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股票简称:钢构工程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 2015-043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合同为土地整理协议,总价预计为 51.34 亿元人民币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约五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协议履行期限较长,过程中可能存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等原因从而影响协议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下属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投资”)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总价预计为 51.34 亿元人民币。中船九院系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标的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5 号),目前中船九院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一、合同主要内容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合同主要内容
“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地位于三环西路以西、故黄河以南、丁楼闸以东、徐商公路以北(以规划选址意见为准),土地整理面积约 4000 亩,净用地面积约 1686 亩,实际用地面积以挂牌出让前徐州市国土局勘测界定面积为准。系征收江苏省徐州市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完成棚户区改造。建设定销房及商业、住宅、办公等服务设施。
合同对方(甲方)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土地整理,阳光投资(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积极参与政府对本项目的土地整理开发改造,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完成本项目土地整理及项目建设。甲方作为房屋征收实施人,负责落实本项目的征收补偿、土地整理及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出让。乙方负责筹集资金进行本项目土地整理投资和其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项目建设。
本项目列入徐州市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享受徐州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定销商品房建设享受徐州市定销商品房建设同等优惠政策,具体执行时以国发 [2014]62 号、国发[2015]25 号文规定及徐州市优惠政策清理结果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合同交易对象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预计为 51.34 亿元人民币
2、履行期限:约五年
3、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4、合同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5、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6 年 10 月 10 日,徐州市
6、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徐州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本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协议履行期限较长,过程中可能存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等原因从而影响协议的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备查文件
1、《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