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公司与Sompo Japan Nipponkoa Insurance Inc.(以下简称“母公司”)签订了《财产险与工程险协议成数合约》。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材料
二○一九年四月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2019年本公司与Sompo Japan Nipponkoa Insurance Inc.(以下简称“母公司”)签订了《财产险与工程险协议成数合约》。
同时,本公司通过临时分保的方式将在国内承保的原保险业务部分分出给母公司。
2.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产险与工程险协议成数合约》:该合同期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保障范围为本公司承保的财产险、建安工险等业务。
临时分保涉及的险种包含:财产险、建安工险、责任险、货运险等业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法人名称:Sompo Japan Nipponkoa Insurance Inc.企业类型:国外企业
经营范围:财产保险、保险代理、债务担保、企业年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业务。
注册资本:700 亿日元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的唯一股东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再保险业务采用目前市场通用的分保方式,分出保费按分出比率基于原保险合同进行划分。且手续费与此类风险业务的市场手续费水准接
近,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
我司进行再保险分出,主要是为了合理的分散承保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再保险分出可以扩大我司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此外,我司母公司具有雄厚的实力,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我司可以通过再保险业务往来获得技术支持,改善经营管理,积累风险管理经验,增强竞争力,提高市场地位。
五、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企业Sompo Japan Nipponkoa Insurance Inc.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方案。
六、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分保交易有利于大幅减少因重大保险事故导致公司赤字的风险,稳定公司经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xxx的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在 2019 年度向 Sompo Japan Nipponkoa Insurance Inc.进行比例合约再保险业务分出(合约名称:Property and Engineering Quota Share Treaty)的关联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原理公平,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项决议。
特此披露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