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车辆租赁合同
编号: 11N57927148U20248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阿克苏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
(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新伟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新伟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新伟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赁地域范围及合作期限
1.服务地点:根据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租车需求决定。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一年。二、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费用
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按照下表向乙方支付费用,每个结算周期依下述价格标准按使用车辆类型、辆数及天数确认甲方应付费用,费用标准如下:
①每个格 | |||||||
报价为单 | |||||||
租用车型 (座) 价格(元)主要目 的地 | 医院 里程区间: (0- 120km) | 医院 里程区间: (120- 260km) | 根据需要按天 包车取费长途(370 —600km/ 天) | 根据往返实际距离而定(按照实际标准取费)超出公里数按以下标准计费 | 辆车往返一次费用报价; ②如使用 方选取目 | ||
的地不在 | |||||||
此表格 | |||||||
非越野车 | 内,则按 | ||||||
普通 | 带驾驶员 600元 | 带驾驶员 800元 | 1000元/天 | 每公里1.8元取费 | 照本表格 实际距离 | ||
汽车 | 对应区 间、对应 | ||||||
越野车 | 带驾驶员 700元 | 带驾驶员 900元 | 1100元/天 | 每公里2.6元取费 | |||
车型标准 | |||||||
商务 | 800元往返 | 1000元往 | 1200元/天 | 每公里3.68元 | 取费; | ||
7-19 | 返 | 取费 | ③所有报 | ||||
考斯特 | |||||||
座 | 900元往返 | 1100元往返 | 天 | 1500元/ | 每公里3.78元取费 | 价均包含 租用车辆 | |
非高档客车 | 的所有费 | ||||||
1200元往返 | 1500元往返 | 2200元/天 | 每公里4.73元取费 | 用,包括 油费、过 | |||
20-39 | 路费、停 | ||||||
座 | 车费、车 | ||||||
高档客车 | |||||||
1300元往返 | 1700元往返 | 2500元/天 | 每公里4.86元取费 | 辆维护保 养费用、 | |||
保险费 | |||||||
非高档客车 | |||||||
1400元往返 | 1900元往返 | 2700元/天 | 每公里5.78元取费 | 用、年检 费用、车 | |||
辆折旧 | |||||||
40-54 | 高档客车 | 费、驾驶 | |||||
座 | 员工资、 | ||||||
1500元往返 | 2000元往返 | 2900元/天 | 每公里5.94元取费 | 违章费、 开票税金 | |||
等一切费 | |||||||
用。 |
1.1如遇到当日出发,到达目的地后用车人再无用车需求,并于几日后返回阿克苏市的情况,租车公司按照每延续一天加收半天租车费,以此类推。
1.2供应商必须按照“租车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报价,项目内容不得增减、改动。
1.3对于表中120公里以上的目的地,根据据实际距离折算进行取费,通常按常用导航软件xx地图、百度地图软件截取最短距离进行计算,报价不得高于按照每公里4元标准取费。
2. 结算方式
2.1每次用车结束后按实际用车天数结算,由甲方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并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根据医院付款计划付 款。
2.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真实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因发票税率、税目使用错误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阿克苏新伟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520 1001 2010 126370821
2.4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进行结算。乙方如有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账号,必须于结算前1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三、业务联系及行程安排
1.甲方业务联系人为临时租用车辆的科室负责人。
2.甲方临时租用车辆的相关科室负责人需提前2天通知乙方业务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确定租用车型和行程路线。
3.遇到特殊情况,甲方临时车租用辆的,科室负责人临时通知乙方,乙方要确保甲方用车及时、安全、服务良好。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租用车辆出车事宜,由甲方租用科室负责人统一合理调度安排,乙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且保证每辆车内卫生干净、车辆车况良好。
2.甲方乘车人员不得强迫司机随意变更路线行程、不得强迫司机违规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安排的司机(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证件资质、有3年以上的驾龄,.司机有义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xx行驶、安全行驶,且要相对固定,不得经常性更换司机,全天候服务该租赁车辆。
4.在租赁车辆行驶期间,该租赁车辆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如:闯红灯、闯单行道、占用公交车道、乱停乱放、超速驾驶、不扣安全带、吸烟、不听从交通警察指挥等),所引起的扣分、罚款、车辆损伤及人员伤害,以及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司机有义务和责任确保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保养和年审,保持车内外卫生整洁、车辆车况良好无事故。
6.对工作要热情,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仅限于驾驶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待客户服务要热情微笑,讲话要xx,解释要耐心,遇事要多问,严禁与客户争吵,严禁向客户讨要烟酒,严禁因私报复客户。
7.如遇当班司机有紧急事情处理,乙方必须安排合适的司机代替他的工作。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租用车辆结束后,未能及时进行结算,未取得乙方谅解的,视为甲方违约,并按当次租车服务费用1%/日比例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派车,导致甲方工作或活动受损失(包括上级行政部门的批评、通报、会议迟到等),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当次租车服务费用1%/日比例付违约金。
3.司机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不按约定时间出车,导致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甲方工作的,迟到三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守时的司机。
4.租赁车辆服务期间,该车辆发生事故造成司机本人、车上人员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
外)。
5.乙方应当保证被租赁车辆的正常使用,保证所提供司机的正常工作,如在服务中出现车辆损坏需要维修的,乙方应当提供替代车辆,保证甲方的正常安全使用。
6.甲方每次临时租车的车型价格为固定价格,乙方不能以油价、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护保养、驾驶员工资等费用波动的影响提高价格。
7.若遇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车辆类型为“车辆租赁及司机服务”的,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出车,若决定不出车的,就费用问题双方友好协商,互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派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甲方工作完成,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形成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方可执行。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协议。
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前述约定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经甲方调查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困难,影响合同履行能力时;
(3)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协商解除合同时,双方必须达成书面解除协议。
4.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自然终止。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风灾、大雪、山崩等)、动乱、罢工(不包括劳动争议)、战争、禁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类似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但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应当继续履行。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推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或双方书面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
3.双方都应尽力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由此产生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因一方怠于履行义务造成损失扩大,则应就扩大部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超过了 5日,则双方应就是否解除本合同事直进行友好协商。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5份,甲执4份,乙方执1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会签表、附件清单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一并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xxxxxxxx00xxxxxxxxxxX00- 00x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账号: 85201001101012637082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