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号:【 11230225MB04777572 】
甲方(委托方):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乙方(受托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x 0000 x 0000 x
x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甘南县市监局冷链食品监管平台】项目,并支付向乙方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的要求
1.1开发目标:【冷链食品监管平台】。
1.2开发内容:【详见附件 1:功能清单、附件 2:建设内容】。第二条 开发项目的计划与进度
2.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开发计划,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功能清单】。
2.2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开发工作:【合同生效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
3.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监管层级权限分配表、经营企业名录】。
3.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开发报酬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项目开发报酬总额为:【1,9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含【6】%增值税。
4.2项目开发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款 50%【950,000 】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内,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款【350,000 】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内,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款【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内,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款【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4.3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号:【 11230225MB04777572 】
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xxx:【甘南县建设银行】
账号:【23050162755000000287】
4.4乙方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漕河泾支行
账号:3100 6663 2018 1700 67011
第五条 验收
5.1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开发成果进行验收【乙方交付的开发成果,按合同附件约定的模块功能正常运行一个月后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项目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第六条 培训与技术服务
6.1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后,为甲方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6.2自开发成果【完成验收】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电子邮件支持、网络支持、现场服务等】。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7.2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向甲方提供交付开发成果,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
8.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
【5】%。
第九条 保密义务
9.1任何一方应当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信息,予以保密。
9.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属于对方的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按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时,应在披露之前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
9.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公众领域之日止。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或虽可预见但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双方应当首先力争尽可能完整地实际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并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小并控制在最小范围以内。在此基础上,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10.2 不可抗力事项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事项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双方预留的联系信息系双方项目联系、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信息。任何一方的联系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信息。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与终止
x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自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其它
14.1 其他约定:【/】。
14.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4.3 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 1:功能清单、附件 2:建设内容】。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盖章):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地:【 齐齐哈尔 】市【 甘南 】县
附件 1:功能清单
序号 | 子系统 | 功能模块 |
1 | 系统基础支撑 | 用户账户管理 |
鉴权授权管理 | ||
流程管理支持 | ||
电子表单支持 | ||
数字签名服务 | ||
基础工具组件 | ||
2 | 日常安全监管 | 监督检查任务管理 |
监督结果处置管理 | ||
监督检查配置管理 | ||
监督检查文书管理 | ||
统计分析报表 | ||
3 | 移动监管APP | 监管任务认领 |
监管任务执行 | ||
检查记录填写 | ||
检查文书打印 | ||
监管任务移交 | ||
4 | 冷链溯源管理 | 企业登记管理 |
从业人员管理 | ||
冷库管理 | ||
检测消杀记录管理 | ||
出入库商品管理 | ||
食品溯源查询 | ||
重点区域监控 | ||
5 | 冷库重点区域监管仓视频采集 | 实时视频监控 |
在线视频巡查 | ||
单位管理 | ||
设备管理 | ||
6 | 食品企业互动 | 主体维护 |
分组管理 | ||
通知通告 | ||
文件下达 | ||
任务领受 | ||
教育宣传 | ||
7 | 市局对接集成 | 身份认证对接 |
主体基础数据同步 | ||
商品类别对接 | ||
x链流转数据上报 | ||
人员信息上报 | ||
环境信息上报 | ||
疫情事件上报 | ||
市局指令接收 |
附件 2:建设内容
系统将建设以下内容: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系统
◼ 移动日常监管应用
◼ 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履行系统
◼ 冷链食品溯源管理系统
◼ 集中监管仓视频采集
◼ 市级平台系统集成
1 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 23 号令)》、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及相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建立本系统。
1.1 监督检查任务管理任务类型管理
从检查手段上,系统需要支持的任务类型有:日常监督检查、专
项整治检查、执法检查、飞行检查等四种。
从检查内容上,系统需要支持的任务类型有: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食品流通日常监督检查,餐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任务检查等四种。
任务生成管理
在任务生成阶段,利用风险分级管理系统的结论数据,对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生成重点检查任务。同时支持重点企业重点监管,设置市、县、乡四级监管平台,支持灵活设置监管对象所属监管部门。
双随机检查任务算法调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双随机算法模块,接收双随机结果后,并按本系统的模式生成本系统的双随机检查任务。
任务派发管理
(一)按人员派发
根据任务类型、派发规则,涉及到需要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行业专家)联合检查的,按照任务详细信息将任务派发给指定的任务执行人,并提醒任务执行人及时完成。
(二)按主体经营范围派发
当前阶段可根据主体经营范围将任务推送个市监局及其所属分局工作人员,需要第三方机构或委办局进行联合监管的,可以派发至相关人员进行辅助监管。
(三)按行政区划派发
根据主体的经营地址将主体监管任务推送到主体所在地市、区县
或乡镇。通过系统能够快速的对任务精准分配至具体执行人。任务执行管理
(一)GPS 信息采集
在每一次监督检查时,所有信息填写确认完毕提交时,移动监管端自动定位工作人员监管所在地点信息,自动采集 GPS 信息并上报。
(二)现场工作记录
工作人员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填写符合监督检查事实的相关内容,并作为监督检查的必要说明提交至服务端留档。
(三)文书采集
不同的监督检查任务需要填写对应的文书,根据当次任务类型获取到文书界面后,监管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对文书内容逐项正确填写并提交,生成电子文书留档保存。
(四)图片信息采集
监管人员在进行现场监管时,按要求拍摄提交经营场所不同位置的图片作为此次监督检查的佐证资料。
(五)视频信息采集
在填写文书信息、图片信息采集完毕之后,上传监督检查现场视频信息,更为直观的展示对市场主体监管时的现场情况。
执行结果管理
对现场检查记录表进行结构化存储,以便于后期对监督检查情况的分析。同时支持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便于企业张贴公示。
1.2 监管结果处置管理
行政指导
(一)文书下达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主体经营存在一些轻微问题时,对其进行指导,向该主体下达一份相关告知文书,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监管单位盖章进行确认、记录。
(二)行政指导记录
行政指导记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信息、关联的监管任务的行政指导意见等,系统对这些行政指导数据进行结构化存储。
责令整改
(一)责令整改通知书
根据现场责令整改文书模板定制化生成对应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通知书推送给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责令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对企业问题责令整改的要求、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企业负责人签字、属地区县电子签章等信息。企业负责人需要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且上报整改内容。
(二)责令整改信息上报
企业根据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整改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的后的内容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进行上报。
(三)责令整改诉求上报
线上监管任务对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责令整改的,24 小时内可以进行责令整改诉求信息反馈,
并且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相关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调整责令整改期限。
(四)责令整改审批流程
对企业责令整改上报数据进行线上审批,在审批过程需要展示企业责令整改上报数据、责令整改所关联的监管数据以及企业相关基本数据。
(五)责令整改现场核查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监管人员对企业提交的资料无法进行一个很好的判断时,可以发起责令整改现场核查工作,结合企业上报的内容以及现场核查的结果重新下达监督检查意见。
责任约谈
(一)约谈提醒
当监管人员下达约谈任务后,将通过短信或者推送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提醒。
(二)约谈记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通过系统记录被约谈企业基本信息、约谈时间、约谈内容、问题内容、问题类型等信息。
1.3 监督检查配置管理类型配置
制定规范的监管流程,采用配置的形式能够对一般监管类型进行
动态的配置,对监管类型所对应的监管项目、监管内容、监管检查项、监管结果规则进行可配置化的动态改变,并且制定统一的接口数据流,对接口数据进行规范化操作。
内容配置
不同的监管类型所对应检查内容存在着不同的。需要对不同监管类型的监管内容进行统一化、标准化、动态的管理,将监管的内容进配置,根据监管的类型动态生成标准的监管内容。
流程配置
对监管、核查流程进行配置,对监管、核查所对应的执行顺序、内容依赖关系进行配置化管理,后期通过修改配置的方式动态修改监管、核查的流程。
结果配置
根据不同的监管类别,其检查呈现的结果也是不同的。结果配置用来对每一次的监督检查结果以及检查的核查结论等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减少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的乱下达结论问题出现。
1.4 监督检查文书管理
文书管理包括文书生成、文书处理、文书查询、文书打印。文书生成
显示用户自己添加的文书列表,支持对已生成的文书进行修改、删除、查询等操作,可添加新文书,系统自动记录更新和维护痕迹。执法文书库基本信息包括文书标题、上传人、上传日期等信息。
文书处理
显示用户自己添加的及其他用户传送来的文书列表,,可进行办理,下一步操作,还可通过录入文件标题进行查询。
文书查询
显示用户自己添加的及其他用户传送来的文书列表,可通过录入文书标题进行查询、查看等。
文书打印
选择已生成的文书,可通过手持式蓝牙打印机或通用打印机打印文书。
1.5 统计分析报表按时间维度
统计分析的维度按时间要分要支持年、季、月、天;按行政区划维度
统计分析的维度按行政区划要支持地市、区县、乡镇。
2 移动日常监管APP
监管人员在现场可通过手机填写检查记录、拍照取证、企业手写签名、现场打印等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发现的问题记录,系统可以自动生成不合格后处理计划,监管人员根据此计划可进行约谈、回访等工作,并记录到日常监管数据库。
2.1 监管任务认领
监管任务下达后,自动推送到相应监管执行人员手机应用,并提
醒相关人员收到新的监管任务。监管执行人员手动认领后,表示已收到监管任务,准备执行监督检查工作。
2.2 监管任务执行地图导航
移动日常监管应用系统嵌入地理信息系统,在监管人员开始执行某项监督检查任务时,自动导航至任务目的地,当监管人员到达待检查目的地时,方能实施监督检查,杜绝现场检查造假。
企业档案信息查看
快捷查看当前任务监管对象档案信息,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位置信息、规模信息、产品信息等。
企业自查信息查看
快捷查看当前任务监管对象自查记录信息,监管人员可根据自查情况,结合现场检查,督促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产品质量查看
快捷查看当前任务监管对象产品和食品安全数据库中(抽检、许可登记)数据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自动提醒检查人员。
企业人员情况查看
快捷查看当前任务监管对象人员信息,包含企业技术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企业设备查看
快捷查看当前任务监管对象生产过程中用到所有设备信息,包含购买日期、上次检查日期、日常维护信息等内容。
检验检测信息查看
快捷查看当前任务监管对象生产产品在县等抽检过程中的抽检信息。包含检验结果、检验机构、抽样机构、抽样时间、抽样单位信息、检验结论、检验项目信息。
辅助检查功能
实施检查过程中对每项检查内容,提醒检查方法、常见问题、法律法规要求等,对于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列出常出现的问题供选择和修改并最终生成检查记录表。
检查记录填写
监管人员在现场即可通过手机进行填写检查记录,填写过程中应显示每项检查的要点内容、检查方法、常见问题、法律法规要求等、对于不合格的检查项可以随时拍照取证、被检查企业签名和检查人员签名都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实现、可以通过连接蓝牙打印机实现当场打印告知书、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记录表等操作,检查完毕后,可以一键将检查结果上报至系统后台。
检查文书打印
通过蓝牙打印机可以把告知书、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记录表打印。
2.3 检查记录查看
监督人员可通过手机查看已完成、进行中、待完成的各类监督检查任务及详细信息。
2.4 监管任务移交
当监管人员已认领任务,但因突发情况无法执行时,可将监管任务移交给其他监管人员继续执行,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
2.5 个人信息维护
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登陆密码等信息的维护,并可查看个人历史监督检查任务的统计汇总情况。
3 食品企业自检自查
受监管的市场主体可由外网经验证后登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查的事项由市场主体填入自查评价及整改情况,监管人员可根据自查情况,结合现场检查,督促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1 自检自查任务管理
按照不同市场主体的类型和经营范围,食品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企业自检自查任务,明确自查要求、自查项目及自查时限。上级监管部门可随时查看下级监管部门设置的企业自查任务。
3.2 自检自查任务下发
任务制定完毕后,可手动下发给市场主体,也可设定系统按时自动下发给市场主体。任务下发后,应采用短信、微信等手段通知市场主体负责人员按时进行自检自查。
3.3 企业自检自查管理自查信息管理
系统将自查表内容结构化存进系统,企业根据自查表内容进行自
查,在在查过程中,针对每一项勾选合格和不合格,如果勾选不合格,则填写不合格情况。自查项目填报完毕,系统会根据自查项目来判定本次自查是合格或不合格。自查内容填报完成后可以修改,最终填报无误后上报到市场监管局。
自查信息整改管理
自查填报过程中,如果存在自查子项不合格,系统会将本次自查判定为不合格,则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需要再系统里填写整改说明和整改日期,填写完毕系统会自动将该自查标记为整改后合格,同时上报到市场监管局。
企业风险排查结果管理
企业应该根据风险问题报告单对企业各项问题进行自查,当发现风险问题时,将对应问题记录到系统中。问题整改完成后,将有监管人员现场核实风险处理情况。
承诺书管理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当对自查结果负责,再企业填报每次自查信息时,将填报一份承诺书,将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传入系统备案。未上传承诺书的自查将无法上传到市场监管局。
附件管理
其它需要提交的问题,可以通过扫描成附件上传到系统中。自查信息查询
企业可查询自身填报的历史自查信息。
3.4 自检自查结果管理
自查结果信息查看
监管人员根据权限可以查看辖区内企业上报的自查信息,承诺书信息,附件信息。
整改信息查看
监管人员根据权限可以查看辖区内企业上报的不合格自查信息和整改情况。
风险排查结果查看
监管部门企业风险排查结果管理:监管人员根据权限可以查看辖区内企业上报企业风险情况,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风险排查验证后填报验证结果。
自检自查结果统计
包括自查未完成企业统计,各辖区企业自查统计,各产品类别企业自查情况统计,自查发现问题统计,自查检查内容分析统计,企业自查和风险报告统计等。
4 冷链食品溯源管理
从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的原则出发,建立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效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高效的监管,实现企业对其生产和销售产品进行有效、规范的质量管控,实现消费者对食品溯源信息进行全面了解等要求,同时解决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及溯源、召回等方面现存在的信息不全面不对称、方法效率低、交互不顺畅等诸多问题。
4.1 冷链运营分布
针对齐齐哈尔全市冷链企业,按不同企业的类型,做为分析要素,对企业的冷库、冷柜、车辆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并能够以地图形式展现。
4.2 企业注册和登陆
进入注册页面后,按要求填写或选择企业(个人)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等待审核通过。注册时,联系人手机号和设置的登录密码将作为审核通过后的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针对已经在系统注册入网的企业,可获取平台权限,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4.3 企业审核记录查询
在提交注册信息成功后,五个工作日之后,可直接使用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或在对应的注册页面,通过“查看审核记录”查看审核是否通过,需输入注册时填写的企业名称和联系人手机号进行查询。
4.4 从业人员管理
在操作页面,展开从业人员管理列表,点击 “从业人员管理”,进入相应页面,即可实现对应人员的管理,包含人员的添加、删除、查看及健康证信息的维护。从业人员可用于后续功能操作中相关操作人员的添加。
4.5 供应商/客户管理
该功能实现常用供应商与客户信息的维护。可用于采购入库时供应商的快速选择与销售出库时的客户的快速选择。
4.6 冷库管理
该功能实现企业自建冷库的信息维护以及企业所租用的第三方冷库的检索选择与关联。
4.7 商品管理
该功能实现企业常用商品信息的维护,用于企业在进行采购收货与进口冷链食品备案时商品的快速选择。
4.8 采购入库
该功能实现企业非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操作,包含冷链食品的来源信息、操作信息、运输信息、商品信息等。
4.9 入境检验检疫
该功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品检验检疫证明”信息的添加。若商品为进口冷链食品时该检验检疫信息为必填信息,为进口冷链食品流通的必要条件之一。
4.10 核酸检测
该功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的添 加。该信息为冷链食品流通的必要条件之一。
4.11 消毒记录
该功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消毒消杀证明的添加。该信息为冷链食品在辖区内内流通的必要条件之一。
4.12 收货记录
该功能实现企业采购入库记录按单据的形式查看。
4.13 采购明细查询
该功能实现全市冷链食品的入库记录按商品批次与品种的形式查看。
4.14 销售出库
该功能实现已通过检验检疫、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证明的冷链食品的出库操作,包含包含冷链食品的去向信息、操作信息、运输信息、商品信息等。
4.15 溯源上报接口
提供标准溯源信息上报接口,对外提供数据接入服务。对于已经建立或有条件自建的食品企业,可继续使用自有系统,通过信息上报接口对溯源信息进行上报。
4.16 冷库重点区域监控
以实时视频监控形式对冷库卸货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一体化监控,以分析其收发货情况和装车过程合规性。通过对风险点进行提前干预和管控,结合溯源信息共同构建冷藏冷冻食品追溯体系,实现冷链流通环节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对食品安全重要风险点的有效管控。
5 集中监管仓视频采集
针对集中监管仓卸货区、临时存放区、消杀区、存储区、应急处置区等重点管理区域进行 7*24 小时连续视频监控采集和分析,与入库接收报备、消杀现场核查管理、出入库接收和赋码管理等信息化监管功能相互配合,实现对登记信息与实物信息、管理准确性等综合分
析,显著增强对冷库等冷链食品重点监管区域非现场监管能力。
5.1 实时视频监控
监管部门可通过实时预览功能,实现对监控网点全天候、全方位的视频监视功能。系统支持在预览过程中,对视频进行抓图、视频控制及告警处理等功能,可通过多种检索条件,检索出需要监视的集中监管仓单位并进行实时、直观、清晰的监视,全天 24 小时均可观察到前端现场的监控状况。
6 市场主体互动平台
6.1 主体管理
支持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进行录入或由一企一档模块进行导入,监管人员可对互动范围的企业进行状态管理,通过营业、歇业、停业、注销等状态方便监管人员管理辖区内批量通知和对任务处理的跟踪确认范围,有效减轻基层监管人员庞杂的沟通、确认等繁复工作。
6.2 主体通讯录
对主体自主的录入和更新法人、食品安全人员、日常联系人以及紧急情况联系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联系人姓名、电话、微信等详细信息。支持政府端进行调阅汇总。
6.3 权威发布
支持对上级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政策法规、信息公示、新闻等进行信息发布。支持对可信企业和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对信用优企业
的鼓励机制、信用差企业的处罚和改进手段介绍。
6.4 通知管理
支持监管人员根据区域、行业、主体营业状态、监管领域等多种条件筛选批量主题下发通知信息。对企业是否已经阅读和确认的通知信息进行管理和统计,对通知所对应的延迟未阅读或未确认的主体进行跟踪统计。
主体可接收通知信息,并对内容进行阅览,阅览后可以进行接收确认或存疑上报。同时支持主体根据通知通过文字或附件方式进行反馈。
6.5 任务跟踪
支持监管人员根据区域、行业、主体营业状态、监管领域等多种条件筛选批量的方式或针对主体个体下发主体任务。任务信息包括标题、类型、内容、附件、时限、重要级别等。监管端对企业是否已经阅读、确认接收任务、或任务存疑等状态及进行查询和统计。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查询,并支持对主体提供的任务情况证据、进展报告等附件进行查阅。对超期未反馈状态的任务进行高亮提醒。
主体可接收任务信息,并对任务详细内容进行阅览,阅览后可以进行任务接收确认或任务存疑上报。系统支持主体针对任务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文字或附件方式进行进展反馈,并在任务结束后进行完成操作。任务由监管人员确认是否关闭,或重新返回跟踪状态。
6.6 培训管理
支持对全辖区培训计划和安排进行统一管理,上传培训相关通知、
课件等模版和资料。支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人员通过标签或企业名称等属性对参加培训的企业发布培训计划和培训通知。
企业等市场主体可以查阅培训通知并对培训过程照片、签到名单等关键信息进行上传反馈。
6.7 投诉建议
支持市场主体对投诉或建议的信息进行提交,并查阅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投诉建议的反馈。
7 市局对接集成
7.1 身份认证对接
依据市局身份认体系要求,实现与市局用户身份互换和身份认证互通,从而有效支持系统用户和管理用户的访问,以及各项接口数据的交互的准确授权。
7.2 主体基础数据同步
针对食品相关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许可信息、地理位置数据、行业类别等基础数据与市局系统进行上下行同步交换,确保主体数据的准确和一致性。
7.3商品类别对接
针对食品大类和小类,冷链等重点监管类别划分方式等商品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与市局系统进行上下行同步交换。
7.4 冷链流转数据上报
准确及时的上报辖区内冷链食品入仓、出仓,以及在辖区内食品
流通和消费的溯源数据。
7.5 人员信息上报
对辖区内集中监管仓及其他冷链相关管理和运输等工作人员信息,对人员相关核酸检查情况、疫👉接种情况等进行及时上报。
7.6 环境信息上报
对辖区内集中监管仓及其他冷链食品消杀和存储的重点工作环境的定期核酸检查情况、环境消杀情况等进行及时上报。
7.7 疫情事件上报
对辖区内进口冷链重点食品进入和流通情况进行上报,对监管仓检查和消杀数据、以及检测异常的信息及处置过程进行用市局系统的实时上报。
7.8 市局指令接收
对市局下达的重要通知、公告和指令要求进行及时准确的接收,并对接收后进行确认反馈的数据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