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杭州千岛湖山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将施工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建设基本概况
项目地点:千岛湖枫树岭镇下姜村
项目名称:大下xx旅客厅展示馆建设项目室外市政管网给水
二、项目总价
根据甲方指定需要施工,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肆仟xx柒拾贰元整(¥:114572.00 )。
三、项目结算依据
项目数量确定:竣工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计算。
四、项目质量
项目总体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五、项目总工期为 20 日历天,即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六、项目技术要求
按照消防、住建相关要求安装。
七、项目款项支付办法
转账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单(项目量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超过部分不予结算),按合同价款的95%支付,剩余5%部分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60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质保金(乙方须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违约责任:合同条约双方应认真执行,如有违约,双方本着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甲方要做好现场协调服务工作。
2.乙方必须做好安全工作,现场一切安全生产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做到xx操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杭州千岛湖山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代表(委托人):
乙方: (xx)
代表(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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