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wse.com.tw)免費查詢。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6861
(本案公開申購係預扣價款,並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申購前應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就投標保證金應沒入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生公司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市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 3,360 仟股對外辦理公開銷售,其中 2,448 仟股以競價拍賣方式為之,業已於 112 年 3 月 13 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612 仟股則以公開申購
配售辦理,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睿生公司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 300 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數量認定。
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競價拍賣 包銷股數 | 公開申購 包銷股數 | 過額配售 股數 | 總承銷股數 |
主辦承銷商: |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0 x 00 x | 2,448 仟股 | 462 仟股 | 300 仟股 | 3,210 仟股 |
協辦承銷商: |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 0 x 0 x | - | 100 仟股 | - | 100 仟股 |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忠孝東路 2 段 95 號 3 樓 | - | 50 仟股 | - | 50 仟股 |
合 計 | 2,448 仟股 | 612 仟股 | 300 仟股 | 3,360 仟股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70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市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份佔上市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睿生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由睿生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 9.80%,計 300 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睿生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睿生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24,232,176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34,984,500 股之 69.27%,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9,608,700 股之 61.18%。
五、初次上市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數量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理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 1 張(仟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 336 張(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過 336 張
(仟股),投標數量以 1 張(仟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壹銷售單位為 1 仟股,每人限購 1 單位(若超過壹申購單位,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過額配售數量為 300 仟股,該過額配售部分,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承銷價格。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 112 年 3 月 15 日起至 112 年 3 月 17 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12 年 3 月 17 日;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12 年 3 月 20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 2 時後始完成委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複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 112 年 3 月 20 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112 年 3 月 22 日),併同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巿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 112 年 3 月 21 日上午九時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xxx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證交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12 年 3 月 15 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 5.0%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行繳款截止日(112 年 3 月 15 日)前存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 得標股數 × 5.0%。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12 年 3 月 16 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主辦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 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應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12 年 3 月 14 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12 年 3 月 20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 三) 實際承銷價格( 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 訂定之日期為 112 年 3 月 13 日, 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
(x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上午 10 時前(112 年 3 月 22 日),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分),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 (二)競價拍賣:
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
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睿生公司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 112 年 3 月 27 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市(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市日期:112 年 3 月 27 日(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十六、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睿生公司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 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欲知其他財務資料可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xxxx://xxxx.xxxx.xxx.xx)或發行公司網址:(xxxx://xxx.xxxxxxxx-x.xxx)。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該公司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得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查詢(xxxx://xxxx.xxxx.xxx.xx->基本資料->電子書),或至主、協辦證券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x)、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歡迎來函附回郵四十一元之中型信封洽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 號 B1)索取。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書」、
「中籤通知書」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
十八、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十九、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應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四)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五)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證券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六)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七) 證券交易市場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份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其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
年度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簽證意見 |
109 年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110 年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111 年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二十、該股票奉准上市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二十一、會計師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要旨(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一) 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生光電或該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49,845,00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整,分為
34,984,500 股,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600,000 股,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
公開銷售,另加計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執行 800,500 股及已達行使期間尚未執行 223,700 股,預計股票上市掛牌時已發行股數 39,608,700 股及實收
資本額為 396,087,000 元。
(二)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一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十七之一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至少應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份,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於扣除依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保留供公司員工承購之股數後,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但應提出承銷之股數超過二千萬股以上者,得以不低於二千萬股之股數辦理公開銷售。另若公開發行公司開始為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未滿二年者,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認購之股數,但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提出承銷總股數之百分之三十。
(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百分之十五之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四)該公司截至 111 年 6 月 13 日止,記名股東人數共計 25,264 人,其中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為 25,258人,其所持有股份合計為 14,155,425 股,占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40.46%,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四條有關股權分散之標準。
(五)綜上所述,該公司依規定預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600,000 股,扣除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予員工優先認購之 540,000 股後,餘
3,060,000 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之一條規定,業經 110 年 11 月 24 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以辦理上市前
公開承銷作業,排除公司法第 267 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認購之適用。另本證券承銷商已與該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由該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百分之十五額度範圍內,供本證券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作業,屆時該公司及主辦承銷商再依市場需求決定實際過額配售數量。
二、承銷價格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種,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如本益比法、股價淨值比法)、成本法(如淨值法)及收益法,茲分述如下:
(1)市場法
係透過已公開的資訊,和整個市場、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及被評價公司歷史軌跡比較,作為評量企業的價值,再根據被評價公司本身異於採樣同業公司之部分作折溢價的調整。市場上運用市價計算股價之方法為本益比法與股價淨值比法。本益比法及股價淨值比法係依據該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盈餘及每股淨值,比較同業公司平均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和折價以反應與同業公司不同之處。
(2)成本法
成本法如淨值法係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而進行帳面價值之調整。
(3)收益法
收益法如現金流量折現法係根據該公司未來預估之獲利及現金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幣之時間價值。
茲就各種評價方法之優點、缺點及適用時機彙總說明如下:
方法 | 市場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 |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淨值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
優點 | 1.最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具有相當之參考價值。 2.所估算之價值與市場的股價較接近。 3.較能反映市場、研判多空氣氛及投資價值認定。 4.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淨值係長期且穩定之指標。 2.當盈餘為負時之替代評估方法。 3.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使用財務報表之資料,較客觀公正。 | 1.符合學理上對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關鍵變數的預期來評價公司。 2.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不同而影響。 3.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並考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險。 |
缺點 | 1.盈餘品質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即使身處同一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3.企業盈餘為負時不適用。 | 1.帳面價值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即使身處同一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 異。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差距甚大。 2.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3.不同種類資產需使用不同分析方法,且部分資產價值計 算較為困難。 | 1.使用程序繁瑣,需估計大量變數,花費成本大且不確定性 高。 2.對於投資者,現金流量觀念不易瞭解。 3.預測期間較長。 |
方法 | 市場法 | 成本法 | 收益法 |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淨值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
適用時機 | 1.企業生命週期屬成長型公司。 2.獲利型公司。 | 1.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的公司。 2.獲利波動幅度較大之公司。 | 適合用於評估如傳統產業類股或公營事業。 | 1.當可取得公司詳確的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資產或企業經歷重大成長或尚 未達營運之成熟階段。 |
2.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採樣同業之選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從事 X 光平板感測器元件及模組之研發、設計及銷售,具備整合薄膜電晶體-光電二極體(TFT-PD)、閃爍體 (Scintillator)、X 光平板感測器模組設計及代工製造一站式服務技術,產品可作為人體及動物之醫療檢查、工業場域或製造產線之非破壞性檢查及安全檢查等非侵入性檢測使用。經檢視目前國內上市櫃公司尚無與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完全相同業務之公司,故參酌醫療相關產業及營運模式等因素,選取鈺緯科技、晶達光電及醫揚科技為採樣同業,鈺緯科技主要從事醫療器材與電腦週邊設備之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主要產品為醫療用顯示器,可提供醫師將儲存在影像伺服器中的 X 光片、超音波攝影、核磁共振儀或血液透析攝影等影像顯示出來;晶達光電主要從事液晶顯示模組及超高亮度液晶顯示器之研發、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主要產品可作為醫療照護儀器面板及醫療監控產品;醫揚科技主要從事醫療用電腦設備之研發及生產,主要產品為醫療用電腦,可提供高解析度之醫療影像,以提升診斷之準確性。
(2)市場法
A.本益比法
公司 | 期間 | xxx(倍) |
鈺緯科技 (4153) | 111 年 12 月 | 40.36 |
112 年 1 月 | 44.26 | |
112 年 2 月 | 46.99 | |
平均 | 43.87 | |
晶達光電 (4995) | 111 年 12 月 | 7.55 |
112 年 1 月 | 7.62 | |
112 年 2 月 | 8.12 | |
平均 | 7.76 | |
醫揚科技 (6569) | 111 年 12 月 | 15.72 |
112 年 1 月 | 15.77 | |
112 年 2 月 | 16.21 | |
平均 | 15.90 | |
上市生技醫療類股 | 111 年 12 月 | 32.98 |
112 年 1 月 | 33.80 | |
112 年 2 月 | 35.11 | |
平均 | 33.96 | |
上櫃生技醫療類股 | 111 年 12 月 | 80.01 |
112 年 1 月 | 81.37 | |
112 年 2 月 | 82.88 | |
平均 | 81.42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由上表得知,上市櫃生技醫療類股及採樣同業 111 年 12 月~112 年 2 月平均本益比區間約為 7.76~81.42 倍,惟本益比區間過大,故排除本益比偏高之鈺緯科技、上市生技醫療類股及上櫃生技醫療類股,其合理本益比區間約為 7.76~15.90 倍,以該公司最近 4 季本期淨利 198,717 千元依擬上市掛牌股數 39,608.7 千股追溯調整之每股盈餘 5.02 元為基礎計算,價格區間約為 38.96~79.82 元,經考量該公司之經營績效、獲利情形、財務結構、產業未來發展前景及興櫃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予以折價,該公司此次與本證券承銷商議定之暫定承銷價格為每股 70 元,符合前述參考價格區間,尚屬合理。
B.股價淨值比法
公司 | 期間 | 股價淨值比(倍) |
鈺緯科技 (4153) | 111 年 12 月 | 2.09 |
112 年 1 月 | 2.29 | |
112 年 2 月 | 2.43 | |
平均 | 2.27 | |
晶達光電 (4995) | 111 年 12 月 | 1.66 |
112 年 1 月 | 1.67 | |
112 年 2 月 | 1.78 | |
平均 | 1.70 | |
醫揚科技 (6569) | 111 年 12 月 | 2.34 |
112 年 1 月 | 2.35 | |
112 年 2 月 | 2.42 | |
平均 | 2.37 | |
上市生技醫療類股 | 111 年 12 月 | 2.56 |
112 年 1 月 | 2.73 | |
112 年 2 月 | 2.86 | |
平均 | 2.72 | |
上櫃生技醫療類股 | 111 年 12 月 | 3.74 |
112 年 1 月 | 3.80 | |
112 年 2 月 | 3.93 | |
平均 | 3.82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由上表得知,上市櫃生技醫療類股及採樣同業公司 111 年 12 月~112 年 2 月平均股價淨值比介於 1.70~3.82 倍,以該公司 111 年 12
月 31 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權益總計為 816,622 千元,依擬上市掛牌股數 39,608.7 千股計算之每股淨值 20.62 元為基礎計算,價格區間約為 35.05~78.77 元,惟股價淨值法係以歷史性財務資料為計算依據,無法反映公司未來成長性,且較常用於評估獲利波動度較大或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之公司,故本證券承銷商不擬採用此法作為議定承銷價格參考之依據。
(3)成本法
成本法係為帳面價值法(Book Value Method),帳面價值乃是投資人對公司請求權價值之總和,包含債權人、普通股投資人及特別股投資人等。其中,股票投資者對公司之請求權價值係公司資產總和扣除負債總額之淨資產價值。此種評價方式係以歷史成本為計算依據,將忽略通貨膨脹因素且無法表達資產實際經濟價值,並深受財務報表採行之會計原則與方法影響,將可能低估成長型公司之企業價值,同時成本法使用上的限制有下列四項,因此國際上慣用成本法以評估企業價值者並不多見:
A.無法表達目前真正及外來之經濟貢獻值。 B.忽略了技術經濟壽命。
C.技術廢舊及變革對於其所造成之風險無法預測。 D.成本法中對於折舊項目及金額有量化的困難。
以該公司 111 年 12 月 31 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權益總計為 816,622 千元,依擬上市掛牌股數 39,608.7 千股計算之每股淨值
20.62 元,即為依成本法計算之參考價格,惟由於此法未考慮公司未來獲利能力與現金流量,因此由此法所計算得出之價格尚需經過調整,較不具有參考性,故本推薦證券商不予採用此種評價方法。
(4)現金流量折現法
A.模型介紹
現金流量折現法之理論依據,係認為企業價值應等於未來營運可能創造淨現金流量之現值總和,在多種理論模型中,以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模式(Free Cash Flow Model)最能反映投資人之報酬率,其計算公式如下:
P0 = VE / N=(V0-VD) / Shares
V0 =
t=n
∑ t=1
FCFFt
(1+K1)t
t=m
+ ∑
t=n+1
FCFFt
(1+K1)n× (1+K2)t-n
+ FCFFm+1
(1+K1)n× (1+K2)m-n× (K3-G)
FCFFt = EBITt× (1-tax ratet)+Dept & Amot-Capital Expt-△NWCt
D E
Ki = × Kd (1-tax rate) +
× Ke
A A
Ke = Rf+βj ( Rm-Rf )
P0 | = | 每股價值 |
V0 | = | 企業總體價值=VE+VD=股東權益價值+負債價值 |
N | = | 擬上市股數 39,608.7 千股 |
FCFF t | = | 第 t 期之自由現金流量 |
Ki | = |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i=1,2,3 |
G | = | 營業收入淨額成長率 |
n | = | 5 第一階段之經營年限:112 年度~116 年度 |
m | = | 10 第二階段之經營年限:117 年度~121 年度 |
EBIT t | = | 第 t 期之息前稅前淨利 |
tax rate t | = | 第 t 期之稅率 |
Dep t & Amo t | = | 第 t 期之折舊與攤銷費用 |
Capital Expt | = | 第 t 期之資本支出 |
= | 第 t 期之購置固定資產支出 | |
△NWC t | = | 第 t 期之淨營運資金-第 t-1 期之淨營運資金 |
= | (第 t 期之流動資產-不附息流動負債)- (第 t-1 期之流動資產-不附息流動負債) | |
D/D+E | = | 附息負債佔附息負債及權益比 |
E/D+E | = | 權益資產比=1-D/D+E |
Kd | = | 負債資金成本率 |
Ke | = | 權益資金成本率 |
Rf | = | 無風險利率 |
Rm | = | 市場平均報酬率 |
βj | = | 系統風險;衡量公司風險相對於市場風險之指標 |
B.股東權益資金成本率及自由現金流量之參數設定及計算結果
項目 | 期間Ⅰ | 期間Ⅱ | 期間Ⅲ | 基本假設說明 |
T | t≦n n=5 | n+1≦t≦m n=5,m=10 | t≧m+1 m=10 | 依據該公司狀況分為三期間:期間 I:112~116 年度 期間 II:117~121 年度 期間 III:122 年度後(永續經營期) |
T | t≦n n=5 | n+1≦t≦m n=5,m=10 | t≧m+1 m=10 | 依據該公司狀況分為三期間:期間 I:112~116 年度 期間 II:117~121 年度 期間 III:122 年度後(永續經營期) |
E/D+E | 65.7706% | 63.8853% | 62.0000% | 同上。 |
Kd | 2.0100% | 2.0100% | 2.0100% | 因未來市場升息難以預測,且該公司於 109~110 年度並無借款,故以 111 年度財務報告之平均借款利率預估未來之負債資金成本率。 |
tax rate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以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稅率 20%估計未來之稅 率。 |
Rf | 1.4032% | 1.4032% | 1.4032% | 採用 112 年 2 月 24 日櫃買中心 10 年以上之加權 平均公債殖利率。預期 5 年以後之利率將持平。 |
Rm | 14.4373% | 14.4373% | 14.4373% | 係採用近十年指數投資報酬率之算術平均報酬率估計。 |
Βj | 0.5331 | 0.7666 | 1.0000 | 係以股價報酬指數對發行量加權股價報酬指數之平均風險係數估計該公司之系統風險;期間Ⅰ係採用TEJ 資料庫計算採樣同業最近五年股價(截至 111 年 12 月 30 日)對集中交易市場大盤指數 之風險係數,並取其平均值;期間 III 預期永續經營期之系統風險將逐步貼近市場之系統風險,故假設為 1;期間 II 則取期間 I 與期間 III 之平均 值。 |
Ke | 6.7320% | 9.0846% | 14.4373% | 依上述模型介紹之計算公式得出權益資金成本 率。 |
Ki | 5.1157% | 6.5297% | 7.8549% | 依上述模型介紹之計算公式得出加權平均資金成 本。 |
C.自由現金流量之參數設定及計算結果 (A)保守情境
項目 | 期間 I | 期間 II | 期間 III | 基本假設說明 |
G | 5.6000% | 4.2500% | 2.9000% | 期間Ⅰ採用 BMI Research 預估 2021~2026 年全球醫療器材之年複合成長率 5.6%;期間 III 採用國際貨幣基金發布之「世界經濟展望報告」2022 年及 2023 年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預測為 2.9%;期間 II 則取期間Ⅰ與期間 III 之平均值。 |
EBITt /Salest | 12.5318% | 12.5318% | 12.5318% | 採用該公司 110~111 年度平均息前稅前淨利率。 |
Dept /FAt | 21.1231% | 21.1231% | 21.1231% | 採用 110~111 年度平均折舊費用占折舊資產比率 估計。 |
Capital Expt /Salest | 3.3783% | 3.3783% | 3.3783% | 採用該公司 110~111 年度平均資本支出占營業收入比率估計。 |
△NWC t /Salest | 6.7311% | 6.7311% | 6.7311% | 該公司 108~111 年度平均淨營運資金占營業收入 比率估計。 |
(B)樂觀情境
項目 | 期間 I | 期間 II | 期間 III | 基本假設說明 |
G | 8.1000% | 6.8500% | 5.6000% | 期間Ⅰ採用 Markets and Markets 預估 2021~2026年全球數位 X 光檢測之年複合成長率為 8.1%;期間 III BMI Research 預估 2021~2026 年全球醫療器材之年複合成長率 5.6%;期間 II 則取期間Ⅰ 與期間 III 之平均值。 |
EBITt /Salest | 12.5318% | 12.5318% | 12.5318% | 採用該公司 110~111 年度平均息前稅前淨利率。 |
Dept /FAt | 21.1231% | 21.1231% | 21.1231% | 採用 110~111 年度平均折舊費用占折舊資產比率估計。 |
Capital Expt /Salest | 3.3783% | 3.3783% | 3.3783% | 採用該公司 110~111 年度平均資本支出占營業收 入比率估計。 |
△NWC t /Salest | 6.7311% | 6.7311% | 6.7311% | 該公司 108~111 年度平均淨營運資金占營業收入 比率估計。 |
D.自由現金流量之參數設定及計算結果
(A)保守情境 | ||
P0 | = = | (V0-VD) / Shares (337,261 千元+302,759 千元+1,115,732 千元-92,159 千元) /39,608.7 千股 |
= | 42.00 元/股 | |
(B)樂觀情境 | ||
P0 | = | (V0-VD) / Shares |
= (353,686 千元+357,558 千元+3,125,040 千元-92,159 千元) /39,608.7 千股
= 94.53 元/股
依據上述假設及公式,該公司依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法保守及樂觀情境假設計算之參考價格區間為 42.00~94.53 元,由於此法主要係以未來各期創造現金流量之折現值合計認定為股東權益價值,然因未來之現金流量無法精確掌握,評價方法所使用之相關參數,如未來營收成長率、資本支出之假設多為預估性質,在永續經營假設下,產業快速變化之特性使對未來之預估更具不確定性,較無法合理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故在未來現金流量及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無法精確掌握情況下,且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為主觀之情形下,本次承銷價格訂定不擬採用此方法評估。
(二)該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茲就該公司與採樣同業公司鈺緯科技、晶達光電及醫揚科技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分析列示如下:
1.財務狀況
評估項目 | 年度 公司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睿生光電 | 80.50 | 62.63 | 59.17 |
鈺緯科技 | 11.17 | 16.52 | 18.82 | ||
晶達光電 | 33.64 | 54.17 | 44.76 | ||
醫揚科技 | 24.43 | 39.20 | 28.78 | ||
同業 | 61.30 | 63.00 | 註 2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 睿生光電 | 231.90 | 326.11 | 411.22 | |
鈺緯科技 | 426.23 | 435.58 | 451.51 | ||
晶達光電 | 479.90 | 186.59 | 197.77 | ||
醫揚科技 | 5,450.22 | 5,224.39 | 556.47 | ||
同業 | 32.70 | 33.30 | 註 2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 睿生光電 | 113.82 | 143.05 | 158.56 |
鈺緯科技 | 645.00 | 454.87 | 416.21 | ||
晶達光電 | 256.44 | 154.91 | 210.69 | ||
醫揚科技 | 273.40 | 161.93 | 294.47 | ||
同業 | 140.80 | 93.65 | 註 2 | ||
速動比率 (%) | 睿生光電 | 85.64 | 93.65 | 112.14 | |
鈺緯科技 | 431.53 | 265.64 | 276.51 | ||
晶達光電 | 175.70 | 102.77 | 161.96 | ||
醫揚科技 | 203.26 | 95.22 | 190.75 | ||
同業 | 100.40 | 92.20 | 註 2 | ||
利息保障倍數 (倍) | 睿生光電 | 353.95 | 291.23 | 46.80 | |
鈺緯科技 | 484.42 | 259.81 | 46.80 | ||
晶達光電 | 26.66 | 21.56 | 337.53 | ||
醫揚科技 | 426.66 | 54.21 | 31.84 | ||
同業 | 2,639.50 | 3,405.80 | 註 2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 (次) | 睿生光電 | 5.20 | 4.08 | 3.67 |
鈺緯科技 | 3.72 | 3.72 | 4.02 | ||
晶達光電 | 5.24 | 5.72 | 5.08 | ||
醫揚科技 | 7.79 | 6.14 | 6.36 | ||
同業 | 5.40 | 5.20 | 註 2 | ||
存貨週轉率 (次) | 睿生光電 | 5.22 | 3.03 | 2.52 | |
鈺緯科技 | 2.02 | 1.53 | 2.03 | ||
晶達光電 | 2.14 | 2.69 | 4.10 | ||
醫揚科技 | 4.25 | 3.15 | 3.28 | ||
同業 | 7.10 | 5.80 | 註 2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睿生光電 | 11.75 | 9.14 | 8.55 | |
鈺緯科技 | 3.17 | 3.14 | 4.20 | ||
晶達光電 | 4.77 | 2.62 | 1.95 | ||
醫揚科技 | 60.94 | 53.70 | 9.99 | ||
同業 | 11.60 | 11.50 | 註 2 | ||
總資產週轉率 (次) | 睿生光電 | 1.33 | 1.04 | 1.02 | |
鈺緯科技 | 0.66 | 0.60 | 0.78 | ||
晶達光電 | 0.74 | 0.79 | 0.76 | ||
醫揚科技 | 0.97 | 0.78 | 0.87 | ||
同業 | 1.50 | 1.40 | 註 2 |
資料來源:各公司之財務比率係取自各採樣同業各年度年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並由元大證券計算整理。
註 1:同業資料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行業類別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之財務比率。
註 2: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公布該年度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1)財務結構
A.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80.50%、62.63%及 59.17%,呈現持續下降趨勢,110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下降,主係 110 年度支付關係人購料款項及應付股款所致;111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下降,主係中國及韓國客戶對動態產品用之 IGZO基板及軟性基板等新世代 X 光平板感測器元件產品需求增加,客戶組合改變使授信天數較長,並考量營運資金需求而動撥銀行借款,致現金及應收帳款均較 110 年度增加,且資產增加幅度大於負債。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109~111 年度均高於採樣同業,主係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於 108 年 4 月成立,營運初期資金需求較高,致負債占資產比率偏高,惟隨著營運規模趨於穩定,110~111 年度已呈現下降趨勢,並低於 110 年度同業平均,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積極改善財務結構,預計負債占資產比率將趨於穩健,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B.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 231.90%、326.11%及 411.22%,110 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大幅上升,主係 110 年度稅後淨利成長及執行員工認股權,使得 110 年底長期資金大幅增加所致;111 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上升,主係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續獲利致權益總額增加。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109~110 年度均高於同業平均,並隨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續獲利,110~111 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已介於採樣同業之間,且各期間比率均大於 100%,顯示長期資金尚足以支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資金需求,其長期資金結構尚屬健全,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財務結構尚屬健全,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償債能力
A.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流動比率分別為 113.82%、143.05%及 158.56%,速動比率分別為 85.64%、93.65%及 112.14%,110年度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上升,主係支付購料貨款,使應付帳款減少,致流動負債減少幅度大於流動資產;111 年度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上升,主係中國及韓國客戶對動態產品用之 IGZO 基板及軟性基板等新世代 X 光平板感測器元件產品需求增加,客戶組合改變使授信天數較長,並考量營運資金需求而動撥銀行借款,致現金及應收帳款等流動資產增加幅度大於流動負債所致。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各期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均低於採樣同業,惟在營運穩定及持續獲利下,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已於
110 年度高於同業平均,且 111 年度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均高於 100%,顯示其短期償債能力無虞,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B.利息保障倍數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 353.95%、291.23%及 46.80%,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主係該公司於 108 年 4 月成立,向母公司群創光電承租辦公室及廠房,並於 110 及 111 年度擴大承租區域,因而認列租賃負債產生利息費用,使租賃負債利息費
用逐年增加,加上 111 年度開始動撥銀行借款,致利息保障倍數逐年下降。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109~110 年度均低於同業平均,109~111 年度與採樣同業相較互有高低,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償債能力尚屬穩健,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償債能力各項指標尚屬健全,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經營能力
A.應收款項週轉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應收款項週轉率分別為 5.20 次、4.08 次及 3.67 次,應收款項收現天數分別為 70 天、89 天及 99天,應收款項週轉率呈現下降趨勢,110 年度應收款項週轉率下降,主係交易模式轉換,致 X 光平板感測器模組之營業收入 109 年第一季採總額認列,加上 110 年度疫情趨緩,胸腔 X 光檢測元件產品需求減少,及標準品受市場競爭銷售單價減少,使 110 年度營業收入減少幅度大於平均應收款項總額減少之幅度所致;111 年度應收款項週轉率下降,主係全球經濟狀況波動影響終端市場需求致營業收入微幅減少及客戶組合改變使授信天數較長,致期末應收款項金額增加。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109~110 年度均低於同業平均,109~111 年與採樣同業相較互有高低,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收款情形尚屬良好,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B.存貨週轉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存貨週轉率分別為 5.22 次、3.03 次及 2.52 次,存貨週轉天數分別為 70 天、120 天及 145 天,存貨週轉率呈現下降趨勢,110 年度存貨週轉率下降,除 109 年第一季 X 光平板感測器模組採總額認列營業成本,加上 11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趨緩,胸腔 X 光檢測元件產品需求減少,及標準品受市場競爭銷售單價減少,使 110 年度營業收入較 109 年度減少,營業成本亦隨之減少,另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於 110 年度提高關鍵原物料之安全庫存而進行策略性備貨,使期末平均存貨較前一年度增加,致 110 年度存貨週轉率下降至 3.03 次;111 年度存貨週轉率下降,主係考量全球景氣狀況不明而提前備料及增加安全庫存,致期末存貨增加,存貨週轉率下降至 2.52 次。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109~110 年度均低於同業平均,109 年度高於採樣同業,110~111 年度則介於採樣同業之間,與採樣同業之存貨週轉率呈現差異,主係營運規模、銷售策略及經營模式不盡相同所致,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C.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及總資產週轉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分別為 11.75 次、9.14 次及 8.55 次,總資產週轉率分別為 1.33 次、1.04次及 1.02 次,110 年度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及總資產週轉率下降,主係 109 年第一季 X 光平板感測器模組產線採總額認列營業收入,加上 11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趨緩,胸腔 X 光檢測元件產品需求減少,及標準品受市場競爭銷售單價減少,使營業收入較 109
年度下降所致;111 年度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較 110 年度下降,主係 111 年度全球經濟狀況波動影響終端市場需求,致營業收入減少,且添購生產相關治具及切割機等機器設備,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所致;111 年度總資產週轉率與 110 年度差異微小。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各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均介於採樣同業之間,並與同業平均互有高低,而總資產週轉率均大於 1,且高於採樣同業而略低於同業平均,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資產使用效率尚屬允當,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能力各項指標尚屬穩健,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獲利能力
評估項目 | 年度 公司 | 109 年度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
獲利能力 | 權益報酬率(%) | 睿生光電 | 47.46 | 38.39 | 27.35 |
鈺緯科技 | 1.64 | 2.21 | 4.96 | ||
晶達光電 | 8.14 | 13.52 | 23.24 | ||
醫揚科技 | 15.91 | 12.12 | 16.68 | ||
同業 | 11.20 | 14.30 | 註 2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睿生光電 | 73.01 | 29.93 | 24.11 | |
鈺緯科技 | 11.42 | 3.66 | 13.74 | ||
晶達光電 | 18.94 | 31.38 | 48.55 | ||
醫揚科技 | 58.40 | 24.62 | 43.71 | ||
同業 | 註 4 | 註 4 | 註 2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睿生光電 | 123.18 | 66.62 | 67.63 | |
鈺緯科技 | 4.46 | 4.61 | 10.95 | ||
晶達光電 | 18.68 | 31.18 | 60.53 | ||
醫揚科技 | 73.65 | 46.30 | 72.77 | ||
同業 | 註 3 | 註 3 | 註 2 | ||
純益率 (%) | 睿生光電 | 7.94 | 10.23 | 10.53 | |
鈺緯科技 | 2.36 | 3.07 | 5.23 | ||
晶達光電 | 7.19 | 9.29 | 15.37 | ||
醫揚科技 | 12.24 | 10.53 | 12.69 | ||
同業 | 2.90 | 3.70 | 註 2 | ||
每股稅後盈餘 (元) | 睿生光電 | 5.36 | 6.05 | 5.62 | |
鈺緯科技 | 0.26 | 0.37 | 0.85 | ||
晶達光電 | 1.66 | 2.68 | 5.02 | ||
醫揚科技 | 6.07 | 4.22 | 6.24 | ||
同業 | 註 3 | 註 3 | 註 2 |
資料來源:各公司之財務比率係取自各採樣同業各年度年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並由元大證券計算整理。
註 1:同業資料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行業類別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之財務比率。
註 2: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公布該年度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註 3:「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未提供同業平均之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每股稅後盈餘。
(1)權益報酬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權益報酬率分別為 47.46%、38.39%及 27.35%,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主係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續獲利致保留盈餘增加,加上員工陸續執行員工認股權致股本成長,平均權益總額增加幅度大於稅後損益所致。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各期權益報酬率均高於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為股東創造利潤之能力尚屬良好,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73.01%、29.93%及 24.11%,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則分別為 123.18%、66.62%及 67.63%,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呈現下降趨勢,主係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續投入新產品開發,並調薪以激勵員工及留才,致營業費用逐期成長而營業利益相對減少,加上執行員工認股權及發放股票股利,使實收資本額增加所致;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於 110 年度下降並於 111 年度微幅成長,除受前述營業費用逐期成長影響外,主係美聯儲升息及市場預期後續將再升息情況下,美元兌新台幣大幅升值;另俄烏情勢使人民幣避險需求持續升溫,使人民幣兌新台幣大幅升值,致持有美元及人民幣淨資產部位有利,產生兌換利益,致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成長。
與採樣同業相較,109 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 109~110 年度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均高於採樣同業,110~111 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及 111 年度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均介於採樣同業之間,顯示該公司獲利能力尚屬良好,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 109~111 年度純益率分別為 7.94%、10.23%及 10.53%,每股稅後盈餘則分別為 5.36 元、6.05 元及 5.62 元,110 年度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上升,主係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於 109 年下半年度開發完成自製閃爍體蒸鍍製程降低製造成本,及毛利率較高的新世代產品動態用 IGZO 基板銷售增加,使毛利率成長,加上已實現外幣兌換利益和研發補助收入,使本期淨利增加,致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上升;111 年度純益率上升,主係美聯儲升息及市場預期後續將再升息情況下,美元兌新台幣大幅升值;另俄烏情勢使人民幣避險需求持續升溫,使人民幣兌新台幣大幅升值,致持有美元及人民幣淨資產部位有利,產生兌換利益,致稅後損益成長,惟因員工陸續執行員工認股權致股本成長,故每股稅後盈餘較 110 年度略微減少。
與採樣同業及同業平均相較,109~111 年度純益率均介於採樣同業之間,109~110 年度高於同業平均;各期每股稅後盈餘則與採樣同業互有高低,顯示該公司獲利能力尚屬良好,經評估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綜上所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獲利能力各項指標變化情形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3.本益比
請詳前述(一)2.(2)A.之評估說明。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格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本次承銷價格之議訂並無採取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
(四)發行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該公司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於興櫃市場掛牌,最近一個月(112 年 2 月 13 日~112 年 3 月 12 日)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分別為 130.45 元及 2,601
千股。
(五)證券承銷商就其與發行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證券承銷商經考量該公司之獲利能力、產業未來發展前景及初次上市股票流動性等因素,並參酌採樣同業之本益比及該公司最近一個月興櫃市場之平均成交價等方式,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112 年 1 月 5 日~112 年 3
月 1 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數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定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59.83 元,並以不
高於最低承銷價格(競價拍賣底標)之 1.17 倍為上限,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 123.49 元為之,惟該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 1.17 倍(70 元),故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 70 元溢價發行,尚屬合理。
發 行 公 司: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主辦證券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協辦證券承銷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 3,600,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發行總金額新臺幣 36,000,000 元,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遠景法律事務所 xxx律師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生光電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600 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合計發行總金額為新
台幣 36,000 千元,依法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睿生光電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睿生光電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xx部門主管: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