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2021年01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48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主要对部署在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提供运维保障服务。
3.1及时响应和解决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相关的用户事件和请求,提高用户使用应用系统的满意度。
3.1.1及时响应和解决税务部门在使用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编写问题处理脚本或者处理方案,按照制度和流程提交审核批准后实施,以根本解决用户问题;
3.1.2确保问题和数据处理质量,控制错误共享数据的复发率;
3.1.3根据需要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3.2每月提交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情况报告,反映平台运行监测情况、解决的问题、知识积累等情况。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必须在惠州市有运营场所;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服务保障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1月20日之前,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网页-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_xxxx.xxxxx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9:30分前,将投标资料密封交xxxxxxx0x惠州市税务局8楼806房。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30分开始;
开标地点:惠州市税务局8楼806房。
电话:0000-0000000、2382012、2382759
联系地址:xxxxxxx0x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1年01月15日
附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
2018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18〕50号)通知,明确“政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机构,承担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等相关工作。”信息中心作为惠州市税务局信息系统平台运维的机构,需负责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的日常运维。
按惠州市税务局信息部门现有的人力资源配置,运维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存在较大的困难,为保障涉税共管共治平台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惠州市税务局现需采购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服务,以满足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的需要。
二、项目目标
保障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正常运行。
三、项目范围
负责对部署在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提供运维保障服务。
四、服务内容
(1)及时响应和解决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相关的用户事件和请求,提高用户使用应用系统的满意度。
A.及时响应和解决税务部门在使用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编写问题处理脚本或者处理方案,按照制度和流程提交审核批准后实施,以根本解决用户问题;
B.确保问题和数据处理质量,控制错误共享数据的复发率;
C.根据需要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每月提交惠州市政务云涉税共管共治平台运维情况报告,反映平台运行监测情况、解决的问题、知识积累等情况。
(3)保密协议:中标方及其工程师须遵循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对运维数据不泄密,如有违反,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项目工作时间和地点
(1)项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项目时间:正式签订合同起至签订合同满一年。
六、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熟悉税务行业业务规则和业务流程。
(2)本项目技术人员的食宿、办公电脑、交通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七、服务效率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总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中标人可根据当时的工作压力动态增减驻场(即:常驻项目地点)人员。
对于影响范围大的程序缺陷,必须在发现缺陷的当天修复;其他程序缺陷,须在缺陷明确之日起3日内修复;对查询类的业务,简单的以及紧急的当天响应;数据量大的或非紧急的24小时内响应。
中标人必须确保服务质量,不得因程序发布导致接口性能不合理地降低,或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
八、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人及其驻场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须遵循用户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的惠州市税务局各应用系统相关信息仅限于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更不得用于演示或宣传。
项目预算:48万元。
第三部分 评标、定标基本要求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价法。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45.0分 |
35.0分 |
20.0分 |
二、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件评分表
三、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件评分表
四、价格评审
(一)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2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需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中最高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二)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六、发布中标结果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附表一: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附表二: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评审因素名称 |
评审细则 |
分值(分) |
获得重合同守信用(3.0)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进行评价。有得:3.0;无得:0.0 (投标文件无提供“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分)。 |
3 |
获得纳税信用等级(3.0) |
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以B级及以上(含B级)为较优,同一投标人在单个证书等级以较优者为准,单个证书类型不重复得分。 B级及以上(含B级):3.0;M级:2.0;C级及以下:1.0;无:得0分(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自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 |
3 |
认证证书(9.0) |
评标委员会对比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 (1)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投标文件无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分)。 |
9 |
企业资质(10分)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期内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肆级或以上(含肆级)证书得5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期内国家级xx技术企业证书得5分,无不得分。 (投标文件无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分) |
10 |
财务状况(3.0)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的会计审计报告表。有得:3.0;无得:0.0(投标文件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不得分) |
3 |
服务场所情况(7.0) |
按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为优,供应商可以委托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其他方公司作为服务场所,并由被委托的其他方公司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为良,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一般,无服务机构响应服务需求不得分。 优:7.0;良:4.0;一般:1.0;无服务机构:0.0 【投标文件响应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并提供有效的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没有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复印件才得分】 |
7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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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