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 ”、“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合同编号:
xxx大健康南沙基地前处理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合
同
书
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 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x合同标的为详见《用户需求书》,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制造或集成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
供货货物名称(包括主要辅机、主要部件)、型号、规格、数量。
-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商/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交货期
备注
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技术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
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要求。
卖方应负责施工期间安全、场地垃圾清理、人员管理工作,并配合总包工作。
二、价格
合同总价(含税价格):
人民币(大写) (¥ 元 )。
本合同计价遵循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则,合同总价包括了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卖方进行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安全xx措施费、报装报检、使用登记证办理等、质保期保障服务、管理费和利润等的全部含税费用,也包括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涉及费用、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如有进口设备需要支付关税、进口环节税、增值税、运保费等费用,视为包括在总价中,买方将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总价含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增值税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总价含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增值税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总价中包括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列明所需的备品备件。卖方提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以及备件参数表。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其他:卖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与协调安排(包括安全、进度、作业面、临水临电等)以及资料归档等本工程的所需工作,并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卖方须按相关规定与相关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货物为 全新的原装产品。其质量、规格及包装均符合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标准
x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有特别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到货、安装的时间、地点
设备供货期:设备供货期:从收到中标通知开始起计90个日历天,全部货运到招标方要求地点,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另外期间的物价上涨、设备保管、设备配件的有效期等相关事项、要求见招标文件。
设备安装期:从收到中标通知开始起计60个日历天开始进场安装设备;全部设备必须在开始安装后45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
设备报装及调试期:从设备安装完成后起30个日历天完成报装及调试。调试完成后进行初步试产;
合同生效,卖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的交付使用时间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按《用户需求书》规定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售后服务工作。卖方应在货物预计进场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买方。
五、保密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要求该等人员履行同等保密责任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卖方违反保密义务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继续赔偿。
六、技术文件
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买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卖方应提供上述技术文件(符合档案标准规范的纸质文件)一式两套及电子文档一份给买方。
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
到货后买方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七、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或索赔。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应赔偿买方为处理此类纠纷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及其构配件等如涉及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卖方须提供合法 的授权使用证明。
对于上述知识产权,卖方许可买方在后续的产品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使用,使用范围仅限产品本身,使用期限为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买方在卖方所供货物基础上进行后续改进创新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买方所有。
八、履约保证金
x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中标总价的1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之前,因卖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如货物的瑕疵,无法按买方要求的交货条件交货的,迟延交付,派驻买方场地的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等情况)买方有权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之时,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总额10%的,卖方应在交付前补足。
履约保证金开户名: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000000000000000
九、包装、装卸和运输,人员安全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卖方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
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运输方式由卖方根据货物的运输要求予以选定,卖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交付使用时间将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包装费、运费、装卸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卖方必须和买方签订买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必须接受买方的安全培训,服从买方的安全管理。卖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安全、xx及环保守则,如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若因此造成买方受到追偿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由卖方负责。卖方应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发生任何事故,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装运单证
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到货同时交给买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到货前三天交给买方,否则买方有权延期付款: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及数量检验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十一、付款
x合同按下列付款方式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由卖方提出申请,买方在30个工作日内凭卖方开具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 (大写: )元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防混阀、仪器仪表、控制柜、MCC柜、换热器、泵、不锈钢储罐(CIP罐、热水罐、调配罐、溶糖及储糖罐、浓缩液预混罐)、自动在线调配系统(管材、储罐、流量计、控制器)、可编程控制器设备进厂并经买方初步清点验收后,买方在30个工作日内凭卖方开具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 (大写: )元给卖方;
竣工验收合格后,买方在30个工作日内凭卖方开具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 (大写: )元给卖方;
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因卖方未按要求开具合格发票的,买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进度款: 无
十二、产权与风险转移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货物通过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买方对货物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三、保险
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卖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卖方应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为货物投保一切险、为派往买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为货物交付前有关本项目活动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投保相关险种,保险费用及赔偿责任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十四、检验与测试
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的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的驻地、交货地和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买方在货物到达的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卖方已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交货时,卖方应将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提交买方。检验证书是付款的文件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如果货物是进口产品,且属于强制检验商品,卖方应附上经中国国家商检部门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合格的检验证书。
本“检验与测试”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它义务。
十五、伴随服务
应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安装时间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卖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卖方已对买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买方索赔;
卖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测试与验收
卖方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买方应及时配合卖方。
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致使货物未达到买方要求的设计性能,买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
测试及验收工作由买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前述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及正式验收,卖方应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培训
卖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卖方负责对买方受训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
其他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如有,以《用户需求书》描述为准。
十六、合同转让与分包
x合同卖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份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不可以分包(现场施工部分除外)。
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符合合同规定的型号。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产品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正式验收移交文件时计起 12 个月,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包含损坏零配件更换、差旅费等)。
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应尽快通知卖方。卖方应保证具有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卖方应按《用户需求书》规定设置服务热线为 ,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提供每天24小时电话报障服务,一旦设备出现问题,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维修人员需在报障36小时内到达现场。卖方不能按时排除故障时,应提供备用设备给买方维持工作,否则应赔偿因此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卖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卖方的质保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
项目质保期内,卖方继续定期对货物进行跟踪访问,每2个月1次派遣技术人员对买方进行走访并对项目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保养,现场对系统进行测试及优化,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故障,提早消除故障隐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每次系统巡检和维护保养时间确保在买方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8小时)。
质保期xx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
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验收合格之日起由卖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买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质保期满后,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备品备件报价表的单价与买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买方所需零配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图纸、资料。
十八、索赔
1.卖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后60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防混阀、仪器仪表、控制柜、MCC柜、换热器、泵、不锈钢储罐(CIP罐、热水罐、调配罐、溶糖及储糖罐、浓缩液预混罐)、自动在线调配系统(管材、储罐、流量计、控制器)、可编程控制器设备采购相关证明(如合同、发票、发货清单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方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料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等,但涉及卖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涂黑处理)给买方。若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以上资料,卖方每拖延一天则按合同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认任何违约责任。
2.卖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本合同要求选用,买方不定时到卖方生产场地抽查卖方执行本合同的所有材料和文件。若买方检查发现卖方所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约定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每次将对卖方处以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且卖方必须立即更正,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累计达【3】次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卖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或投标文件承诺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缺陷存在或品牌和性能相关指标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安装、调试的规定提出索赔,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买方退货并解除合同,卖方将退货前买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组织进行第二、第三次验收。经过上述方法还不能达到要求,则整个合同设备的产能(出入库能力)要求,每低一个百分点则扣0.5%的总合同款,若整个合同的产能(出入库能力)低于十个百分点(买方不可接受的)及以上,则买方有权在以下选项中择一进行处理。
(1)买方退货并解除合同,卖方将退货前买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没收卖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买方退货并解除合同,卖方将退货前买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在买方重新采购的新设备到货之前无偿提供设备给买方使用,维持生产。
5.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买方书面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买方将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6.如买方选择退货方式,且货物已被运至本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正在运输途中的,应由卖方自行负责将货物运回及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卖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回的,买方对货物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且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 若卖方违约导致买方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的,买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九、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更等。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 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二十、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包括逾期到货、逾期安装、逾期试运行或逾期验收等情形)和提供服务,除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外,并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天计算。买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情况下,可从合同未付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误期期限为30天,一旦达此限期,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付违约金。此时如果买方按合同支付了预付款的,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按预付款金额立即支付违约金。如按上述办法计算的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
如果买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迟付期限为30天,一旦达此限期,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付违约金。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也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的1‰/天计算。超过合同付款期限30天买方仍不付款,且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支付赔偿予卖方。
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十一、合同变更
合同所有设备及零部件原则上不允许品牌变更。由于卖方的原因出现品牌变更,卖方提出申请获得买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处以变更前品牌零部件金额的5%罚款,如变更后品牌零部件的金额变小则卖方需向买方补回相应的差价,如变更品牌后零部件对应的金额大于原金额,买方不向卖方补偿任何费用。零部件金额若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有同类设备的按投标文件报价确认,若投标文件中没有按市场询价后确定。
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质保期进行公平调整。卖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买方变更方案。
因买方的原因,采购合同货物不变,到货之后安装的时间延迟的,安装调试、质保培训等内容的服务期限顺延。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卖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若卖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经营信息或资格发生变更,应即时以书面信息通知买方。
二十二、合同解除和终止
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因买方原因而解除或终止。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原因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或部份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原因,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时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在以下两种措施中择一:
仅对部份货物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份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但该等材料和部件应交付给买方。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合同: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参见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条款,包括逾期到货、逾期安装、逾期试运行或逾期验收等情);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买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干扰买方、评委、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如果买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因卖方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二十三、争端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份仍应继续履行。
二十四、适用法律
x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二十五、通知
x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形式确认,以电报形式通知的,以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
一方更改送达地址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如未通知的,造成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十六、税和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投标总价应包含税和关税,买家不另行支付任何税费。
二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
二十八、其它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除买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卖方不得部份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本合同附件
附件1:xx协议
附件2: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
附件3:保密协议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151288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xxxxxxxxxx0x000 x x:
xxxx:000000 邮政编码:
电 话:020-6628282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000000000000000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xx协议
买方: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卖方:
为了在招标代理过程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招标活动中、合同履行中的商业贿赂,打击商业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本协议:
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买方的招标、邀标规定,保证诚信、xx地参与。
买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买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买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卖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卖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卖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卖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卖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买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卖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卖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卖方如发现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买方领导或者买方上级单位举报,买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卖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买方发现卖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买方工作人员,买方应向卖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买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
买方(xx): 卖方(xx):
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 乙方安全事故管理目标:
安全事故率为“零”;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 乙方安全管理承诺:
乙方在进场时应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上岗证、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复印件送给甲方审核备案,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施工现场每周至少组织2次由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乙方在施工现场设有安全员不少于1人;
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3. 甲方义务:
甲方除了履行主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应进行施工现场清理,道路平整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负责监督乙方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三级安全教育;
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4.乙方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主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员: ;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管理、xx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分部、分项的使用前检查、验收、签字;
安全管理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乙方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安全检查;
乙方应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乙方安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施工现场做到每日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甲方跟踪整改必须到位;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xx死亡事故的发生;
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并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
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特殊工作必须由持有本专业有效证件人员操作。禁止擅自操作其它工种的一切设备,支架。(如接电、开机、拆架等等);
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如本工程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或交通要道附近,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此而引起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施工垃圾;
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选用合格的电气(器)设备,并规范敷设线路、接地体等;
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乙方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分包单位根据各自相应的责任共同承担。
5.违约责任:
乙方对其现场人员的以下行为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乙方应按1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一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乙方不得安排其到甲方施工;
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乙方应按2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三次以上违规者乙方不得安排其到甲方施工;
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垃圾,若不听从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人员指挥,乙方应按1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若影响下一工序进行的,根据情节轻重予应按5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否则乙方应按5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否则应按4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若查到,乙方应按2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严禁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者乙方应按2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随地大便者应按5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清理干净;
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乙方应按2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需拆必须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乙方应按1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
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乙方应承担500元违约责任;
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严重者乙方不得安排到甲方施工,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只允许在指定吸烟区才能吸烟,若查到,按5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在施工现场不允许偷喝甲方产品,若查到,按5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乙方应按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承担违约责任,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附则: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协议内容如遇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盖章):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保密协议
甲方: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的规定,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并共同遵照履行:
1. 定义
“保密信息”:乙方在项目设备采购过程中主动或者被动获知的甲方或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文件、光盘等介质中所含有的信息。
2. 透露范围及使用用途
2.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仅应当向其参加项目设备采购工作的必要人员透露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除此之外,不得透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2.2除法院及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查看外,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2.3 乙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使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包括香港、澳门)对于上市公司的规定。
3. 保密措施
在进行项目设备采购期间,乙方应 (a)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其保密程度和力度应与对自身同等级别的机密所采用的程度相同。无论如何,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得低于合理程度;(b)不得将甲方透露的保密信息为其他目的使用。除了上述所列各项,合作双方均同意此协议的主旨,以及其存在的保密性,不得引起或者允许将其转向第三方。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密信息的安全管理并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保密信息的泄露,包括但不限于将保密信息和乙方的其他信息区分开来,以及禁止对于保密信息的复制等。
4. 免责条款
以下信息不被视为保密信息:(a)大众普遍了解的信息,(b)在甲方传送信息时,乙方通过合法途径已了解的信息,(c)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并不需要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发生上述(b)或(c)项所述情况时,乙方应当提供材料证明其没有违反本协议规定。
5. 权利保证
双方声明并保证根据此协议透露的保密信息为甲方合法所有,或者需要由甲方承担保密义务,此时乙方亦应承担相关信息的同等保密义务。
6. 不授予权利和义务:
协议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得被解释为:(a)授予任何一方的保密信息中的权利,(b)强迫任何一方进入任何协议或者交易,或(c)阻止一方从第三方开发或者购买产品,服务或者技术用于竞争另一方的产品、服务和技术。
7. 平等救济
合作双方应承认保密信息的独特且有价值,任何未经授权的透露或使用的机密资料可能会引起无法弥补的伤害或损失,甚至金钱补偿不能完全弥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内容,违约方应当赔偿50万元作为违约金,守约方仍有权追究不足以弥补部分及违约方相关法律责任。
8. 不得转让
未得到任何一方的预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转让此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给第三方及任何隶属机构,任何试图违反本条规定进行的转让均为无效。
9. 争议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10. 其他
x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保密信息接收时限截止为项目设备采购工作完成时止,保密期至甲方透露的信息不再为保密信息时为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xxx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