刊、党内书籍的征订、分发工作。
1.16 负责集团“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管理、维护和监督落实工作。
1.17 负责集团“志愿汇”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
1.18 负责集团工会、青年、妇女组织与民主管理、宣传教育、职工生活、文体活动和权益保证等工作。
1.19 负责集团统战、保密、机要、退役军人管理和双拥等工作。
1.20 完成集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董事会工作
2.1 负责集团董事会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2.2 在集团董事会领导下,做好集团合作单位的相关协调及业务交流工作。
2.3 负责集团董事会专业建设,指导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开展董事会业务。
2.4 负责收集集团董事会议案材料,按要求组织召开集团董事会会议,起草董事会决议、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
2.5 负责集团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策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
2.6 负责收集城投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等信息,为集团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信息及建议。
2.7 负责集团总部委派至出资企业的董事联络工作。
2.8 完成集团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是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部门,承担集团纪委监督对象的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等职责。负责承接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单位及科室业务工作。负责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集团纪检监察文件、综合性材
料,组织纪检监察系统相关会议。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协助集团党委抓好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负责审理集团执纪审查调查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并承办申诉案件。负责调查集团管理的监察对象(市管干部除外)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发现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问题,按程序报市监委批准并指定管辖后,移交相关县(区、市)监委调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团党风党纪和xx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负责集团接收、传达上级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指示;负责集团纪检监察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保管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受理集团信访举报、分类移交和综合分析工作;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做好xx意见回复工作。负责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是集团行政及经理层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部门,发挥综合协调、资源共享、工作督办、人力资源和法务管理等职能作用,承担集团行政文秘、公文收发、印信管理、信息管理、数智化建设、重大活动安排和档案管理等职责。负责承接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国资委)、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相关单位及科室业务工作。负责集团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组织起草行政性文件及综合文字材料等。负责集团行政公文收发、流转及督办信息反馈工作。牵头组织集团经理层会议,起草、印发经理层会议纪要。牵头组织集团综合档案工作,协调各部室做好各类档案管理;做好集团公章、法人名章用印管理工作。协调集团对外联络及公共关系处理工作。负责集团 13710 台账管理。牵头协调集团数智化建设、在线监管、财务等重大信息的发布及上报,做好专报、要情、史志年鉴等协调、组织上报工作。协调集团法务及合同审核工作,对接集团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对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出具法律意见。做好集团法制宣传工作。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需求,组织开展集团总部人员招聘、甄选、录用、培训、配置、离职、解聘及人事档
案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制定集团总部薪酬福利制度,做好集团总部工资总额、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管理工作。按照集团考勤管理制度,做好集团总部员工劳动考勤及薪酬管理工作。按照集团总部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集团总部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做好集团总部员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签订,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集团所属二级企业按照《“六定”实施方案》做好“六定”相关工作。按照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做好部门预算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突、信访稳定等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是集团筹融资、基金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部门,发挥全面预算、筹融资、基金组建、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等职能作用,承担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筹融资管理、信用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等职责。负责对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及职能科室业务工作。根据集团工作安排,保持集团长期可持续筹融资能力,积极开拓资本市场筹融资渠道;负责对接选择券商等机构,确保融资偿债xx有序,保持集团资本市场良好信誉。负责集团基金组建及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国有资本管理、主体信用评级、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负责集团所属二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定集团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和完善财务管控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负责集团税务、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完成集团总部日常财务工作、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合并财务口径年报审计等工作。负责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集团所属二级企业财务分析和融资债务税务等工作,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负责集团总部财务档案保管、查阅等工作,确保会计档案完整、规范、有序管理。负责办理集团总部承建项目的支付工作。负责集团总部资金管理与风险把控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经营发展部
经营发展部是集团规划、计划、统计、股权投资及经营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集团全面深化改革、产业发展研究、股权投资与管理、合并重组、经营绩效考核、市场开拓和计划统计管理等职责。负责承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及职能科室业务工作。负责统筹研究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集团改革相关方案建议。建立健全集团规划管理体系,研究制定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集团股权投资项目研究立项工作,制定集团股权投资计划与方案。负责向市国资委报送集团的经营绩效目标、三年任期目标和对接市国资委对集团的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及相关工作。负责建立与完善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制定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对所属二级企业进行经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集团计划统计、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召开集团经济运行分析会。负责集团主营业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指导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市场开拓、合并重组等工作。负责集团担保业务管理,严控集团担保债务风险。负责集团外派股权代表、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或参与讨论新设公司的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完成全资、控股二级企业工商注册手续;协助办理集团所属二级企业的股权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手续。负责组织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完成产权登记、变更、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集团总部各部室经营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项目投资监管部
项目投资监管部是集团建设项目投资审批监督和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质量、技术、造价和进度等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承接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及职能科室业务工作。负责集团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和制度化建设。负责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项目手续办理工作的服务督导。负责建立、完善集团项目信息数据库。负责对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成果发布等监管。负责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负责集团总部实施的工程类项目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团工程类资产、实物资产台账,并与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账目核对。负责集团参与的 PPP 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实施机构推进市政府安排的 PPP 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根据《公司法》和 PPP 项目公司《章程》对 PPP 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收集整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相关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完善集团以往
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结算、整档等工作。负责配合财务部完成以往年度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安全监督部
安全监督部是集团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和归口管理部门,承担集团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事故处理等监管职责。负责承接市安委办、市卫建委、市环保局和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及职能科室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检查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组织系统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责指导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负责组织、协调或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监督审计部
监督审计部是集团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监事会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集团审计体系建设、审计计划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事会日常工作等职责。负责承接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及职能科室业务工作。负责集团内部风险防控工作,系统构建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协调集团有关部门对集团内部重大风险实施管理,对集团重大风险提出管理建议。负责编制集团年度审计计划及方案,组织实施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经营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造价审计、“三重一大”专项审计、风险内控专项审计等工作。负责配合集团外部审计工作。负责集团对内部审计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导,对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负责集团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集团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对集团总部财务收支、费用报销等事项进行审批监督,确保各类事项依法合规。负责集团外派监事联络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后勤服务部
后勤服务部是集团后勤综合服务工作机构,承担集团总部综合后勤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总部行政办公资产管理、会议服务、车辆管理、办公类、服务类等相关物资
采购、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对外捐赠等职能。负责承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职能科室业务工作。负责集团总部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和所属二级企业公务车辆购置审批,指导、监督、检查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办公用房管理和所属二级企业办公用房新建、购置、租赁审批等工作。负责集团总部行政办公类、服务类物资计划、审批、采购、管理以及设备维修改造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集团总部房屋、建筑物、车辆、办公设施等行政办公类资产入库、出库、调拨、划转、结存等实物明细账,办理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出入库手续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确保账账相符、帐实相符。负责集团综合治理及机关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集团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按要求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负责集团对外捐赠等相关工作。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部管理制度
1、会计制度
发行人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并定期向授权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书。发行人建立了系统、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税金,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发行人制定了《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会计制度(试行)》,针对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非货币性交易、外币业务、或有事项、关联方及其交易、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2、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全面预算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行人制定了《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全面预算编制、全面预算报告、全面预算执行与调整以及全面预算考核与奖惩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在其指导下,通过编制营运计划及成本费用预算等实施预算管理控制,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并通过对营运计划的动态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评估预算的执行效果。
3、对外担保审批制度
为维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的资产安全,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了《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制度》,对于对外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的审查及调查、对外担保的审核、对外担保的审批与决议、担保合同的签订、对外担保的管理以及相关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范,进一步明确股东和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所有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统一审核管理。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的批准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开、公允、自愿、诚信原则,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定价,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批及决策流程合规完整,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
5、风险控制制度
为培育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有效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风险,保证公司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监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风险控制制度。该制度保障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总体来看,公司部门设置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整体管理运作情况良好。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五方面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性
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公司资产与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权属界限明晰,公司对其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
2、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中兼职。公司的人员独立。
3、机构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依法单独纳税;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税费缴纳;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建立了与业务体系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职能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业务。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 任职期限 |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权 /债权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 纪情况 |
任靖邦 | 男 | 研究生 | 董事长 | 2021-09-18至 | 否 | 否 | 否 | |
2024-09-17 | ||||||||
xxx | 男 | 本科 | 董事、总经 | 2020-08-21至 | 否 | 否 | 否 | |
董事 | 理 | 2023-08-20 | ||||||
xxx | x | 本科 | 董事、副总 | 2020-08-21至 | 否 | 否 | 否 | |
经理 | 2023-08-20 | |||||||
xx | x | 研究生 | 董事、财务 | 2020-08-01至 | 否 | 否 | 否 | |
总监 | 2023-08-01 | |||||||
xxx | x | 本科 | 监事会主席/ | 2019-11-19至 | 否 | 否 | 否 | |
职工监事 | 2022-11-19 | |||||||
xxx | 男 | 大专 | 监事 | 2019-11-19至 | 否 | 否 | 否 | |
2022-11-19 | ||||||||
监事 | xx | 女 | 大专 | 监事 | 2019-11-19至 2022-11-19 | 否 | 否 | 否 |
xx峰 | 男 | 本科 | 职工监事 | 2019-11-19至 | 否 | 否 | 否 | |
2022-11-19 | ||||||||
xx | x | 本科 | 职工监事 | 2019-11-19至 | 否 | 否 | 否 | |
2022-11-19 |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xxx | 女 | 本科 | 总会计师 | 2020-08-20至 2023-08-20 | 否 | 否 | 否 |
xxx | x | 本科 | 总经济师 | 2021-11-10至 2024-11-10 | 否 | 否 | 否 | |
xxx | 男 | 大专 | 董事会秘书 | 2020-08-20至 2023-08-20 | 否 | 否 | 否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现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xxx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硕士,经济师。自 1993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员工,山西省
公路局晋中分局物资供应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晋中市瑞特利生态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晋中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xxx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自 1985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晋中市行署经委、晋中市地税局干事,晋中市财政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晋中市公投集团副总经理兼综合办主任。2014 年 8 月起,获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3、xxxxx,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太原工业大学水工建筑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自 1985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晋中行署建设局工程科科员、副科长,晋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副站长、站长,晋中住建局计财科科长,晋中建设监理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公投集团副总经理兼工程部部长。2014年 8 月起,获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4、xx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自 2005 年 7 月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晋中市国
土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晋中市纪委监察局干部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2017 年 12
月起,获任发行人财务总监。2020 年 8 月起,获任发行人董事。
5、xxxxx,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学历。自 1990 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于山西省晋中焦化煤气有限公司、晋中市煤炭工业局任职,历任晋中市公投集团股权管理部负责人、公投集团股权管理部部长。2019 年 11 月起,获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6、xxx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大专学历,会计师。自 1990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晋中轻纺局、轻纺总会科员、办副主任、科长,晋中市国资委统评科负责人。2019 年 11 月起,获任发行人监事。
7、xx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学历。自 2008 年参加工作以来,x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评科任职。
2019 年 11 月起,获任发行人监事。
8、xxxxx,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钢铁学院化工系煤化工专业大学学历。自 1990 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于榆次焦化煤气公司、山西晋中焦化煤气有限公司、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历任瑞阳供热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起,获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9、xx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财经大学学
历。自 1993 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xxx财政证券服务中心、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任职,担任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起,获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10、xxx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财务专业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自 1982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榆次液压件厂会计、财务处副处长,榆次液压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4年 8 月起,任发行人财务总监。2017 年 12 月起,获任发行人总会计师。
11、xxxxx,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农业大学生物专业,本科学历。自 1991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山西省平遥县宁固镇、平遥县政府办科员,平遥县城关镇、古陶镇、朱坑乡、南政乡、襄垣乡及洪善镇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晋中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晋中市住建局副局长,晋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晋中一零八经济廊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起,获xxx市公投集团总经济师。
12、xxx,1969 年生,助理经济师,山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90 年 12 月参加工作以来,历经汾西矿务局介休洗煤厂工人、厂办秘书、职工学校负责人等岗位;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调任汾西矿
业集团公司新阳选煤厂综合部部长;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先后任汾西矿业
集团公司总部行政办秘书二科科长、秘书一科科长;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调任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先后兼任晋中公投集团改革创新部副部长、深改秘书组副组长、组长;2020 年 8 月至今,xxx公投集团董事会秘书;2022 年 1 月,兼任晋中公投集团工会联合会工会副主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政府公务人员兼职情况,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在发行人处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的关系 | 职务 |
xxx | 董事、总经理 | 晋中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董事 |
晋中洁豪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监事 | ||
山西金谷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联营公司 | 董事长 |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联营公司 | 董事 | ||
xxx | xx、副总经理 | 晋中市迎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董事长 |
晋中中冶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副董事 长 | ||
xxx | 总会计师 | 晋中市迎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监事 |
山西文旅集团晋中汇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董事 | ||
晋中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董事 | ||
山西中鼎铁路货运物流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董事 | ||
晋中乐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山西乐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发行人参股公司 | 监事 |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董事会,成员 5 人。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
日,发行人实际董事 4 名,缺位 1 人,虽然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但符合
《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要求。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选任新的董事,发行人在位董事能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经营决策机制正常运行。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的情形,符合《公务员法》以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案件。报告期内,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是以供热、供水、高速公路经营为主营业务,集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综合国有独资企业,其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在晋中市具有明显的垄断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上升趋势较为明显。其中,供热和高速公路经营是发行人主要的收入来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 ||||||||
单位:万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供热业务 | 57,245.09 | 32.27 | 93,613.75 | 48.69 | 91,681.55 | 48.93 | 71,667.82 | 42.66 |
过路费 | 47,375.33 | 26.71 | 38,757.61 | 20.16 | 48,519.42 | 25.90 | 40,246.58 | 23.95 |
自来水业务 | 11,594.41 | 6.54 | 16,058.36 | 8.35 | 12,904.83 | 6.89 | 11,974.86 | 7.13 |
旅游业务 | - | - | - | - | 4,450.63 | 2.38 | 13,536.30 | 8.06 |
其他 | 61,182.37 | 34.49 | 43,834.19 | 22.80 | 29,801.89 | 15.91 | 30,589.36 | 18.21 |
合计 | 177,397.20 | 100.00 | 192,263.91 | 100.00 | 187,358.31 | 100.00 | 168,014.93 | 100.00 |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 ||||||||
单位:万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供热业务 | 16,768.79 | 24.17 | 33,101.49 | 37.65 | 30,508.15 | 35.48 | 16,597.86 | 22.56 |
过路费 | 31,926.89 | 46.02 | 24,892.70 | 28.31 | 32,646.12 | 37.96 | 28,097.56 | 38.19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自来水业务 | 2,519.25 | 3.63 | 4,781.31 | 5.44 | 4,410.57 | 5.13 | 3,438.61 | 4.67 |
旅游业务 | - | - | - | - | 3,197.68 | 3.72 | 7,553.50 | 10.27 |
其他 | 18,163.21 | 26.18 | 25,142.89 | 28.60 | 15,236.38 | 17.72 | 17,881.62 | 24.31 |
合计 | 69,378.14 | 100.00 | 87,918.39 | 100.00 | 85,998.90 | 100.00 | 73,569.1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 ||||
单位:%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供热业务 | 29.29 | 35.36 | 33.28 | 23.16 |
过路费 | 67.39 | 64.23 | 67.28 | 69.81 |
自来水业务 | 21.73 | 29.77 | 34.18 | 28.72 |
旅游业务 | - | - | 71.85 | 55.80 |
其他 | 29.69 | 57.36 | 51.13 | 58.46 |
综合毛利率 | 39.11 | 45.73 | 45.90 | 43.79 |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19,343.38 万元,上升了 11.51%,主要原因系:①子公司瑞阳供热业务规模扩大,其供热费收入和管线建设维护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供暖收入增长 9,791.67 万元,增长幅度为 17.97%;②龙城高速通车量保持稳定增长,发行人过路费收入增长 8,272.84 万元,增长幅度为 20.56%。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加 4,905.59 万元,同比增长 2.62%。其中,供热业务 93,613.75 万元,占比 48.69%,过路费收入 38,757.61 万元,占比 20.16%,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主要来源于供热业务、过路费收入,上述两项业务的毛利占比合计分别为 60.75%、73.44%、65.96%和 70.19%。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取得小幅增长,主要系供热业务收入与自来水业务收入毛利上升所致。2020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与 2019 年基本持平。
(三)主要业务板块
1、供热业务板块
(1)业务开展情况
供热业务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一,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子公司瑞阳供热。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供热业务收入分别为 71,667.82 万元、91,681.55 万元和 93,613.75 万元。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供热业务收入为 57,245.09 万元。
瑞阳供热的客户主要为晋中市城区居民、机关团体和经营性用户。截至 2018 年
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瑞阳供热及其子公司供热建筑面积分别为 2,808.27 平方米、3,661.66 万平方米和 4,389.05 万平方米,占晋中市城区房屋建筑供热总面积的比例超过 65%。截至 2020 年末,供热用户 32.73 万户,换热站总数 802 座,管网
长度 1,866.72 公里。
瑞阳供热的供热模式为:向热电厂购买热源,由瑞阳供热通过自身供热控制系统和管网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晋中市每个供热季为当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共计 5 个月。供热用户主要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采暖费。
居民
热电厂
x阳供热
机关团体
经营性单位
供热控制系统和管网
根据晋中市物价局《关于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价格的通知》(市价管字〔2013〕180 号),供热收费执行如下:
用户类型 | 收费标准 | 计算单位 | 面积标准 |
居民住宅 | 4.30 | 元/月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收 |
机关团体 | 6.80 | 元/月平方米 | 按建筑面积收 |
经营性用户 | 7.30 | 元/月平方米 | 按建筑面积收 |
由于机关团体和经营性用户供热单价较高,因此针对其开展的供热业务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随着山西大学城的逐步投入使用,未来公司客户中机关团体和经营性用户的比例呈增长趋势,收入和利润能够得到进一步提高。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x阳供热是晋中市最大的供热企业,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能力和规模优势。集中供热项目从 2009 年开始实施,用集中供热系统取代高污染的分散锅炉,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因此公司得到了各级政府政策和财政支持。2015 年公司通过竞标将供热业务扩张至祁县、平遥县,使得供热业务收入保持较高增长。未来公司依托其先进的能效管理解决方案和技术创新能力,市场规模将获得进一步的扩大,预期收入将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2、高速公路经营业务板块
发行人高速公路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龙城高速,主要经营龙城高速公路。龙城高速公路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正式通车,从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镇,全长 71.59
公里,xx宽 33.50 米,设计行车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是山西省第一条高标准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龙城高速公路与大运高速公路互通,途经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三县(区)的 14 个乡镇 49 个村,是山西中部地区西通陕、甘、宁,东抵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战略通道,也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三纵十一横十一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高速公路过路费收入分别为 40,246.58 万元、48,519.42 万元和 38,757.61 万元。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高速公路过路费收入 47,375.33 万元。2018 年至 2019 年呈逐年上涨的趋势,2020 年由于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影响,收入降低幅度较大,但随着下半年疫情得到控制,高速公路收入逐渐恢复正常。其收入主要包括过路费及服务区租金,其中过路费为其主要收入来源。龙城高速收费相关要素如下表:
收费站点 | 收费期限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晋中东、太谷、乔家大院景 区、龙湖 | 30 年:2012 年 7 月至 2042 年 7 月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 复》(晋政函[2012]93 号) | 客运车辆:山西省高速公路乙类道路收费标准 货运车辆:山西省高速高炉货运 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
收费站点 | 收费期限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流量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19]126 号) |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客车车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8 座和 9 座客车由原来的 2 类客 车调整为 1 类客车 货运车辆: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型)收费 所有 ETC 车辆销售通行费 5% 的优惠 |
报告期初,子公司龙城高速处于初始运营期,经营成本较高,且龙城高速公路前期建设投入较大,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财务费用较高。随着龙城高速配套项目的完工,2019 年通车量快速增加,其过路费收入和配套服务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且毛利率逐年上升,体现了较强的规模效应。2020 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影响,过路费收入受到较大影响,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未来高速公路收入将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车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辆
项目 | 类型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出口通行量 | ETC 客车 | 87.23 | 115.56 | 140.24 | 55.04 |
ETC 货车 | 67.96 | 50.77 | 92.00 | 48.33 | |
非 ETC 客车 | 69.13 | 88.62 | 183.60 | 124.14 | |
非 ETC 货车 | 25.60 | 44.55 | 105.67 | 130.47 | |
合计 | 249.92 | 299.5 | 521.51 | 357.98 | |
入口通行量 | ETC 客车 | 91.53 | 118.57 | 97.71 | 59.86 |
ETC 货车 | 72.20 | 54.9 | 87.71 | 53.60 | |
非 ETC 客车 | 71.44 | 88.45 | 127.64 | 125.80 | |
非 ETC 货车 | 29.97 | 53.14 | 102.08 | 132.91 | |
合计 | 265.14 | 315.06 | 415.14 | 372.17 |
3、自来水业务板块
发行人自来水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供水公司。供水公司始建于 1955 年,
是晋中市区唯一的供水企业,其业务在晋中市区处于自然垄断状态。截至 2020 年
末,供水公司为市区约 53.7 万人口提供自来水。
供水公司核心业务为晋中市区范围自来水的取水、制水、销售、服务等完整的产业链。其主要收入来源为稳定的自来水水费以及对新接或增加自来水容量用户收取的管网建设服务费用。自来水供水流程如下图:
自然水体
原水供应
自来水厂生产
自 (来 供水 水厂 管供 网应 )
企业及居民用户
供水公司成立 60 多年来,通过对制水设施、设备及输、配水管网进行有序发展
和更新改造,现有东郊、北郊、天湖等 3 座水厂和高校园区 1 个区域加压站,日供
水能力 12.9 万立方米。晋中市已经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完善的供水体系,主供水管道长度超 445 公里,供水面积 150 余平方公里。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 100%。2020 年度,供水公司供水量为 3,610.40 万立方米,售水量完成 3,035.62 万立方米。2021 年
1-9 月,供水公司供水量 2,833.6 万立方米,售水量完成 2,409.16 万立方米。
除晋中市主城区外,供水公司目前也为山西大学城提供自来水供应服务。山西大学城于太原市与晋中市榆次区交界处,距太原市中心 25 公里,紧邻太原武宿国际
机场,已于 2013 年 9 月正式投入使用。大学城一期规划占地 9,900 亩,总建筑面积
360 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入驻院校包括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 10 所院校,
容纳师生总量 15 万人左右,是山西省内最大的高校聚集区。
随着晋中市城区的不断扩大和山西大学城的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公司自来水用户也不断增加。其中,山西大学城园区建成后,预计供水公司未来机关团体业务的销售额还将有进一步的提高。目前晋中市区是先由供水公司将自来水一次加压输送至各个用水单位和小区,再由其自行二次加压输送至各自来水用户,为提高服务质量,供水公司正着手为用户直接提供二次加压服务,未来供水公司营业收入有望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4、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商品房销售业务收入、资金占用费收入、特许经营业务、服务业收入、墓穴租赁业务收入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商品房销售 | - | - | 99.93 | 0.23 | 8,318.44 | 27.91 | 11,345.54 | 37.09 |
资金占用费 | 4,774.80 | 7.80 | 19,489.35 | 44.46 | 9,389.62 | 31.51 | 10,191.15 | 33.32 |
服务业收入 | 5,004.87 | 8.18 | 2,348.97 | 5.36 | 7,094.30 | 23.80 | 4,627.27 | 15.13 |
墓穴租赁 | 842.88 | 1.38 | 1,425.38 | 3.25 | 1,305.20 | 4.38 | 2,210.47 | 7.23 |
其他 | 50,559.82 | 82.64 | 20,470.56 | 46.70 | 3,694.32 | 12.40 | 2,214.94 | 7.24 |
合计 | 61,182.37 | 100.00 | 43,834.19 | 100.00 | 29,801.89 | 100.00 | 30,589.36 | 100.00 |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商品房销售收入分别为 11,345.54 万元、
8,318.44 万元和 99.93 万元,主要为晋中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过程中对承建的商品房及地下停车位的销售收入。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商品房销售收入金额为 0.00 万元。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资金占用费收入分别为 10,191.15 万元、
9,389.62 万元和 19,489.35 万元,主要为迎宾市政 PPP 项目收到的可用性服务费收
入。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资金占用费收入为 4,774.80 万元。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服务业收入分别为 4,627.27 万元、7,094.30
万元和 2,348.97 万元,主要为餐饮酒店、停车场收入、物业管理等收入。2021 年 1-
9 月,发行人服务业收入为 5,004.87 万元。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墓穴租赁收入分别为 2,210.47 万元、1,305.20
万元和 1,425.38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晋中民瑞和园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实施的墓穴租赁业务实现的收入。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墓穴租赁业务收入为 842.88
万元。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竞争情况
(一)行业概述
1、供热行业状况
城市供热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发展起来的城市基础公用事业。目前,我国城市和工业园区供热主要包括燃煤热电联产、大型锅炉房集中供热、分散燃煤锅炉能源等形式。近年来,随着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在全国的推广,各级地方政府加快了拆除高耗能、高污染、低热效率的区域小锅炉的步伐,而热电联产机组及大吨位锅炉具有节约燃料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特点,将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集中供热主体。
(1)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情况
在我国,由于地域和气候影响,集中供暖业务主要覆盖在北方各省市,南方区域和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则基本没有集中供热设施,仅能依靠天然气炉、空调、电炉和蜂窝煤等独立供热方式取暖。
尽管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稳步发展,总装机容量不断增长,热电联产在城市集中供热的总供热量占比在 30%以上,但集中供热面积覆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仅在北方各省的主要城镇建有集中供热系统,且平均供热面积覆盖率不到 50%1。同时,即使是在集中供热覆盖率较高的北方地区,仍存在冬季供热期空气污染严重、热电联产发展滞后、背压热电占比低、区域性用电用热矛盾突出等问题。
在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解决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主要热源和供热方式之一。因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具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煤炭和灰渣运输量、节省城市用地、生产过程易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提高供热效率、降低运行费用、保证供热质量等多方面的优势,国家在政策层面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历年具体政策如下:
政策 | 部门 | 年份 | 内容 |
《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004-2020)》 | 国务院 | 2004 年 | 提出支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 | 2007 年 | 明确鼓励热电联产 |
《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2 年 | 将热电联产列入重点节能工程 |
1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调研网
政策 | 部门 | 年份 | 内容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2013 年 | 明确提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 炉,发展热电联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 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 国务院 | 2014 年 | 通知指出,未来我国将制定城 镇综合能源规划,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发展热电联产 |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 2014 年 | 2017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基本淘汰 10 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 设部和环保部 | 2016 年 | 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 60%以上,20 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 联产全覆盖 |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国务院 | 2016 年 | 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xx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窑炉) |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 国家能源局 | 2016 年 | 热电联产机组和常规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分别达到 1.33 亿千 瓦和 8,600 万千瓦左右。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 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 60%以上 |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 (2017-2021 年)》 | 国家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等 10 部委 | 2017 年 | 对“燃煤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房实施超低排放”提出具体标准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2018 年 |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 燃煤锅炉和散煤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国家发改委 | 2019 年 | 鼓励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 产机组 |
同时,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投入大幅攀升,近年来对集中供热的投资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04 年至 2019 年全国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投资额情况如下图(18 年数据未披露):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总体而言,受近年来政府对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及供热需求持续增长的双重影响,集中供热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国的集中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稳定增长。城市集中供热面积从 2004 年的 21.63 亿平方米增长到 2019 年的 92.51亿平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17%,增长迅速。2004 至 2019 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及增长率情况如下图: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8%
83.09
87.8
92.51
73.87
67.22
57.17
61.12
51.84
43.57
47.38
34.89
37.96
26.59
30.06
21.63
25.21
16%
14%
12%
10%
8%
6%
4%
2%
0%
城市供热面积(单位:亿平方米) 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和城市化发展,2008-2018 年,中国城市供热行业销售收入保持较高速的增长,平均增速超过 15.8%,2018 年销售收入增速回落至 3.2%。2018年,中国城市集中供热行业销售收入约 2,159.18 亿元。受益于原有大中城市供热面积快速增长和新兴县镇供热市场逐步发展和我国对供热的需求逐步增长,预计城市
供热市场未来将保持较高增速。近年来我国城市供热行业销售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行业在山西省内的情况
根据山西省统计局的数据,2019 年,山西省发电总量为 3,253.2 亿千瓦时,其中火力发电量占比约为 87.7%。众多火力电厂的存在为山西省积极推进热电联动集中供热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同时,山西省地处我国北方,大气污染形势比较xx,利用热电联动集中供热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提供能源利用效率。因此,近年来受益于山西省政府对集中供热的重视,供热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004 年至 2017 年山西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投资额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晋中市城区供热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发〔2012〕11 号),晋中市城区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型供热,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建成使用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按照城区供热专项规划,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将其供热系统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截至 2018 年底,晋中市集中供热面积达 4,510 万平方米,较 2015年底提升 66%,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97.2%。其中,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达 2,692万平方米,较 2015 年底提升 54%,占总面积的 60%。预计随着城市化率的提高和管网建设改造等,晋中市的集中供热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综合来看,在节能环保的需求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行业将进入行业变革时期,区域热网整合将加速,以促进集中供热比例的提升。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一步推进,我国供热需求不断增长以及一系列有利政策相继出台,热电联产预计将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高速公路经营行业状况
(1)我国高速公司行业发展状况
2013 年 6 月 20 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 年-2030 年)》正式发布。根据该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按照“实现有效连接、提升通道能力、强化区际联系、优化路网衔接”的思路,保持原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总体框架基本不变,补充连接新增 20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地级行政中心、重要港口和重要国际运输通道,在运输繁忙的通道上布设平行路线,增设区际、省际通道和重要城际通道,适当增加有效提高路网运输效率的联络线。调整后的国家高速公路由7 条首都放射线、11 条北南纵线、 18 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约 11.8 万公里,另规划远期
展望线 1.8 万公里。
高速公路的建设周期一般短则三至五年,长至五到八年,建设花费巨大,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投资回收期一般为项目建成后的 8-10
年;特许授权经营期一般为 25-30 年,具体由政府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虽然高速公路投资回报期较长,但现金流和收益通常较为稳定。主要由于:
(1)高速公路具有天然的垄断属性,且其收费是特许经营制度,一旦投入运营,基本不涉及行业竞争;
(2)高速公路使用周期长,资产折旧缓慢,维修费用不高,即使大修,亦不影响其功能;
(3)高速公路具有稳定的营运创收体系,除了具有通行费收入外,还有服务区的维修、加油、加水、餐饮等服务项目以及广告收入;
(4)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逐渐上升,客运、货运需求不断增长,为高速公路提供了稳定的市场增长空间,确保了通行费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性。
因此,总体而言,高速公路运营行业具有较高的总资产报酬率和较高的销售利润率,能产生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全社会客运量、货运量均保持着良好的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全社会各种运输方式累计完成货运量 463.40 亿吨,同比下降 1.69%;货物xx量 196,618.30 亿吨公里,同比下降 1.39%。上游运输量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国家公路网规划政策为高速公路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市场空间,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带来了业绩增长,高速公路里程也随之保持快速增长。 2005 至 2019 年,我国公路货运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600.0
395.7
400.0
368.7
318.8
315.0
334.1
343.5 342.6
282.0
307.7 311.3
244.8
191.7
212.8
200.0
163.9
134.2
146.6
0.0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全国公路货运量(亿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山西省和晋中市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状况
2013 年,山西省提出《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2020)》,主要
内容是到 2020 年末,完成“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的高速公路主骨架网,调整增加 10
条高速公路 938 公里,目标是构建纵贯南北、承东启西、覆盖全省、通达四邻的高
速公路网,全省所有县(市)全部纳入高速公路半小时覆盖范围内,为山西实施转型跨越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2016 年,山西新续建 17 个高速公路项目,同时将更好发挥市县政府作用,推
动形成“国高网省建、省高网市建”的新格局。至 2019 年末,山西省高速公路通车里
程达 5,711 公里,全省 119 个县(市、区)中有 114 个通了高速公路。
根据《晋中市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20 年末,晋中
市全市公路通车里程 16,141 公里,比上年末增加 53.7 公里;其中高速公路 652.6 公里,比上年末增加 27.6 公里。2020 年度,晋中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完成 166.1 亿元,增长 0.1%。
未来,随着高速公路网络及各地道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加上晋中市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发行人高速公路经营板块的业务预计将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3、自来水行业状况
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及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城市用水需求迅速增长。当前,我国面临水资源约束趋紧、用水方式依然粗放的现实。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为 2,100 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28%。全国年用水总量超过 6,000 亿立方米,正常年份缺水 500 多亿立方米,相当于人均每年短缺
36.55 立方米,由此造成工业企业损失每年超过 2,0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对 4,100 万城市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水需求呈刚性增长,水资源面临的形势xx。
2006 年至 2019 年,我国 36 个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均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复合增长率为 2.52%,2013 年以来我国 36 个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均价稳定上升。可以预见,随着我国水价改革步伐加快,整体水价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2006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全国 36 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变动如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国城市供水业在度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成长期以后,目前正逐步迈入成熟阶段的早期,长期来看,随着用水效率的不断提高,工业用水的增速将放缓。由于我国整体城市化水平偏低,居民用水将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因而我国城市用水需求将持续提升,我国供水市场仍有发展空间。中国 2006 年至 2019 年供水总量如下图:
614.64
628.3
580.69
593.76
540.48
537.3
546.66
560.47
501.95 500.08 496.75
507.87
513.42
523.03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供水总量(亿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同时,由于存在新城区的建设和原有老旧设施的更新改造,我国城市供水基础设施的投资完成额一直保持着稳中有升的态势。
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发展,我国供水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到 2030 年,我国国民经济用
水需求量将达到 7,000 亿至 8,000 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增长将领先于其他用水需求量的增长,按 2030 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 50%预计,在充分考虑节水的
前提下,2030 年城市用水需求量将增加到l,320 亿立方米左右,复合增长率为 4.3%,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从价格方面来看,中国的自来水调价流程没有发生改变,依然是由自来水企业提出要求,并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随后向社会公布现有成本构成与未来调价方案,经过听证会通过后方可实行。综合来看,供水行业在跟踪期内价格由政府管制,变动不大;供应量有小幅上升,供水行业总体发展平稳。
(二)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供热行业
热电联产供热的上游行业为热电厂。瑞阳供热目前从国电榆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上游热电厂购买热源,并通过自身管网、热力站为下游用户提供供热服务。
瑞阳供热采暖用户主要分为居民用户、经营型用户和机关团体,其中,居民用户为其主要客户。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居民用户为 29.79 万户,下游客户结构稳定。
2、高速公路经营行业
高速公路经营的上游行业主要系为高速公路承担建设施工的土木工程建筑业。我国土木工程建筑业较为发达,相关土木工程建材价格稳定,具有大量含有丰富经验的工人从事土木工程行业,行业模式已较为成熟。高速公路经营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运输行业、旅游行业和个人消费者等。截至 2020 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
量达到 28,087.00 万辆,比上年末增长 10.68%,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 24,393.00 万辆,增长 8.37%。近年来,我国民用汽车拥有量情况如下图: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民用汽车拥有量(万辆)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逐渐上升,客运、货运需求不断增长,为高速公路提供了稳定的市场增长空间,确保了通行费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性。
3、自来水行业
发行人拥有多处水库及水源地。自来水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居民和非居民等供水对象。其中,非居民用户又分为企业、行政、工业、机关单位和商业几类。目前,晋中市居民用户数占比为 85.37%,非居民用户数占比 14.63%。由于自来水由政府定价,自来水销售价格较为稳定。未来,随着晋中市区的持续扩大,工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增长将会导致对自来水的需求逐步增加。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及竞争优势
1、供热行业
除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瑞阳供热外,晋中市另有十余家民营供热公司,但普遍业务规模较小,暂时不具备较强的竞争力。瑞阳供热具有如下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经过不断地发展,瑞阳供热已形成一定的技术优势。2009 年以来,瑞阳供热成功研发并使用了无补偿冷安装直埋技术、环状管网、一网补二网技术和大型水处理中心、先进水平的热换站机组及箱式热力站、自动化控制中心和能源管理中心等五项技术,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供热效率。
瑞阳供热五大技术亮点
优势一 | 国内外先进的无补偿冷安装直埋技术和环状管网敷设 |
优势二 | 全国一流水准的一网补二网技术和大型水处理中心 |
优势三 | 具有国际领先优势的换热机组和箱式换热站 |
优势四 | 高效率的远程自动化控制中心 |
优势五 | 能源管理智能化 |
x阳供热在管网敷设中成功使用了国际先进的无补偿冷安装直埋技术,DN1200至 DN200 的一次网敷设全未安装补偿器,不仅极大地节约了造价,缩短了工期,而且增加了运行的安全性,降低了维护成本。该技术可将供热效率提升 25%以上,进而实现节能、环保和减排。
目前瑞阳供热的供热管网均为环状管网,可实现区域的热负荷来回切换,将某一区域供热负荷成倍提高以适应城市建设面积的不确定变化,既能减少公司对现有管网的投资,又能更好的推动晋中市城市建设。
此外,瑞阳供热已成功建成一座每小时 250 吨能力的水处理中心,在能力、水质、定压上满足了电厂首站和一次网的要求,而且满足了为二次网补水的要求,同时将快速补水的能力提高了五倍,为热力站的箱式化、小型化、完全的远程自动化控制、工程系统设计的优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瑞阳供热建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换热机组及箱式热力站。箱式热力站最大的占地只有 18 平方米,比传统的热力站节约用地 80%以上。同时相较于传统热电站,箱式热力站节约热能在 10%左右,节约电能在 40%左右,节约用工在 40%左右。
通过建设自动化控制中心,瑞阳供热已实现对供热温度远程自动化微控,目前换热站均可无人值守运行,减少了人力资源的投入。
2011 年瑞阳供热与xxx电气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xxx电气为瑞阳供热建设了能源管理中心,提供集中供热能源管理系统及部分低压变频设备;通过能源管理中心,瑞阳供热每年可节约热能约 8%、水耗 2%,最大限度降低单位耗能,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综合来看,公司供热业务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使其供热效率与同区域供热企业相比提高 30%,有利于降低公司营业成本。
(2)规模优势
供热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由于向新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的可变成本较低,在合理范围内,客户越多,公司向全体客户提供服务的平均成本将降低,所以垄断或者寡头垄断式的企业是整个行业最有效率的运营模式,同时也是市场竞争和政府引导必然导致的结果。
由于具备了先进的技术,同时作为晋中市唯一具有政府出资背景的供热公司,瑞阳供热已经进入供热企业“规模与效率”正向反馈的发展阶段,即效率较高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更大的市场规模,而随着企业获得的市场规模越大,越能发挥其行业特有的规模经济优势,降低成本,从而提高效率。
(3)政策优势
x阳供热是晋中市唯一具有国有背景的供热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晋中市城区集中供热、供热管网建设及运营等,是晋中市最大的供热公司,具有较强的垄断地位及规模优势,在晋中市供热市场处于主导地位。集中供热工程是改善晋中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具有良好的节能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瑞阳热电作为业内优势企业和法人独资企业,能在政策层面获得一定的优势,有利于其保持并继续提升竞争力。
2、高速公路经营行业
从我国公路路网的角度来看,不断完善的公路网使得我国公路客货运的平均运输距离在不断延伸。其中,高速公路的快速运输与相应的铁路运输相比,已在综合成本方面具备了一定竞争优势。此外,公路路网的不断完善将增强彼此间的协同效应,产生路网效应,提高道路使用率,增加整体车流量,有助于增加对公路运输的需求。
龙城高速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晋中市政府资源配置、政策安排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其公路投资建设与经营产业在晋中市内处于领先地位,竞争力较强。
龙城高速公路途经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三县(区)的 14 个乡镇 49 个村,是山西中部地区西通陕、甘、宁,东抵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战略通道,也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三纵十一横十一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龙城高速公路的建成可有效缓解太原南环高速和汾河谷地的交通压力,对提升
太原大都市圈的辐射作用,促进晋中市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与晋中地区其他公路相比具有一定的区位和经济发展决定的协同优势。
3、自来水行业
城市供水行业作为公用事业,具有明显的垄断性和区域性特点。供水公司是晋中市区唯一一家公共供水企业,其在其核心业务领域拥有垄断的市场地位。
(1)充足的需求保证
除晋中市主城区外,供水公司目前也为山西大学城提供自来水供应服务。大学城目前入驻 10 所高等院校,师生总量 15 万人左右,对自来水的需求将保持在高位。
(2)垄断经营优势
目前政府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管理和限制。政府对水务行业企业的投资主体、设立标准、建设规划、设施标准、运行规则、收费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方面均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资质监管。目前供水公司不存在行业竞争风险,政策优势明显。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晋中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承担着晋中市区各类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晋中市供热、高速公路经营及自来水业务等公用事业中占据着特有的垄断地位。
(五)发行人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就其经营业务办理相关行业经营资质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特许权名 称 | 授予文件 | 授予日期 | 经营期限 | 是否垄断经营 |
供热管网 建设经营 | 关 于 将 市 国 电 榆 次 热 电 厂 2×300MW 级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特许权授予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市政函 〔2008〕6 号) | 2008-01-24 | - | 是 |
供热管网 建设经营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瑞光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 级配套 | 2011-10-24 | - | 是 |
特许权名 称 | 授予文件 | 授予日期 | 经营期限 | 是否垄断经营 |
供热管网工程建设经营特许权授予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的批复(市政函〔2011〕72 号) | ||||
供热管网 建设经营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供热管网项目建设经营特许权实施主体的批 复(市政函〔2014〕41 号) | 2014-07-02 | - | 是 |
高速公路 收费权 | 晋中市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 路项目特许权协议书 | 2011-12-20 | 2012-07- 2042-07 | 是 |
取水许可 |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晋中市松塔水电 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晋水资源函〔2014〕439 号) | 2014-07-17 | - | 是 |
停车场特 许经营权 | 晋中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 2019-03-18 | - | 是 |
1、2010 年 4 月 22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批准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高速公路为经营性公路的批复》(晋政函〔2010〕117 号),批准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高速公路为经营性公路,晋中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该项目的投资者,并出让该项目的未来收费权,依法按经营性公路组织建设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高速公路。2011 年 12 月 20 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与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晋中市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项目特许权协议书》,协议规定,晋中龙城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担当晋中市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法人。该项目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为 2.25 年,自项目 开工之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为 30 年(最终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的收费期限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证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2012 年 7 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分别下发晋政许 T 字第 865 号、866 号、867号《山西省设立公路站卡许可证》,许可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晋中东收费站、太谷收费站和乔家大院景区收费站,许可年限均为 30 年(自 2012 年 7
月起至 2042 年 7 月止)。
3、2008 年 1 月 24 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将市国电榆次热电厂 2×300MW
级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特许权授予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市政函〔2008〕6 号),决定将晋中市国电榆次热电厂 2×300MW 级配套供热管网
工程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授予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
4、2011 年 10 月 24 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 级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经营特许权授予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市政函〔2011〕72 号),同意将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 级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的经营特许权授予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
5、2014 年 7 月 2 日,晋中市人民政府下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供热管 网项目建设经营特许权实施主体的批复》(市政函〔2014〕41 号),同意将国电榆 次热电厂及瑞光热电有限公司配套供热管网项目建设经营特许权实施主体由晋中市 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由该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和经营。
6、根据《晋中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公司作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将加大停车场新(改)建进度,提高停车泊位增量,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全部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委托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瑞纳绿洲统一管理。晋中市政府已授权晋中市规管局授予瑞纳绿洲全市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特许经营权。
九、发展战略目标
发行人将按照产业协同、管理专业、规模放大、层次科学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业务和管理结构,在资源整合中重点打造依托于城市资源的供水、供热、高速公路经营和旅游开发等核心业务,成为区域内绝对领先的综合性公用行业融资、建设与经营平台,并形成较好盈利能力。
(一)供热业务
发行人子公司瑞阳供热立足晋中地区,坚持做强供热业务。通过将“创新发展、细致做强”深入到各个管理环节,坚持成本领先的发展战略,保证服务质量,稳健发展公司的供热业务。
未来瑞阳供热将进一步发展供热技术咨询服务,研发更先进的供热设备并推向市场,研发供热能源管理自动化生产运行和节能管理办法,为供热行业的发展做更多的贡献。公司业务也将由单一的供热服务转向供热服务、技术服务和设备制造等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同时,瑞阳供热还致力于将供热事业发展成为从投资建设到运行、管理、收费、发展用户的一条龙服务。
(二)高速公路经营
发行人子公司龙城高速的总体战略目标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建设、管养和服务并重,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并举,加速高速公路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群众满意高速公路。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多元化驱动转型发展,提高质量与效益,形成新增长点。
龙城高速还将按照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监督考核的原则,对公司管理制度做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三)自来水销售
供水公司一直坚持“优质供水,诚信服务”的企业宗旨,恪守用户至上的服务承诺。在做好为晋中市居民提供优质自来水供应服务的同时,供水公司正积极推进为用户直接提供二次加压的服务。未来,供水公司将致力于打造“管理科学、创新经营、和谐发展”的现代供水企业,为晋中经济建设发挥作用,为打造和谐晋中营造良好的供水环境。
十、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负面舆情或被媒体质疑的事项。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财务会计信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9)020472 号、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392 号和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6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关于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摘自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发行人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xx结论性意见。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2018 年度
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发行人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
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发行人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序号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金额 |
增加+/减少-(元) | ||
1 | 应收票据 | -5,830,000.00 |
应收账款 | -165,144,117.67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70,974,117.67 | |
2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6,9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06,950,000.00 | |
3 | 工程物资 | -146,257,288.28 |
在建工程 | +146,257,288.28 | |
4 | 应付票据 | -7,073,800.00 |
应付账款 | -464,870,439.8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71,944,239.85 | |
5 | 应付利息 | -89,378,411.65 |
应付股利 | -1,6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90,978,411.65 | |
6 | 专项应付款 | -6,532,050,215.41 |
长期应付款 | +6,532,050,215.41 |
②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 2018 年度无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
2、2019 年度
①会计政策变更
(1)报表格式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 应收票据:增加 52,673,600.00 元 应收账款:增加 298,621,972.15 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 351,295,572.15 元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 应付票据:增加 0.00 元 应付账款:增加 669,852,890.57 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 669,852,890.57 元 |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
知》,以上准则修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 2019 年度无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
3、2020 年度
①会计政策变更无。
②会计估计变更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晋中公投董字〔2020〕
9-3 号)同意晋中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晋中市松塔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大坝等水工类主要建
筑物折旧年限由 50 年变更为 100 年,由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使得大坝等水工类主要
建筑物每年的折旧额由 12,577,613.60 元变更为 6,574,108.52 元。
4、2021 年 1-9 月
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财政部 2017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由于该会计政策的影响,调增其他权益工具 1,233,420,000.00 元,
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33,420,000.00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财政部 2017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由于该会计政策的影响,调增合同负债 155,599,245.00 元,调减预收账
款 155,599,245.00 元。
②会计估计变更无。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
2018 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 |||||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表决权比 例(%) | 变动情 况 | 变动 原因 |
1 | 晋中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设施管理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2 | 晋中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 土地治理服务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3 | 晋中市天承中水运营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中水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2019 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 |||||
序 | 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表决权比 | 变动情 | 变动 |
号 | 例(%) | 况 | 原因 | ||
1 | 晋中市汇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零售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2 | 晋中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 | 98.13 | 新增 | 新设 |
3 | 晋中市首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道路工程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2019 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 |||||
序号 | 原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原持股比例(%) | 现持股比例 (%) | 变动原因 |
1 | 平遥县九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文化旅游 | 50.00 | - | 出售 |
2 | 平遥县九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业 | 50.00 | 出售 | |
3 | 平遥县晋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文化旅游 | 50.00 | - | 出售 |
4 | 平遥中州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影视拍摄基地投 资 | 35.00 | - | 出售 |
5 | 山西鸿坤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47.50 | 出售 | |
6 | 平遥县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文化旅游 | 45.00 | - | 出售 |
7 | 平遥县又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文化艺术业 | 25.50 | - | 出售 |
8 | 平遥县九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文化旅游 | 50.00 | - | 出售 |
2020 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 |||||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表决权比 例(%) | 变动情 况 | 变动 原因 |
1 | 晋中市汇恒供热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2 | 晋中市汇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3 | 晋中同源供热有限公司 | 供热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4 | 晋中泽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5 |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水 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水利管理业 | 51.00 | 新增 | 新设 |
6 | 寿阳县xxx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新增 | 新设 |
2020 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 |||||
序号 | 原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原持股比例(%) | 现持股比例 (%) | 变动原因 |
1 | 晋中市瑞特利生态综合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 贸易 | 51.00 | - | 吸收 合并 |
2021 年 1-9 月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
序号 | 原子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原持股比例(%) | 现持股比例 (%) | 变动原因 |
1 | 晋中市瑞纳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 公司 | 苗木经营 | 100.00 | - | 吸收 合并 |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2,609.02 | 152,006.71 | 338,786.51 | 270,686.24 |
应收票据 | 4,754.97 | 6,817.90 | 1,135.00 | 5,267.36 |
应收账款 | 25,065.20 | 35,109.85 | 19,382.38 | 29,862.20 |
预付款项 | 11,384.38 | 14,347.98 | 14,683.11 | 14,606.09 |
其他应收款 | 257,325.00 | 268,519.63 | 219,451.80 | 198,371.71 |
存货 | 51,598.65 | 41,111.59 | 35,854.21 | 20,684.27 |
其他流动资产 | 37,109.23 | 44,110.05 | 36,123.02 | 40,882.89 |
流动资产合计 | 619,846.45 | 562,023.71 | 665,416.03 | 580,360.77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3,342.00 | 122,580.00 | 54,465.00 | 85,987.40 |
长期应收款 | 175,340.50 | 177,391.22 | 202,462.14 | 212,540.21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329.74 | 237,419.74 | 343,121.99 | 218,663.36 |
投资性房地产 | 319.37 | 303.64 | - | 13,915.41 |
固定资产 | 401,568.79 | 407,906.32 | 393,531.36 | 426,681.00 |
在建工程 | 618,929.35 | 573,870.19 | 514,811.75 | 446,379.47 |
无形资产 | 359,181.80 | 366,465.43 | 373,648.69 | 397,101.91 |
商誉 | 1,794.83 | 1,794.83 | 1,794.83 | 1,794.83 |
长期待摊费用 | 1,081.96 | 260.91 | 296.35 | 983.60 |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05.50 | 1,205.93 | 1,367.04 | 1,929.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2,701.34 | 1,378,144.43 | 1,167,760.23 | 1,062,105.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03,795.16 | 3,267,342.65 | 3,053,259.37 | 2,868,082.54 |
资产总计 | 3,923,641.62 | 3,829,366.36 | 3,718,675.41 | 3,448,443.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2,735.54 | 73,770.94 | 5,790.00 | 18,776.00 |
应付票据 | 6,407.30 | 7,121.71 | - | - |
应付账款 | 68,382.54 | 79,946.60 | 73,886.82 | 66,985.29 |
预收款项 | 56,388.19 | 48,954.98 | 42,896.34 | 58,021.16 |
合同负债 | 15,559.92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2.46 | 2,286.76 | 1,751.93 | 1,728.44 |
应交税费 | -766.32 | 11,035.96 | 9,030.26 | 8,642.16 |
其他应付款 | 16,378.67 | 42,744.67 | 66,199.55 | 89,223.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50,539.16 | 146,101.12 | 58,616.79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5,865.41 | 5,298.01 | 4,294.99 |
其他流动负债 | 6,852.38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3,440.69 | 322,266.19 | 350,954.02 | 306,288.7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88,899.27 | 383,123.00 | 380,879.78 | 422,178.85 |
应付债券 | 269,194.36 | 168,977.43 | 89,630.62 | 108,791.10 |
长期应付款 | 1,061,534.48 | 1,022,910.01 | 1,025,262.38 | 932,536.25 |
递延收益 | 69,514.11 | 67,669.86 | 57,992.00 | 45,235.92 |
预计负债 | 294.06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0.62 | 350.62 | 131.1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00.00 | 11,600.00 | 11,900.00 | 12,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1,986.91 | 1,654,630.93 | 1,565,795.96 | 1,520,842.12 |
负债合计 | 2,045,427.60 | 1,976,897.12 | 1,916,749.98 | 1,827,130.89 |
所有者权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实收资本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资本公积 | 1,455,289.61 | 1,437,148.76 | 1,328,460.65 | 1,260,792.6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90.60 | - |
专项储备 | 9,141.89 | 9,141.89 | 8,295.39 | 8,008.79 |
盈余公积 | 10,957.66 | 18,585.75 | 18,375.00 | 16,296.07 |
一般风险准备 | - | 1,086.97 | 28,897.54 | 1,015.75 |
未分配利润 | 221,633.89 | 209,812.83 | 258,677.05 | 185,912.6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 | 1,797,023.05 | 1,775,776.20 | 1,742,796.23 | 1,572,025.86 |
少数股东权益 | 81,190.97 | 76,693.04 | 59,129.20 | 49,286.5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78,214.02 | 1,852,469.24 | 1,801,925.43 | 1,621,312.42 |
负债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23,641.62 | 3,829,366.36 | 3,718,675.41 | 3,448,443.31 |
2、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7,397.20 | 193,380.24 | 188,842.38 | 169,362.59 |
其中:营业收入 | 177,397.20 | 192,263.91 | 187,358.31 | 168,014.93 |
已赚保费 | - | 1,116.34 | 1,484.06 | 1,347.66 |
二、营业总成本 | 152,599.36 | 149,421.37 | 149,481.55 | 149,926.81 |
其中:营业成本 | 108,019.06 | 104,345.52 | 101,359.42 | 94,445.77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680.32 | 1,003.01 | 1,070.83 |
分保费用 | - | 53.78 | 36.64 | 94.16 |
税金及附加 | 1,041.16 | 1,542.55 | 1,681.85 | 1,969.81 |
销售费用 | 1,694.79 | 2,838.49 | 2,922.20 | 3,174.84 |
管理费用 | 13,596.36 | 16,525.50 | 18,572.91 | 19,080.25 |
财务费用 | 28,247.98 | 23,435.21 | 23,905.51 | 30,091.1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投资收益 | 514.32 | -21,519.49 | 62,206.89 | 13,327.73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0.79 | 705.62 | -102.99 | -1,723.84 |
资产处置收益 | 1.06 | 110.53 | 30.16 | -195.64 |
其他收益 | 87.05 | 1,999.55 | 1,342.36 | 1,695.61 |
三、营业利润 | 25,399.49 | 25,255.07 | 102,837.24 | 32,539.63 |
加:营业外收入 | 1,552.11 | 314.48 | 434.02 | 583.16 |
减:营业外支出 | 3,144.05 | 319.03 | 429.04 | 581.82 |
四、利润总额 | 23,807.56 | 25,250.52 | 102,842.22 | 32,540.97 |
减:所得税费用 | 8,028.72 | 10,593.81 | 9,438.37 | 7,322.69 |
五、净利润 | 15,778.83 | 14,656.71 | 93,403.84 | 25,218.2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 | 9,057.04 | 9,604.60 | 76,118.91 | 18,024.89 |
少数股东损益 | 6,721.79 | 5,052.11 | 17,284.93 | 7,193.3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778.83 | 14,656.71 | 93,403.84 | 25,218.2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1,016.57 | 171,256.44 | 190,376.87 | 163,178.29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1,198.86 | 1,484.16 | 1,441.37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2.65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14.65 | 5.58 | - | 212.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43.36 | 90,842.46 | 159,586.05 | 180,712.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197.23 | 263,303.34 | 351,447.08 | 345,544.33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2,937.41 | 92,126.73 | 100,866.21 | 58,111.60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94.16 |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784.55 | 16,226.20 | 17,481.23 | 16,340.1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828.86 | 14,169.73 | 12,902.46 | 13,014.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803.65 | 105,974.51 | 170,639.36 | 126,240.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7,648.64 | 228,497.16 | 301,889.26 | 213,70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68,548.60 | 34,806.18 | 49,557.81 | 131,837.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5,638.60 | 14,227.17 | 45,632.94 | 31,656.1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62.06 | 1,616.50 | 2,329.04 | 3,644.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1 | 11.06 | 281.35 | 1,632.2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620.82 | 49,998.47 | 120,981.42 | 317,401.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427.60 | 65,853.21 | 169,224.75 | 354,334.3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121.07 | 73,954.26 | 172,192.51 | 126,360.9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736.17 | 84,555.60 | 43,711.60 | 62,372.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47.42 | 268,484.92 | 2,025.73 | 247,776.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004.66 | 426,994.79 | 217,929.85 | 436,509.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2.93 | -361,141.58 | -48,705.09 | -82,174.9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42.86 | 114,457.50 | 93,155.00 | 1,379.4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2,069.25 | 124,397.48 | 281,658.10 | 57,38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95.85 | 134,460.30 | 69,323.30 | 118,378.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707.96 | 373,315.29 | 444,136.40 | 177,137.9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994.16 | 161,170.83 | 344,275.36 | 180,957.4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27,324.47 | 38,136.71 | 30,806.31 | 34,372.51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其中:子公司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8,843.68 | 200.00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537.68 | 33,661.65 | 5,037.19 | 13,088.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856.31 | 232,969.19 | 380,118.85 | 228,418.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1.65 | 140,346.10 | 64,017.54 | -51,280.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等价物的影 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6,823.18 | -185,989.31 | 64,870.26 | -1,617.8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785.84 | 323,547.01 | 258,676.74 | 260,294.6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609.02 | 137,557.70 | 323,547.01 | 258,676.74 |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009.77 | 23,854.31 | 134,309.78 | 119,852.44 |
应收票据 | 4,354.97 | 6,190.97 | 795.00 | 3,730.00 |
应收账款 | 487.48 | 935.97 | 32.70 | 34.08 |
预付款项 | 2,647.97 | 2,960.64 | 2,540.21 | 2,706.76 |
其他应收款 | 289,682.99 | 250,790.16 | 273,501.13 | 225,900.08 |
存货 | 27.41 | 27.41 | 27.41 | 27.41 |
其他流动资产 | 7,038.30 | 6,721.71 | - | 1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30,248.89 | 291,481.19 | 411,206.23 | 362,250.77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0,020.00 | 110,020.00 | 47,265.00 | 63,139.50 |
长期股权投资 | 460,331.01 | 450,534.07 | 513,621.49 | 414,519.7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投资性房地产 | 319.37 | 303.64 | - | - |
固定资产 | 87,953.61 | 90,265.32 | 113,810.52 | 97,046.54 |
在建工程 | 431,497.62 | 408,452.03 | 389,675.46 | 380,774.51 |
无形资产 | 168.64 | 169.76 | 25.46 | 3.08 |
长期待摊费用 | 28.26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4.12 | 714.12 | 1,008.51 | 1,155.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8,571.10 | 1,364,479.10 | 1,159,299.39 | 1,062,105.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59,603.73 | 2,424,938.04 | 2,224,705.83 | 2,018,744.73 |
资产总计 | 2,789,852.62 | 2,716,419.23 | 2,635,912.06 | 2,380,995.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票据 | 6,407.30 | 6,121.71 | - | - |
应付账款 | 14,820.66 | 1,530.31 | 189.90 | 255.85 |
预收款项 | 4.60 | 14.00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2 | 67.54 | 6.96 | 4.50 |
应交税费 | -104.83 | 3,135.72 | 3,399.65 | 3,616.27 |
其他应付款 | 8,172.46 | 56,745.24 | 12,093.14 | 5,392.7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33,491.56 | 115,527.36 | 37,392.04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07.31 | 101,106.07 | 131,217.01 | 46,661.4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43.75 | 1,687.50 | 4,442.19 | 5,993.30 |
应付债券 | 269,194.36 | 168,977.43 | 89,630.62 | 95,637.27 |
长期应付款 | 942,599.04 | 897,600.05 | 874,515.69 | 800,22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12,637.15 | 1,068,264.98 | 968,588.50 | 901,860.13 |
负债合计 | 1,241,944.46 | 1,169,371.05 | 1,099,805.51 | 948,521.54 |
所有者权益: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实收资本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资本公积 | 1,248,762.50 | 1,248,762.50 | 1,171,098.52 | 1,106,481.2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60.39 | - |
专项储备 | 9,141.89 | 9,141.89 | 7,990.63 | 7,178.02 |
盈余公积 | 10,957.66 | 18,585.75 | 18,375.00 | 16,296.07 |
一般风险准备 | - | 34.23 | 18,526.46 | - |
未分配利润 | 179,046.11 | 170,523.81 | 220,055.56 | 202,518.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7,908.16 | 1,547,048.18 | 1,536,106.55 | 1,432,473.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 计 | 2,789,852.62 | 2,716,419.23 | 2,635,912.06 | 2,380,995.50 |
2、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986.04 | 14,022.15 | 3,023.10 | 3,106.55 |
二、营业总成本 | 18,028.88 | 8,823.53 | 7,832.24 | 8,237.84 |
其中:营业成本 | 9.96 | 5.58 | - | - |
税金及附加 | 16.66 | 5.03 | 65.85 | 32.72 |
销售费用 | - | - | - | - |
管理费用 | 3,547.87 | 4,518.11 | 5,242.26 | 4,611.57 |
研发费用 | - | - | - | - |
财务费用 | 14,454.39 | 4,294.81 | 2,524.13 | 3,593.5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投资收益 | 17,455.56 | -3,991.42 | 25,219.95 | 11,338.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 - | -15,894.02 | 24,190.18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 - | -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资产减值损失 | - | 1,278.92 | 588.13 | -1,755.90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228.59 |
其他收益 | 0.91 | 3.72 | 0.59 | - |
三、营业利润 | 5,413.64 | 2,489.85 | 20,999.53 | 4,222.56 |
加:营业外收入 | 0.99 | 0.10 | 2.72 | 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73.15 | 88.11 | 65.89 | 22.00 |
四、利润总额 | 5,341.49 | 2,401.84 | 20,936.36 | 4,200.56 |
减:所得税费用 | - | 294.39 | 147.03 | -438.97 |
五、净利润 | 5,341.49 | 2,107.45 | 20,789.33 | 4,639.5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41.49 | 2,107.45 | 20,789.33 | 4,639.54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0.26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2.65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27.48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74.43 | 164,748.59 | 95,558.86 | 80,905.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42.17 | 164,748.59 | 95,558.86 | 80,905.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5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94.16 |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0.10 | 605.30 | 686.86 | 645.0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94.03 | 144.52 | 423.01 | 54.9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09.15 | 59,658.86 | 169,243.97 | 83,491.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54.62 | 60,408.67 | 170,353.84 | 84,191.69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9,787.55 | 104,339.91 | -74,794.98 | -3,286.4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3.72 | 1,450.31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1.44 | 5,861.00 | 1,860.06 | 1,589.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5 | - | 3.67 | 1,587.1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1 | 24,296.00 | 114,000.00 | 316,940.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5.22 | 31,607.31 | 115,863.73 | 320,116.8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42.24 | 12,752.78 | 111,106.69 | 49,308.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 | 83,462.62 | 27,922.00 | 43,282.6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77 | 242,950.01 | - | 243,600.4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67.01 | 339,165.41 | 139,028.69 | 336,191.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11.79 | -307,558.10 | -23,164.97 | -16,075.0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4,497.50 | 89,68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4,735.00 | 15,323.00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80.00 | 134,460.30 | 69,323.30 | 114,302.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715.00 | 254,280.80 | 159,003.30 | 114,302.1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985.23 | 112,454.80 | 38,463.52 | 102,992.9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9,622.65 | 15,401.63 | 7,896.64 | 8,226.1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327.42 | 33,661.65 | 225.86 | 11,875.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935.30 | 161,518.08 | 46,586.02 | 123,094.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79.70 | 92,762.73 | 112,417.28 | -8,792.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等价物 的影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55.45 | -110,455.46 | 14,457.34 | -28,153.8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54.31 | 134,309.78 | 119,852.44 | 148,006.3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09.77 | 23,854.31 | 134,309.78 | 119,852.44 |
(二)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
总资产(万元) | 3,923,641.62 | 3,829,366.36 | 3,718,675.41 | 3,448,443.31 |
总负债(万元) | 2,045,427.60 | 1,976,897.12 | 1,916,749.98 | 1,827,130.89 |
全部债务(万元) | 792,235.46 | 683,532.25 | 622,401.52 | 639,287.51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878,214.02 | 1,852,469.24 | 1,801,925.43 | 1,621,312.42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77,397.20 | 193,380.24 | 188,842.38 | 169,362.59 |
利润总额(万元) | 23,807.56 | 25,250.52 | 102,842.22 | 32,540.97 |
净利润(万元) | 15,778.83 | 14,656.71 | 93,403.84 | 25,218.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万元) | 17,370.77 | 8,096.95 | 70,394.84 | 16,100.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 9,057.04 | 9,604.60 | 76,118.91 | 18,024.89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额(万元) | 68,548.60 | 34,806.18 | 49,557.81 | 131,837.66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额(万元) | 5,422.93 | -361,141.58 | -48,705.09 | -82,174.94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额(万元) | 2,851.65 | 140,346.10 | 64,017.54 | -51,280.60 |
流动比率(倍) | 2.45 | 1.74 | 1.90 | 1.89 |
速动比率(倍) | 2.24 | 1.62 | 1.79 | 1.83 |
资产负债率(%) | 52.13 | 51.62 | 51.54 | 52.98 |
债务资本比率(%) | 29.67 | 26.95 | 25.67 | 28.28 |
营业毛利率(%) | 39.11 | 45.73 | 45.90 | 43.79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1.31 | 1.45 | 3.71 | 1.9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0.49 | 0.53 | 4.45 | 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44 | 4.11 | 1.13 |
EBITDA(万元) | 153,721.34 | 85,012.78 | 169,591.95 | 96,768.14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19.40 | 12.44 | 27.25 | 15.91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倍) | 5.11 | 2.86 | 5.62 | 3.08 |
应收账款xx率(次) | 5.72 | 7.06 | 7.61 | 7.25 |
存货xx率(次) | 2.33 | 2.71 | 3.59 | 3.13 |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计息部分)+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 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xx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13)最近一期财务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情况如下:
资产结构分析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232,609.02 | 5.93 | 152,006.71 | 3.97 | 338,786.51 | 9.11 | 270,686.24 | 7.85 |
应收票据 | 4,754.97 | 0.12 | 6,817.90 | 0.18 | 1,135.00 | 0.03 | 5,267.36 | 0.15 |
应收账款 | 25,065.20 | 0.64 | 35,109.85 | 0.92 | 19,382.38 | 0.52 | 29,862.20 | 0.87 |
预付款项 | 11,384.38 | 0.29 | 14,347.98 | 0.37 | 14,683.11 | 0.39 | 14,606.09 | 0.42 |
其他应收款 | 257,325.00 | 6.56 | 268,519.63 | 7.01 | 219,451.80 | 5.90 | 198,371.71 | 5.75 |
存货 | 51,598.65 | 1.32 | 41,111.59 | 1.07 | 35,854.21 | 0.96 | 20,684.27 | 0.60 |
其他流动资产 | 37,109.23 | 0.95 | 44,110.05 | 1.15 | 36,123.02 | 0.97 | 40,882.89 | 1.19 |
流动资产合计 | 619,846.45 | 15.80 | 562,023.71 | 14.68 | 665,416.03 | 17.89 | 580,360.77 | 16.83 |
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123,342.00 | 3.14 | 122,580.00 | 3.20 | 54,465.00 | 1.46 | 85,987.40 | 2.49 |
长期应收款 | 175,340.50 | 4.47 | 177,391.22 | 4.63 | 202,462.14 | 5.44 | 212,540.21 | 6.16 |
长期股权投资 | 238,329.74 | 6.07 | 237,419.74 | 6.20 | 343,121.99 | 9.23 | 218,663.36 | 6.34 |
投资性房地产 | 319.37 | 0.01 | 303.64 | 0.01 | - | - | 13,915.41 | 0.40 |
固定资产 | 401,568.79 | 10.23 | 407,906.32 | 10.65 | 393,531.36 | 10.58 | 426,681.00 | 12.37 |
在建工程 | 618,929.35 | 15.77 | 573,870.19 | 14.99 | 514,811.75 | 13.84 | 446,379.47 | 12.94 |
无形资产 | 359,181.80 | 9.15 | 366,465.43 | 9.57 | 373,648.69 | 10.05 | 397,101.91 | 11.52 |
商誉 | 1,794.83 | 0.05 | 1,794.83 | 0.05 | 1,794.83 | 0.05 | 1,794.83 | 0.05 |
长期待摊费用 | 1,081.96 | 0.03 | 260.91 | 0.01 | 296.35 | 0.01 | 983.60 | 0.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05.50 | 0.03 | 1,205.93 | 0.03 | 1,367.04 | 0.04 | 1,929.58 | 0.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2,701.34 | 35.24 | 1,378,144.43 | 35.99 | 1,167,760.23 | 31.40 | 1,062,105.77 | 30.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03,795.16 | 84.20 | 3,267,342.65 | 85.32 | 3,053,259.37 | 82.11 | 2,868,082.54 | 83.17 |
资产总计 | 3,923,641.62 | 100.00 | 3,829,366.36 | 100.00 | 3,718,675.41 | 100.00 | 3,448,443.31 | 100.00 |
1、 货币资金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270,686.24 万元、338,786.51 万元、152,006.71 万元和 232,609.02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46.64%、50.91%、27.05%和 37.53%。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子公司担保公司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出保证金。
2019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8 年末增加 68,100.27 万元,增幅 25.16%,主要由
于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筹集大量现金所致。2020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减少 186,779.80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本年度项目投资建设等资金需求较大所致。
2021 年 9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增加 80,602.31 万元,增幅 53.03%,主要系
2021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规模较大所致。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受限的规模分别为 12,009.50 万元、15,239.50 万元、14,449.01 万元和 0.00 万元,占同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4.44%、4.50%、9.51%和 0.00%,整体占比较小。
2、 应收账款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29,862.20 万元、19,382.38 万元、35,109.85 万元和 25,065.2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15%、2.91%、6.25%和 4.0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供热服务产生的应收款项和应收工程款。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10,479.82 万元,降幅 35.09%,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供热业务中实现大量现金回流,导致应收账款减少。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15,727.47 万元,增幅 81.14%,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主要新增了对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应收工程款所致。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20年末减少 10,044.65 万元,降幅 28.61%,主要系发行人供热业务应收款回收并结清部分应收工程款所致。
3、 预付款项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 14,606.09 万元、14,683.11 万元、14,347.98 万元和 11,384.3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2%、2.21%、2.55%和 1.84%。发行人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工程款。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金额较为稳定。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20年末减少 2,963.60 万元,降幅 20.66%,主要系部分预付款项随工程项目结转所致。
4、 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其他应收款 | 250,918.62 | 97.51 | 267,338.12 | 99.56 | 213,967.16 | 97.50 | 196,701.71 | 99.16 |
应收利息 | - | - | 246.17 | 0.09 | 4,585.00 | 2.09 | 1,670.00 | 0.84 |
应收股利 | 6,406.38 | 2.49 | 935.34 | 0.35 | 899.63 | 0.41 | - | - |
合计 | 257,325.00 | 100.00 | 268,519.63 | 100.00 | 219,451.80 | 100.00 | 198,371.71 | 100.00 |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98,371.71 万元、219,451.80 万元、268,519.63 万元和 257,325.00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18%、32.98%、47.78%和 41.51%。
①应收利息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利息金额分别为 1,670.00 万元、4,585.00 万元、246.17 万元和 0.00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定期存款产生。
②应收股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股利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899.63 万元、935.34 万元和 6,406.38 万元,主要系被投资单位晋中市汇同瑾鑫工贸有限公司宣布发放股利所致。
③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250,918.62 万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6,419.50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序 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性/ 非经营性 | 期末余额 (万元) | 账龄 | 占比 (%) | 是否关 联方 |
1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 | 76,950.00 | 1 年以 内、1-2年 | 30.67 | 否 |
2 | 土地储备项目 | 经营性 | 40,038.96 | 3-5 年 | 15.96 | 否 |
3 | 太平洋生活控股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 | 19,258.67 | 5 年以上 | 7.68 | 否 |
4 |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 | 12,737.68 | 3-5 年 | 5.08 | 是 |
5 | 山西晋建集团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 | 13,260.00 | 1-2 年 | 5.28 | 否 |
合计 | 162,245.31 | - | 64.66 | - |
其他应收款中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备用金等为经营性款项。报告期前,发行人经营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发行人按照晋中市城市发展规划,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从事相关土地的一级开发整理。发行人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然后对其进行平整处理,最后交由晋中市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出让,由竞得人将土地出让收入上缴财政的土地出让金专户,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再由晋中市财政局拨付至土地储备中心,由土地储备中心拨付发行人土地整理成本和土地整理收
益。发行人自行承担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发生的开发成本并获得土地整理收益。因此该项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为经营性应收款。该应收款项的收回主要依靠市场化土地出让交易而实现,未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因前期土地开发整
理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40,038.96 万元。发行人与晋中市土地储备中心于
每个会计年度末对账,可能产生的小额差异数,致该笔应收款项金额账龄为 3-5 年。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从事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情况如下表:
其他应收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万元) | 占比(%) | 回款计划 |
经营性 | 79,460.38 | 31.67 | 按照协议约定还款 |
非经营性 | 171,458.23 | 68.33 | 按照与相关单位的约定还款 |
合计 | 250,918.61 | 100.00 | - |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71,458.23 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4.37%。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前五大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账龄 | 占比 (%) | 是否关 联方 |
1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76,950.00 | 1 年以内、 1-2 年 | 30.67 | 否 |
2 | 太平洋生活控股有限公司 | 19,258.67 | 5 年以上 | 7.68 | 否 |
3 | xxx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737.68 | 3-5 年 | 5.08 | 是 |
4 | 山西晋建集团有限公司 | 13,260.00 | 1-2 年 | 5.28 | 否 |
5 | 山西汇同瑾鑫工贸有限公司 | 5,126.38 | 1-2 年 | 2.04 | 是 |
合计 | 127,332.73 | - | 50.75 | - |
其中,i.应收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形成原因为根据山西省政府《铁路建设和中铁太原局集团公司“三供一业”费用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9〕 1 次)、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xxxxxxx,0000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分别
先行垫付 25,600.00 万元和 51,350.00 万元作为对太焦城际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的
出资。2021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铁路投资入
股协议》,发行人对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 76,950.00 万元,全部转为发行人对山西华远陆港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ii.应收太平洋生活控股有限公司款项系应收股权转让款,2015 年 4 月,经晋中市人民政府及发行人董事会批准,公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晋中瑞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19,258.67 万元依法转让给太平洋生活控股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以其建成的写字楼非货币性资产偿还该笔款项,截至报告期末,该写字楼尚未完成交付,报告期内未回款,未来将根据写字楼的权属变更手续变更进度予以回款;iii.应收山西晋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系支持当地国有企业发展进行的借款,报告期内未实现回款,将根据签订的借款协议在到期前收回; iv.应收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凯嘉集团历年对发行人的分红款,发行人将该款项借予凯嘉集团用于支持其发展,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收回 11,247.99 万元,应收凯嘉集团款项账面金额为 1,489.69 万元;v.应收山西汇同瑾鑫工贸有限公司的款项为质押借款,剩余款项将按照借款协议约定于到期前收回。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投资决策流程,明确了发行人投资的方向、标准、原则和程序,保证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的发展,有力地防范了重大事项决策风险的发生。
发行人承诺如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新增非经营性往来款,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并明确信息披露安排,具体如下:
①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借款金额在 1,000.00 万元(含本数)以内的,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总会
计师联签审批,其中,付款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款项支付总经理可授权
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审批;借款金额在 1,000.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审批后报董事长审批,经董事长同意后进行资金划转。定价遵照市场化原则在各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确定。
②信息披露安排
对于单笔或累计与同一交易对手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者资金拆借,其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 10%的,由受托管理人通过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时向合格投资者公开披露。
5、 存货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20,684.27 万元、35,854.21 万元、41,111.59 万元和 51,598.6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6%、5.39%、7.31%和 8.32%。发行人存货主要由房地产开发成本、原材料、库存商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构成。
2019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18 年末增加 15,169.94 万元,增幅 73.34%,主要系子公司瑞阳热电因筹备建设城边村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采购较多原材料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所致。2020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19 年末增加 5,257.38 万元,增幅
14.66%,主要系供热设备等在产品增加所致。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较 2020年末增加 10,487.06 万元,增幅 25.51%,主要系采购的供热原材料以及供热设备等在产品增加所致。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该会计政策的影响,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85,987.40 万元、54,465.00 万元、122,580.00 万元和 123,342.0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0%、1.78%、3.75%和 3.73%。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全部系其持有的以成本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万元) |
1 | 山西中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11,140.00 |
2 | 晋中洁豪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36.00 | 864.00 |
3 | 晋中市蕴华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 | 10.00 | 820.00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期末余额(万元) |
4 | 晋中市安宁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 | 10.00 | 1,454.00 |
5 | 晋中乐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3 | 8,900.00 |
6 | 山西建工晋龙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880.00 |
7 | 晋中大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5,640.00 |
8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晋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10,000.00 |
9 | 晋中中冶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4,710.00 |
10 | 中电建晋太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10.00 | 3,000.00 |
11 | 晋中市国泰阳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6.26 | 2,000.00 |
12 | xxx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500.00 |
13 | 山西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2,000.00 |
14 | 晋中瑞诚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0.00 | 2,612.00 |
15 | 山西省城商行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 | 1.42 | 50,000.00 |
16 | 山西合盛安泰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9.96 | 10,000.00 |
17 | 山西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 | 0.00 | 2,000.00 |
18 | 山西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3.24 | 5,822.00 |
合计 | - | 123,342.00 |
发行人对晋中洁豪固体废物处理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36.00%,但因发行人在该单位没有董事席位,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2019 年末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 2018 年末减少 31,522.40 万元,降幅
36.66%,主要是公司减少对晋中银行、山西xxx商务有限公司及中电建晋太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的权益投资所致。2020 年末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 2019 年末增加 68,115.00 万元,增幅 125.06%,主要是公司增加对山西省城商行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山西合盛安泰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的权益投资所致。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 2020 年末增加 762.00万元,增幅 0.62%,变动较小。
7、 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212,540.21 万元、202,462.14 万元、177,391.22 万元和 175,340.50 万元,占非
序号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
1 | 扶贫项目资金 | 60,243.20 |
2 | PPP 项目建设资金 | 115,097.30 |
合计 | 175,340.50 |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1%、6.63%、5.43%和 5.31%。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明细如下表:
(1)扶贫项目资金
晋中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关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的通知》授权晋中市财政局和晋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晋中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中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的购买主体,明确发行人子公司晋中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的承接主体,各县政府组建或指定的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单位为该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晋中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各县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县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扶贫项目资金为拨付给各县级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建设资金。
(2)迎宾市政 PPP 项目
迎宾市政 PPP 项目包括由子公司迎宾市政投资建设的龙湖街东延工程、锦纶北路改造工程及迎宾街改造工程,该项目已入选国家第三批 PPP 示范项目名单。项目总投资额为 138,368 万元,于 2016 年 6 月开工,截至 2020 年末,迎宾市政 PPP 项目正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续投资资金需求较小。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可用性服务费收入分别为 10,191.15 万元、9,389.62 万元、19,489.35 万元和 4,774.80 万元。
A、运营模式
2016 年 5 月,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与迎宾市政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约定龙湖街东延工程、锦纶北路改造工程及迎宾街改造工程 PPP 项目由迎宾市政负责投资、融资、建设,项目投资额为 138,368 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
由子公司迎宾市政负责运营维护及管理。运营期结束后,迎宾市政按约定向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移交项目资产。特许经营期限为 22 年(其中迎宾街改造工程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20 年;锦纶路北段改造工程及龙湖街东延工程建设期 1
年、运营维护期 21 年)。迎宾市政在运营期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后次日开始计算,至特许经营期限期满时止。其中:
i.年度可用性服务费系基于建设投资额(建安费用及其他费用之和)的内部收益率(税后)6%等边界条件测算所得。支付时间为运营期每年的 6 月 30 日前。可用性服务费包括项目建设投资、融资成本、税费、其他支出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ii.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各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上限费用×(1-运维绩效服务费优惠率)×(年度评价总分/95),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龙湖街东延工程、锦纶路北段改造工程的建设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迎宾街改造工程的建设期为 2 年,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开始支付,包括维护成本、税费、其他及合理的回报。
B、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的通知》(财会〔2008〕11 号),迎宾市政对上述 PPP 项目按照 BOT 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i.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
ii.项目运营期间,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用性服务费减去利息收入的差额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按照项目总投资 138,368 万元测算,迎宾街改造工程年度可用性服务费收入为 5,563.70 万元,锦纶路
北段改造工程及龙湖街东延工程年度可用性服务费收入 7,795.04 万元。由于工程目前尚未全部完工,每年确认的可用性服务费收入有所浮动。另外,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为不可确定金额的收入,在实际发生年度根据实际收到的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确认收入,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成本。
iii.运营期结束后,迎宾市政按约定向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移交项目资产。
8、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218,663.36 万元、343,121.99 万元、237,419.74 万元和 238,329.74 万元,占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62%、11.24%、7.27%和 7.21%。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18 年末增加124,458.63 万元,增幅56.92%,主要是发行人将晋中银行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入长期股权投资并追加对晋中银行及山西文旅集团晋中汇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9 年末减少 105,702.25 万元,降幅 30.81%,主要系 2020 年度发行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亏损且因山西省城商行改革发行人对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有所调整所致。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 2020年末增加 910.00 万元,增幅为 0.38%,变化幅度较小。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2021 年 9 月末余额 |
1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 | 30.00% | 4,903.50 |
2 | 晋中市瑞达公交有限公司 | 45.45% | 3,846.66 |
3 | 山西金谷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75% | 4,470.28 |
4 |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9.95% | 83,658.31 |
5 | 晋中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00% | 106,392.90 |
6 | 山西汇同瑾鑫工贸有限公司 | 44.00% | 2,315.58 |
7 | 山西农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0.00% | 8,982.18 |
8 | 山西文旅集团晋中汇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63% | 9,894.54 |
9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86% | 11,885.71 |
10 | 介休市同城供热有限公司 | 49.00% | 1,478.23 |
11 | 山西同创铭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101.85 |
12 | 山西科泽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 40.00% | 400.00 |
合计 | 238,329.74 |
联营企业山西汾西瑞泰有限责任公司、晋中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连年亏损,账面价值已核减至零。
9、 固定资产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6,681.00 万元、393,531.36 万元、407,906.32 万元和 401,568.79 万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88%、12.89%、12.48%和 12.15%。发行人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账面价值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均在 98%以上,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大楼、厂房;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换热机组、生产设备等;运输工具主要为供热管道及供水管道。发行人供热管网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变化不大。发行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均为公司正常
经营所必须或为计划中的改扩建项目前期投入的资产,资产状态良好。
10、 在建工程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
工程项目 | 618,929.35 | 100.00 | 568,443.18 | 99.05 | 509,209.70 | 98.91 | 440,223.55 | 98.62 |
工程物资 | - | - | 5,427.02 | 0.95 | 5,602.05 | 1.09 | 6,155.91 | 1.38 |
合计 | 618,929.35 | 100.00 | 573,870.19 | 100.00 | 514,811.75 | 100.00 | 446,379.47 | 100.00 |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446,379.47 万元、514,811.75 万元、573,870.19 万元和 618,929.35 万元,占非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56%、16.86%、17.56%和 18.73%。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持续增加。2019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2018
年末增加 68,432.28 万元,增幅 15.33%,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加 59,058.45 万元,增幅 11.47%,2021 年 9 月末较 2020 年末增加 45,059.16 万元,增幅 7.85%,主要系榆次区禁燃区集中供热工程和博物馆工程持续投入增加所致。
①工程项目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工程项目分别为 440,223.55 万元、509,209.70 万元、568,443.18 万元和 618,929.35 万元,占非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35%、16.68%、17.40%和 15.77%。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工程项目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度 | 预计总投资 | 账面金额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 时间 | 后续资金 需求 |
公墓项目 | 68.18% | 21,680.93 | 18,044.63 | 2016 年 | 2021 年底 | 6,898.15 |
集中供热工程 | 66.61% | 218,047.07 | 181,094.62 | 2009 年 | 2022 年底 | 72,797.70 |
公园游乐项目 | 81.94% | 326,465.07 | 267,508.92 | 2009 年 | 2022 年底 | - |
供水管网及水源 地建设项目 | 90.99% | 100,000.00 | 90,987.79 | 2007 年 | 2022 年底 | 9,012.21 |
其他 | - | - | 61,293.39 | - | - | - |
合计 | 666,193.07 | 618,929.35 | - | - | 88,708.06 |
A、运营模式
公墓项目、集中供热工程、公园游乐项目和供水管网及水源地建设项目等由发行人承建,完工后由发行人或下属子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
i.公墓项目:位于晋中市榆次区长凝镇南沙沟村,项目建设单位为公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晋中民瑞和园陵开发有限公司,占地面积 233,794.49 平方米,共建各类墓
穴 80,000 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主业务楼、厕所等建筑 4,180 平方米,道路 29,020
平方米,停车场 4,000 平方米,园林绿化 98,56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21,680.93 万
元,该项目于 2016 年底开工,预计于 2021 年底竣工。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墓穴租赁收入分别为 2,210.47 万元和、1,305.20 万元和 1,425.38 万元。
ii.集中供热工程:供热范围为晋中市部分旧城区、铁西区、新城组团、高校园区等区域及其下属的平遥和祁县城区及部分城边村。计划新建及改造热力站 345 座、
供热管道长度 306.19 千米,以及控制指挥中心、热源厂供热设备仓储等配套设施。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结转部分已完工标段至固定资产,未来随着在建工程标段的逐步完工将在其竣工决算完成后逐步结转至固定资产。
iii.公园游乐项目:包括潇河湿地公园、百草坡森林植物园以及晋商公园等。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潇河公园水上乐园项目、百草坡植物园和房车营地项目以及晋商公园文化旅游项目。该系列项目于 2009 年动工建设,计划总投资为 326,465.07 万
元,目前部分已投入运营,部分处于工程收尾阶段,预计于 2022 年底竣工,待竣工决算完成后结转至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园游乐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游乐项目门票、商业设施租赁、广告费、停车费、政府管养费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游乐项目收入分别为 1,388.18 万元、2,128.29 万元和 269.65 万元。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件名称 | 批复单位 | 批复时间 |
1 | 晋中 市晋商公园 绿化工 程 | 关于晋中市晋商公园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投字〔2007〕87 号)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 2007-04- 13 |
2 | 潇河 公园建设项目 | 关于潇河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投字〔2009〕202 号) | 晋中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 2009-05- 14 |
3 | 晋商 公园建设项目 | 关于晋商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投字〔2009〕201 号)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 2009-05- 14 |
4 | 晋中 市潇河湿地 公园二 期建设项目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中市潇河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改投字〔2013〕363 号)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 2013-07- 19 |
5 | 晋中 市社火 公园 建设项目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中市社火 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投字〔2013〕404 号) | 晋中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 2013-08- 07 |
6 | 晋中 市百草坡森 林植物园项目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晋中市园林局新建晋中市百草坡森林植物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审批字〔2014〕196 号) |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4-06- 25 |
iv.供水管网及设施工程:包括新建天湖水厂、城区排退水渠道改扩建项目及晋中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和相关配套建设。该工程于 2007 年动工建设,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完工,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结转部分已完工标段至固定资产,未来随着在建标段的逐步完工将在其竣工决算完成后逐步结转至固定资产。2018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供水业务收入分别为 11,974.86 万元、12,904.83
万元和 16,058.36 万元。
v.印象平遥文化演艺展示建设项目:2012 年 9 月 29 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晋中市印象平遥文化演艺展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