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可考虑联合投资各级地方政府在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的 PPP 或 BOT 项目,利用各自产品、技术、通道及资本运作等领域优势,做大、做强各自主营业务,提升双方品牌影响力,实现合作共赢。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6-10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项目的实施尚需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打造美丽中国的号召,促进公司产业升级及新能源业务的开拓,2016 年 10 月 31 日,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能”)与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骐汽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合作项目涉及的相关事项,达成框架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蓄电池)、专用汽车制造、销售、开发、租赁(不含许可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开发;亚夏牌专用汽车、钢材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待签订具体的合同时,将根据涉及的金额,提交相应的决策机构进行审议决策程序。
4、宝骐汽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中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先期以合作落地项目为契机,后建立合资公司作为投资运营主体, 结合双方市场业务资源和技术优势, 共同推进新能源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布局,促进新能源纯电动运输车辆的推广运营,以及开展充电设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的相关合作。
1、资源共享
对于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及后期双方拟建立的合资公司开展的项目,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互相使用甲乙双方的产品和服务支持。
2、定制服务
对于甲乙双方的优势产品或优势项目,对方可提供相应产品定制服务,以带
动双方产品技术发展,更好的提升产品及项目优势。
3、“车、桩、网”一体化新模式
双方合作以纯电动物流运输为切入点,投入资源共同研发“车、桩、网”一体化的绿色智能物流运输新模式。 在车辆销售上探讨 “以租代售”模式,长租、短租、分时租赁相结合;在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上,研究实现快慢相结合、移动固定相结合、集中分散相结合;在网络平台建设上,实现车桩协同管理并结合大数据及云计算,为物流行业提供更为灵活、更加经济、高效环保的运输服务。
4、成立合资公司提供新能源物流运力
双方信息共享,共同推进相关项目的落地执行,时机成熟时,双方成立合资公司,为城市传统批发市场、城市配送物流、互联网电商等物流企业提供新能源运力服务,共同研发互联网+新能源物流服务体系的商业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物流运力服务商。
5、其他合作内容
双方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可考虑联合投资各级地方政府在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的 PPP 或 BOT 项目,利用各自产品、技术、通道及资本运作等领域优势,做大、做强各自主营业务,提升双方品牌影响力,实现合作共赢。
6、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对于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无法达成解决方案,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南陵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其他事项
x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 各方在具体项目的权利、义务以各行签订的项目法律文件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生效。
三、对上公司的影响
1、宝骐汽车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各类改装车研发、制造、销售的
高科技企业,本次的合作有利于促进 新能源业务的开拓,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尚未明确,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投资事项尚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战略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