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P/20 號公開招標
第 36/P/20 號公開招標
向衛生局提供冷凍倉庫託管服務及冷凍車運輸服務
承投規則
目錄
1. 招標目的
1.1 本承投規則適用於向衛生局提供冷凍倉庫託管服務及冷凍車運輸服務,為期兩(2)年(預計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2. 招標條件
2.1 所需提供之服務要求載於本公開招標【技術說明】內,投標人必須按有關服務要求提供報價。
2.2 在本招標或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調升價格。
3. 投標書內容之有效期
根據7 月6 日第63/85/M 號法令第36 條所定的投標書之有效期,不少於九十(90)日;但在任何情況下,延長不得逾一百八十(180)日。
4. 被判給人之責任
被判給人必須承擔下列責任:
4.1 被判給人必須提供專業電機工程公司保養及維修,技術人員定期檢測運作,確保機器運作及溫度正常;
4.2 當颱風或水災發生時,被判給人須按投標書或經藥劑事務處同意之應變方案確保冷藏託管物品安全;
4.3 如遇停電或設備故障,被判給人需通報衛生局藥劑事務處及按投標書或經藥劑事務處同意的處理方案解決;
4.4 如遇停電時間比預期長(超出兩(2)小時)或設備故障時,被判給人需按投標書或經藥劑事務處同意之後備方案解決,確保冷藏託管物品安全;
5. 公共責任保險
5.1 合同有效期內,若因被判給人之過失而發生意外,對第三者所引致的損失,被判給人負賠償責任,故可將該責任轉嫁至一公共責任保險。
5.2 被判給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所承擔之義務不得侵犯或損害第三者的權利。
6. 付款
6.1 任何款項均需經由有關權限實體審批後方能繳付;
6.2 在衛生局藥劑事務處簽名確認有關發票後四十五(45)日內付款。
6.3 發票必須列明公開招標編號、合同編號、採購單編號或公函編號。
7. 返還及撤銷確定擔保
當被判給人完全遵守合同規定的全部條件時,衛生局須向被判給人返還其有權收取之作為擔保或因任何其他名義而被留存之款項,且須以適當方式取消所提供之擔保。
8. 處分
被判給人如在提供服務期間沒有履行或不適當地履行義務,且沒有經衛生局接納之書面解釋,衛生局除有權依法向其追究賠償外,被判給人還可能遭受以下處分:
8.1 被判給人沒有確保機器運作及溫度正常,或遇到停電時沒有按承投規則第 4.4點解決,而導致衛生局託管的物品受到破壞,衛生局有權根據判給金額每次科處罰款︰每小時澳門元壹仟元整(MOP1,000.00),不足一(1)小時按一(1)小時計算,最高上限為判給金額之百分之五(5%);
8.2 如被判給人未能提供適當服務而導致衛生局需向他人支付相同或類似服務費
時,除處以罰款外,還須支付有關額外之差額。
8.3 上款第 8.1 點及第 8.2 點所指之罰款及有關差價將在被判給人的全部或部份確定擔保作抵償,或向衛生局司庫科繳付。
8.4 被判給人企圖或確實提供品質低於判給標準之服務及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服務而使衛生局造成的任何損害,衛生局除保留法律追究一切責任的權利外,被判給人還須作出有關賠償。
9. 解除合同
9.1 合同可在立約雙方協議下隨時解除,有關後果應在同一協議內訂明。
9.2 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可導致解除合同,且衛生局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9.3 導致解除合同之原因如下:
9.3.1 未經衛生局批准,被判給人全部或局部,有償或無償轉讓合同地位;
9.3.2 不繳交或不重新補足保證金;
9.3.3 提供不符合公開招標要求之服務;
9.3.4 倘因可歸責於被判給人之原因,致使衛生局須為被判給人不履行其義務而須向第三者取得服務之情況;
9.3.5 不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例的規定;
9.3.6 被判給人被警告後,再次不遵守合同上任何規定而導致衛生局遭受任何損失。
9.4 單方面解除合同必須理據充分,且應在最少六十(60)日前通知另一方。
9.5 衛生局有權以公共利益為理由,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
9.6 衛生局解除合同的行為屬一確定行為。
10. 合同的期限
合同有效期兩(2)年。
11. 解決糾紛
立約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各項問題,倘雙方未能以協商、仲裁等其他方式解決,雙方立約人協定將合同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專門管轄及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解決。
12. 最後規定
12.1 被判給人除了遵守合同內之條款,及屬合同組成部份之文件的規定外,同時還須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中有關取得財貨及勞務之規定,例如:經 5 月 15 日第30/89/M 號法令修訂之12 月15 日第122/84/M 號法令、7 月6 日第63/85/M號法令、第 15/2017 號法律以及第 2/2018 號行政法規,以及現行的《勞動關係法》。
12.2 合同之組成部份為【招標方案】、【承投規則】、【技術說明】及被判給人之投標書。
12.3 上述第 12.2 點內所指文件之內容出現差異或矛盾時,應以上述文件排列次序最先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