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B 10万元以内(含);7个日历日 RMB 10万元- RMB50万元(含);15个日历日 RMB 50 万元以上;20个日历日
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
政府采购
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度船舶保险及雇主责任险服务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
二〇二四年一月
第一篇 限额以下比价采购邀请书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对2024年度船舶保险及雇主责任险服务服务项目进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比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2024年度船舶保险及雇主责任险服务 |
172518元 |
1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保险总公司及下属机构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接受其授权的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四、限额以下比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4楼会议室(地址:xxxxxxxxx00x)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至09时30分。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限额以下比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xxx
电 话:023-42894334
传 真:023-42889369
地 址:xxxxxxxxx00x
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及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2024年度船舶保险及雇主责任险服务 |
1项 |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序号 |
船名 |
船舶类型 |
船舶价值(元) |
船龄(年) |
一切险 |
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 |
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 |
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险 |
1 |
渝救援342 |
巡逻船 |
364000 |
13 |
√ |
√ |
√ |
√ |
2 |
重航1号 |
航标船 |
860000 |
16 |
√ |
√ |
√ |
√ |
3 |
渝合航2号 |
航标船 |
1750000 |
11 |
√ |
√ |
√ |
√ |
4 |
渝救援205 |
救援船 |
1836000 |
12 |
√ |
√ |
√ |
√ |
5 |
渝港航趸0002 |
趸船 |
2027334 |
14 |
√ |
√ |
否 |
否 |
6 |
渝港挖2号 |
工程船 |
4386670 |
13 |
√ |
√ |
√ |
√ |
7 |
渝港航驳5号 |
工程船 |
777552 |
13 |
√ |
√ |
否 |
否 |
8 |
渝港航驳6号 |
工程船 |
777552 |
13 |
√ |
√ |
否 |
否 |
9 |
渝合航巡0001 |
巡逻船 |
5228268.91 |
3 |
√ |
√ |
√ |
√ |
10 |
重航29号 |
航标船 |
500000 |
27 |
√ |
√ |
√ |
√ |
11 |
渝港航趸0031 |
趸船 |
509857 |
45 |
√ |
√ |
否 |
否 |
(1)为采购人(投保人)提供2024年度船舶保险服务,主险为财产险(船舶)一切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及触碰责任保险,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险,具体信息如下:
说明:打“√”为投保险种,“否”即为不投保险种。
(2)为采购人(投保人)提供雇主责任保险服务,投保员工人数24人。
2.服务要求:
(1)投保金额
1、财产险(船舶)一切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以及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按船舶价值,详见船舶情况表;
2、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每人每次赔偿限额80万元含医疗费用8万;
3、员工:死亡伤残80万元,含医疗费用8万元,包含上、下班途中意外及医疗,投保人数24人;
(2)免赔条件
1、财产(船舶)一切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全损及推定全损免赔保险金额的10%;
2、附加螺旋桨等单独损失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4、船舶对第三者人身伤害险:每人免赔额1000元;
5、雇主责任险:医疗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死亡伤残无免赔;
(3)投保时限
重航29号、渝港航趸0031两艘船舶一切险及附加险投保时限为五个月,自2024年2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其余船舶保险及附加险和雇主责任险投保期限一年期,自2024年2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月31日二十四时止。在本投保期届内采购人如有新增船舶、员工视情况可与供应商商议附加保险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附加合同;在本投保期限届满前采购人根据单位情况可与供应商商议保险服务续约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续约合同。
3.服务标准:
(1)理赔服务
保险人应严格执行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通知后,必须立即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专责理赔人员须在1个时内赶到现场, 2个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
若因抢险需要,或安全要求,或查勘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及时到达出险现场,被保险人可以自行处理事故现场,恢复工程。保险人同意根据被保险人拍摄的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及受损财产实物等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2)理赔处理
对于被保险人的报案及索赔申请,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且相应索赔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5个日历日作出初步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
(1)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按第(2)条时效规定履行赔偿义务;若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赔付时限要求: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报告(包括单证和资料)或检验理算人出具的最终理算报告后,就保险责任、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赔案,保险人在以下规定的时限内向被保险人先行支付赔款。
(3)赔款数额支付时限
RMB 10万元以内(含);7个日历日
RMB 10万元- RMB50万元(含);15个日历日
RMB 50 万元以上;20个日历日
三、服务及质量需求
1.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2.质量保修期:无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为采购人(投保人)为船舶、员工购买的投保时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被保险人)如有理赔需求,服务地点为事故现场或其它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采购完成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出具保单交采购人(投保人)验收。
二、质量保证
(一)服务质量保证期:无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材料成本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出具保单交采购人(投保人)验收,采购人(投保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投保人)凭发票一次性支付保险服务费。如本投保期内双方有附加保险服务合同,付款方式按附加保险服务合同支付。
五、知识产权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无。
七、项目风险管控
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预算项目调整等情况,按下列方式处置:
1.处于采购过程中的,如果相关变化将导致采购任务取消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取消采购任务,作废标处理;
2.采购已经完成,尚未签订合同的,如果相关变化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取消采购任务,采购人与供应商不再签订合同;
3.合同已签订的,如果相关变化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合同价款等实质性条款变化,针对变化部分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后解除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约定。
九、合同争议
项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比价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
(二)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2.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比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小组将依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结论意见(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若供应商的报价价格相同,按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供应商不接受评审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重新采购的供应商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程序开标和评标,经评审有有效供应商的,应当确定成交供应商。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限额以下比价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限额以下比价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由限额以下比价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应装订成册提交。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报价。
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
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以联合体报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评审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参加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响应文件一概不退。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报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结果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结论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意见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重庆市交通局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成交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xxx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八、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XXXXXXX
(二)项目无采购代理机构的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工期 |
服务/工程地点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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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一、项目内容 |
|
||||||
二、项目要求 |
|||||||
三、验收方式: |
|||||||
四、付款方式:
|
|||||||
五、违约责任:
|
|||||||
六、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限额以下比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项目报价(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每天;人民币小写: 元/天。以我公司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比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限额以下比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服务类):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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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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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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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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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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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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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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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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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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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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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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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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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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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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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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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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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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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提醒:请注明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的差异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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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服务部分
(一)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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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提醒:请注明响应情况与商务需求的差异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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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xxxx: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