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瑞磁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BC- KY 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市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 8,245 仟股,其中 6,516 仟股以競價拍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瑞磁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 6598)
(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並審慎評估)
(本案投標人需繳交投標保證金,如得標後不履行繳款義務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證券承銷商將就投標保證金沒入之)
(本案為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案件,除專業機構外,投資人需至證券經紀商完成簽署「第一上市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後始得賣出)
(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之上市標準、資訊揭露及股東權益保障等內容與國內上市企業或存有差異,投資人應詳讀公開說明書,注意買賣外國股票之風險)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瑞磁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BC- KY 或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次上市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 8,245 仟股,其中 6,516 仟股以競價拍
賣方式為之,業已於 109 年 5 月 26 日完成競價拍賣作業,1,629 仟股則以公開申購配售辦理,依「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
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該公司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 100 仟股,供主辦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中籤數量認定。
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採競價拍賣、公開申購配售及過額配售數量:
證券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競價拍賣 包銷仟股 | 公開申購 包銷仟股 | 預計過額 配售仟股 | 總承銷 數量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00x0x | 6,516 | 979 | 100 | 7,595 |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000x0x | 0 | 180 | 0 | 180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xxx00x00x | 0 | 75 | 0 | 75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000x0x | 0 | 180 | 0 | 180 |
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00x0x | 0 | 75 | 0 | 75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00x00x | 0 | 100 | 0 | 100 |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00x0x | 0 | 40 | 0 | 40 |
合 計 | 6,516 | 1,629 | 100 | 8,245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48 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 5 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市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數占上市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該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該公司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 1.23%,計 100 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該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及自願集保股數合計 47,294,912 股,佔申請上市時發行股份總額 72,288,887 股之 65.42%或佔預計掛牌股數 81,340,264 股之 58.14%。
五、初次上市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不適用。六、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投資人資格及事前應辦事項:
(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
1.申購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2.申購人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3.申購人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同意銀行未來申購截止日止,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二十元、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五十元之手續。
(二)如有辦理過額配售者,資格同本公告第六條(一)公開申購投資人資格辦理。七、競價拍賣、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之數量限制:
(一)競價拍賣數量:競價拍賣最低每標單位為 1 張(仟股),每一投標單最高投標數量不超過 824 張(仟股),每一投標人最高得標數量不得超過對外公開銷售之百分之十(824 張(仟股)),投標數量以 1 張(仟股)之整倍數為投標單位。
(二)公開申購數量:每一銷售單位為一仟股,每人限購一單位(若超過一仟股,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三)過額配售數量:過額配售數量 100 仟股,該過額配售部分,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並依「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承銷價格。
(四)承銷商於辦理配售作業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八、申購期間、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期間自 109 年 5 月 28 日至 109 年 6 月 1 日止;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
止日為 109 年 6 月 1 日;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價款扣繳日為 109 年 6 月 2 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二)申購方式:於申購期間內之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以下列方式申購(除申購截止日外,申購人於申購期間內當日下午 2 時後始完成委託者,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委託)。
1.電話申購:投資人可以電話向往來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申購並由其代填申購,故雖未親自填寫,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2.當面或網際網路申購:投資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並簽名或蓋章,至往來經紀商當面向業務人員或於申購期間截止日前以網際網路申購,惟採網際網路時,申購者需自負其失誤風險,故申購人宜於網際網路申購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三)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四)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且以申購一件為限。重覆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取消申購資格。
(五)申購人申購時,需確認申購截止日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供銀行執行扣款。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申購,當申購人投件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所申購各案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總額為準,否則全數為不合格件。
(六)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亦尚未執行款項扣繳)備置於營業廳,以供申購人查閱。
(七)申購人申購後,往來銀行於扣繳日 109 年 6 月 2 日將辦理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事宜 (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三項總計之金額,將視為不合格件。
(八)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則將取消申購資格,證券經紀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十點前 (109 年 6 月 4 日),併同未中籤之申購人之退款作業,退還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申購有價證券價款(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九)申購人銀行存款不足同時支應投標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得標手續費、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交易市場之交割價款時,應以交割價款為優先,次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再為申購處理費、申購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最後為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
九、公開申購銷售處理方式及抽籤時間:
(一)相關作業請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二)證交所應於抽籤前,將銀行存款不足無法如期扣繳申購處理費、申購價款、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及重複申購之資料予以剔除,並應於申購截止日之次一營業日完成上述合格件及不合格件之篩選,重複申購者已扣繳之處理費不予退還,並由承銷商於承銷期間截止後一週內以掛號函件通知申購人。
(三)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 109 年 6 月 3 日上午九時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xxxxxxxx 0
x 00 x),xxx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其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及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並由交易所邀請發行公司代表出席監督。
十、申購人經中籤後不能放棄認購及要求退還價款,申購前應審慎評估。十一、通知及(扣)繳交股款日期與方式:
(一)競價拍賣部分:
1.得標人之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 109 年 5 月 28 日止,得標人應繳足下列款項: (1)得標價款: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款認購之,應繳之得標價款,應扣除已扣繳之投標保證金後為之。 (2)得標手續費: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承銷商得向得標人收取得標手續費。本次承銷案件得標人每一得標單應繳交得標價款之 5%之得標手續費,並併同得標價款於銀行繳款截止日(109 年 5 月 28 日)前存入往來銀行。
每一得標單之得標手續費:每股得標價格 🞨 得標股數 🞨 5%
(3)得標人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109 年 5 月 29 日(依銀行實際之扣款作業為準)。
2.得標人未如期履行繳款義務時,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投標保證金應由主辦承銷商沒入之,並依該得標人得標價款自行認購。
3.如有數個有價證券承銷案於同一天截止繳交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當投資人投標參與其中一個以上案件,或就同一競價拍賣案件有多筆得標單時,銀行存款之扣款應以已繳保證金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得標應繳價款及得標手續費合計總額較高者優先扣款,如金額相同者,以投標單輸入時間先後順序扣款。
4.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作業:經紀商業於開標日次一營業日(109 年 5 月 27 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指示往來銀行將未得標(包括單一投標單部份未得標)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惟投標處理費不予退回。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扣繳日為 109 年 6 月 2 日(扣款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三)實際承銷價格(公開申購及過額配售價格)訂定之日期為 109 年 5 月 26 日,請於當日上午十時自行上網至台灣證券交易所網站(x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十二、未中籤人或不合格件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09 年 6 月 4 日),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三、公開申購之中籤名冊及競價拍賣得標名單之查詢管道:
(一)公開申購:
1.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2.由承銷商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等。
3.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以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1)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 412-1111 或 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 111#
(2)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 41-1111 或 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 111#
(3)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 50 元整。
(二)競價拍賣:
開標日後,投標人可於「承銷有價證券競價拍賣系統」或向開戶證券經紀商查詢,亦可以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得標,但使用此系統前,得標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本公告十三、(一)3.。
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ABC-KY 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 109 年 6 月 9 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市(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證交所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十五、有價證券預定上市日期:109 年 6 月 9 日(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證交所公告為準)。
十六、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ABC-KY 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 欲 知 其 他 財 務 資 料 可 參 閱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網 站 (xxxx://xxxx.xxxx.xxx.xx) 或 發 行 公 司 網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ABC-KY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xxxx://xxxx.xxxx.xxx.xx→基本資料→電子書)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 、 台 中 銀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xx.xxxxxxx.xxx.xx) 、 元 大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xx.xxxxxx.xxx.xx)及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歡迎來函附回郵四十一元之中型信封洽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xxxxxx00x0x)索取。
(二)競價拍賣開標後,承銷商應將「得標通知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限時掛號寄予得標投資人;另應於公開申購結束後,將「公開說明書」、「中籤通知書」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
十八、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十九、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 (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
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申購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1.於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2.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書。
3.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4.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5.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6.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7.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三)本次參與有價證券承銷申購之人,於中籤後發現有違反前述第(一)、(二)項之規定,經取消其認購資格者,其已扣繳認購有價證券款項應予退還;但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不予退還。
(四)前項經取消認購資格之認購人及經取消認購資格之繼承人,欲要求退還已繳款項時,應憑認購人或其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法人為營利事業證明文件,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之),洽原投件證券經紀商辦理。
(五)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
(六)申購人不得冒用或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申購。經紀商經發現有冒用、利用他人名義或偽編國民身分證字號參與有價證券申購者,應取消其參與申購資格,認購預扣款與處理費用不予退還;已認購者取消其認購資格;其已繳款項,不予退還。
(七)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八)證券交易市場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截止日、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有關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投標處理費、投標保證金、得標手續費、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其後續作業一律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分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款日遇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但集中市場未休市時,投標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之扣繳日及其後續之開標日、未得標或不合格件保證金退款日、得標剩餘款項及得標手續費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及扣繳日、經紀商價款解交日等均順延一營業日辦理。
二十、該股票奉准上市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二十一、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簽證或核閱意見 |
2017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2018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2019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2020Q1(註)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女 | 無保留意見 |
註:2020Q1 起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會計師輪調而更換簽證會計師二十二、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二十三、律師法律意見書(如附件二)。
二十四、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六、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一)已發行股份總數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 (瑞磁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BC-KY 或該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722,903 千元,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整,發行股數為 72,290 千股。該公司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
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050 千股,以辦理股票公開承銷作業,預計股票上市掛牌時之
預計股票上市掛牌股數為 81,340 千股。
(二)承銷股數及來源
該公司申請股票第一上市,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十八條之十規
定,應就擬上市股份總額至少百分之十之股份,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於扣除依章程規定保留供員工承購之股數後,準用證券交易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包銷有價證券規定,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排除公司法二六七條原股東優先認購之適用,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但應提出承銷之股數達二千萬股以上者,得以不低於二千萬股之股數辦理公開銷售。另若公開發行公司開始為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未滿二年者,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認購之股數,但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應提出承銷總股數之百分之三十。
(三)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百分之十五之額度內,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該公司於 2019 年 12 月 1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主辦承銷商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承諾該公司將協調其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做為過額配售之股份來源,以執行穩定價格操作。
(四)股權分散
該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50%之法人以外記名股東為508人,其所持有股份合計為58,185仟股,占已發行股份總額之80.49 %,已達股權分散標準。
(五)綜上,該公司依擬上市股份總額之百分之十計算應提出公開承銷之股數,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故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50千股,扣除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予員工優先認購之 905千股後,餘 8,145千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之一條規定,業經 2018 年 6 月 1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以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作業。另本證券承銷商已與該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由該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不超過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百分之十五,計 1,221千股為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本證券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屆時該公司及本主辦承銷商再依市場需求決定實際過額配售數量。
二、承銷價格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種,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評價方法包括市場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其中市場法較為普遍使用之方法有本益比法(Price/Earnings ratio, P/E ratio)及股價淨值比法(Price/Book value ratio,P/B ratio),係透過已公開的資訊與整個市場、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及被評價公司歷史軌跡比較,作為評量企業的價值,再根據被評價公司本身異於採樣公司之部分作折溢價的調整;成本法則分為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作為公司價值評定基礎的淨值法;而收益法之方法為現金流量折現法,係以未來現金流量作為公司價值之評定基礎。
茲將本益比法、股價淨值比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等計算方式、優缺點比較列示如下:
項目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成本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計算方式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盈餘,比較產業性質相近的上市櫃公司或同業平均本益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折溢價以反應與類似 公司之不同。 | 依據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淨值,比較產業性質相近的上市櫃公司或同業平均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折溢價以反應與 類似公司之不同。 | 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進行帳面 價值之調整。 | 根據公司預估之獲利及現金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幣之時間價值。 |
優點 | 1.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 2.市場價格資料較易取得。 3.所估算之價值與市場的股價較為接近。 | 1.淨值係長期穩定之指標,盈餘為負值時之另一種評估選擇。 2.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使用財務報表之資料,較客觀公正。 | 1.符合學理上對企業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變數預期來評價公司。 2.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變動影響,且可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 3. 考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 險。 |
缺點 | 1.盈餘品質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影響。 2.企業每股盈餘為負值或接近於零時不適用。 | 1.帳面價值易受會計方法之選擇而受影響。 2.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往往差距甚大。 2.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 1.程序繁瑣,需估計大量變數, 成本及不確定性較高。 2.投資者不易瞭解現金流量 觀念。 |
項目 | x益比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成本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3.使用歷史性財務資訊,無法反應公司未來之績效。 | 3.基於對公司之未來現金流量較難精確掌握,且適切的評價因子需經評估,在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低下,國內實務較少採 用。 | ||
適用時機 | 評估風險水準、股利政策及成長率穩定的公司。 | 評估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的公司。 | 評估如公營事業或傳統產業類股。 | 1.公司可編製詳細的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 企業經營無鉅額資本支 出。 |
2.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多元檢測平台技術之研發、授權,以及數位生物條碼、光學分析儀及體外診斷試劑之開發、生產與銷售。綜觀目前國內上市櫃公司中並無與該公司業務性質、產品組合及客戶屬性完全相同之公司,經考量產品、業務範圍及產業上下游關聯性等因素,選擇從事孕前、產前及新生兒之各項基因檢測及醫療檢測等服務之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615,簡稱慧智) ,從事抗體、蛋白質、檢測儀器及檢驗試劑等產品之研發、製造與銷售之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 4133,簡稱亞諾法),以及從事應用於水產、動物及人體之核酸(DNA/RNA)擴增分子檢測試劑及檢測設備平台之製造與銷售之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71,簡稱瑞基海洋)作為該公司之採樣同業。
(1)市場法
A.本益比法
係參考被評價公司之盈餘水準,與市場上之同業盈餘進行比較,再參考同業之市場價格及流動性、知名度、公司規模等進行折溢價調整,因其乃以同業已公開之市場資訊作為基礎,客觀易懂又能貼近市場價值,是目前市場上最常用亦最為投資人接受之價格評定方式。但本益比法在比較基礎上,係以盈餘做為計算基礎,若盈餘為負值,則無法計算出合理價格,由於該公司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第一季之稅後淨利為虧損,以本益比法評估似無法反應該公司階段價值及考量診斷試劑產品導入市場成長後之獲利能力,故不擬採用本益比法。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 年第一季 |
營業收入 | 26,756 | 36,904 | 104,694 | 51,419 |
稅後淨損 | (263,460) | (268,305) | (280,073) | (44,775) |
期末實收資本額 | 505,679 | 620,058 | 722,854 | 722,903 |
每股盈餘(元) | (5.66) | (5.06) | (4.36) | (0.62) |
資料來源:各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B.股價淨值比法
股價淨值比法係以已上市櫃同業股票之市價/每股淨值,其股價淨值比乘上目標公司之每股淨值,即為目標公司之參考市價。茲將最近三個月上市大盤平均、該公司所屬類股及採樣同業公司之股價淨值比彙列如下表:
單位:倍
項目\股價淨值比 | 2020 年 2 月 | 2020 年 3 月 | 2020 年 4 月 | xx | |
xx | 2.70 | 2.19 | 2.57 | 2.49 | |
亞諾法 | 1.99 | 1.69 | 2.13 | 1.94 | |
瑞基海洋 | 6.47 | 5.68 | 12.60 | 8.25 | |
上市 | 大盤平均 | 1.70 | 1.43 | 1.63 | 1.59 |
生技醫療類 | 2.07 | 1.72 | 1.99 | 1.93 | |
上櫃 | 大盤平均 | 2.09 | 1.71 | 2.00 | 1.93 |
生技醫療類 | 2.66 | 2.09 | 2.60 | 2.45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網站資訊
由上表得知上市及上櫃大盤平均股價淨值比、該公司所屬類股及採樣同業公司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介於 1.59~8.25 倍之間,以該公司 2020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權益 487,132 千元,以擬上市掛牌股數 81,340 千股計算,每股淨值為 5.99 元,該公司價格區間約介於 9.52 元~ 49.42 元,惟考量該公司產品處於導入期階段,且持續投入其他多元診斷試劑開發而仍處於虧損,由於股價淨值比法並未考量公司未來獲利成長性,該法較常使用於評估鉅額資產但獲利偏低而較無成長性之公司,故本次擬不予採用股價淨值比法。
(2)成本法
成本法為帳面價值法,係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進行帳面價值之調整。但公司價值應考慮其所能創造之未來經濟價值,故此方式將可能低估公司之企業價值,且在評定資產總額及負債總額時,亦未考慮資產與負債之市價,忽略市場環境因素,無法表達資產實際經濟價值,因此國際上以成本法評價初次上市櫃公司之企業價值者不多見。以該公司 2020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淨值 487,132 千元,以擬上市掛牌股計
81,340 千股計算之每股淨值為 5.99 元,由於此法未考慮公司未來獲利能力,故此方法所計算得出之價格尚需經過調整,較不具參考性,故本次不擬採用此方法做為承銷價格訂定之依據。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股
公司名稱 | 2020 年 3 月 31 日 | ||
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 | 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 | 每股淨值(元) | |
xx | 468,230 | 21,219 | 22.07 |
亞諾法 | 1,193,096 | 60,554 | 19.70 |
瑞基海洋 | 568,048 | 40,590 | 13.99 |
資料來源:各公司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3)收益法
收益法之方法為現金流量折現法,係以未來各期所創造現金流量之折現值合計數認定為股東權益價值,茲將收益法之基本假設及評估參數分述如下:
A.收益法主要假設目標企業之價值為未來各期創造之收益之折現值,以其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作為折現率,將目標企業未來各期預期產生的收益予以折現後,即可得到目標企業之總體價值。又該公司經營具成長空間,故採用三階段現金流量折現,評價模式為:
𝑡=𝑛
𝐶𝐹𝑡
𝑡=𝑚
𝐶𝐹𝑡
𝐶𝐹𝑚 + 1
𝑉 = ∑ (1 + 𝑊𝐴𝐶𝐶 )𝑡 + ∑ (1 + 𝑊𝐴𝐶𝐶 )𝑛 × (1 + 𝑊𝐴𝐶𝐶 )𝑡−𝑛 + (1 + 𝑊𝐴𝐶𝐶 )𝑛 × (1 + 𝑊𝐴𝐶𝐶 )𝑚−𝑛 × (𝑊𝐴𝐶𝐶 − g)
𝑡=1
1 𝑡=𝑛+1 1 2
1 2 3
n=3 第一階段之經營年限:2020 年度~2022 年度
m=8 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之經營年限:2020 年度~2027 年度
𝐶𝐹𝑡 = 𝐸𝐵𝐼𝑇𝑡 × (1 − 𝑇𝑡) + 𝐷𝑒𝑝𝑡 − 𝐶𝑎𝑝𝑖𝑡𝑎𝑙 𝐸𝑥𝑝𝑡 − ∆𝑁𝑊𝐶𝑡
P0=每股價值
V0=企業總體價值,VD=負債價值
g=營業收入成長率
𝐸𝐵𝐼𝑇𝑡=第 t 期之息前稅前淨利
Dep t & Amo t =第 t 期之折舊與攤銷費用
𝐶𝑎𝑝𝑖𝑡𝑎𝑙 𝐸𝑥𝑝𝑡=第 t 期之資本支出
𝐷𝑒𝑝𝑡=第 t 期之折舊與攤銷費用
∆𝑁𝑊𝐶𝑡=第 t 期之淨營運資金變動數
𝑊𝐴𝐶𝐶=目標公司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其中,WACC = 𝐷 ( ) 𝐸
𝐴 × 𝐾𝑑 1 − T + 𝐴 × 𝐾𝑒
又,𝐾𝑒 = 𝑅𝑓 + 𝛽 × (𝑅𝑚 − 𝑅𝑓)
D=負債總額;
E=股東權益總額; A=D+E=資產總額;
𝐾𝑑=負債資金成本率;
𝐾𝑒=權益資金成本率;
𝛽=風險係數;
𝑅𝑓=無風險利率;
𝑅𝑚=市場平均報酬率
B.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之參數設定及計算結果
項目 | 期間 I 2020~2022 年度 | 期間 II 2023~2027 年度 | 期間 III 2028 年度後 | 說明 |
D/A | 24.27% | 18.10% | 15.00% | 期間 I:依該公司 2019 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之長期及短期付息負債占總資產比率為參考值。 期間 II 及期間 III:考量該公司隨試劑上市銷售,營運成長,使營業活動現金流入增加且將會由資本市場募集資金, 可降低負債比率,期間 II 之負債比率應得以降低為 18.10%。自 2028 年度起預期公司營運及獲利穩定,隨著營業活動現金流入,營運資金 得以充裕,負債比率應得以降低至 15%。 |
E/A | 75.73% | 81.90% | 85.00% | |
Kd | 4.11% | 4.11% | 4.11% | 因未來市場利率難以預測,係以該公司 2019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之長短期借款之平均借款利率,預估未來之負債資金成本率。 |
T | 0.00% | 0.00% | 27.98% | 期間I 及期間II 考量該公司帳上尚有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減,以0%估算。期間III 則以公司 現行主要營運地美國之有效所得稅率估算。 |
Rf | 0.6226% | 0.6226% | 0.6226% | 採用 2020 年 4 月 1 日櫃買中心 10 年以上之 加權平均公債殖利率。 |
Rm | 4.75% | 4.75% | 4.75% | 採用 2010 年~2019 年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 加權股價指數各年度投資報酬率之平均數。 |
β | 0.5230 | 0.7615 | 1.000 | 期間 I 採用採樣同業慧智、亞諾法及瑞基海洋最近 3 年度(2017~2019 年)之β 值的平均數,期間 III 預期永續經營期之系統風險將逐步貼近市場之系統風險,故假設為 1,期間 II 之 β 值則取期間 I 及 III 之平均值。 |
WACC | 3.10% | 3.83% | 4.48% |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
C.現金流量之參數設定及計算結果
項目 | 基本假設說明 | |||
g | 保守情境 | 期間 I:2020~2022 年度 | 93.70% | 期間 I: 該公司腸炎體外診斷試劑與自動化分子診斷系統(MDx 3000)於 2018 年 9 月底取得美國FDA 上市銷售許可,並自 2019 年度開始出貨銷售,致2019 年前三季營收較2018 年前三季成長 288.64%。 該公司目前處於產品導入市場及快速成長階段,該公司預估營收2020 年~2022 年營收有較顯著的提升,主要來自於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營收大幅成長,主係 2019 年 12 月已取得呼吸道試劑美國 FDA 上市許可,並依產品開發進度及規劃,而預計 2021 年開始增加銷售真菌試劑、2022 年開始增加銷售性傳染病試劑。因此隨原有產品滲透率提升、新試劑產品上市、及技術授權客戶產品商業化進度,併同考量目前試劑產品的業務進展狀況、客戶提供預測,及授權客戶提供的採購計畫、歷史接單經驗,預估期間 I 之營業收入。 保守情境下,預估 2020~2022 年度營業收入預測達成率為 90%,推估年複合成長率為 93.70%。 |
期間 II:2023~2027 年度 | 7.50% | 期間 II: 參考 Enterprise Analysis Corporation 出具之產業報告,預測 2019~2024 年臨床分子診斷市場年成長率為 8%-9%,於保守情境下穩健以 7.50%估算。 | ||
期間 III:2028 年度後 | 0.00% | 期間 III: 永續經營期間保守情境下穩健預估成長率為 0%。 | ||
g | 樂觀情境 | 期間 I:2020~2022 年度 | 100.60% | 期間 I: 該公司腸炎體外診斷試劑與自動化分子診斷系統(MDx 3000)於 2018 年 9 月底取得美國FDA 上市銷售許可,並自 2019 年度開始出貨銷售,致2019 年前三季營收較2018 年前三季成長 288.64%。 該公司目前處於產品導入市場及快速成長階段,該公司預估營收2020 年~2022 年營收有較顯著的提升,主要來自於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營收大幅成長,主係 2019 年 12 月已取得呼吸道試劑美國 FDA 上市許可,並依產品開發進度及規劃,而預計 2021 年開始增加銷售真菌試劑、2022 年開始增加銷售性傳染病試劑。因此隨原有產品滲透率提升、新試劑產品上市、及技術授權客戶產品商業化進度,併同考量目前試劑產品的業務進展狀況、客戶提供預測,及授權客戶提供的採購計畫、歷史接單經驗,預估期間 I 之營業收入。 樂觀情境下,預估 2020~2022 年度營業收入預測達成率為 100%,推估年複合成長率為 100.6%。 |
期間 II:2023~2027 年度 | 8.50% | 期間 II: 參考 Enterprise Analysis Corporation 出具之產業報告,預測 2019~2024 年臨床分子診斷市場年成長率為 8%-9%,於樂觀情境下以 8.50%估算。 | ||
期間 III:2028 年度後 | 2.34% | 期間 III: 永續經營期間係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The Long View: Scenarios for the world economy to 2060」預估 2024~2060 年全球平均經濟成長率 2.34% 做預估。 | ||
EBITt | 由各期之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費用假設,估算各期 EBIT。 | |||
Capital Expt | 考量未來每年固定資產支出預算,及未來營收成長率與既有客戶已投放自動化分子診斷系統(MDx3000) 的情形進行估算。 | |||
Dept | 係以 2019 年第三季既有折舊費用加上預估新增固定資產投資支出之耐用年限進行折舊估算。 | |||
△NWCt | 考量該公司現金水位,以及參考該公司 2016~2018 年及 2019 年前三季之平均淨增加營運資金占營業收入比率估算。 |
D.每股價值計算結果 (A)保守情境
P=( V0 -VD ) / 擬上市股數
=(1,913,615 千元-60,212 千元) /81,340 千股
=22.79 元
(B)樂觀情境
P=( V0 -VD ) / 擬上市股數
=(5,106,076 千元-60,212 千元) / 81,340 千股
=62.03 元
依據上述之數據及公式,估計該公司之參考價格區間為 22.79 元~62.03 元,考量此法主要係以未來各期創造之現金流量折現值合計數計算目前股東權益之價值。該公司目前處於商業化初期,技術授權客戶 IDEXX 集團及珠海麗珠隨其商品開發進度,逐年增加對該公司數位生物條碼的採購金額;體外診斷試劑方面,該公司自行開發之第一支試劑產品—腸炎體外診斷試劑已搭載自動化分子診斷系統開始上市銷售,第二支體外診斷試劑—呼吸道檢測試劑已於 2019 年 12 月取得美國 FDA 上市許可,將可搭載自動化多元分子診斷系統對外銷售,為該公司創造多元營收來源,未來之現金流量將可隨之增加,提升公司價值,故本承銷商擬採用此種評價方法。
綜上評估,併考量該公司近年營運情形、產業類型及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本次選擇以收益法作為該公司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應屬較符合該公司營運發展之評價模式。
(二)發行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茲就該公司與採樣同業公司慧智、亞諾法及瑞基海洋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分析列示如下:
1.財務狀況
項目 | 年度 公司名稱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第一季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ABC-KY | 17.90 | 15.82 | 26.20 | 27.43 |
xx | 23.37 | 15.52 | 28.60 | 35.31 | |
亞諾法 | 6.06 | 5.23 | 5.66 | 6.00 | |
瑞基海洋 | 58.42 | 55.15 | 22.06 | 26.34 | |
同業 | 30.00 | 30.40 | 註 1 | 註 1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ABC-KY | 967.98 | 998.85 | 1,179.76 | 622.59 |
xx | 403.57 | 586.83 | 765.90 | 748.69 | |
亞諾法 | 418.76 | 358.47 | 383.52 | 390.25 | |
瑞基海洋 | 142.14 | 156.26 | 297.44 | 304.10 | |
同業 | 221.24 | 229.36 | 註 1 | 註 1 |
資料來源: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採樣公司資料取自各公司公開資訊之年報;同業資料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業務比率」中之「C20 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永豐金證券整理。
註 1:截至報告出具日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同業資料。
(1)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負債占資產比率依序為17.90%、15.82%、26.20%及27.43%。2018年度較 2017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略為下降,主要係因該公司2018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總募集金額406,600仟元,致資產總額成長約177,243仟元,故負債占資產比率下降。2019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上升,主要係因營運資金需求使短期借款較2018年底增加60,212仟元,且2019年度開始適用IFRS 16,使租賃負債較2018年度增加 63,043仟元,故整體負債占資產比率上升。2020年度第一季負債占資產比率變化不大。
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負債占資產比率介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尚無重大異常。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分別為967.98% 、998.85% 、
1,179.76%及622.59%。該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以用於測試設備、租賃改良、機器設備及辦公設備之設
備為主,2017及2018年度該公司陸續增添自動化診斷系統、租賃設備及實驗室裝潢,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逐年增加,2018年10月該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總募集金額406,600仟元,使權益總額較前一年度增幅約 56.49%,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幅則為48.31%,權益總額增幅大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增幅,故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2017年度上升。2019年度該公司完成現金增資390,640仟元,使總額權益增加97,924仟元,致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2018年度上升。2020年度第一季該公司持續增添設備約37,878仟元,惟損益尚屬虧損狀態,權益金額下降,致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較2019年度下降較多。
與採樣公司和同業平均相較,該公司2017~2019年度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優於採樣公司與同業平均,2020年第一季僅次於慧智,且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皆高於100%,顯示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尚稱健全允當。
綜上所述,該公司之財務結構變化主係受營運尚未達經濟規模,營運呈虧損狀態,該公司隨營運資金需求辦理現金增資及取得資金融通而變化,整體而言,變化情形尚屬合理,財務結構應尚屬穩健,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2.獲利情形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名稱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第一季 |
資產報酬率(%) | ABC-KY | (64.61) | (62.94) | (44.36) | (24.91) |
xx | 12.02 | 9.70 | 9.76 | 5.93 | |
亞諾法 | 4.62 | 3.55 | 0.28 | 2.45 | |
瑞基海洋 | (7.55) | 5.22 | 13.33 | 10.92 | |
同業 | (5.40) | (8.20) | 註 1 | 註 1 | |
權益報酬率(%) | ABC-KY | (74.83) | (75.66) | (58.14) | (35.19) |
xx | 15.29 | 11.92 | 12.33 | 8.39 | |
亞諾法 | 4.91 | 3.76 | 0.27 | 2.58 | |
瑞基海洋 | (17.30) | 10.17 | 20.71 | 14.03 | |
同業 | (7.20) | (205.20) | 註 1 | 註 1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ABC-KY | (52.18) | (43.20) | (38.05) | (24.94) |
xx | 28.03 | 25.55 | 31.45 | 12.02 | |
亞諾法 | 9.74 | 3.33 | 0.44 | 4.81 | |
瑞基海洋 | (6.24) | 3.29 | 27.58 | 23.61 | |
同業 | 註2 | 註 2 | 註 2 | 註 2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ABC-KY | (52.10) | (43.27) | (38.74) | (24.78) |
xx | 29.10 | 24.59 | 35.45 | 21.37 | |
亞諾法 | 12.03 | 6.13 | 0.16 | 6.21 | |
瑞基海洋 | (13.21) | 8.33 | 25.99 | 26.20 | |
同業 | 註2 | 註 2 | 註 2 | 註 2 | |
純益率(%) | ABC-KY | (984.68) | (727.04) | (267.52) | (87.08) |
xx | 10.61 | 10.31 | 12.23 | 8.66 | |
亞諾法 | 12.41 | 10.83 | 0.79 | 7.70 | |
瑞基海洋 | (30.97) | 15.24 | 25.60 | 16.36 | |
同業 | (877.00) | (454.80) | 註 1 | 註 1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ABC-KY | (5.66) | (5.06) | (4.36) | (0.62) |
xx | 2.41 | 2.26 | 2.94 | 0.49 | |
亞諾法 | 0.97 | 0.76 | 0.05 | 0.13 | |
瑞基海洋 | (1.40) | 0.83 | 2.43 | 0.33 | |
同業 | 註2 | 註 2 | 註 2 | 註 2 |
資料來源: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採樣公司資料取自各公司公開資訊之年報;同業資料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業務比率」中之「C20 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永豐金證券整理。
註1:截至報告出具日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尚未出版同業資料。
註 2: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中未有相關數據。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資產報酬率分別為 (64.61)%、(62.94)% 、(44.36)% 及(24.91)%;權益報酬率分別為 (74.83)% 、(75.66)% 、(58.14)% 及(35.19)%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52.18)% 、 (43.20)% 、(38.05)% 及(24.94)%;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52.10)%、(43.27)% 、(38.74)% 及 (24.78)%;純益率分別為 (984.68)%、(727.04)% 、(267.52)% 及(87.08)%;每股稅後盈餘分別為 (5.66)元、 (5.06)元、(4.36)元及(0.62)元。該公司核心業務為數位生物條碼(Barcoded Magnetic Beads,BMB)檢測技術平台及相關產品,收入來源為數位生物條碼及光學分析儀之銷貨收入、檢測平台技術授權收入及診斷試劑之銷售收入。該公司最近三年度之獲利能力指標皆為負數,主要係持續投入體外診斷試劑產品之開發而產生較高的研發費用,且因授權客戶仍處於研發階段,數位生物條碼及光學分析儀之銷售未達經濟規模;試劑方面,雖該公司自行研發之第一支「腸炎體外診斷試劑(GI Panel)」於2018年9月取得美國FDA上市核准,並於2019年開始上市銷售,惟仍於商業化初期,故上述營收來源,規模仍不足支應研發費用及營運支出致營運皆呈現虧損狀態,故其獲利能力指標皆為負數。
採樣公司慧智及亞諾法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各項獲利指標皆為正數;而瑞基海洋除2018~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因營收顯著成長獲利能力指標為正數外,2017年度獲利能力指標皆為負數,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各項獲利能力指標低於採樣公司及同業,尚屬合理。
綜上所述,該公司因處商業化初期,營運規模仍不足支應整體營運支出而呈現虧損狀態,與採樣公司及台灣同業相較,並無重大異常之狀況。
3.本益比
係參考被評價公司之盈餘水準,與市場上之同業盈餘進行比較,再參考同業之市場價格及流動性、知名度、公司規模等進行折溢價調整,因其乃以同業已公開之市場資訊作為基礎,客觀易懂又能貼近市場價值,是目前市場上最常用亦最為投資人接受之價格評定方式。但本益比法在比較基礎上,係以盈餘做為計算基礎,若盈餘為負值,則無法計算出合理價格,由於該公司2017~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之稅後淨利仍為虧損,以本益比法評估似無法反應該公司真實價值,故不擬採用本益比法。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承銷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股票公開承銷價格,並未委請財務專家出具意見或委託鑑價機構出具鑑價報告。
(四)發行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該公司興櫃市場最近一個月(2020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25 日)之平均股價及成交量分別為 72.35 元及
56,434 千股。
(五)證券承銷商就其與發行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證券承銷商依一般市場承銷價格訂定方式,經考量該公司之所處產業、公司發展所處階段及未來潛在之獲利成長性、發行市場環境及同業市場狀況等因素,其承銷價格計算方式現金流量折現法計算為宜,並參酌該公司最近一個月之興櫃市場平均成交價等,以推算合理之承銷價格,作為該公司辦理股票承銷之參考價格訂定依據。
該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案係採競價拍賣之承銷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設算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日(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5 月 14 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
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 58.38 元之七成為上限,由本承銷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新臺幣 40.00 元作為最低承銷
價格(競價拍賣底標)之上限,另依同辦法第 17 條規定,承銷價格不得超過最低承銷價格之 1.20 倍(新臺幣 48.0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新臺幣 90.21 元為之,惟均價高過於最低承銷價格之 1.20 倍,故承銷價格訂為每股新臺幣
48.00 元溢價發行,應尚屬合理。
發 行 公 司: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瑞磁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董 | 事 | 長:xxx |
主辦證券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協辦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 | 表 | 人:xxx |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外國發行人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xx零伍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特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並依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 之開曼群島律師事務所 Ogier 於西元 2020 年 4 月[7]日出具之法律意見書、美國律師事務所 Venture Pacific Law, PC 於西元 2020 年 4 月[7]日出具之法律意見書、本所已審閱文件、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 及其獨立董事於西元 2020 年 4 月[7]日出具予本所之聲明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西元 2020 年 4 月[7]日出具予本所之聲明書及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西元 2020 年 4 月[7]日出具予本所之聲明書,外國發行人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 本次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審查人:理律法律事務所 xxxxx
【附件三】承銷商總結意見
Applied BioCode Corporation瑞磁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BC-KY或該公司) 本次為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050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發行總金額新臺幣90,500仟元整,依法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暨投資人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已詳述於評估報告「貳、外國發行人所屬國、主要營運地及上市地國之總體經濟概況、相關法令、匯率政策、相關租稅及風險因素等問題之說明分析」。
審查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xxx
承銷部門主管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