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条 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设备招标 1.2 安装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邦凯路 9 号邦凯科技工业园 1.3 安装场地 精密仪器室 1.4 项目介绍 本集团公司为搭建平板显示基板材料的实验和研发平台,拟就一包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项目为:铂金坩埚(属 TFT 基板玻璃小型试验线附件)。现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或代理商前来投标。 2 2.1 招标范围及设备配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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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深圳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设备招标
项 目 说 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 年第八批和第九批扶持计划(新材料产业类)资助项目招 标 人: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1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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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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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 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设备招标 |
1.2 | 安装地点 | xxxxxxxxxxxxxxxxx 0 x邦凯科技工业园 | |
1.3 | 安装场地 | 精密仪器室 | |
1.4 | 项目介绍 | 本集团公司为搭建平板显示基板材料的实验和研发平台,拟就一包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项目为:铂金坩埚(属 TFT 基板玻璃小型试验线附件)。 现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或代理商前来投标。 | |
2 | 2.1 | 招标范围及设备配置 清单 | 铂金坩埚(属 TFT 基板玻璃小型试验线附件) 1. 用途和实验目标 用于玻璃高温熔制的铂金坩埚 2. 主要参数 铂铑合金(铂 90%铑 10%) 上底直径 90mm,下底直径 65mm,高 75mm,壁厚约 2mm |
2.2 | 交货期要求 | 计划 2018 年 11 月 2 日开始招标,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步骤有序进行,预计 11 月 2 日完成开标, 11 月 15 日完成合同签订,产品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交货。 | |
3 | 3.1 | 资金来源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 年第八批和第九批扶持计划(新材料产业类)资助项目 |
4 | 4.1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 1. 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 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完整并真实有效;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8. 投标供应商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2 | 项目计价方式 | 采用项目设备清单计价法。 根据甲方的“招标范围与设备配置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经过技术沟通、设计出各分项设备的规格及数量清单,清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按清单进行报价。(招标范围已经列出,招标人暂时不采购的设备,需从投标人所报总价中扣除,如果招标人在一年后还需要采购,该项报价仍然有效,招标范围未列出,而在设备改造过程中确实需要采购的,可以参照清单报价的参照清单报价,无法参照 清单报价的双方协商,参照当时市场价执行。) | |
5 | 5.1 | 投标有效期 | 为:10 个工作日(从发标书时间开始起计) |
5.2 | 发标及招标答疑 | 发标时间: 2018 年 10 月 17 日 踏勘现场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7:00 时前招标答疑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 地点:xxxxxxxxxxxxxxx X x 0 xxx x(实际时间及地址可由发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5.3 |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地 点及份数 | 投标截至时间:2018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7:30 时前交标地点:xxxxxxxxxxxxxxx X x 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 |
5.4 | 开标 | 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 日,实际由招标人自定。 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x X x 0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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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评标的原则 | 合理低价中标。 综合考虑方案的可行性,设备性能参数 等。 | |
5.6 | 投标保证金 | 由于用于本项目主要为设备采购,十个包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 5%的投标报价 万元。 收款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收款帐号:1812014180000620税 号:440300618838577 地 址:xxxxxxxxxxxxxxxx南玻大厦 电 话:0755-26860602 | |
6 | 6.1 | 投标资料费 | 免收资料费及图纸押金 |
6.2 | 履约担保金 额 | 本招标无履约担保金。 | |
7 | 7.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 招标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彭素妨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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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第 1.4 项;
1.2 承担本项目设备设计人是:乙方;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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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范围及设备配置清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
3、资金来源
3.1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扶持计划资助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1 项。
4.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后确定正式投标人。
4.3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对于相关专业仪器及设备,如投标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机械设计与制造能力,允许采购相关专业仪器及设备进行报价,但所采购相关仪器设备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征得招标人审定和同意。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2 项所述时间,进行发标及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安装方案进行踏勘,并于甲方项目负责人就相关的技术问题进行沟通,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相关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见招标须知前附表的6.1-6.2项内容
6.2 本次招标工作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的投标报价 万元。
6.3 招标人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收款帐号:1812014180000620税 号:440300618838577
地 址:xxxxxxxxxxxxxxxx南玻大厦电 话:0755-26860602
6.4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合同文件格式
3、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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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图纸(另附)
5、合同款的拨付及结算
6、投标文件商务标
7、投标文件技术标
8、设备及工程清单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 包括图纸) 有任何疑问, 应于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发送传真。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部分进口设备可采用外文, 但需有中文说明。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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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商务标、技术标要求分别编制目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11.2 商务标书包括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11.2.1 项目报价书: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报价书的格式、内容填写。项目报价书须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11.2.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原件编在正本中);
11.2.3 项目设备清单报价表:按照投标人自行编制的仪器设备清单做出仪器设备清单报价,要求按功能进行分项目进行报价,对各种设备选择的型号,材质详细列出,并注明生产商及联系方式。
11.2.4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登记备案书、近三年经营管理、重合同、守信誉方面的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11.3 技术标包括如下:
11.3.1 详细的系统设计图及安装图(如果有)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方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采用项目清单计价方式招标采购。(招标范围已经列出,招标人暂时不采购的设备,需从投标人所报总价中扣除,如果招标人在一年以内还需要采购,该项报价仍然有效,招标范围未列出,而在设备改造过程中确实需要采购的,可以参照清单报价的参照清单报价,无法参照清单报价的双方协商,参照当时市场价执行。)
13.2 标价编制说明
1)项目清单计价是指为完成“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设备招标”所要求的仪器设备及辅料清单内容的各分部分项所需的费用。
2)主要材料价格:投标人将按项目清单格式编制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投标单位须按自行编制的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逐项注明材料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及投标报价(招标人有推荐品牌和厂家的,投标人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填报)。投标人未填报生产厂家、产地及品牌的材料,如一旦中标,则必须使用招标人指定的产品,并且价格不予调整。
3)“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设备招标”建设过程中发现因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选型不合理、设计不合理,投标人无条件立即更换设备选型,重新设计或重新制造。合同金额不作任何调整。
4)“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设备招标”建设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投标人应积极实现招标人要求。如果需要新增新的设备以实现该功能,投标报价中有该项目单价,套用该单价;投标报价中没有该项目单价,但有类似单价,参照类似单价确定变更价格;若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5)投标报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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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依据投标单位自己编制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应充分核算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投标人所编制的投标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投标单位应根据图纸以及自行编制的设备及材料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及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报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单位将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设备及材料清单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招标人将会根据设备及材料清单自行计算标底,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与招标人的标底有较大偏差将被视为废标。
13.3 中标人负责进设备运输及可能发生的设备吊装、外墙的拆除与回封。此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费用不另计。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以 元 为单位。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6.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五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17.3 投标文件封面、报价书、仪器设备清单及投标报价表、标函承诺书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还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4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三个部分应分别密封,即资质证明文件、技术标书与商务标书分别单独密封于一个文件袋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如各部分文件附带有光盘的,应将光盘与对应部分文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中。各部分文件密封后,再将三个文件袋密封于另一个文件袋中,并在各密封袋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投标项目及标书内容等,并在密封袋两端粘贴密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包封上分别注明:
1)南玻集团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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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玻集团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技术标;
3)南玻集团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1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拒收迟交的投标文件。
19.4 投标截止日期:2018 年 11 月 1 日 17:30 前。如以邮政快递的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以发出地邮戳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5 联系方式
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南玻科技大厦 B 座接 收 人:彭素妨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撤回、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出示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函件,或由法人代表本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签字。
20.3 投标截止后开标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和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21、开标
2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1.2 开标程序:略
21.3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2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无效投标,由招标人决定其是否参与评标:
21.6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盖章和标记的;
21.7 未按照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
21.8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1.9 未按照投标报价说明进行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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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 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组建。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向投标单位以及与评标无关人员泄露。
23.2 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违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23.3 中标人确定后,宣布评标结果。招标人不对评标过程以及其他投标人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5.1 评标小组将对进入评审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检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25.1.2 投标单位的仪器设备清单报价与报价书总报价不同时,以报价书报价为准。
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5.3 由于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错误导致的任何后果,评标小组及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1 本招标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综合考虑方案的可行性,设备性能参数等。
26.2 评审技术标是否合格
26.2.1 技术标书应编制和包含如下主要内容(1)主要设备设计图纸(如果有)。
26.3 评审商务标是否合格
26.3.1 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商务标书不合格:(1)未填报主要设备及材料价格明细表及汇总表或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选择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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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经评标小组确认为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中有任何一份不合格,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作不合格,为无效标书,不进入评审阶段。
26.5 根据上述评审程序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分,由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取其中投标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27、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27.1 招标人将于开标 10 日之内宣布中标人,并通知其他投标人。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分别成为承包人(乙方)和发包人(甲方)。
28.2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20 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均是双方签定合同的依据,合同协议书、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相关内容。发包人承诺不增加招标文件外对中标单位的额外要求。承包人必须接受上述合同条款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而拒绝签署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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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
发包人: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本集团公司为搭建平板显示基板材料的实验和研发平台,拟就一包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项目为:铂金坩埚(属万能机械测试仪)。现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或代理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深圳新型高性能节能玻璃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设备招标 项目地点: xxxxxxxxxxxxxxxxx 0 x邦凯科技工业园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 年第 八批和第九批扶持计划(新材料产业类)
资金来源:政府资助
2、招标采购范围
铂金坩埚(属 TFT 基板玻璃小型试验线附件)
2.1 用途和实验目标
用于玻璃高温熔制的铂金坩埚。
2.2 主要参数
铂铑合金(铂 90%铑 10%)
上底直径 90mm,下底直径 65mm,高 75mm,壁厚约 2mm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延误工期按照合同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按照甲方要求分步骤有序进行,预计各阶段内容分为:
计划 2018 年 11 月 2 开始招标,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步骤有序进行,预计 11 月中旬完 成合同签订,产品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交货,货到后 1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在设备选型与调试过程中,乙方需与甲方的设备和研发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相关水、电、气和安装要求,以缩短最终安装调试时间。
4、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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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合同生效后 5 天内, 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4.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4.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5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5、质量标准
5.1 乙方须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5.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设备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3 根据甲方按校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5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5.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5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 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检验与验收
6.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6.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组织验收,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分为以下几部分:
6.2.1:仪器设备辅料按标书要求完成程度验收。
6.2.2:设备运行合符环保、消防、安监要求验收。
6.2.3:设备连续运行稳定性及可靠性,测试结果、误差和精度验收。
6.2.4:设备控制系统可靠稳定验收。
6.2.5:仪器辅料质量验收。
6.2.6:各岗位操作、维修、更换配件培训验收。
6.2.7:资料交接验收。
6.2.8:配件及维保协议签订验收。
7、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方式采用项目清单计价法。除甲方要求发生变更外,项目清单不增减,对于项目必须的设备同时又未包含在项目清单中的设备,在招标答疑时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该设备已经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即未列项目的其他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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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已经列出,招标人暂时不采购的设备,需从投标人所报总价中扣除,如果招标人在一年后还需要采购,该项报价仍然有效,招标范围未列出,而在设备改造过程中确实需要采购的,可以参照清单报价的参照清单报价,无法参照清单报价的双方协商,参照当时市场价执行。
8、付款方式
8.1 双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甲 方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乙 方 | |
开 户 行 | 民生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开 户 行 | |
银行账号 | 1812014180000620 | 银行账号 | |
税 号 | 440300618838577 | 税 号 |
8.2 支付条款
8.2.1 款项支付
a)由于用于本项目主要为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 5%投标报价万元;
b) 合同设备在交货地点全部交付甲方, 并在甲方指定位置完成就位与安装后,经甲、乙双方人员验收合格,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 万元(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c)合同设备调试完毕,经一个月的试运行,性能达到规定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规格, 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 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 万元(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给乙方。
8.2.2 质保金支付
合同设备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 万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装置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甲乙双方签署合同装置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后起算。质保期满十二个月且在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缺陷,质保期满后30日内相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 质保金的支付须扣除发生的合法费用。
8.3 乙方在合同装置全部到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 100% 设备款的增值税
( 17%)专用发票,即 万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属于违约。
8.4 甲方按上述银行账户及账号向乙方付款, 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9、仪器设备进场安装
9.1 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合同装置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等相关的全套技术文件。
9.2 甲方明确设备的收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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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货 人: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B座技术资料的收件人: 彭素妨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B座电 话: 0755-26860602
9.3 乙方交付的货物在包装箱外侧应标清下列标志以利甲方收货
A. 收 货 人:
B. 货物名称:
C. 箱 号:
D. 重 量:
E. 尺 寸: (长×宽×高)
F. 发货单位:
G. 其它标志:
9.4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根据其形状和特性予以坚固包装,并做好防雨、防潮、抗震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造成运输装卸过程中损坏或锈蚀,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9.5 乙方在发货前应提前把发货内容及装卸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并于发货前, 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作为交付货物的组成部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数量和质量的最终定论。
9.6 合同装置到达甲方工厂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当场共同对其进行开箱检验,如果甲方在货物接收前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及货物的损坏、漏项、短缺等与装箱单上注明的品种、数量不符的,双方做出详细记录,由双方代表共同签署货物清点验收证明, 作为乙方进行更换、修理和补供的有效证明。甲方另有权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根据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质量异议期间为货到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
10、性能考核和最终验收
10.1 设备按合同规定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后, 展开以下验收工作:验收一(测试结果验收):
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甲方进行样品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所测结果须满足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且测试结果的重现性良好,则甲方应同意对此部分进行验收。不能达到甲方使用要求的乙方对相关设备及工艺进行调整。
验收二( 设备/系统验收):
设备和操作系统须运行可靠性,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自行对设备、材料等进行调整并进行测试,直到满足甲方要求再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同意对此部分进行验收。
验收三( 培训验收):
乙方全程就相关设备及仪器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从设备使用、安装、维护、诊断等各方面展开培训,对每一部分的培训乙方应制定书面的文件记录培训内容及达成效果,并由甲方参与培训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将该培训记录文件提交给甲方负责人,作为最终验收的培训验收通过的依据。确保甲方的技术人员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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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设备的操作与使用,工艺的调整、常见问题的分析及解决,并制定培训及操作手册。甲方验收依据为参与培训的研发人员能够完全自主独立的操控设备,且测试的数据准确、完整。
10.2 如果6.1条款所规定的性能考核, 由于甲方原因在乙方合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并签署验收报告后6个月后未能完成, 视为合同测试部分自动验收, 则甲方应支付合同仪器设备的相应款项。但这并不解除乙方关于合同仪器设备的性能保证。在合同装置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提出对其进行验收,乙方仍应及时参加。
10.3 本合同第6.1、6.2款中规定的合同仪器设备的验收,并不解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其设备和材料应负的责任。
10.4 对合同仪器设备的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合同仪器设备, 并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质量问题报告,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质量问题报告后3日内负责处理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10.5 如由于乙方责任, 合同仪器设备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应自费纠正、修理或更换。并赔偿由于更换设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保证和索赔
11.1 乙方保证所供合同仪器设备是全新的, 其技术水平在合同签订期间是已建类似仪器设备及正在实践的生产工艺方面可靠和先进的。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11.2 质保期内当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4小时内作出应答,进行电话指导、网上诊断协助排除故障,必要时,在3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其它单位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由于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将处理意见提供给甲方,包括派员到现场处理解决,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3 甲方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 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解决索赔事宜:
11.3.1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收货物的, 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其它必要费用。
11.3.2 根据货物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1.3.3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1.3.4 如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乙方未予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
如乙方未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直接从乙方的履约/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 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仪器设备转包给第三方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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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延期交货违约责任
12.1 如由于乙方原因, 现场建设项目未能及时展开, 设备装置未能及时进场安装,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完成,每延期 1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已经产生的违约金外,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作为违约赔偿。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差额部分。
12.2 因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交货,则不执行本合同12.1条款之规定,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并于事故发生后2周内出具官方机构的有关证明。双方于不可抗力事故或影响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达 90 天以上时,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12.3 乙方提供的合同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以及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因质量不符进行维修或更换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工的, 按照12.1条执行。乙方拒不维修、更换,或维修、更换后质量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已经产生的违约金外,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作为违约赔偿。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差额部分。
12.4 合同仪器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合同仪器设备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质量保证期大于十二个月的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若由于乙方原因,合同货物损坏或未能正常工作,质保期相应延长。发生较大质保事故的, 对应部份的质保期从质保事故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十二个月。
12.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的, 要承担终止部分货物总值的3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修改合同内容, 涉及乙方的交货期,则交货期相应顺延,如乙方要求修改合同内容,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其交货期不变,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争议解决
凡甲、乙双方发生的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 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专利条款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仪器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备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15、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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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任何一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或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泄露本合同信息及对方商业秘密导致对方受损的,泄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对方的全部损失。
16、法定地址
甲 方: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电 话: 0755-26860602
邮 编: 518067
乙 方:法定地址:电 话:
传 真:
邮 编: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告生效。
17.2 一切关于本合同的修正补充和改变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并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 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一方事先同意, 另一方不得转让或转交给第三方。
17.4 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7.5 本合同壹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
甲方:----- 乙方:-----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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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编制人: (造价人员盖专用章)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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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供货分项报价
合同价格组成表 (按设备功能分类进行分项报价)
序号 | 内 容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计(投标总价) |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2. 合同项目分项报价
2.1.设备清单及分项报价
每台设备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零部件的报价。
序号 | 设备型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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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
序号 | 备件型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注:1.投标人必须给出价格的详细说明和明细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表格长度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各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