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框架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目前在海南地区设有办事处,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此框架协议的实施落地。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8 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在海南的订单数量占公司订单总量比例较小,协议内容中的“公司力争 2020 年在海南的人员规模达到 100
人,营业收入超过 5 亿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五、重大风险提示”第 3 条之相关内容。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2018 年 6 月 30 日,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子行”或“公司”)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海南省工信厅”)签署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推动落实“百亿级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集群”项目工作,海南省工信厅与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网络内容与行为审计和网络信息解决方案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xxxxxxxxxx(xxxxxxxxxxxx)是主管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框架协议内容的履行尚需根据公司业务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双方共同在海南加快信息安全和网络空间数据治理解决方案落地,服务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产业发展大局。
2、合作内容
1)公司在海南设立网络安全研发基地和大数据安全人才培养基地。
2)公司力争 2020 年在海南的人员规模达到 100 人,营业收入超过 5 亿元。
3)海南省工信厅为公司提供入驻海南、开展海南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
三、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海南省工信厅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乙方就扩大双方合作进行沟通洽谈,为深化合作提供服务和便利。
2)支持乙方在海南发展产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支持。
2、乙方:任子行
1)把海南省列为重点发展区域,结合海南省相关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以及乙方发展战略布局,制定在海南的发展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根据合作内容,乙方确保发展产业所需的人才、技术和资源投入,推进在海南的落地实施。
3)妥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海南省政府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保护政府数据信息安全,依法保障社会和公众信息安全利益不受侵犯,如违反国家关于信息数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他人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报送书面的海南区域次月工作计划,乙方指派的团队 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赴甲方处 1 次,汇报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如甲方因双方合作项目需乙方配合,则乙方应无条件安排团队负责人赴甲方处洽 谈。
合作方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具体合作项目及事项可另行签订专项合同,以加快推进项目落实。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仅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促进了整体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也将给海南地区网络安全产业带来积极效应与影响。此次借助国家对海南省深化改革的政策支持,也将进一步稳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结合现有的技术和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客户,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8 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战略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正式合同。
2、框架协议内容的履行尚需根据公司业务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披露日期 | 协议对方 | 协议名称 | 进展情况 |
2017.3.1 | 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指挥部 | 华南网络空间安全总部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尚未产生重大投入,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推进合作进程,对当期经营业绩无 重大影响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