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Polaris Group)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6550)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Polaris Group) 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6550) |
(本案公開申購係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就投標保證金應沒入之)
(本案為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案件,除專業機構外,投資人需至證券經紀商完成簽署「第一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後始得賣出)
(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之上市標準、資訊揭露及股東權益保障等內容與國內上市企業或存有差異,投資人應詳讀公開說明書,注意買賣外國股票之風險)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Polaris Group) (以下簡稱「北極星藥業-KY」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市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17,050千股,其中13,600千股以競價拍賣方式為之,業已於111年5月20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3,400千股則以公開申購配售辦理,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北極星藥業-KY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50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情形認定。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證券承銷商名稱 | 競價拍賣千股 | 公開申購千股 | 過額配售千股 | 總承銷數量 |
(一)主辦承銷商 | ||||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000x00x | 13,500 千股 | 3,100 千股 | 50 | 16,650 千股 |
(二)協辦承銷商 | ||||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0x0x | 100 仟股 | 300 千股 | - | 400 千股 |
合 計 | 13,600 千股 | 3,400 千股 | 50 千股 | 17,050 千股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82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市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份占上市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
之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北極星藥業-KY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北極星藥業-KY協調其股東提出50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北極星藥業-KY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北極星藥業-KY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二者合計148,216,042股。分別佔申請上市時發行股份總額411,770,109股(不含私募普通股307,065,000股)之35.99%以及佔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433,879,893股(不含私募普通股307,065,000股)之34.16%,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五、初次上市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數量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
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理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 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
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1張(千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1,705張 (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過1,705張(千股),投標數量以1張(千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壹銷售單位為1仟股,每人限購1單位(若超過壹申購單位,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50張(千股)。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111年5月24日起至111年5月26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111年5月26日;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111年5月27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2時後始完成委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複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111年5月27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111年5月31日),併同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
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巿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111年5月30日上午九時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xxx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證交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111年5月24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
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4.5%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行繳款截止日(111年5月24日)前存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 得標股數 × 4.5%。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11年5月25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業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11年5月23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111年5月27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111年5月20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四)如有辦理過額配售時,係採公開申購方式,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及「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辦理。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11年5月31日),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分),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50 元整。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 (二)競價拍賣:
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
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北極星藥業-KY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111年6月6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市(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市日期:111年6月6日(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十六、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北極星藥業-KY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欲知其他財務資料可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xxxx://xxx.xxxx.xxxx.xxx.xx)或發行公司網址:(xxx.xxxxxxxxxxxxx.xxx/)。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北極星藥業-KY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xxxxxxxxxxxx00x0x)及各承銷商之營業處所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xxxx://xxxx.xxxx.xxx.xx)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如下: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 (xxxxx://xxx.xxx.xxx.xx)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書」、「中籤通知書」或「配售通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
十八、會計師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或核閱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簽證意見 |
2019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女、xxx | x保留意見 |
2020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女、xx亞 | 無保留意見 |
2021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女、xx亞 | 無保留意見 |
2022 年第一季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女、xx亞 | 保留結論 |
十九、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二十、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應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四)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五)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證券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六)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七)證券交易市場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份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其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二十一、該股票奉准上市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
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要旨:(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
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一)承銷前後流通在外股數
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極星藥業」或「該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以下幣值相同)7,209,448,930 元(含私募普通股 3,070,650,000 元),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720,944,893 股(含私募普通股 307,065,000 股)。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第一上市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 20,000,000 股,以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作業,預計該公司股票上市掛牌時之股數為 740,944,893 股(含私募普通
股 307,065,000 股),實收資本額為 7,409,448,930 元(含私募普通股 3,070,650,000 元)。
(二)公開承銷股數來源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十八之十條規定,外國發行人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應就擬上市股份總額至少 10%之股份,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於扣除依章程規定得保留供員工承購之股數後,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但應提出承銷之股數達二千萬股以上者,得以不低於二千萬股之股數辦理公開銷售。另若公開發行公司開始為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未滿二年者,其所提出承銷之股數,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認購之股數。但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所應提出承銷總股數之百分之三十。
依前述規定,該公司依擬上市股份總額之百分之十計算應提出公開承銷之股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0,000,000 股,扣除依公司章程規定保留 15%予員工優先認購之 3,000,000股後,餘 17,000,000 股經 2021 年 8 月 23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以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作業。
(三)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點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該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並經該公司 2021 年 12月 15 日董事會通過,由其協調股東提出擬公開承銷股數 15%之額度上限內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證券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實際過額配售數量。
(四)股權分散標準
截至 2022 年 4 月 4 日止,該公司記名股東人數為 13,264 人,已達 500 人以上,其中,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為 13,255 人,且其所持股份合計為 411,535,104 股且占發行股份總額 57.08%,已逾 500 萬股或達 20%以上,符合股權分散標準。
二、承銷價格說明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基礎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及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有多種評估方法,各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如:本益比法、股價淨值比法)、成本法(如:淨值法)及收益法 (如:現金流量折現法),其計算方式、優缺點及適用時機,茲分述如下:
項目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淨值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計算方式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盈餘,並以上市櫃公司或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平均本益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或折價以反應與類似公司不同之處。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淨值,比較上市櫃公司或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平均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或折價以反應與類似公司不同之 處。 | 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而進行帳面價 值之調整。 | 根據公司預估之獲利 及 現 金 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 幣 之 時 間 價值。 |
優點 | 1.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 最常用之參考 依據。 2. 市場價格資料較易取得。 | 1.淨值係長期且穩定之指標,盈餘為負數時之另 一種評估選擇。 2.淨值與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 使用財務報表資料,較客觀公正。 | 1.符合學理上對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變數預期來評價公司。 2. 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不同影響,且可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 3.考量企業之成長 性及風險。 |
缺點 | 1.盈餘品質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而受影響。 2.企業每股盈餘為負值或接近於 零 時 不 適用。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 之績效。 | 1.帳面價值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而受影響。 2.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差距甚大。 2.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 1. 使 用 程 序 繁 瑣, 需估計大量變數, 花費成本大且不確定性高。 2. 投資者不易瞭解現金流量觀念。 3.預測期間較長。 |
適用時機 | 評估風險水準、股利政策及成長率穩定的公司。 | 評估產業具有獲利波動幅度大之特性的公司。 | 評估如公營事業或傳統產業類股。 | 1. 可取得公司詳細的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企業經營穩定。 |
2.承銷價格訂定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基礎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採樣同業之選擇
北極星藥業對其開發之新藥(ADI-PEG 20)進行非單一適應症(肺間皮癌、軟組織肉瘤、肝癌、腦癌與急性骨髓性血癌等)之臨床試驗,並提供委託開發暨生產服務(CDMO)。該公司擬上市掛牌之產業類別為生技醫療類股,經檢視國內目前已上市及上櫃公司中,尚無營運模式與該公司相同者,故選擇目前業務型態及營運型態較為相類似或部分業務重疊之上市生技醫藥公司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福 KY,股票代號:6541)以及上櫃公司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擎,股票代號:4162)、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台康,股票代號:6589)作為該公司之比較同業,其中,泰福 KY 從事生物相似藥及新藥之研發、製造及銷售,與北極星藥業同為生物藥之研發及生產;智擎為新藥開發公司,研發新藥應用在胰腺癌、小細胞肺癌、軟組織肉瘤、頭頸癌、直腸癌等適應症,與北極星藥業新藥之適應症同屬癌症之用藥;台康從事生物相似藥研發及承作 CDMO 業務,與北極星藥業之營運模式相似。
(2)市場法
A.本益比法
x益比法係依被評價公司之盈餘水準,與市場上之同業公司盈餘進行比較,再參酌同業公司的市場價格、流動性及公司規模等進行折溢價調整。因為係以同業公司已公開的市場資訊為基礎,客觀易懂又貼近市場價值,故目前市場上最常用也最為投資人接受之評價方法。惟因本益比法係以盈餘為評價基礎,若盈餘為負值則無法計算出合理價值,由於北極星藥業最近三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仍為虧損,以本益比法無法反應該公司合理價值,故不採用。
B.股價淨值比法
單位:倍
採樣公司 月份 | 泰福 KY (6541) | 智擎 (4162) | 台康 (6589) | 上市大盤平均 | 上市生技醫療類股 |
2022 年 2 月 | 6.65 | 2.56 | 4.75 | 2.29 | 2.12 |
2022 年 3 月 | 6.99 | 3.27 | 2.65 | 2.20 | 2.14 |
2022 年 4 月 | 7.02 | 3.20 | 2.55 | 2.06 | 2.13 |
平均股價淨值比 | 6.89 | 3.01 | 3.32 | 2.18 | 2.13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網站及國泰證券整理。
由上表得知,該公司之三家採樣同業及上市大盤平均與上市生技醫療類股最近三個月之平均股價淨值比在 2.13 倍~6.89 倍之間,依據該公司 2022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
閱之財務報告之股東權益淨值為 7,237,463 千元,以擬掛牌上市時之股數 740,945 千股
計算每股淨值為 9.77 元,按上述平均股價淨值比區間計算其參考價格,價格介於 20.81
元~67.32 元。
(3)成本法
成本法係以帳面價值作為公司價值評估之基礎,亦即以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減去總負債金額,惟因衡量企業價值應考量資產未來經濟效益,故此方式將可能低估公司之企業價值。以該公司 2022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之淨值 7,237,463 千元及擬掛牌
上市時之股數 740,945 千股為基礎,計算每股淨值 9.77 元,據以計算該公司之參考價格
為 9.77 元,由於此法未考慮公司之未來獲利能力與現金流量,因此由此法所計算得出之價格尚須經過調整,故較不具參考性。
(4)收益法
A.模型介紹
現金流量折現法(Discounted Cash Flow Method)係認為企業價值應為未來營運可能創造淨現金流量之現值總和,其中又以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模式(Free Cash Flow Model)最能反映合理報酬率,其計算公式如下:
P0 | = | 每股價值 |
V0 | = = | 企業總體價值=VE + VD 股東權益價值+負債價值 (不含計入營業活動現金流量之負債) |
N | = | 擬上市股數 740,944,893 股 |
FCFFt | = | 第 t 期之現金流量 |
Ki | = |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i=1,2,3 |
g | = | 營業收入淨額成長率 |
n | = | 5 第一階段之經營年限:2022 年度~2026 年度 |
m | = | 10 第二階段之經營年限:2022 年度~2031 年度 |
EBITt | = | 第 t 期之息前稅前淨利 |
tax rate t | = | 第 t 期之稅率 |
Dep.t | = | 第 t 期之折舊費用 |
Capital Exp.t | = = | 第 t 期之資本支出 第 t 期之購置固定資產支出+新增長期投資支出 |
△NWC t | = = | 第 t 期之淨營運資金-第 t-1 期之淨營運資金 (第 t 期之流動資產-不附息流動負債)-(第 t-1 期之流動資產-不附息流動負債) |
D/(D+E) | = | 附息負債占附息負債及權益比 |
E/(D+E) | = | 權益占附息負債及權益比=1-D/(D+E) |
Kd | = | 附息負債資金成本率 |
Ke | = | 權益資金成本率 |
Rf | = | 無風險利率 |
Rm | = | 市場平均報酬率 |
βj | = | 系統風險;衡量公司風險相對於市場風險之指標 |
A.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及自由現金流量之參數設定及計算結果
項 目 | 期間 I 2022~2026 年度 | 期間 II 2027~2031 年度 | 期間 III 2032 年度後 | 基本假設說明 |
D/(D+E) | 11.39% | 11% | 11% | 期間 I:係採用該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股東權益佔資產比重之算數平均數; 期間 II、期間 III:係預期營運資金尚為充裕,且營業收入隨著各項研發專案陸續完成而產生營業活動現金流入,故負債比率未有重大 變動。 |
E/(D+E) | 88.61% | 89% | 89% | |
Kd | 2.95% | 2.95% | 2.95% | 因未來市場利率難以預測,故以該公司 2021 年度長短期平均借款利 率估計。 |
tax rate | 0% | 0% | 23.25% | 期間 I:係由於產品尚於研發階段或甫上市銷售,且帳上尚有可抵減稅額,故所得稅率為 0; 期間 II:係預估該公司獲利逐漸上升,惟帳上尚有可抵減稅額,故所得稅率為 0; 期間 III:預估公司獲利提昇且可 抵減稅額減少,故所得稅率增加。 |
Rf | 1.34% | 1.34% | 1.34% | 採櫃檯買賣中心 2022 年 4 月 29 日 公布之 10 年以上公債平均殖利率。 |
Rm | 8.39% | 8.39% | 8.39% | 採用最近十年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報酬指數之平均年 投資報酬率計算。 |
Βj | 0.50 | 0.75 | 1.00 | 期間 I:係採用採樣同業最近一年的 β 值的平均數; 期間 II;β 值取期間 I 及期間 III 之平均值; 期間 III:預期永續經營期之系統風險將逐步貼近市場之系統風險,故假設為 1 |
Ke | 4.87% | 6.63% | 8.39% | =Rf+β*(Rm-Rf) |
Ki | 4.65% | 6.22% | 7.72% |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
g(保守) | 100%(註) | 3% | 0% | 期間 I:該公司自 2019 年底開始提供並承接生物藥品之 CDMO 業務,2020 年度開始有營業收入挹注,2021 年度之營業收入為 15,041 千元,較 2020 年度增加 5,631 千 |
項 目 | 期間 I 2022~2026 年度 | 期間 II 2027~2031 年度 | 期間 III 2032 年度後 | 基本假設說明 |
元,成長比率為 59.84%。 該公司之癌症新藥 ADI-PEG 20 在肺間皮癌臨床試驗三期已有具體進展,同時,生物藥品之 CDMO業務亦已進入商業化階段,該公司預估 2022~2026 年度之營業收入相較 2021 年度會有顯著之成長,主要來自於新藥產品之商品化與 CDMO 業務之成長,在新藥部分,主 係 因 該 公 司 之 癌 症 新 藥 ADI-PEG 20 在肺間皮癌臨床試驗三期已有具體進展,預計肺間皮癌及軟組織肉瘤將陸續於第一階段期間之不同年度分別進入商品化階段;在 CDMO 業務部分,與 Nanotein 共同合作開發之奈米蛋白產品預計於第一階段開始量產,並開始認列分潤收入,另美國與中國大陸子公司持續承接 CDMO 業務,宜蘭廠房亦預計於第一階段加入營運,因此隨著 ADI-PEG 20 之臨床試驗進度與 Nanotein 之奈米蛋白產品開發之推進與宜蘭廠房之興建,併同考量各年度不同癌症之市占病人數、每位病患治療療程之費用、與 Nanotein 之合約協議條件、客戶提供財務預測與 CDMO 業務的進展狀況及兩岸三地廠房之產能規模預估期間 I 之營業收入。 保守情境下,預估 2022-2026 年度之營業收入達成率為 100%。 期間 II:參考 IQVIA Institute for Human Data Science 發布的研究報告『The Global Spending and Usage of Medicines』,到 2025 年,全球藥品支出預計將以 3~6%的年均複 合成長率成長,保守情境下以 3% |
項 目 | 期間 I 2022~2026 年度 | 期間 II 2027~2031 年度 | 期間 III 2032 年度後 | 基本假設說明 |
估算。 期間 III:為永續經營期間,保守情境下穩健預估營業收入成長率為 0%。 | ||||
g(樂觀) | 100% | 11.5% | 2.5% | 期間 I:該公司 2021 年度之營業收入為 15,041 千元,較 2020 年度增加5,631 千元,成長比率為59.84%。該公司之癌症新藥 ADI-PEG 20 在肺間皮癌臨床試驗三期已有具體進展,同時,生物藥品之 CDMO業務亦已進入商業化階段,該公司預估 2022~2026 年度之營業收入相較 2021 年度會有顯著之成長,主要來自於新藥產品之商品化與 CDMO 業務之成長,在新藥部分,主 係 因 該 公 司 之 癌 症 新 藥 ADI-PEG 20 在肺間皮癌臨床試驗三期已有具體進展,預計肺間皮癌、肝癌及軟組織肉瘤將陸續於第一階段期間之不同年度分別進入商品化階段;在 CDMO 業務部分,與 Nanotein 共同合作開發之奈米蛋白產品預計於第一階段開始量產,並開始認列分潤收入,另美國與中國大陸子公司持續承接 CDMO 業務,宜蘭廠房亦預計於第一階段加入營運,因此隨著 ADI-PEG 20 之臨床試驗進度與 Nanotein 之奈米蛋白產品開發之推進與宜蘭廠房之興建,併同考量各年度不同癌症之市占病人數、每位病患治療療程之費用、與 Nanotein 之合約協議條件、客戶提供財務預測與 CDMO 業務的進展狀況及兩岸三地廠房之產能規模預估期間 I 之營業收入。 樂觀情境下,預估 2022~2026 年度 之營業收入達成率為 100%。 |
項 目 | 期間 I 2022~2026 年度 | 期間 II 2027~2031 年度 | 期間 III 2032 年度後 | 基本假設說明 |
期間 II:依據 EvaluatePharm 公司的調查,預估癌症用藥的市場規模由 2019 年的 1,454 億美元,增加到 2026 年的 3,112 億元,複合年成長為 11.5%。 期間 III:考量係永續經營,該公司營業收入成長率之預測係以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發布「World in 2050」》,從 2016 到 2050 年間, 每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平均為 2.5% 估算。 | ||||
EBITt | 由各期之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費用假設,估算各期 EBIT。 | |||
Capital Expt | 考量未來五年度固定資產支出預算及固定資產增置狀況與未來營收成長狀況進行估算。 | |||
Dept | 係依既有折舊費用加上預估新增不同種類之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進行折舊估算。 | |||
△NWCt | 考量未來五年度之淨營運資金變動需求進行估算營運資金增量。 |
註:實際值高於 100%,基於保守原則以 100%表達。
B. 每股價值結果計算
(1)保守情境
P0 = | (V0- VD) / N |
= | ( 13, 971, 431 千元- 476,804 千元) / 740,945 千股 |
= | 13,494,627 千元 /740,945 千股 |
= | 18.21 元/股 |
(2)樂觀情境
P0 = | (V0- VD) / N |
= | ( 67, 137, 830 千元- 476,804 千元) / 740,945 千股 |
= | 66,661,026 千元 /740,945 千股 |
= | 89.97 元/股 |
依據上述假設及公式,該公司依自由現金流量計算之參考價格區間為 18.21 元~89.97 元。
(二)發行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1.財務狀況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 第一季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北極星 | 12.09 | 14.30 | 7.78 | 10.90% |
泰福 KY | 15.17 | 40.07 | 40.71 | 43.99 | |
智擎 | 4.40 | 4.65 | 2.17 | 1.95 | |
台康(註 1) | 45.73 | 50.31 | 8.85 | 8.48 | |
同業平均 | 32.40 | 28.50 | 註 2 | 註 2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北極星 | 281.70 | 233.27 | 569.33 | 570.79 |
泰福 KY | 502.04 | 723.36 | 935.35 | 891.34 | |
智擎 | 143,569.46 | 374,529.70 | 960,643.41 | 1,070,400.7 | |
台康(註 1) | 156.35 | 172.42 | 569.09 | 563.96 | |
同業平均 | 212.77 | 207.47 | 註 2 | 註 2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股東會年報,同業平均資料係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IFRSs行業財務比率」,行業類別為「C20藥品與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並經國泰證券計算整理。
註1:台康於2019年度無轉投資事業,故以個體財務報告數字列式。註2: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該期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1)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12.09%、 14.30%、7.78%及 10.90%。該公司 2019 年度之負債占資產比率為 12.09%,主係該公司於當年度 3 月與 12 月各辦理一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及 7 月辦理一次普通股現金增資以因應營運資金需求,使得 2019 年底現金及銀行存款金額大幅增加所致;2020 年度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微幅上升至 14.30%,主係該公司持續支應營運所需支出,使得現金及銀行存款略為下降所致;2021 年度之負債占資產比率下降至 7.78%,主係因為該公司於當年度 8 月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以充實營運資金,使得 2021 年底之現金及銀行存款金額相較於 2020 年底大幅增加,致負債占資產比率下降;2022 年第一季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微幅上升至 10.90%,主係該公司向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承租宜蘭科學園區土地,使得租賃負債增加所致。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之負債占資產比率皆介於採樣同業與一般同業之間,尚無重大異常。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281.70%、233.27%、569.33%及 570.79%,該公司 2019 年度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為 281.70%,主係因辦理私募普通股增資及普通股現金增資以支應日常營運所需,股東權益金額呈現成長的趨勢所致;2020 年因該公司尚處於研發階段,待補虧損增加,致使 2020 年度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 2019 年度略為下滑;2021 年度因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以充實營運資金,股東權益金額呈現成長的趨勢,使得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 2020 年度大幅提升;2022 年第一季因美金升值致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調整使得股東權益上升,加以向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承租宜蘭科學園區土地,使得租賃負債增加,故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 2021 年度提升。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之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均高於 100%,且介於採樣同業與一般同業之間,顯示該公司目前之長期資金應足以支應資本支出及營運所需。
綜上所述,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雖尚處虧損階段,惟在虧損逐步縮減與辦理現金增資之資金挹注下,整體財務結構應屬健全。
2.獲利情形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 第一季 | |
權益報酬率(%) | 北極星 | (39.05) | (20.34) | (14.67) | (7.21) | |
xx XX | (62.77) | (74.47) | (56.99) | (50.22) | ||
智擎 | 1.19 | 16.13 | 10.71 | 9.73 | ||
xx(註 1) | (43.67) | (55.40) | (0.69) | 0.53 | ||
同業平均 | (0.90) | 4.40 | 註 5 | 註 5 |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營業利益 | 北極星 | (12.18) | (10.39) | (10.18) | (14.05) |
xx XX | (88.12) | (67.38) | (45.37) | (37.63) | ||
智擎 | 2.22 | 55.23 | 24.74 | 32.04 | ||
xx(註 1) | (50.07) | (2.68) | (1.94) | (4.65) | ||
同業平均 | 註 4 | 註 4 | 註 5 | 註 5 | ||
稅前純益 | 北極星 | (12.70) | (10.11) | (10.29) | (14.58) | |
xx XX | (86.08) | (67.53) | (43.78) | (37.66) | ||
智擎 | 3.39 | 51.33 | 37.20 | 26.65 | ||
台康(註 1) | (50.85) | (50.46) | (1.37) | 1.87 | ||
同業平均 | 註 4 | 註 4 | 註 5 | 註 5 | ||
純益率(%) | 北極星 | 註 2 | (7,016.20) | (4,923.12) | (7,718.45) | |
泰福 KY | 註 3 | (701,412.00) | (28,546.26) | (10,619.07) | ||
智擎 | 13.55 | 57.22 | 65.05 | 55.72 | ||
台康(註 1) | (180.83) | (97.19) | (2.51) | 3.83 | ||
同業平均 | (1.40) | 8.40 | 註 5 | 註 5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北極星 | (2.46) | (1.01) | (1.09) | (0.37) | |
xx XX | (9.26) | (7.84) | (4.74) | (0.94) | ||
智擎 | 0.29 | 4.15 | 2.95 | 0.68 | ||
台康(註 1) | (5.39) | (5.41) | (0.18) | 0.05 | ||
同業平均 | 註 4 | 註 4 | 註 5 | 註 5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股東會年報,同業平均資料係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IFRSs行業財務比率」,行業類別為「C20藥品與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並經國泰證券計算整理。
註1:台康於2019年度無轉投資事業,故以個體財務報告數字列式。註2:該公司因尚未產生營業收入,故不予計算。
註3:泰福KY 2019年度未有營業收入,故不予計算。
註4:「IFRSs行業財務比率」未提供同業平均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每股稅後盈餘。
註5: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該期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該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各項獲利能力指標皆為負數,主係因研發中之新藥 ADI-PEG 20 尚處臨床實驗階段,尚未取得藥證上市銷售,而臨床試驗所產生之相關管理及研發費用持續增加,致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呈現虧損狀態。與採樣同業相較,採樣同業泰福 KY 亦呈現虧損情況,此係生技研發公司於藥品開發尚未完成前及業務商業化初期階段,常見之營運態樣,尚無重大異常。
3.本益比
由於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2022 年第一季為稅後虧損,故尚不適合以本益比法與同業比較評估其合理價格。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定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北極星藥業此次承銷價格之議訂,並未委請財務專家出具評估意見,亦未委請鑑價機構進行鑑價,故不適用。
(四)申請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月份 | 成交數量(股) | 平均成交價(元) |
2022 年 4 月 | 41,310,687 | 126.03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由上表得知,該公司最近一個月(2022 年 4 月)之平均成交價為 126.03 元;另最近一個月
之成交數量為 41,310,687 股。
(五)證券承銷商就其與申請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證券承銷商經採國際慣用之各項評價方法予以評價,其參考價格約在 18.21 元~89.97
元之間,另參酌該公司最近一個月(2022 年 4 月)興櫃股票市場之成交均價為 126.03 元,考量該公司產品開發階段、產品發展性及所屬產業成長性與發行市場環境以及辦理初次上市股票承銷之折價等因素後,再加上該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案將採競價拍賣之承銷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 8 條及第 17 條規定,
應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2022 年 5 月 11 日)前興櫃有成交之 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最低承銷價格上限,故以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5 月 10 日興櫃有成交之 30 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 123.60 元之七成為計算,與該公司共同議定最低承銷價格(競價拍賣底標)為
73.21 元,並以不高於最低承銷價格(競價拍賣底標)之 1.12 倍為上限,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競價拍賣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新臺幣 84.57 元為之,惟該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 1.12 倍,故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臺幣 82 元溢價發行,尚屬合理。
發 行 公 司: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章:正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主辦證券承銷商: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章:xxx協辦證券承銷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章:xxx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外國發行人Polaris Group (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下同)10元,發行總額2億元,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依照中華民國法律採取必要審核程序,並參酌奧杰律師事務所(Ogier)、上海君倫律師事務所,及美國Inhouse Co. Law Firm分別依照開曼群島、大陸地區法律及美國加州法令,就外國發行人註冊地與大陸地區重要子公司迪瑞藥業(成都)有限公司、美國加州重要子公司DesignRx Pharmaceuticals, Inc.、Polaris Pharmaceuticals, Inc.所在營運地相關法律事項所出具之法律查核報告後,特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外國發行人Polaris Group (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環群商務法律事務所 | xxx律師 |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Polaris Group,以下簡稱該公司或北極星藥業-KY)本次為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0,000 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發行總額為新臺幣 200,000 千元整,依法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複核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本年度最近期之財務報表,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有關投資人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已詳述於評估報告「貳、外國發行人所屬國、主要營業地及上市地國之總體經濟概況、相關法令、匯率政策、相關租稅及風險因素等問題之說明及分析」。
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xxx
承銷部主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