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部分豁免的一次性關連交易須遵守本條第(三)(1)(A) 公告的處理原則,及本條第(三)(1)(F)款申報的處理原則。部分豁免的持續性關連交易須遵守本條 第三(2)(A)款的處理原則。部分豁免的財務資助須按其是一次性,還是持續性的關連交易,分別遵循部分豁免的一次性關連交易處理原則或部分豁免的持續性關連交易的處理 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