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ZB-2022084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展馆搭建及组织工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B-2022084
采 购 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12
1.1 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4
1.2 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4
1.3 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24
1.4 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4
3.2 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4
4.1 本合同范围的所有服务工作,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4
4.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提供; 24
4.3 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4
10.2 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5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25
12.1 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5
12.2 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25
12.3 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25
12.4 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25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的委托,对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展馆搭建及组织工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ZB-202208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展馆搭建及组织工作采购项目 |
27.00 |
500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2号文件):
(1)本次采购为中小型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只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2)本项目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
(3)小微企业中标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标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xxxxxxxxxxxxxx000000000@xx.xxx。(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文件最后一页)
2.收款账户
户 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 号:346130100100401265
3.未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日(工作日9:00-17:00)。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5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上(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北京时间14:3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6月7日北京时间14: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缴纳,推荐采用以下方式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
户 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 号:346130100100401265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00000000。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x老师
电 话: 023-62662201
地 址:xxxxxxxxx000x0x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3-68821626 15823934986
地 址:xxxxxxxxxxxx00xxxx00x1910-1911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展馆 搭建及组织工作采购项目 |
1 |
项 |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展馆设计要求
以“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主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重点展示重庆在改革开放、大数据智能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领域取得的新成就、展现的新气象。广泛收集优质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用新颖、丰富、时尚的设计理念和创新、高端、科技的展现方式,设计好重庆展厅,并提交展馆整体设计方案效果图。
(二)展馆搭建要求
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展馆面积108平方米,供应商负责与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签订施工合同并履行相应义务,按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要求,使用节能环保、绿色安全材料施工制作,严格按经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审定的展厅设计方案进行布、撤展。
(三)招商、组团要求
1.供应商负责根据展会的主题和特点,按采购人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全力做好对参展企业的全过程服务。
2.供应商负责与相关组委会签订参展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加强与相关组委会的沟通、衔接、协调,并全面做好整团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xx组团、组展,随时注重展现和维护好良好的重庆形象。
(四)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方案:
1.完整的展馆设计制作方案效果图;
2.完整的展会组团计划及实施方案;
3.展商服务及现场管理方案;
4.组团实施保障方案;
5.执行时间任务表;
(五)其他要求
1.与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对接好领导、嘉宾及专业观众会务接待工作,包括交通、餐饮和住宿保障等;
2.与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对接好现场会务保障工作,包括会场设备、翻译、摄影摄像等;
3.与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对接好论坛会场秩序保障工作,包括现场秩序、安保应急工作协调等;
4.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展会举办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0日。
(二)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验收方式
1.验收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所有费用均需采购人指定单位审计(审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专项审计合格后,交采购人确认费用明细(费用中含服务费及税费),遵循“预算内实报实销”原则,据实结算。
(二)成交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确认并签字的费用金额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它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因国际国内疫情、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招标项目取消的,或因上述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投标人已产生的所有费用等。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①)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
|
3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注: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磋商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要求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9.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10.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20%) |
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 (65%) |
服务方案 (65分) |
1.总体需求理解、设计理念、设计效果(35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新颖性和可行性,从设计理念能否体现本次青洽会的定位和特色,进行比较打分。 优得35分,良得30分,一般得20分,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比较打分 |
2.搭建布置方案(15分) 根据本项目的定位,搭建方案功能区规划合理,设计时尚感、识别性强,具备鲜明的个性特征;方案合理可行、细节恰当新颖,搭建材质科技感强,具备绿色环保可回收等方面比较打分。 优得15分,良得12分,一般得6分,差得3分,未提供得0分。 |
||||
3.现场服务、保障方案(15分) 根据本项目展览服务要求,制定展览的现场服务方案、后勤保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和保障等,根据各投标人方案的完整度、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得15分,良得12分,一般得6分,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15%) |
供应商 实力 (6分) |
1.供应商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供应商具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团队人员(3分) |
拟派团队人员数量达到5人得1分; 6-10人得2分,11人(含)以上得3分。 |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业绩 (6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提供过组团参加相关会展活动经验和业绩的,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6分。 |
提供合同和项目验收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6%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供应商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上(xx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内容、时限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缴纳。。
招 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含)以下 |
1.5% |
1.5% |
1.0% |
100以上-500 |
1.1% |
0.8% |
0.7%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 号:346130100100401265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 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 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 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 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
3.合同价格
3.1 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 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3.3 合同价为不变价。
4.转包和分包
4.1 本合同范围的所有服务工作,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4.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提供;
4.3 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5.2 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质量负责。
5.3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 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 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8.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服务内和服务质保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 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 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 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 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 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内容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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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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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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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标准。 1、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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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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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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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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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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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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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书面声明(格式)
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保险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结合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和第四篇评标标准要求制定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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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实施时间、实施地点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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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对应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5.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投标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将一并进行公告。
附: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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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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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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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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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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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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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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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30170682@qq.com(邮箱),未在报名截止期限前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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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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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 王 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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