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资产招租委托书(项目编号:F202300041)内容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2
厂房租赁合同
No:QYCF-ZZ2023
甲方:汕头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如下租赁条款并签订本合同。一、甲方从 年 月 日起提供xxxxxxxxxxx0 xxxxx房产
(建筑面积1118.5 平方米),租给乙方作轻工生产场地使用,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2 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 日内将房产交付给乙方。
二、厂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 元),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 元)。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计收。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租金合计金额)。租约期满时,乙方应相关费用还清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全数退还乙方。租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另按履约保证金金额赔偿乙方。
四、厂房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交纳一次,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_3 个月租金计人民币 元及履约保证金 元一次性缴交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号:445006030013000176567
恒益顺公司按《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第55 条的规定将上述款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租金乙方应于每期第一个月的十号前把当期的厂房租金交还甲方,若逾期交纳,每逾期一天,应交纳逾期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若乙方拖欠租金二个月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厂房,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讨租金的权利。
六、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将物品留存超过十五天,将视乙方留存物品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七、租赁期间,若政府需要收回或改造上述厂房(如:“三旧改造”等),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本合同将自然终止。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实结算。
八、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本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在租用场所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应负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九、在甲方将厂房移交给乙方使用时,乙方应会同甲方检查厂房的配套设备、设 施(如门窗、玻璃、厕所等)是否齐全,当面验收,进入后应妥善爱护和保养。租约 期间或期满时,厂房的配套设备、设施等如有损坏、丢失时,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所租用的楼房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或改变出租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约,收回租用的厂房并且不退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在厂房内外装修、增建或改动建筑物,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期满时,如甲方有要求,改动或增建之处应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约,收回租用的厂房并且不退履约保证金。
十二、租约期满时,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不同意续租,乙方应无条件退出。
十三、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单位交纳。
十四、本厂房由汕头经济特区利业发展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应另跟汕头经济特区利业发展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十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提请诉讼。
十六、资产招租委托书(项目编号:F202300041)内容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恒益顺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若干份,备以存查。
甲方:汕头经济特区厂房开发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
鉴证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汕头市龙湖区 签约时间: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