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证 e 互动”网站披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违规泄漏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公司在上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