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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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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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至少包含如下几项内容的一项: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内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个交通项目(公路或水运)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
注:1.业绩证明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签订时间、工作内容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项目予以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软件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项目(公路或水运)工程信息化从业经历。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1.项目负责人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对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制件、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制件、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的复制件(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主要工作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对拟中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