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增资事项的先决条件之一为:本增资协议签署方之一欧文凯先生控制企业普乐新能源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普乐”)所持有的知识产权,已按照本公司要 求的合理方式转移至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泰兴”)名下,前述合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a)徐州普乐将该等知识产权转让给欧文凯先生并进而由欧文 凯先生作为实缴出资投入至普乐泰兴,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