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西湖区财政局PPP咨询服务
武汉市东西湖区
政府采购项目
计划函号:420112-2023-00259
需求公示材料
项目名称: 东西湖区财政局PPP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JNL-ZFCG-2023-022
采 购 人: 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日期: 2023年10月
采 购 人(盖章):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台商大厦
预 算:40.2万元
最高限价:40.2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二部分: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说明: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否则,其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东西湖区财政局PPP咨询服务 |
1 |
项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价格扣除比例 |
/ |
采购内容为东西湖区PPP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咨询服务、PPP项目合规性审查、参与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财政支付审核、PPP合同体系审查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内容、人员等要求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基础咨询服务
工作内容应包括:
日常性政策咨询服务,必要时提供现场咨询工作;
协助财政局对已入库项目的实施、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监管,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针对具体项目咨询、合同争议提供建议;
协助财政局对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库进行更新统筹;
协助财政局对PPP工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已入库PPP项目合规性审查
对东西湖区内已入库PPP项目的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PPP项目合同及各补充协议、项目公司执行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评价、论证、分析并出具审查意见。
3.PPP项目合同体系审查
工作内容应包括:
审查项目合同主体及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以及采购文件,检查合同是否出现实质性变更;
检查合同是否就与政府支出相关联的项目绩效考核,全生命周期内的成本核算范围、成本变动因素及其核算审计规则作出明确合规的约定;
检查合同是否就设计政府支出的项目补贴和政府付费采购定价的基准、测算依据、调整周期、条件和程序作除明确合规的约定;
4.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支付审核
协助财政局规范项目各项服务费确认、核算及支付流程,在充分考虑绩效评价、价格调整以及决算审计等结果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项目预算支付金额,并对实施机构提供的付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付费运维阶段顺利推进。
工作内容应包括:
配合财政局对各项服务费按照各自节点进行审核;
配合财政局在满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以核算后可用于支付的资金预付已记账确认的各项服务费;
配合财政局内年进行绩效考核和当年服务费用支付情况的总结算,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应付款进行调整。
四、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1、《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2、《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3、《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5、《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6、国家及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文件。
五、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否则,其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评审点※ |
1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要求内容完整、科学合理。 |
※ |
2 |
项目重难点分析 |
供应商对本项目项目重难点分析,要求完善、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 |
3 |
保密措施 |
供应商对本项目保密措施,要求完善,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 |
4 |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
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要求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 |
5 |
成果质量保证措施 |
供应商对本项目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要求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 |
6 |
合理化建议 |
供应商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要求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
※ |
注:“★”标注的技术、服务要求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评审点※ |
1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结算方式 |
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咨询服务协议中明确。 |
|
4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合同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研究调研费、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评审及合同审定专家评审费、技术资料费、差旅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除双方约定的项目咨询费用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 |
|
5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6 |
项目成员 |
拟投入的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7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提供2020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服务内容为PPP项目常年顾问或PPP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等)。 |
※ |
注:“★”标注的商务要求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第三部分: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因素来源 |
1.1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
10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的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的得3分; 3.项目负责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4.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得2分; 证明材料: (1)以上人员需提供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商务要求 (序号5) |
1.2 |
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 |
10 |
1、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作为负责人参与过财政部PPP相关课题研究业绩的得3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有入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PPP专家库的,得3分; 3、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4、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有法律从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证明材料: (1)以上人员需提供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2)对应人员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能证明其为国家发改委或财政部 PPP 专家的证明材料(如专家聘书或专家库网站截图等); |
商务要求 (序号6) |
1.3 |
类似业绩 |
20分 |
供应商提供2020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服务内容为PPP项目常年顾问或PPP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等)。 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得4分,满分12分。 备注: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业绩经查实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此分。 |
商务要求 (序号7) |
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PPP相关省级及以上用户反馈意见书,评价良好每提供一份得4 分,最高得8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用户反馈意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技术、服务评议(5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因素来源 |
2.1 |
服务方案 |
10 |
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咨询服务方案,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路径、工作计划等)内容全面系统,分析清晰,各环节完备,有利于项目实施,符合项目实际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10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7分;方案欠合理,但基本可行4分;方案欠合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1) |
2.2 |
项目重难点分析 |
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进行评分: 1.重点把握的准确性、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重点把握不全面,但能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重点把握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2) |
6 |
2.难点把握的准确性、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难点把握不全面,但能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难点把握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3 |
保密措施 |
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方案进行评分。科学合理,有可实施性,责任到人,贴合本项目实际,责任到人且符合相关保密保障要求,得8 分;保密方案完整,基本符合相关保密保障要求,得4分;保密方案欠缺,但基本符合相关保密保障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3) |
2.4 |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
8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满足项目需求、科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分。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满足项目需求、科学、合理、可行的得8分;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有缺陷,但能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不明确,不能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4) |
2.5 |
成果质量保证措施 |
5 |
对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成果质量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质量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措施内容完善得5分;合理性、可行性措施目标基本明确,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可行得3分;合理性、可行性措施目标不明确,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可行得1分;此项内容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5) |
2.6 |
合理化建议 |
5 |
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开展的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的针对、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的针对、合理性、可行性内容完善得5分;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的针对、合理性、可行性内容基本明确得3分;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的针对、合理性、可行性,内容不明确得1分;此项内容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服务要求 |
(3)价格评议(1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3.1 |
价格分 |
10 |
磋商小组只对所有实质性响应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第四部分:合同书
咨询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时间:
4、服务地点:
5、付款方式:
6、履约保证金:
7、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 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1.2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1.3 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 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保密
2.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2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
3.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之有关规定。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 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 2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 3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 5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 6 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4. 7 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 8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 9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4. 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5. 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 3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4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
5. 5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
5. 6 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5. 7甲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5. 8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 违约责任
6.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5%。
6.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 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6.3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6 .5合同履约过程中,xxx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6.3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争议解决方式
7. 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
8.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8.2 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9. 合同附件
9. 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 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0. 合同修改
10.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合同附件: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