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8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8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00x0xx)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000x)
(xx: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xxxx
000x)
(xx:深圳市xxxxxxxxxx0000xxxxxxxXxx00-00x)
(xx:xxxxxxxxxxxx0xxxxxXx0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 2021 年末的净资产为 7,560,551.89 万元(合并报表中的所有
者权益),资产负债率为 61.09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2,345.45 万元、58,639.47 万元和 20,666.28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7,217.07 万元,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1 倍。
(二)发行人是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同时也是市政府授权的城市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运营单位。2019-2021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0.68 亿元、6.86 亿元及 2.25 亿元,其中公司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中
包含的各项政府补贴分别为 47.70 亿元、35.94 亿元和 42.47 亿元,公司的盈利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由于政府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收入、宏观经济以及地方政府管理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将不可持续,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亦存在政府补贴收入不确定风险。
( 三) 报告期内各期末, 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 10,983,623.46 万元、
11,904,239.97 万元和 11,871,227.10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03%、61.21%和
61.09%; 2019-2021 年末, 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分别为 8,650,214.05 万元、
9,112,660.97 万元和 8,782,646.96 万元。由于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因此相应的财务费用和利息支出较高, 2019-2021 年度, 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68,637.46 万元、23,989.86 万元和 44,614.12 万元,财务费用较高。
(四)2019-2021 年度,发行人分别营业利润 130,051.47 万元、71,526.00万元及 32,270.72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30.56%、-45.00%及-54.88%;分别实现净利润 106,827.85 万元、68,598.40 万元及 22,476.69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22.26%、-35.79%及-67.23%。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供气、供热、公交等公
用事业板块,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近年来受“煤改气”及购气成本上升、疫情导致公共交通板块亏幅增大等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呈下降趋势,若未来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为控股型企业,具体的经营业务由下属子公司负责。2019-2021年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7,578,957.44 万元、7,935,553.82 万元和 8,463,684.26 万元,母公司净资产分别为 5,241,708.28 万元、5,363,789.68 万元和
5,567,355.99 万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母公司无营业收入,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基本来源于子公司。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占比较少,且利润收益较低。总体来说,发行人治理结构稳定,偿债资金来源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如果其相关子公司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六)重大诉讼情况
2018 年 10 月,经西安市政府决策,西安投资控股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控股”)与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融资租赁”,后将该笔债权转让至西安城投)分别向西安富阎移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富阎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1.5 亿元。上述两笔借款到期后,西安富xxx未能按时偿还。经力争,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能集团”)及东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腾集团”)出具《谅解备忘录》,愿以补充 480MW HIT 设备作为担保资产的方式,换取在 2020 年 1 月 30 日之前不对汉能集团追究担保责任。
据此,西投控股、西安城投与西安富xxx、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光伏公司”)、汉能集团协商签署《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约定就委贷偿还设置宽限期至2020年1月30日,宽限期内不对汉能集团等方追究保证责任以及对汉能集团启动不限于查封、冻结、扣押等法律手段。
2021年3月,由于委贷相关款项未予以清偿,西投控股、西安城投为追索3亿元委托贷款,以西安富阎公司、北京光伏公司、汉能集团为被告在西安市中院提起诉讼。
目前通过申请保全,西安市中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为:1.查封北京光
伏公司480MW的HIT设备;2.冻结汉能集团持有的西安富阎公司0.8696%的股权、及持有西安富阎移动能源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7574%的股权;3.轮候查封(之前的查封多为西安富xxx与员工劳动争议所涉执行案件)西安富阎公司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上述480MW的HIT设备前期已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为成都东腾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资产查封并拍卖。发行人对此向成都法院提起两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均被驳回,现在申请再审、复议阶段。
截至2021年末,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对其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2021 年 1 月,根据《西安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完成部分企业与所属单位脱钩并划转移交的通知》(市国企改革组办发〔2021〕1 号)精神,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变更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八)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 1,943.18 亿元,负债总
额 1,187.12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56.06 亿元;2021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
入 175.71 亿元,净利润 2.25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15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22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8.66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 1.01,速动比率为 0.89,资产负债率为 61.09%。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财务指标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九)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应有董事 9 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
之日,公司董事会到位董事 3 名,其中董事长 1 名,尚有 6 名董事有待委派。
此外,发行人监事尚缺位 4 人,有待西安市国资委的进一步安排。
(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1 年财务报告出具
的希会审字(2022)305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该报告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描述了贵公司子公司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采暖季天然气采购价格暂按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调整我市今冬天然气价格的函件,天然气价格调整上浮不超过 1.753 元/方(含省内管输费)确认采购价格。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发行人有权机构已就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处理情况出具了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亦就上述所涉及事项发表了补充意见。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影响发行条件和偿债能力,不影响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致发行人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3、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的。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第十节“三、投资者保护条款”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肯定了西安市快速增长的区域经济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平台地位突出,持续获得有力的外部支持以及业务结构较为多元等方面的优势对公司整体信用实力提
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发行人自身盈利能力较弱,对政府补助依赖较大;应收类款项回收情况需关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机构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货币政策的变更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由于本期债券发行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六)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总体运行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因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在制定公司融资计划和未来还款方案时,发行人综合考虑了现有负债结构、未来投资计划和项目现金流等因素。此外,发行人将动态调整新增负
债期限结构,尽量避免集中偿付风险。但是,如果未来发行人现金流未能达到预期,或者财务筹划不当致使新增负债期限结构安排不合理,可能导致集中偿付风险。
(八)发行人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有息债务较高风险
2019-2021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69 亿元、13.01 亿元和 24.76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 15.42 亿元、30.08 亿元和 64.42 亿元,长
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68.04 亿元、760.22 亿元和 692.27 亿元,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为公司开展棚户区改造业务产生的银行借款,若有息负债持续增长,将会增加发行人财务费用负担,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9-2021 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03%、61.21%和 61.09%,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且近年来有所上升。如果发行人不能将自身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可能会对长期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3、盈利依赖政府补贴风险
发行人是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同时也是市政府授权的城市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运营单位。2019-2021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0.68 亿元、6.86 亿元及 2.25 亿元,其中公司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中包含的各项政府补贴分别为 47.70 亿元、35.94 亿元和 42.47 亿元,公司存在盈利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4、政府补贴收入不确定风险
公司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承担着西安市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的建设运营。政府的财政投入和补贴收入是公司持续性经营的有效补充,由于政府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收入、宏观经济以及地方政府管理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将不
可持续,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存在政府补贴收入不确定风险。
5、部分子公司亏损风险
2021 年,发行人子公司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为-0.22 亿元,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2.08 亿元、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
-0.61 亿元,西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净利润-0.08 亿元,发行人天然气供应、供热及公共交通等板块出现一定的亏损,若未来上述板块仍继续亏损,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控股型架构的风险
2019-2021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40.38 亿元、162.67 亿元和 175.71 亿元,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发行人本部未实现营业收入,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基本来源于子公司,若未来子公司经营不善,将对发行人的收入和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7、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风险
2019-2021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为 37.43 亿元、22.55 亿元和 72.22亿元,资本支出保持较大规模。随着西安市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未来几年公司公用事业和城建类项目的投资还将维持一定规模,这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8、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2021 年,公司毛利率-10.16%、-7.18%和-11.63%,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供气、供热、公交等公用事业板块,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近年来受“煤改气”及购气成本上升等影响,公司毛利率较低且近三年为负,若未来毛利润持续亏损,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9、营业利润及净利润下降风险
2019-2021 年度,发行人分别营业利润 130,051.47 万元、71,526.00 万元及
32,270.72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30.56%、-45.00%及-54.88%;分别实现净
利润 106,827.85 万元、68,598.40 万元及 22,476.69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22.26%、-35.79%及-67.23%。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供气、供热、公交等公用事业板块,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近年来受“煤改气”及购气成本上升、疫情导致公共交通板块亏幅增大等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呈下降趋势,若未来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10、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2019-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4.72 亿元、20.39 亿元和 16.84 亿元,
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32.17 亿元、25.63 亿元和 21.06 亿元。应收款项规模较大,虽然发行人已按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计提法对长账龄款项计提了较高比重或全额坏账准备,但一旦未来年度债务人由于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导致无力支付相关款项,将对发行人未来收益、现金流情况及偿债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11、有息债务逐年递增的风险
2019-2021 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865.02 亿元、911.26 亿元和
878.26 亿元,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近三年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68.04 亿元、760.22 亿元和 692.27 亿元,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为公司开展棚户区改造业务产生的银行借款,即国开行陕西省分行棚户区专项贷款,期限多为 25 年,发行主要有息债务期限较长,利率较低,但目前少量保障房项目仍处于提款期,发行人仍面临有息债务递增的风险。
12、长期应收款规模较大风险
2019-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972.62 亿元、993.36 亿元和885.56亿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58.29%、57.80%和 53.05%,占比较大。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主要是拨付给各区县棚改项目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西安市下属各区县将部分还款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通过人大审批,根据约定及时足额安排棚改还款资金,产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一旦外部形势发生变化,造成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无法正常回收,将对发行人正常业务经营和现金流入产生不利影响。
13、公益性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公益性资产占比较大,主要系承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形成的公益性资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整体资产的流动性。目前,公益性资产暂未进行处置,发行人正在与西安市政府协商后续事宜,未来将在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置,可能会对发行人资产规模造成一定的影响。
1、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
经营管理,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变化对相关行业的投资建设需求以及整体盈利水平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地方政府可能改变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居民对公用事业的需求也可能下滑,进而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在时间上和幅度上有较为明显的对应关系。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供热、供气等业务,如果出现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有可能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缩小规模,发行人承建业务将会减少,业务的收益水平也将下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与此同时,西安市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也会对发行人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3、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所面临的风险
市政工程行业面临固定设施投入规模大且项目周期长,回购计划时间长,易变化,融资需求大,资金需求供给错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资金成本及建设原材料价格等市场变动的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下属从事经营生产的子公司众多,安全生产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以及自然条件等外部环境因素,一旦某个或某几个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收费定价风险
公用事业板块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公用企业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其收费标准及其调整多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方式确定,市场化程度较低,因此,收费标准能否随物价的上涨而及时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6、合同履约风险
发行人受西安市政府委托,投资建设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项目。发行人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在合同签订时,发行人难以全面地预见未来的市场波动与风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批准规划调整、设计方案变更、材料指标不过关、工程进度款不到位等众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不确定
性因素对合同如期履约带来了风险。如果代建合同不能按时履约,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的风险。
7、建设施工和工程管理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目前存在大量在建工程项目,虽然项目已获得国家发改委等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在技术、环保、市场前景、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诸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或者外部因素,造成发行人经济效益的较低甚至整个建设工程的失败。发行人存在建设施工和工程管理风险。
8、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主要投资项目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总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是受到多方面不可预见因素影响的系统工程。由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对施工的组织管理要求高,如果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有可能对项目的按期运营、实现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项目建成后,需要进行合理的日常维护管理,以保证正常的运营。意外因素可能会对设施的使用产生影响,从而增加维护成本。
9、突发事件引起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安全、员工健康、以及对公司社会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如公司高层变动、政府人员调整,或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等;或者社会异常事故如非典、罢工等。尽管公司通过设置应对该类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措施积极应对,但该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将有可能造成发行人的经营以及治理结构产生风险。
10、供气板块气源相对单一风险
按照我国现行的天然气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天然气由国家统筹分配和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计划安排,目前陕西省的用气由长庆油田供应,陕西省天然气集团是陕西省唯一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经营商,发行人子公司xx天然气上游气源主要通过陕西省天然气集团输送,2018 年,在西安市人民政府支持下,公司实现了以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供应为主、中石油西气东输为辅的“双路”上游气源供应,但公司仍存在气源较为单一、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相关主营业务产生一定程度影响。虽发行人目前已处于复工状态,但仍面临未来因疫情反弹等因素导致发行人相关主营业务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1、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计 34 家,数量较多。各子公司中多家属于合并进入发行人旗下,独立运营,自负盈亏。虽然公司对下属企业运营管理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实际控制权,但是公司是否能对下属控股及参股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和合理的资源配置,将对公司未来的整体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关联交易风险
由于发行人自身子公司均为提供供热、供电等城市公共设施服务的单位,因此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子公司与发行人关联企业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考虑到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格,并向全社会公开,因此这些关联交易的定价、资金往来受到关联方关系的影响非常小。但是如果上述关联交易出现定价有失公允或重大波动,将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从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突发事件引发的治理结构变化风险
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一直保持稳定有效,内控制度也相对健全,保证了发行人经营稳步增长。然而,近年来国内企业因董事、监事等高管触犯法律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高管人员突然缺位情况时常发生,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因此,发行人未来也可能面临着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4、董事、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应有董事 9 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公司董事会到位董事 3 名,其中董事长 1 名,尚有 6 名董事有待委派。此外,
发行人监事尚缺位 4 人,有待西安市国资委的进一步安排。虽然目前发行人董事会已经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能够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有效决策,
但如果董事会成员继续空缺,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计划的制定、决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1、宏观和地区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西安市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运营,是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的生存环境,各国都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环境减少污染。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并开始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之中。为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1+2+22”行动方案,公司逐步开展“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等治霾工作,确保实现清洁燃烧,超低排放,总量减排,公司逐步改为燃气锅炉供热,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公司可能会因此增加环保成本或其他费用支出,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3、地方政府债务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部分债务涉及地方政府债务,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文),2015 年,我国又密集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2015〕40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2015〕 42 号文),2017 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和《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 号),2018 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和《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 号),
2021 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等,近期地方政府债务政策不断变化。地方政府债务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融资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的风险。
4、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城市规划及土地使用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上述宏观政策方面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较高,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
本息,可能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x公司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较好,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本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三、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免责提示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购买公司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须认真、充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
(一)本期债券在发行完成后拟于上交所上市交易,上交所不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
(二)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和开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不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
(三)公司、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募集说明书》并不保证揭示本期债券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本期公司债券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审
慎作出投资决策。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 发行人全称: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债券全称: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 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1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80亿元。
(四) 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五)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1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六)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九)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
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十一)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二)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十三)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四)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五)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6
月 9 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37 年每年的 6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六)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 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八)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九) 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 2027 年 6 月 9 日;本期债
券品种二兑付日为 2037 年 6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二十)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一)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二)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十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
(二十四)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无。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6 月 6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6 月 8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9 日。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
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391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及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债务的明细如下: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债务明细
单债券类型 | 债券简称 | 发行主体 | 债券余额 (亿美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亿元人民币) | 票面利率 | 到期日期 |
境外美元债 | 西安城投集 团 4% B20220624 |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 | 20 | 4.00% | 2022-06-24 |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如果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或者将用于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 50%或 100,000 万元以下(含 100,000 万元)的,应需通过董事长审批,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50%或 100,000 万元,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需通过公司董事长审批,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拟进行调整的,应由拟用款子公司财务部或本部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照发行人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上报集团财务分管领导予以审批。发行人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灵活调整偿还有息债务计划,或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应经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决策审批;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募集资金 20 亿元,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本期债券的发行将改善本公司的负债结构,这将有利于本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本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1.01增加至发行后的 1.08。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x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列入银监会平台名单的子公司(西安市三环路土地储备中心),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房地产业务,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该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20亿元,存续债券为“21 西基 01”及“21 西基 0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该期债券已使用约 10.24 亿元用于偿还“21 西基投 SCP001”的本金及利息,剩余约 9.66 亿元用于偿还“21 西基投 SCP002”的本金及利息,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根据《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该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存续债券为“22 西基 01”及“22 西基 0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1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该期债券已使用约 10 亿元用于偿还
“21 西基投 SCP002”的本金及利息,剩余部分将按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胜利 |
注册资本 | 90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900,000.00万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0年7月1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1722878448A |
住所(注册地)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8号 |
邮政编码 | 710000 |
所属行业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
经营范围 |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投 资、建设。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号码 | 029-85705031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 系方式 | 马胜利(党委书记、董事长)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 029-85705033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 2000 年 7
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2003 年 7 月,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国有城建资产重组市基础设施投资总公司的通知》(市政发[2003]92 号),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
2005 年,根据市政发[2005]12 号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基础
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整合方案的通知》及西安市财政局 2005 年 3 月 25 日市财函字[2005]101 号文《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划转市二环路建设指挥部等 15 户单位资产的函》,将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西安市西安热力、西安市自来水公司、西安市出租汽车公司、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西安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西安市三环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高架快速干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污水处理厂、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和西安市第三、第四污水处理筹建处等 11 家法人单位及西安市二环路建设指挥部、小雁塔历史公园、城市排水
管网系统等 3 家非法人单位合计为 59.9 亿元净资产划转至公司,西安市财政同时拨款 15.1 亿元货币资金注入公司;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5]57 号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修正的批复》批准,公司以划转单位净资产及财政拨款 75 亿元进行增资,于 2005 年 6
月 8 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整合重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 85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经西安兴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西兴
会验字[2003]第 033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整合重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由设
立时的 10 亿元增加至 85 亿元,全部以货币、实物及国有股权作价出资,经核
查,59.9 亿元实物出资中含有 16.55 亿市政道路和 19.80 亿的非收费管网,此次整合重组时间在国发[2010]19 号文颁布之前,不存在注册资本未到位、虚增资产等情况,符合当时的政策法规。
2007 年 9 月,根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管理体制的通知》(市编发[2007]30 号),本公司对于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城市公共交通等下属企业的资产、人事、生产等管理体制进行了整合。
2009 年 1 月,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同意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更名的批复》(市政发[2009]15 号),本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预拨相关市属企业资本金的函》
(市财函[2019]2697 号),同意向公司拨付资本金 5 亿元。本次出资后发行人实收资本变更为 90 亿元。
2021 年 1 月,根据《西安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完成部分企业与所属单位脱钩并划转移交的通知》(市国企改革组办发〔2021〕1 号)精神,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
西安市人民政府变更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90 亿元,实收资本为 90 亿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 亿元,西安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最近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6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板块 | 持股 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 产 | 收入 | 净利 润 | 是否存在重大 增减变动 |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板块 | 持股 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 产 | 收入 | 净利 润 | 是否存在重大 增减变动 |
1 | 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城市管道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和相关服务 | 51% | 74.85 | 62.30 | 12.55 | 53.19 | -0.22 | 2021 年 公 司天然气业务因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浮导致出现一定程 度亏损 |
2 | 西安交通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工程建设 | 51% | 13.84 | 7.39 | 6.45 | 38.94 | 0.07 | 否 |
3 |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 | 100% | 58.81 | 45.58 | 13.22 | 25.00 | 0.33 | 否 |
4 | 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电、供热 | 100% | 25.51 | 23.72 | 1.79 | 8.17 | -2.08 | 2021 年 公 司继续执行西安市 铁 腕 治 霾 “1+2+22”行 动方案,天然气采购量继续上升且采购成本高于燃煤成本,因此亏损 幅度有所扩大 |
5 | 西安市公共 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共汽车、电车营运 | 100% | 56.78 | 63.33 | -6.55 | 7.14 | -0.61 | 否 |
6 | 西安城投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保障房投资、 建设;棚户区改造 | 100% | 777.17 | 586.52 | 190.65 | - | -0.08 | 否 |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2 家,情况如下: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板块 | 持股 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 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1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区域性股份制银行业务 | 3.11 | 3,458.64 | 3,182.61 | 276.03 | 72.03 | 28.07 | 否 |
2 |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收购或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 | 13.31 | 427.78 | 302.43 | 125.34 | 6.71 | 17.73 | 否 |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板块 | 持股 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 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和处置 |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负责经营具体业务。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 846.37 亿元,负债总额为 289.63 亿元,资产负债率
34.22%,其中有息债务约为 129.28 亿元,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发行人母公司层面不存在使用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本部持有子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的情况。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无上市公司,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均为西安市国资委下
属国有企业,发行人对重要子公司掌控力较强。2019-2021 年,发行人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24,488.16 万元、26,755.10 万元及 6,315.06 万元,发行人每年均从子公司获取稳定的现金分红,预计能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此外,2019-2021 年末,发行人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73,331.01 万元、578,894.15 万元及 630,855.54 万元,公司现金储备较为充沛,预计能对本期债券按时到期偿付起到进一步保障作用。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自本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
1、出资人
西安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公司出资人职责。公司不设股东会,西安市国资委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以下股东会职权:
(1)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的修改;
(2)委派或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及总会计师;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总会计师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或收购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8)依法办理公司资产转让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
(9)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10)获取出资收益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11)查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12)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2、党委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党委委员 7-9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
人担任;党委副书记 2 人,其中 1 名副书记由党员总经理兼任,1 名副书记为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公司设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 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任命或选举产生。公司党委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公司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xx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7)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精神xx建设、企业文化建
设;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主要判断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省市委政府重大部署要求,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公司及司属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3)公司及司属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4)公司及司属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重大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由公司自主研究聘任的重要人事任命;
(6)涉及公司及司属企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其他应当由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直接向市国资委负责。职责定位为: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9 人,
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职工董事 1 名,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董
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期满可以连任或续聘。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向出资人报告;
(2)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3)制订公司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或产权收购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8)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决定公司的职工薪酬分配方案;
(10)决定公司的资金出借及担保,其中公司对参股企业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公司对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借款和担保的,在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
(12)审议批准司属企业融资、重大财产转让、置换、租赁、抵押、质押,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等事项;
(13)审议批准司属企业单项投资累计 6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主业投资。超过上述金额的投资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按照投资监管部门要求,在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14)审议批准公司及司属企业单笔财产价值 30 万元以下及年度累计 100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和赞助。超过上述财产价值的对外捐赠和赞助,报市国资委核准;
(15)按出资层级审议批准司属企业的章程;审议批准司属企业投资、新设、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司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及职工工资总额;审议批准司属企业的组织机构和资产经营方式;
(16)听取并审查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17)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
(18)重大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审查;
(19)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履行职权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西安市有关国资国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市政府或市国资委审议批准或备案的事项,从其规定。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对需要决议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董事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董事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3、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职责定位:谋经济、抓落实、强管理。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根
据企业发展需要设不多于 4 名副总经理;设总会计师 1 名、总法律顾问 1 名,总会计师和总法律顾问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总会计师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对出资人负责。总法律顾问由企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负责,向出资人和公司报告工作。经理层成员每届任期 3 年,任期期满可以连任或续聘。
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修改或废除公司的具体规章;
(5)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6)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7)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3 名监事由出资人按有关程序委派。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2 名职工监事由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公司党委审核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满可以连任。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公司执行公司章程情况并向出资人报告;
(3)检查公司财务,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4)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5)检查公司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部、品牌宣传部、运行安全部、工程管理中心、法律风控部、监督审计室、工会办公室等。
主要部门职责介绍:
1、综合办公室
负责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日常工作事务;负责集团公文起草与文秘事务;负责集团文电收发、机要保密管理;负责集团重点工作安排和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督查督办;负责集团工作会、务虚会等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负责集团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负责印章证照档案管理;负责集团信访管理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府机构日常沟通联络传达和集团内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集团政务公开、OA 办公系统管理运维、值班管理、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行政事务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公务车辆、食堂、物业、书报征订、办公设备设施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等后勤综合服务保障;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群工作部
负责落实集团党委前置程序要求,筹备组织集团党委会;负责集团党委公文文书、印章和档案管理;负责上级和集团党委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负责集团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安排民主生活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集团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集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协调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内表彰及推选;负责党务宣传教育、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讲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集团精神xx建设和xx城市创建;负责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负责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共
青团事务;负责集团机关党总支建设,指导机关党支部建设;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人力资源部
负责集团人力资源战略和管理规划;负责集团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负责集团人才招聘配置和退伍军人接收安置管理;负责集团培训学习体系建设和员工教育培训组织管理;负责集团人才发展管理、任职资格体系与职业通道建设和职称申报管理;负责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和员工体检;负责集团总部员工绩效管理;负责司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负责集团员工入离职与调配、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和信息等劳动关系管理;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公文会议、保密管理和印章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召开集团纪委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并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负责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宣传教育以及xx文化建设;负责受理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登记分类、流转处置;负责审理集团重要案件查办,承办管理权限内党员和监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处置;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负责党风行风作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室和纪检监察室。
5、财务管理部
负责集团债务性融资、融资规模结构管理,处理信息披露、跟踪评级、还本付息等事务;负责集团财务预算管理,跟踪落实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报和财务分析;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内部资金调拨与资金结算;负责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产权清查界定和登记统计;负责资产评估立项及评估结果确认,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负责集团司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负责集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负责集团税收筹划和纳税申报;负责集团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管理;负责集团财务档案管理;负责集团关联交易管理;统筹全资、控股司属企业财务监管;负责管理司属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计划;完
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6、战略发展部
负责宏微观形势和产业趋势研究,开展集团产业战略布局、培育孵化、经营性项目包装策划;负责组织开展集团战略规划管理和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司属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管理;负责汇总分析集团经营信息数据并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集团投资计划管理、经营性投资项目全周期过程管理和评价;负责司属企业分类和业务协同管理,组织开展企业改革改制、上市和市值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并购转让重组,开展划转企业前期调研及接收整合;负责组织开展集团法人治理与集团管控授权体系管理;负责司属企业外派董事和高管工作事务管理,组织股权代表定期述职、专项述职及报告;负责投资基金发起募集、投资及运作管理;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7、品牌宣传部
负责建立集团品牌战略管理体系,开展集团品牌建设和宣传;负责集团官方网站、公众号、《城投信息》等宣传载体的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负责集团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负责集团形象设计和广告宣传;负责媒体关系管理,建立集团新闻发言人机制;负责人民网政府领导留言版平台信息统计分析,转办督办和回复;负责建立公共关系和舆情管理机制,开展危机、突发事件舆情管理和处置;负责组织构建集团企业文化理念核心体系,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完善集团社会责任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开展社会责任评估和编制集团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8、运行安全部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完善集团安委会工作机制,筹备安全生产会议并督办落实会议决议;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督办;负责集团消防安全、反恐防爆管理;负责统筹集团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置;负责集团生产运行指导,跟踪分析集团民生保障生产运行指标情况;负责督查落实集团民生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供气、供暖和交通等民生保障和运行管理;负责统筹集团数字化建设,督导推动数字化项目开发与实施;负责健全优质服务管理机制,开展集团窗口单位优质服务管理提升和行风建设;负责集团 12345 市民热线管理督办;负责集团生态环保
管理;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9、工程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项目、城建项目、PPP 项目、外贷项目、棚改项目等工程项目前期策划立项手续办理;负责集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外部协调和工作推进;负责组织开展集团重点项目、城建计划编制报送;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建设项目考核管理机制并开展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xx施工、合同履约、人员履职等动态监督检查;负责集团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参与项目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协调外贷项目立项、贷款协议、项目管理和检查;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工程管理中心内设前期准备室、计划管理室、现场管理室和外贷项目室。
10、法律风控部
负责建立健全集团法律事务规范体系;负责组织开展法律调查和论证,审查法律文件和合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集团总部法律纠纷案件;负责构建总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和制度;负责集团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集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集团内控评价,推动集团总部和司属企业整改内部控制缺陷;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合规管理和合规行为规范;负责组织建立集团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和风险应对,牵头开展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处置;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监督审计室
负责组织建立完善集团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完善外部审计机构供方库;负责组织开展集团总部及司属企业年度及专项审计;牵头配合外部审计并负责协调处理相关问题;负责跟踪集团总部和司属企业执行内外部审计建议意见情况,定期督查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展;负责建立司属企业监事制度规则,开展外派监事工作事务管理;负责监督集团和司属企业法律法规、国资监管、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执行情况;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工会办公室
负责开展集团总部工会日常事务,指导司属企业工会工作;负责集团总部工会会议公文和印章档案管理;负责集团总部职工大会会务筹备,督促落实集团总部职工大会提案和监督检查职工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集团职工文
化体育活动和集团总部各类文体活动;负责组织举办集团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负责统筹协调集团总部脱贫攻坚重大事项和成效宣传;负责集团总部工会福利和职工健康教育;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劳动保护和劳动用品采购发放;负责集团扶贫帮困和女职工权益保护;负责集团总部工会资产、经费使用和管理;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借鉴国内外大型集团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对公司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改革,并对所属企业进行相应整合。公司不断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设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订了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筹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印章及档案管理制度》、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管理及分析》等各项管理制度及《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公司支票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办法及《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该等制度已形成一套综合财务体系,涵盖包括筹资、投资、资产、担保、成本费用、税项与利润分配、财务风险控制、财务信息技术系统、财务报告申报及分析、财务查阅及监督等内容的一系列管理措施。该体系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对监督及制定整体财务战略和投资、融资及分配政策的责任,子公司获准设立及实施各自财务工作的规则与程序及其进行本身审计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规则。
2、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为强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控制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效的组织和协调各项投资及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并以全面预算作为公
司制定、落实和考核内部经营目标责任的依据。全面预算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公司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编制财务预算,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对重大融资进行事前预算,择优选择适度负债、合理确定债务结构,防范融资风险的原则,严格控制融资规模。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规范集团及所属企业对外担保行为的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规模、对象以及决策程序,并引入了监管协作机制,旨在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核、报国资委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若有需要必须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对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过申请人提供材料、财务管理部审查及董事会审批流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人签署书面对外担保合同。
4、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股权管理,促进子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建立健全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西安市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与合同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发行人不仅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投资制定了明确的投资管理办法,还对项目预算、决算和工程管理等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方案,也对项目的投资原则、管理机构和投资权限、投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立项管理、建设管理、运营与移交管理、项目评价以及风险管理等工作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步骤,亦对基建管理的职责、基建建设程序、基建计划管理、基建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项目的审批权限、基建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以及相关财务报表制度制定了工作守则。
5、融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集团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办理收支管理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银行贷款和还款。银行信贷额度由集团公司统一申请、统一掌握使用。公司还制定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固定资产采购、股权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资金支付和报账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为履行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集团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集团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各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督察专项行动预案》。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标准的要求,在内部建立并实施了统一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了须达到的质量、安全控制的标准,阐明了不同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定了须由管理层控制的程序,并订立了达到各项标准而须采取的措施。
7、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流程,在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有较为详细的管理制度。公司明确了公司本部与子公司之间的职责划分,建立良好的管理运作机制,保障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高效、协调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子公司及时向本部提供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或公司要求的信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司法人治理与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向子公司委派股东代表,推举董事、监事人选;推荐人员受聘担任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实现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8、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该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租赁、资金往来等。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往来,遵照自愿、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往来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销售货物和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确定,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双方按照 “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确保公允、合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9、环保制度
为了搞好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特制定了本公司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10、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及上交所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司属企业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应急处置行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发生的其他有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公司成立西安城投集团处理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及司属企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为有效预防西安城投集团建设、运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准确、有效的启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2、合同管理办法
为加强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公司及司属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包括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审核部门,合同审核部门主要包括合同法律审核部门、合同财务审核部门、合同其他业务审核部门等。合同管理办法主要就发行人合并口径内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合同审核、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考核与奖惩等事项做出规定。
13、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为推动西安城投集团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和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司属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司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属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深化中央司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陕西省内部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主要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事项做出规定。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主营业务范围内与股东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构成对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其经济发展战略,审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确保发行人发展战略的实施。
2、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独立生产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以资产、权益为股东提供担保以及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本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控股股东交叉任职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及选举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董事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有独立的财会人员;建立和制定了适合本公司实际、符合国家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在银行独立开户;发行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况。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 出生年份 | 性别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海外居留权 |
马胜利 | 1968 年 | 男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0.06 | 无 |
xxx | 1962 年 | 男 |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 2018.09 | 无 |
x x | 0008 年 | 女 |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董事 | 2022.05 | 无 |
马胜利,男,汉族,1968 年 4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建设开发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西安高科实业股份公司房地产分公司副总经理;西安xx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长安园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西安xx区航空科技产业园发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西安xx区航空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兼发展中心主任(正处级);西安xx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兼发展中心主任;西安xxxx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20年 6 月至今任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x,汉族,1962 年 10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政工师。历任西安市公交总公司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西安市公交总公司多种经营处副处长、处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西安市公交总公司第五公司经理;西安市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城投集团运行协调部部长、资产经营部部长;西安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xx,x,汉族,196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西安市工商银行住房信贷处信贷管理科科长;个人消费信贷审批中心副主任;市基投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西安城投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
日,公司共有在职董事 3 名,尚缺 6 名董事仍待西安市国资委任命,公司董事暂存在缺位情况。
表: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 出生年份 | 性别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海外居留权 |
x x | 0002 年 | 男 | 职工监事 | 2016.12 | 无 |
鲁华,男,汉族,1962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西安市公交总公司第三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西安公司总公司第五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西安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安城投集团监事。
根据《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发强等 3 人免职的通知》(市国资发〔2019〕92 号)的要求,原监事高发强、xx、xxx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监事尚缺位 4 人,有待西安市国资委的进一步安排。
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出生年份 | 性别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期 | 海外居留权 |
马胜利 | 1968 年 | 男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0.06 | 无 |
xxx | 1962 年 | 男 |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 2018.09 | 无 |
x x | 0008 年 | 女 | 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 | 2015.09 | 无 |
xx军 | 1968 年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1.07 | 无 |
xxx | 1973 年 | 男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2.05 | 无 |
xxx先生,详见“西安城投董事会成员简历”。xxxxx,详见“西安城投董事会成员简历”。xx女士,详见“西安城投董事会成员简历”。
xx军,男,汉族,1968 年 7 月出生,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技术科副科长;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桥隧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现任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xxx,男,汉族,1973 年 7 月生,工程硕士,历任西安航空航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委员会委员,现任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或债券的情形。
发行人运作独立、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其他单位(不含下属子公司)兼职或领取薪酬的情形。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公用事业等业务板块,包括天然气、供热、公共交通、城市出租车等主要公用事业运营与管理,以及城市主干道路、环路、高架路建设、热、气等地下管网、绿化等业务。2016年以来,公司积极探索各种转型模式,逐步新增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和电动车充电、新能源汽车销售等新能源业务,积极推进智能定位和经营模式转型,由原来单纯的融资平台向投资开发主体转变,实现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收益的闭环操作,成为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的主力。
公司历史上承担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涵盖西安市全部城区范围的城市道路的改、扩建项目,城市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为城市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这些项目无论从建设性质、重要程度还是政府支持力度方面,都突显了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性。在新的发展阶段,公司继续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通过 PPP 模式参与城市重要项目建设,公司在西安市城市发展中贡献重要力量。
目前,公司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包括燃气、热力、公共交通,这些业务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在西安市范围内都处于垄断或相对垄断的地位,不仅使城市公共资产获得较好经营,同时也为公司带来相对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此外,基于公司在西安市城市建设和运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公司亦获得西安市政府多方面的支持。2019-2021 年,公司分别获得各类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分别为 47.70亿元、35.94 亿元和 42.47 亿元,主要系公交、供热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总体来
看,自公司成立以来,西安市政府以多种形式对公司发展予以支持,随着西安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财政对公司支持力度还将不断加大。未来,政府对公司的财政支持政策仍然继续保持。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天然气 | 32.56 | 18.53 | 79.36 | 48.79 | 77.24 | 55.02 |
城市供热 | 24.72 | 14.07 | 23.98 | 14.74 | 20.55 | 14.64 |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6.54 | 3.72 | 6.54 | 4.02 | 12.57 | 8.95 |
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 建设 | 27.50 | 15.65 | 30.05 | 18.47 | 7.22 | 5.15 |
化工品销售 | 35.44 | 20.17 | 1.97 | 1.21 | 2.63 | 1.87 |
电解铜贸易 | 26.37 | 15.01 | - | - | - | - |
其他 | 9.34 | 5.32 | 8.21 | 5.05 | 9.91 | 7.06 |
主营业务小计 | 162.47 | 92.47 | 150.12 | 92.28 | 130.12 | 92.69 |
租赁 | 0.85 | 0.49 | 0.91 | 0.56 | 0.45 | 0.32 |
材料出售及安装 | 3.78 | 2.15 | 2.86 | 1.76 | - | - |
管道工程 | 4.69 | 2.67 | 4.74 | 2.91 | 5.95 | 4.24 |
其他 | 3.91 | 2.23 | 4.05 | 2.49 | 3.86 | 2.75 |
其他业务小计 | 13.23 | 7.53 | 12.55 | 7.72 | 10.26 | 7.31 |
合计 | 175.71 | 100.00 | 162.67 | 100.00 | 140.38 | 100.00 |
注:1、主营业务中“其他”板块主要包括 IC 卡经营收入、停车场租赁收入、融资租赁收入、客运收入、广告收入等;“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租赁收入、材料出售及安装、管道工程等。其中,材料出售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西安热电供热管材和供暖设备的销售和安装;管道工程收入主要包括天然气公司燃气进入用户的管线施工。
2、2019 年收入结构分类时,将材料出售及安装业务与市政供热工程收入合并在一起,故材料出售及安装收入及成本为 0。
3、2021 年发行人收入结构分类时,发行人将下属交燃公司原天然气批发业务收入调整为化工品销售业务,导致合并口径天然气板块收入同比大幅减少,化工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2019-2021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40.38 亿元、162.67 亿元和 175.71亿元,最近三年公司收入稳中有升。天然气、城市供热、公共交通业务板块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较高。最近三年,发行人天然气业务收入分别为 77.24 亿元、79.36亿元和 32.56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55.02%、48.79%和 18.53%。2021 年
度,发行人在进行收入结构分类时,将下属交燃公司原天然气批发业务收入调整为化工品销售业务,导致合并口径天然气板块收入同比大幅减少,化工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2021 年发行人天然气收入与化工品销售收入合计 68.00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8.70%,金额和占比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2019-2021 年,发行人城市供热业务收入分别为 20.55 亿元、23.98 亿元和
24.72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4.64%、14.74%和 14.07%,报告期内发行人供热收入规模及占比均保持相对保持稳定状态。
2019-2021 年,发行人城市公共交通收入分别为 12.57 亿元、6.54 亿元和 6.54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8.95%、4.02%和 3.72%。2020 年以来,受疫情持续影响,西安市居民乘用公共交通出行意愿有所下降,导致发行人城市公共交通板块收入出现下滑。
2019-2021 年,发行人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收入分别为 7.22 亿元、
30.05 亿元和 27.50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5.15%、18.47%和 15.65%。2020年以来,随着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划入发行人合并报表,公司市政工程建设收入承销较大幅度增长。
2021 年度,发行人新增电解铜贸易业务,主要由西安城融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负责运营(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供应链公司成立于 2021 年,由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西安城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供应链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铜、铝、钢铁、水泥、沥青等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将为西安城投集团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城市环境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原材料采购平台,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中采购优势。2021年,发行人电解铜贸易实现营业收入 26.37 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5.01%。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成本结构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天然气 | 35.70 | 18.20 | 76.87 | 44.09 | 78.75 | 50.92 |
城市供热 | 29.57 | 15.08 | 28.97 | 16.62 | 25.92 | 16.76 |
业务板块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35.42 | 18.06 | 32.61 | 18.71 | 34.59 | 22.37 |
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 程建设 | 19.29 | 9.84 | 22.24 | 12.76 | 0.85 | 0.55 |
化工品销售 | 35.89 | 18.30 | 1.62 | 0.93 | 2.55 | 1.65 |
电解铜贸易 | 26.31 | 13.42 | - | - | - | - |
其他 | 6.56 | 3.35 | 6.11 | 3.50 | 6.78 | 4.38 |
主营业务小计 | 188.76 | 96.24 | 168.43 | 96.61 | 149.45 | 96.64 |
租赁 | 0.06 | 0.03 | 0.09 | 0.05 | 0.07 | 0.05 |
材料出售及安装 | 2.58 | 1.32 | 2.23 | 1.28 | - | - |
管道工程 | 3.66 | 1.87 | 3.02 | 1.73 | 3.79 | 2.45 |
其他 | 1.08 | 0.55 | 0.56 | 0.32 | 1.33 | 0.86 |
其他业务小计 | 7.38 | 3.76 | 5.91 | 3.39 | 5.19 | 3.36 |
合计 | 196.14 | 100.00 | 174.34 | 100.00 | 154.64 | 100.00 |
2019-2021 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154.64 亿元、174.34 亿元和 196.14
亿元。其中天然气成本分别为 78.75 亿元、76.87 亿元和 35.70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50.93%、44.09%和 18.20%;城市供热成本分别为 25.92 亿元、28.97亿元和 29.57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16.76%、16.62%和 15.08%;城市公共交通成本分别为 34.59 亿元、32.61 亿元和 35.42 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22.37%、18.71%和 18.06%;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成本分别为 0.85 亿元、22.24 亿元和 19.29 亿元;化工品销售业务成本分别为 2.55 亿元、1.62 亿元和 35.89 亿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65%、0.93%和 18.30%;2021 年度公司新增电解铜贸易业务成本 26.31 亿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3.4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毛利润结构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天然气 | -3.14 | 15.37 | 2.49 | -21.34 | -1.51 | 10.57 |
城市供热 | -4.85 | 23.75 | -4.99 | 42.77 | -5.37 | 37.69 |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28.88 | 141.32 | -26.08 | 223.34 | -22.02 | 154.43 |
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收入 | 8.21 | -40.16 | 7.81 | -66.89 | 6.37 | -44.69 |
化工品销售 | -0.46 | 2.23 | 0.35 | -2.99 | 0.08 | -0.56 |
电解铜贸易 | 0.06 | -0.27 | - | - | - | - |
其他 | 2.78 | -13.61 | 2.10 | -17.98 | 3.13 | -21.95 |
主营业务小计 | -26.29 | 128.64 | -18.32 | 156.89 | -19.33 | 135.55 |
租赁 | 0.79 | -3.87 | 0.81 | -6.98 | 0.38 | -2.67 |
材料出售及安装 | 1.20 | -5.88 | 0.62 | -5.32 | - | - |
管道工程 | 1.02 | -5.00 | 1.72 | -14.69 | 2.16 | -15.16 |
其他 | 2.84 | -13.88 | 3.49 | -29.91 | 2.53 | -17.73 |
其他业务小计 | 5.85 | -28.64 | 6.64 | -56.89 | 5.07 | -35.55 |
合计 | -20.44 | 100.00 | -11.68 | 100.00 | -14.26 | 100.00 |
2019-2021 年,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14.26 亿元、-11.68 亿元和-20.44 亿元。其中,发行人天然气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1.51 亿元、2.49 亿元和-3.14 亿元;城市供热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5.38 亿元、-4.99 亿元和-4.85 亿元;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22.03 亿元、-26.08 亿元和-28.88 亿元;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6.37 亿元、7.81 亿元和 8.21 亿元;化工品销售业务毛利润为 0.08 亿元、0.35 亿元和-0.46 亿元;2021 年度发行人电解铜贸易业务实现毛利润 0.06 亿元。
由于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供气、供热及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板块,政府具有定价权,为保障民生,定价相对较低,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近年来高于主营业务收入,但政府也给予了较多的补贴资金以支持公司发展。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毛利率结构情况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天然气 | -9.64% | 3.14% | -1.95% |
城市供热 | -19.64% | -20.83% | -26.16% |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441.74% | -398.94% | -175.21% |
供热市政工程建设 | 29.84% | 25.99% | 88.23% |
化工品销售 | -1.29% | 17.70% | 3.04% |
电解铜贸易 | 0.21% | 0.00% | - |
其他 | 29.76% | 25.57% | 31.58% |
主营业务小计 | -16.18% | -12.20% | -14.86% |
租赁 | 92.50% | 89.72% | 84.48% |
材料出售及安装 | 31.80% | 21.74% | - |
管道工程 | 21.83% | 36.21% | 36.33% |
其他 | 72.52% | 86.21% | 65.52% |
其他业务小计 | 44.23% | 52.93% | 49.42% |
合计 | -11.63% | -7.18% | -10.16% |
2019-2021 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0.16%、-7.18%和-11.63%。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业务持续为负,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供应、城市供热、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及市政工程建设等民生工程构成,上述业务大都经由政府定价,营业成本一般略高于营业补贴,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承销持续亏损趋势。当地政府每年通过补贴的方式对上述民生工程建设板块的亏损进行补偿。
天然气业务方面,由于国家发改委、陕西省物价局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调整了天然气门站基准价格和省内管输价格,经调整后发行人天然气运输成本上涨 0.056 元/立方米,但由于价格定价机制,2018 年尚未调整西安市居民用气价格,因此导致毛利率下降。随着西安市 2019 年 3 月适当上调面向居民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公司天然气板块利润有所回升并于 2020 年度由负转正。2021 年,由于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浮,发行人天然气业务出现一定亏损。
供热业务方面,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发行人城市供热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6.18%、-20.83%和-19.64%,报告期内发行人供热板块亏损幅度有所收窄。近年来发行人逐步开展“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等治霾工作,原材料逐步转变为天然气,购气采购成本较高,供热成本增加,但受价格定价机制所限,供热价格暂未调整,从而导致供热业务出现一定亏损。目前发行人已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定价部门提出调价申请,根据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及公司管理经验,收费标准近年预计会有所调整,供热板块业务盈利能力预计将会得到改善。
公共交通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共交通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75.25%、
-398.94%和-441.74%。发行人公共交通板块近年来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是由于公交运营作为城市公共事业项目,票价受政府管制,且近年来为了推进绿色出行及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公司实行低票价、月票及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但包括人工费用、燃料费用及修理费用等在内的营业成本近年来持续增长,从而使得票价收入不能覆盖公司的运营支出,形成的城市公共交
通企业政策性亏损。此外,2020 年以来发行人公共交通板块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西安市公用交通客流量大幅下降,发行人公共交通板块业务收入降幅较大,但公共交通运维成本等刚性支出下降幅度较小,导致发行人板块毛利率大幅下降。
公司上述公用事业板块由政府定价,为保障民生,定价相对较低,因此毛利率均为负,但政府给予了较多的财政补贴资金以支持公司发展。
近三年,公司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毛利率分别为 88.24%、25.99%和 29.84%,公司市政工程建设主要为供热板块入户管网施工收入及道桥公司市政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成本主要为材料费及人工费,故利润相对较高。
最近三年,公司化工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4%、17.70%及-1.29%;2021
年度电解铜贸易业务毛利率为 0.21%。
1、天然气
公司下属从事燃气业务的主体为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天然气”)和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燃气公司”)。2021年度公司燃气业务营业收入为 32.56 亿元,占当年全部营业收入的 18.53%。公司天然气业务包括居民供气和交通燃气两个板块。
2019-2021 年,公司供气板块收入分别为 77.24 亿元、79.36 亿元和 32.56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95%、3.14%和-9.64%。2021 年,发行人在进行收入结构分类时,将下属交燃公司原天然气批发业务收入调整为化工品销售业务,导致合并口径天然气板块收入同比大幅减少,化工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2021 年发行人天然气收入与化工品销售收入合计 68.00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8.70%。
盈利能力方面,2019 年发行人供气板块出现亏损,主要是非居民用气方面,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31 号),2017 年 1 月 11 日,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供给省内各城市燃气企业的非居民用气门站结算价格上浮 0.06 元/立方米;西安市政府将西安市非居
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 0.05 元/立方米,相差的 0.01 元/立方米由xx天然气、交通燃气公司等供气企业负担。此外居民用气方面,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天然气价格,国家发改委、陕西省物价局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
调整了天然气门站基准价格和省内管输价格,西安市居民用气价格疏导上游门站价格上调和省内管输价格下调后的涨幅 0.056 元/立方米,但由于价格定价机
制,西安市经过深入调研、成本监审以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西安市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最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起正式上调居民用气价格,其中第一阶(用气量 480 立方米(含)
以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 1.98 元/立方米上调至 2.05 元/立方米。受上述调价事件影响,公司 2019 年度毛利虽有所回升,但仍为负;2020 年毛利润由正转负。 2021 年,由于发行人子公司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就 2021 年采暖季天然气采购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 年度暂按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调整我市今冬天然气价格的函件确认天然气采购价格,在此背景下发行人天然气板块采购价格有所上浮,导致公司该板块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
(1)居民供气
公司居民天然气供气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xx天然气负责经营。为提高公司在居民天然气业务方面管理和技术水平,公司引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共同经营西安市天然气业务,于 2006 年成立了西安xx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名为“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 51%。该子公司拥有西安市城六区特许经营权,2009 年 4 月,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以授予方授权签约部门的名义与xx天然气签订《西安市城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权限 25 年。目前占据了西安市居民供气市场的 75%左右。主要经营城市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和相关服务;燃气设施的生产、经营、维护、维修、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科研开发、管网测绘、物资贸易以及燃气项目的设计和燃气表等。xx天然气目前有xxx、狄寨塬、高陵 3 个城市燃气门站,门气站设计规模为 109
万/立方米/小时。投运高压管道 276.6 公里,次高压管道 3,263.67 公里,中低压
管道 5,715.28 公里,遍布西安市大街小巷,近三年,xx天然气管网长度及管网维护成本如下:
表:2019-2021 年度xx天然气管网维护成本
项 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管网长度(公里) | 9,204 | 8,677 | 8,038 |
管网维护成本(万元) | 1,691.33 | 1,983.16 | 1,192.93 |
截至 2021 年末,xx天然气已覆盖天然气居民用户 308.78 万户,工商用户
90 户,公司供气主要服务区域包括:西安市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以及灞桥区(含xx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等城六区部分)、雁塔区。下列区域除外:灞桥区灞河以东陇海线铁路以南,雁塔区南三环以南。xx天然气每年七、八月与陕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能基本保证用气需求,在冬季用气高峰时期,公司亦采购 LNG 等作为应急气源,保证各类用户的正常用气。
表:2019-2021 年度xx天然气业务经营情况
项 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天然气销售收入(亿元) | 46.73 | 42.94 | 45.14 |
天然气销售成本(亿元) | 48.99 | 40.96 | 46.67 |
销售利润(亿元) | -2.26 | -2.49 | -1.53 |
购气量(亿立方米) | 22.22 | 21.77 | 22.31 |
售气量(亿立方米) | 21.60 | 22.15 | 21.66 |
工业用户数(户) | 90 | 76 | 84 |
居民用户数(万户) | 308.78 | 293.8 | 279.43 |
工业用气价格(元/立方米) | 2.23 | 2.23 | 2.23 |
居民用气价格(元/立方米) | 2.05 | 2.05 | 2.05 |
天然气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 2.01 | 1.73 | 1.92 |
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所供的天然气正常气源来自陕北长庆气田,目前共有四条在供气源:靖西一、二线(供气能力 1,140 x Nm3/日)、靖西三线(供气能力 800 x Nm3/日)以及西气东输二线。由陕西省天然气总公司经长输管线输送至西安北郊,再由公司经过过滤、调压、加臭、计量后输送至西安市各用户。xx天然气每年七、八月与陕西省天然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2017 年以前,上述气源供应基本能保证xx天然气的用气需求,在冬季用气高峰时期,xx天然气亦采购高价 LNG 作为应急气源;但自 2017 年起,受“煤改气”及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全国均有一定程度的“气荒”现象,仅依赖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已无法完全满足xx天然气的用气需求。2018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新气源”项目顺利实施,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高陵分输压气站通过公司高陵
门站供气,于 2018 年 11 月底开阀供气,现年供气能力 20 亿立方米,自此西安市实现了以省天然气公司供应为主、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为辅的“双路”上游气源供应时代,居民供气能力进一步提高。2021 年供气量为 222,238 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年供应量为 65,907 万立方米,占比为 29.66%,非居民为 156,331 万立方米,占比为 70.34%。居民用气价格为 2.05 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 2.23-2.68 元/立方米。超过上述合同采购量后,根据每月超额购气情况,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为解决公司冬季上游供气量不足、缺少应急备用气源的问题,公司在未央区建设 LNG 应急调峰站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 座水容积 2.5 万立方米、总储气量 1,500 万立方米的三层金属全容 LNG 储罐及其辅助设施,以缓解供气量与消费量在时间上不均衡的矛盾,保证天然气供应连续、安全、平稳,目前已基本完工,公司自有储气能力由 246 万立方米增至 1,746 万立方米。
表:2021 年xx天然气前五大上游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亿 立方米) | 单价(元/ 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亿元) | 结算方 式 | 占采购总量占 比(%)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 | 13.22 | 1.84 | 24.38 | 按月 | 59.64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7.91 | 1.74 | 13.75 | 按月 | 35.68 |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0.49 | 6.92 | 3.37 | 按月 | 2.20 |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0.36 | 5.39 | 1.91 | 按月 | 1.60 |
西安屹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8 | 5.26 | 0.4 | 按月 | 0.34 |
合计 | 22.06 | - | 43.81 | - | 99.46 |
表:2020 年xx天然气前五大上游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亿立方米) | 单价(亿元/亿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亿元) | 结算方式 | 占采购总量占比(%)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16.08 | 1.85 | 29.72 | 按月 | 73.7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 | 4.47 | 1.64 | 7.31 | 按月 | 20.51 |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54 | 5.21 | 2.81 | 按月 | 2.47 |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0.42 | 4.71 | 1.97 | 按月 | 1.9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亿立方米) | 单价(亿元/亿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亿元) | 结算方式 | 占采购总量占比(%) |
陕西屹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0.11 | 4.42 | 0.50 | 按月 | 0.52 |
合计 | 21.62 | - | 42.31 | - | 99.18 |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城六区居民客户以及区域内的供热公司和工商非居民用户等,近年来,xx天然气业务保持平稳增长,2019-2021 年度,售气量分别为 21.66 亿立方米、22.15 亿立方米和 21.60 亿立方米。2018 年 6 月,受“煤改气”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上涨,而西安市未及时调整下游居民销售价格,使得 2018 年xx天然气销售利润大幅下降,2019 年 3 月,西安市适当上调了下游居民销售价格,公司盈利情况有所改善,并于 2020 年实现盈利。2021 年,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就 2021 年采暖季天然气采购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 年度暂按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调整我市今冬天然气价格的函件确认天然气采购价格,在此背景下发行人天然气板块采购价格有所上浮,导致公司该板块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
表:xx天然气居民和非居民用户构成情况
项目 | 2021 年度 | ||
用气量(亿立方米) | 总价(亿元) | 占比(%) | |
非居民 | 15.36 | 33.24 | 71.11 |
居民 | 6.24 | 13.50 | 28.89 |
合计 | 21.60 | 46.74 | 100.00 |
表:2021 年xx天然气前五大下游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 供应量(亿 立方米) | 单价(元/ 立方米) | 供应金额 (亿元) | 结算方式 | 占供应总 量占比 |
西安热力总公司太华供热公 司 | 1.20 | 2.31 | 2.77 | 按月 | 5.40% |
西安雁东供热有限公司 | 1.00 | 2.31 | 2.31 | 按月 | 4.50% |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城北供 热站) | 0.53 | 2.31 | 1.22 | 按月 | 2.39% |
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0.46 | 2.31 | 1.06 | 按月 | 2.07% |
西安朱雀热力有限公司 | 0.37 | 2.31 | 0.85 | 按月 | 1.69% |
合计 | 3.56 | - | 8.21 | - | 16.05% |
表:2020 年xx天然气前五大下游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 供应量(亿立方米) | 单价(元/立方米) | 供应金额 (亿元) | 结算方式 | 占供应总量占比 |
西安雁东供热有限公司 | 1.42 | 2.31 | 3.28 | 按月 | 6.70% |
西安热力总公司太华供热公司 | 1.03 | 2.31 | 2.38 | 按月 | 4.86% |
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0.47 | 2.31 | 1.09 | 按月 | 2.21% |
西安朱雀热力有限公司 | 0.47 | 2.31 | 1.09 | 按月 | 2.20% |
西安热力总公司朝阳热力站 | 0.39 | 2.31 | 0.90 | 按月 | 1.86% |
合计 | 3.77 | - | 8.74 | - | 17.83% |
表:2021 年xx天然气单位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 | 金额 |
单位收入 | 2.164 |
单位采购成本 | 2.011 |
人工成本 | 0.182 |
管网维护成本 | 0.008 |
折旧及摊销 | 0.078 |
其他成本 | 0.152 |
供销差成本 | 0.061 |
辅料成本 | 0.002 |
单位补贴 | 0.138 |
单位利润 | -0.009 |
注:上述测算为不含税价格测算
定价方面,目前西安市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是经物价部门对全省燃气企业天然气的购气成本、经营成本进行审计、监督、审核,结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用气负担初步确定价格,并召开听证会最终确定燃气价格。公司 2010 年以来,执行的居民用气一阶销售价格为 1.98 元每立方米,2
随着上游门站气价的上涨,2019 年 3 月 16 日起,根据西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
西安市居民客户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阶梯气价,阶梯气价以年度(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周期,居民用(购)气量年度周期不累计、不结转,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表:西安市城区现行天然气价格表
用户类别 | 采暖类型 | 阶梯 | 分类标准 | 价格 |
居民用户 | 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 | 第一阶 | 480 立方米(含) | 2.05 元 |
第二阶 | 480-660 立方米(含) | 2.46 元 | ||
第三阶 | 660 立方米以上 | 3.08 元 | ||
独立采暖用户 | 一档 | 2,000 立方米(含) | 2.05 元 | |
二档 | 2,000-3,000 立方米(含) | 2.46 元 | ||
三档 | 3,000 立方米以上 | 3.08 元 | ||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2.07 元 | |||
非居民用户 | 不限量 | 2.23 元 |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认真做好巡线查漏、入户安检、抢险维修、服务咨询等生产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全年零重大安全责任性事故”目标。2013 年,公司继续推进资讯科技系统升级三年工作计划,重点开展客服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同时按照“企业管治年”的总体安排,系统进行管网设备风险评估和改善工作,提升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性事故。
(2)交通燃气
公司于 2008 年成立了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燃气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工程建设及新能源技术开发等。为加强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公司于 2010 年引入新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交通燃气公司进行投资。2011 年,公司完成对交通燃气公司增资扩股,其注册资本变更为 2.35 亿元,目前已完成二次增资,注册资本 5.25 亿元。
公司交通燃气业务主要是通过 LPG 等化工气体的批发业务以及干道两侧的加气站为公交车及私家车提供 CNG 加气服务实现盈利。2018 年,西安市政府引进“吉利甲醇汽车项目”,该项目为近年西安市招商引资“头号工程”,交通燃气公司 2018 年配套新增甲醇加注站项目,积极完成吉利甲醇汽车项目配套工程甲醇加注站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交通燃气公司已运营 15 座加气站,24 座甲醇加注站。
2019-2021 年度,交通燃气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如下表:
表:2019-2021 年度交通燃气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LPG 业务 | 销售收入(万元) | 69,476.47 | 50,105.63 | 169,912.79 |
销售量(万吨) | 16.63 | 16.87 | 49.2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销售价格(元/吨) | 4,178.16 | 2,969.39 | 3,453.51 | |
批发价格(元/吨) | 4,171.46 | 2,946.46 | 3,444.36 | |
混合碳四 | 销售收入(万元) | 40,482.14 | 12,309.90 | 43,516.00 |
销售量(万吨) | 9.85 | 4.43 | 10.86 | |
销售价格(元/吨) | 4,109.60 | 2,776.15 | 4,007.00 | |
批发价格(元/吨) | 4,104.63 | 2,754.76 | 3,998.21 | |
碳五 | 销售收入(万元) | 30,073.09 | 42.44 | 3,926.87 |
销售量(万吨) | 5.05 | 0.02 | 1.13 | |
销售价格(元/吨) | 5,960.22 | 2,157.70 | 3,475.11 | |
批发价格(元/吨) | 5,955.73 | 2,128.23 | 3,466.46 | |
CNG 业务 | 加注站(座) | 18.00 | 21 | 24 |
销售收入(万元) | 9,954.82 | 8,970.21 | 17,748.96 | |
销售量 (万立方米) | 3,325.40 | 3,024.53 | 5,143.58 | |
销售价格 (元/立方米) | 2.99 | 2.97 | 3.45 | |
批发价格 (元/立方米) | 2.11 | 2.15 | 2.26 | |
甲醇业务 | 销售收入(万元) | 21,447.90 | 3,221.71 | 26,064.40 |
销售量(万升) | 12,757.08 | 1916.25 | 15,532.84 | |
销售价格(元/升) | 1.68 | 1.68 | 1.68 | |
批发价格(元/升) | 1.82 | 1.38 | 1.35 | |
引镇气化业务 | 销售收入(万元) | 15,836.34 | 12,298.38 | 9,223.22 |
销售量(万方) | 3,138.80 | 2,795.81 | 2,284.90 | |
销售价格(元/方) | 5.05 | 4.4 | 4.03 | |
批发价格(元/方) | 4.38 | 3.34 | 3.33 | |
其他化工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191,372.30 | 404,129.85 | 253,932.22 |
销售量(万吨) | 35.96 | 66.09 | 38.1 | |
销售价格(元/吨) | 5,321.81 | 6,115.29 | 6,664.89 | |
批发价格(元/吨) | 5,327.38 | 6,095.61 | 6,663.71 | |
引镇 LNG 批发 | 销售收入(万元) | 6,698.89 | 5,835.87 | - |
销售量(吨) | 8,678.97 | 10,458.48 | - | |
销售价格(元/吨) | 7,718.53 | 5,580.00 | - | |
批发价格(元/吨) | 6,830.20 | 5,016.00 | - | |
成品油 | 销售收入(万元) | 1,530.05 |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销售量(万升) | 267.62 | - | - | |
销售价格(元/升) | 5.72 | - | - | |
批发价格(元/升) | 5.20 | - | - |
气源方面,交通燃气公司燃气供应方包括延长集团、xx天然气及陕西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向延长集团采购 LPG 和混合碳四(16%)及混合碳五(16%),公司 LPG 业务、碳四和碳五业务主要是从延长集团榆林、延安 LPG 生产基地采购 LPG,通过公司低碳综合服务中心和销售配送体系为延长集团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批发销售给延长石油各地分支机构赚取利润,采购价格按照国家统一定价,基本上当月购进、次月结算;CNG 业务主要是向xx天然气和陕西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通过加气站零售,用户主要为陕西省内出租车和私家车。
售价方面,加气站基本按国家统一零售价定价,2018 年,公司新增甲醇加注站业务,目前为支持西安市甲醇汽车项目,甲醇零售价给予一定优惠。2020年度及 2021 年度,交通燃气 LPG、CNG 业务主要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情况如下:
表:交通燃气 LPG 业务主要上游供应商情况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 (万吨) | 单价 (元/吨) | 采购金额 (万元) | 结算方式 | 采购总量 占比 |
2020 年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9.92 | 3,404.11 | 33,757.21 | 银行转账 | 59%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榆林核算部 | 6.96 | 2,937.31 | 20,436.25 | 银行转账 | 41% | |
合计 | 16.87 | - | 54,193.46 | - | 100% | |
2021 年 | 咸阳海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28 | 4,433.23 | 54,458.61 | 银行转账 | 74%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3.38 | 3,330.65 | 11,258.90 | 银行转账 | 20%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榆林核算部 | 0.39 | 3,295.01 | 1,269.77 | 银行转账 | 2% | |
陕西祺林石油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 | 0.58 | 4,109.93 | 2,377.72 | 银行转账 | 3% | |
合计 | 16.63 | 69,365.00 | - | 100% |
表:交通燃气 LPG 业务主要下游客户情况
年份 | 下游客户名称 | 销售量 (万吨) | 单价 (元/吨) | 销售金额 (万元) | 结算方式 | 销售总量 占比 |
2020 年 | 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 | 9.92 | 3,434.42 | 34,057.79 | 银行转账 | 59% |
年份 | 下游客户名称 | 销售量 (万吨) | 单价 (元/吨) | 销售金额 (万元) | 结算方式 | 销售总量 占比 |
公司 | ||||||
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靖边采供站 | 6.96 | 2,954.72 | 20,557.35 | 银行转账 | 41% | |
合计 | 16.87 | - | 54,615.14 | - | 100% | |
2021 年 | 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 | 15.37 | 4,188.62 | 64,384.39 | 银行转账 | 92% |
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靖边采供站 | 0.68 | 3,969.15 | 2,693.78 | 银行转账 | 4% | |
江苏延长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 | 0.58 | 4,145.49 | 2,398.30 | 银行转账 | 3% | |
合计 | 16.63 | - | 69,476.47 | - | 100% |
表:交通燃气 CNG 业务主要上游供应商情况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万立方米) | 单价(元/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万元) | 结算方式 | 采购总量占比 |
2020 年 | 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000.19 | 2.06 | 4,123.95 | 按月 | 74.53% |
陕西通汇天然气配送有限公司 | 323.71 | 2.37 | 767.2 | 按月 | 12.06% | |
陕西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59.95 | 2.37 | 853.07 | 按月 | 13.41% | |
合计 | 2,683.85 | 2.14 | 5,744.22 | - | 100% | |
2021 年 | 西安xx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61.16 | 2.71 | 5,603.35 | 按月 | 67.47 |
西安长安天然气公司 | 285.95 | 2.43 | 694.11 | 按月 | 9.36 | |
陕西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440 | 2.43 | 1,068.35 | 按月 | 14.4 | |
陕西通汇天然气配送有限公司 | 268 | 2.43 | 652.31 | 按月 | 8.77 | |
合计 | 3055.11 | 2.62 | 8018.12 | - | 100.00 |
表:交通燃气 CNG 业务主要下游客户情况
年份 | 客户名称 | 供应量(万立方米) | 单价(元/立方米) | 供应金额 (万元) | 结算方式 | 占供应总量占比 |
2020 年 | 公交八公司 | 607 | 2.35 | 1,426.94 | 按月 | 30.04% |
公交六公司 | 538 | 2.35 | 1,265.59 | 按月 | 26.63% | |
公交五公司 | 558 | 2.35 | 1,311.19 | 按月 | 27.62% | |
公交二公司 | 79 | 2.35 | 185.33 | 按月 | 3.91% | |
公交七公司 | 27 | 2.35 | 64.61 | 按月 | 1.34% | |
公交驾校 | 14 | 2.35 | 33.61 | 按月 | 0.69% | |
公交巴士公司 | 196 | 2.35 | 460.04 | 按月 | 9.7% |
年份 | 客户名称 | 供应量(万立方米) | 单价(元/立方米) | 供应金额 (万元) | 结算方式 | 占供应总量占比 |
公交客车总厂 | 1.5 | 2.35 | 3.6 | 按月 | 0.07% | |
合计 | 2020.5 | 2.35 | 4,750.91 | - | 100% | |
2021 年 | 公交六公司 | 640 | 3.26 | 2,086 | 按月 | 19.25 |
公交八公司 | 551 | 3.26 | 1,797 | 按月 | 16.57 | |
公交五公司 | 481 | 3.26 | 1,568 | 按月 | 14.47 | |
公交巴士运营公司 | 208 | 3.26 | 677 | 按月 | 6.26 | |
公交七公司 | 70 | 3.26 | 229 | 按月 | 2.1 | |
合计 | 1950 | 3.26 | 6,357 | - | 58.65 |
总体来看,目前公司正在大力发展供气板块,在新动力汽车加气市场提早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优势,随着甲醇加注站项目建设的逐步推进,公司供气板块后期发展潜力较好。
2、城市供热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由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力”)和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电”)负责经营。2019-2021 年度, 公司供热板块供热收入分别为 20.55 亿元、23.98 亿元和 24.72 亿元,毛利润分 别为-5.38 亿元、-4.99 亿元和-4.85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26.18%、-20.83%和-19.64%。
公司供热业务受政府定价影响,盈利能力较低,供热业务的原料原以煤炭为准,近年来为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1+2+22”行动方案,公司逐步开展“煤改气”、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等治霾工作,一方面随着天然气价格的上涨,供热成本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锅炉改造支出带来的成本分摊亦增加供热成本,因此公司供热板块亏损。
为支持公司供热业务发展,西安市政府每年给予适当补贴,2019-2021 年,公司供热板块获得的政府补贴和奖励分别为 0.86 亿元、1.3 亿元和 1.15 亿元,此外公司供热板块子公司同时为用户提供入户管网施工收入,为公司供热业务的辅助设施和附加利润,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成本主要为材料费及人工费,利润较高,弥补了供热业务亏损。
(1)经营情况
1)西安热力经营情况
西安热力占据西安市供热市场份额 40%左右,供热区域覆盖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xx航空产业基地。随着供热能力的不断提升,西安热力供热收入逐年增长。 2019-2021 年,西安热力供热面积分别为 9,558 万平方米、10,004 万平方米和
10,488 万平方米,近年来随着锅炉改造及新建锅炉的完工,以及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立移交工作的推进,公司供热能力呈逐年上升趋势,供热收入逐年增加。截至 2021 年末,西安热力总管网长度 600 余公里,具备运行条
件的锅炉 37 台,其中均为燃气锅炉 37 台,供热能力为 7,880T/H,发展供热户
数 73 万户,以居民用户为主。
表:2019-2021 年度西安热力管网维护成本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管网长度(公里) | 600 | 600 | 600 |
管网维护成本(万元) | 16,800 | 16,500 | 16,000 |
表:2019-2021 年度西安热力业务运营情况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供热能力(T/H) | 7,880 | 7,880 | 7,605 |
平均室温合格率 | 98 | 98 | 98 |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 10,488 | 10,004 | 9,558 |
其中:居民用户 | 9,439 | 9,004 | 8,600 |
非居民用户 | 1,049 | 1,000 | 958 |
供热量(万吉焦) | 3,015 | 2,870 | 2,750 |
供热户数(万户) | 73 | 69 | 64.50 |
热费收缴率 | 98% | 99% | 99% |
2)西安热电经营情况
西安热电主要负责向西安市城西地区、xx开发区及沣东新城地区进行集 中供热和供电,近年随着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推进,公司供热能力稳步上升,此外,西安热电每年建设管网长度约 10 公里,每年增
加资本支出约 7,000 万元,不断向西咸新区附近扩大供热范围,公司供热区域逐渐扩大。
截至 2021 年末,西安热电的供热能力为 1,793T/H,供热面积为 3,188 万平方米,用户以居民用户为主,2019-2021 年实现供热收入 4.48 亿元、5.34 亿元和
5.82 亿元。供电方面,西安热电通过热电联产机组等设备生产的电能,接入西
安市供电网,收入统一由国家电网陕西公司结算。
表:2019-2021 年度西安热电管网维护成本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管网长度(公里) | 170.06 | 170.66 | 101.73 |
管网维护成本(万元) | 1,558.75 | 2,152.80 | 6,049.90 |
表:2019-2021 年度西安热电业务运营情况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供热能力(T/H) | 1,793 | 2,468 | 2,265 |
平均室温合格率 | 96 | 96 | 96 |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 3,188 | 3,124 | 3,042 |
用户数 | 39.85 | 39.05 | 38.02 |
其中:居民用户 | 38.25 | 37.38 | 36.35 |
非居民用户 | 1.60 | 1.67 | 1.67 |
供热量(万吉焦) | 1,042.06 | 1,101.35 | 1,050 |
供电量(万千瓦) | 4,4250.97 | 42,852.64 | 55,557.08 |
热费收缴率(%) | 99 | 99 | 99 |
供热收入(万元) | 58,156.84 | 53,406.28 | 44,830.50 |
(2)原材料采购情况
1)西安热力采购情况
西安热力原材料以煤炭为主,未来将逐渐转变为天然气,煤炭采购方面,公司对燃煤实行统一计划、采购、运输、供应,各供热分公司入库验收、分别核算。燃煤的采购一般由各公司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招标采购管理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审核通过的年度储煤计划组织编制年度煤炭采购招标计划,年度煤炭采购招标计划由招标与采购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委托第三方煤炭招标机构组织煤炭竞拍工作。招标完成后,招标采购管理部将负责向煤炭使用单位及检测中心通告招标结果,并协调各分子公司与运转单位的运煤工作。近年来,为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1+2+22”行动方案,公司逐步开展“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等治霾工作,确保实现清洁燃烧,超低排放,总量减排,公司目前南门供热站、雁东公司、朱雀公司已拆除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供热,其余公司改造工作已接近尾声,原材料采购方面,天然气采购量逐步增加,
且成本高于燃煤成本,目前公司燃气采购主要来自xxx天然气。此外为满足供热需求,西安热力一部分热源采购自外部电厂,供应方由陕西xx热电有限公司、大唐渭河热电厂等,约定将电厂余热以 37.5 元/吉焦的价格趸售给西安热力。
西安热力生产热量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和天然气,煤炭按照招采流程采购,天然气由供热站所属地区天然气公司供应,价格由双方谈判协商,此外为满足供热需求,一部分热源采购自外部电厂,供应方分别为陕西xx热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渭河热电厂。西安热力与供应方签订《供热协议》,约定将电厂余热以
37.5 元/吉焦的价格趸售给西安热力。近三年,西安热力上游能源采购情况如下:表:2019-2021 年度西安热力上游能源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能源分类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
煤炭 (万吨) | - | - | - | 16 | 8,810 | 5.48 | 55 | 30,250 | 21.76 |
天然气(万立方米) | 53,358 | 125,417 | 77.90 | 50,744 | 117,250 | 72.94 | 38,670 | 80,048 | 57.58 |
外购热源 (万吉焦) | 937 | 35,590 | 22.10 | 925 | 34,688 | 21.58 | 766.19 | 28,732 | 20.67 |
合计 | - | 16,1007 | 100 | - | 160,747 | 100 | - | 139,030 | 100 |
表:西安热力主要上游煤炭供应商情况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 (万吨) | 采购价格 (元/吨) | 采购金额 (万元) |
2020 年度 | 富平县畅宇物流有限公司 | 7.3 | 545 | 3,980 |
富平县中先商贸有限公司 | 4 | 560 | 2,264 | |
铜川市印台xx实业有限公司 | 2.9 | 528 | 1,532 | |
合计 | 14.20 | - | 7,776 |
表:西安热力主要上游天然气供应商情况
年份 | 客户名称 | 采购量(万立方米) | 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万元) |
2020 年 | 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7,339.8 | 2.31 | 109,355 |
年份 | 客户名称 | 采购量(万立方米) | 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万元) |
陕西玉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662.12 | 2.21 | 5,883.28 | |
西安草堂天然气有限公司 | 742.26 | 2.68 | 2,011.72 | |
合计 | 50,744.18 | - | 117,250 | |
2021 年 | 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6,690.63 | 2.36 | 110,210 |
陕西玉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701.22 | 2.32 | 10,917 | |
西安草堂天然气有限公司 | 792.52 | 2.35 | 1,860 | |
合计 | 52,184.37 | - | 122,987 |
表:2020 年度外购热源主要供应商情况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万吉焦) | 单价(元/吉焦) | 采购金额(万元) |
2020 年 | 陕西xx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598.82 | 37.5 | 22,456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 | 270 | 37.5 | 10,125 | |
合计 | 868.82 | - | 32,581 | |
2021 年 | 陕西xx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639.95 | 37.50 | 23,998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 | 221.41 | 37.50 | 8,303 | |
合计 | 861.36 | - | 32,301 |
2)西安热电采购情况
西安热电生产热量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和天然气,煤炭按照招采流程采购,天然气由供热站所属地区天然气公司供应,价格由双方谈判协商。最近三年,西安热电上游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表:西安热电上游能源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能源分类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数量 | 金额 | 占比 | |
煤炭 (万吨) | 57.60 | 36,658.31 | 52.67 | 65.06 | 12,442.57 | 63.45 | 82.45 | 38,767.00 | 71.37 |
天然气 (万立方米) | 13,992.10 | 32,945.79 | 47.33 | 8,297.36 | 19,610.51 | 36.55 | 8,261.34 | 15,555.15 | 28.64 |
合计 | - | 69,604.10 | 100 | - | 32,053.08 | 100 | - | 54,322.15 | 100 |
表:西安热电前五大上游煤炭供应商情况
年份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量 (万吨) | 采购价格 (元/万吨) | 采购金额 (万元) |
2020 年 |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分公司 | 27.19 | 417.37 | 11,348.28 |
陕西金丰贸易有限公司 | 7.45 | 613.9 | 4,574 | |
陕西友邦煤业有限公司 | 5.95 | 580 | 3,451 | |
澄城县中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5.35 | 512.59 | 2,742.38 | |
中煤(陕西)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4.36 | 507.27 | 2,211.71 | |
合计 | 50.3 | - | 24,327.37 | |
2021 年 |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分公司 | 25.75 | 553.94 | 14,264.10 |
陕西金丰贸易有限公司 | 5.20 | 494.00 | 2,569.80 | |
陕西笃行共赢煤业有限公司 | 4.44 | 712.54 | 3,163.68 | |
陕西熠阅工贸有限公司 | 3.75 | 637.47 | 2,390.51 | |
陕西xxx源有限公司 | 2.29 | 973.18 | 2,228.59 | |
合计 | 41.43 | 594.17 | 24,616.68 |
表:西安热电主要上游天然气情况
年份 | 客户名称 | 采购量 (万立方米) | 采购价格 (元/立方米) | 采购金额 (万元) |
2020 年 | 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8,297.36 | 2.36 | 19,610.51 |
2021 年 | 西安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3,992.10 | 2.35 | 32,945.79 |
(3)供热模式及定价
公司供热服务流程为首先通过锅炉自产或外购热源获得热能,之后通过自身管网利用水或者蒸汽将热能传输至换热站为客户提供供热服务。公司各供热站利用煤或者天然气在锅炉里燃烧产生的热量将热传输媒介加热至一定温度,再经过供热管网将热能输送至各小区的换热站,在换热站进行热交换后最后由小区物业将热能输送至最终用户。
公司的用热客户比较分散,公司与用热用户签订供热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 1-2 年,其中采暖合同主要覆盖一个完整的采暖期,热水及工业供热的期限基
本上为 1 年。采暖用户的合同签订方主要为小区物业公司和企事业法人单位等,不直接与小区居民等自然人直接签订供热合同。公司依照供热合同相关约定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并收取供热费。2020 年及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大下游供热用户情况如下:
表:2021 年公司主要下游供热用户情况
年份 | 客户名称 | 供应金额 (万元) |
2021 年 | 西安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6,626.46 |
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 4,626.92 | |
西安北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11.71 | |
西北工业大学 | 2,438.18 | |
陕西易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97.29 | |
合计 | 17,900.56 |
销售定价方面,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期为当年的十一月十五日至次年的三月十五日,公司热费价格是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召开供热价格听证会后制定的。供热价格调整是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经过了一系列法定程序制定而成的,程序如下:首先是供热企业向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二是物价局接到企业的调价申请后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成本监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是召开供热价格听证会,进行价格听证;四是通过价格听证后召开价格集体审议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五是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省物价局批准。
公司近三年供热收费价格无变化,未来价格若有变化将严格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程序执行。目前公司供热收费标准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市物函[2011]178 号)以及西安市物价局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下发的市物发[2012]265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收费计量方式有按面积与按热量两种模式:
A.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 5.8 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 0.5 元热交
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因此与物业签订合同的供热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 5.3
元),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 7.5 元。
B.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 44 元,每千瓦时 0.16 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 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 70%。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热费=基本热价{1.74 元(5.8 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 元/吉焦或 0.112 元/千瓦时(44 元/吉焦或 0.16 元/千瓦时×70%)
×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 59 元,每千瓦时 0.21 元。
公司近年来供热面积不断扩大,供热收入持续增长,供热业务保持良性稳定发展,未来几年随着“煤改气”的逐步完工,供热利润预计会有所回升。
3、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西安市已形成以地铁、大型公共汽车为主,中巴、出租车为辅的多元化城市公交客运体系。随着城市骨架的扩大,城市道路空间的需求量随之提升,发行人已落实城市快速公交示范线路建设,公交优先战略,优化线网布局,加大场站建设等措施,建立便捷合理的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和网络。
公司城市公共交通板块的运营主体为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与西安市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汽车公司”)。公司公共交通板块近年来持续亏损,主要是公司承担了西安市区 93%-95%的公交客运任务,公交运营作为城市公共事业项目,公交票价由政府管制,实行低票价、月票及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但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用、燃料费用及修理费用等近年来持续增长,票价收入不能覆盖公司的运营支出,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西安市政府通过各项补贴xx其营运资金缺口。2019-2021 年度,公交公司收到的补贴收入分别为 26.47 亿元、31.06亿元和 33.83 亿元。公司公交业务市场目前基本平稳,未来会随着西安市城区的不断扩大及地铁路网的不断完善,对公交线路做相应调整或增减,预计未来几年,公司公共交通业务平稳发展。
(1)公交业务
公交公司担负着西安市 93%-95%的公交客运任务,是陕西省最大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近年来随着地铁线路的逐步开通以及路网效应的逐步形成,对公交运输产生一定分流影响,但公交公司也采取了开通地铁接驳线等方式优化公交路网,确保客运量的稳步增长。近年来,公交公司结合地铁网络,对现有线路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并加强了城市外围新开发区、新建小区及公交相对薄弱路段与地铁、干线公交的换乘接驳,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公司公交线路条数及客运量均稳步增长,确保公司收入的稳步提升。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节耗减排工作,履行公交环保责任,公交公司根据充电
桩建设进度及新车调试情况,积极推动纯电动公交车投产运营,截至 2021 年末,已完成 4452 辆比亚迪、300 辆开沃、300 辆吉利、2 辆黄海、100 辆宇通纯电动公交车的投运工作。
2020 年以来,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西安市民出行流量大幅下跌,进而导致公交运营受到较大影响和冲击。
表:2019-2021 年度公交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车辆数(辆) | 8,268 | 8,406 | 9,211 |
公交线路(条) | 347 | 338 | 322 |
客运量(亿人次) | 7.69 | 7.43 | 13.25 |
客运收入(亿元) | 7.02 | 7.04 | 13.01 |
行驶公里(万千米) | 41,615.98 | 34,770.46 | 46,685.98 |
线路总长度(千米) | 5,937.95 | 5,708.50 | 5,543.20 |
近年来公交公司优化线网布局,调整公交线路运力,配合西安市治理交通缓堵工作。公交运营作为城市公益性项目,公交票价由政府管制,实行低票价、月票及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票价收入不能覆盖公司的运营支出,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根据 2011 年 12 月 6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42)《西安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西安市政府将确定政策性补贴原则,并适当调整现行财政补贴政策:(1)提高城市公交 IC卡补贴标准调整后普通车每人次补贴到 0.9 元,成人卡、学生卡、老年卡补贴标
准分别为每人次 0.4 元、0.6 元及 0.9 元;空调车每人次补贴到 1.8 元,成人卡、学生卡、新增老年卡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次 0.8 元、1.2 元、1.8 元。(2)取消中央燃油补贴核定基数。中央燃油补贴不再按基数增减,2011 年城市公交企业收到的中央财政燃油补贴全部留存给公交企业,以缓解企业资金困难。(3)新增天然气调价专项补贴。将征收的天然气价格调节资金扣除成本费用及税金后约 0.5 亿元,全部用于补贴城市公交。(4)保持其他补贴政策不变,继续实行公交企业公用事业附加费全征全返,每年对公司的政策性亏损给予专项补贴。 2019-2021 年度,公交公司收到的补贴收入分别为 26.47 亿元、31.06 亿元和 33.83亿元。
(2)出租车业务
出租车运营方面,根据 2011 年 1 月 1 日起修正施行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西安市出租汽车经营牌照由西安市交通局下设出租车管理处统一发放管理,出租车经营牌照的发放采用统一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牌照有效期 5年,到期后重新办理。目前管理处已暂停发放新的出租车经营牌照指标,西安市出租车市场投放的经营牌照约 1.2 万个。出租汽车的具体运营管理由各出租汽车公司负责,西安市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西安市出租车行业发展最早、规模最大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公司目前拥有经营车辆 4,563 辆,每年车辆需缴纳
管理费为 0.52 万元。
4、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
2019-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市政及热力管网等工程建设收入分别为 7.22亿元、30.05 亿元和 27.50 亿元,该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及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其中,西安热力为供热范围内新建有供热需求建筑的开发者,工程内容为修建主管网至客户换热站的支线管网,有时也包含换热站的修建。公司供热入户管网施工业务为公司供热业务的辅助设施和附加利润,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成本主要为材料费及人工费,故利润较高,是发行人供热板块利润的有效补充。
西安热力收取的供热市政工程建设收入主要是指向各类供热用户收取的管网建设费,根据西安市规定,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 80 元/平方米,其他地区的既有小区改造项目不得高于 60 元/平方米;
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 98 元/平方米,其他地区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不得高于 78 元/平方米,2019-2021 年,西安热力新增供热面积分别为 1,452 万平方米、658.12 万平方米和 484.08 万平方米。
西安热力供热发展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市场上有资质且报价合理的工程公司负责建设。部分工程由西安热力全资子公司西安城市热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热力工程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供热市政工程建设板块前五大上游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表:2020 年西安热力供热市政工程建设板块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结算模式 | 是否关联方 |
1 |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11 | 按工程进度付款,当月结算 | 否 |
2 |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 | 351.1 | 否 | |
3 | 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86.42 | 否 | |
4 | 陕西蓝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628.14 | 否 | |
5 | 福建省蓝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06.52 | 否 | |
合计 | 2,983.18 | - | - |
表:2021 年西安热力供热市政工程建设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结算模式 | 是否关联方 |
1 |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3,654.08 | 按工程进度付款,当月结算 | 否 |
2 |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30.15 | 否 | |
3 |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 | 2,626.56 | 否 | |
4 |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13.76 | 否 | |
5 | 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06.54 | 否 | |
合计 | 12,931.09 | - | - |
公司一般要求客户预付部分工程款,后续款项按照工程进度结算。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供热市政工程建设板块前五大下游客户情况如下:
表:2020 年西安热力供热市政工程服务板块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结算模式 | 是否关联方 |
1 |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 办公室 | 1,269.91 | 项目完工结算 | 否 |
2 | 西安经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15.44 | 否 | |
3 | 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 408.64 | 否 | |
4 | 西安经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文景路分公司 | 400.00 | 否 | |
5 | 西安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692.9 | 否 | |
合计 | 3,386.89 | - | - |
表:2021 年西安热力供热市政工程服务板块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结算模式 | 是否关联方 |
1 |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 安站改扩建工程指挥部 | 3,555.00 | 项目完工结算 | 否 |
2 | 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52.62 | 否 | |
3 | 西安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28.35 | 否 | |
4 | 西安曲江大明宫置业有限公司 | 1,309.60 | 否 | |
5 | 绿地集团西安湖景置业有限公司 | 1,300.00 | 否 | |
合计 | 9,345.57 | - | - |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划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管理,公司业务涉及城市道路、立交工程、管道施工、轨道工程和预制构件等。道桥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拥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业务模式上,道桥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招投标方式获得项目,在中标后与工程项目业主方签订合同,根据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确认收入。资金流转方面,道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规定按月进行进度款项的申请,由监理公司以及业主方确认后,项目业主方再拨付资金。此外,道桥公司亦开展沥青搅拌料业务,主要面向西安市政建设项目。目前,道桥公司沥青搅拌厂沥青混合料的日生产能力达4,000吨以上,年产量达30万吨以上,乳化沥青日生产能力达100吨,厂拌冷再生混合料日生产能力达2,000吨。
目前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储备、跟踪总计13项,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污水厂三大类,工程总造价约为38.5亿。其中道路工程造价约为8.2亿、梁工程工程造价约为27亿、污水厂工程总造价约为3.3亿。
表:2021年度道桥公司工程施工项目业务情况表
指标 | 2021 年度 |
新签合同数量(个) | 53 |
其中:亿元以上数量(个) | 12 |
新增合同金额(万元) | 319,634.86 |
在手项目合同金额(万元) | 319,634.86 |
在手项目数量(个) | 53 |
指标 | 2021 年度 |
其中:亿元以上数量(个) | 12 |
表:截至2021年末道桥公司主要在施工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实际开工 时间 | 累计完成 产值 | 业主方 |
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 一期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 53,100.00 | 2020.5.6 | 37,462.82 | 西安市城管局 |
曲江一号路 | 3,628.07 | 2020.2.26 | 3,415.59 | 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
养元医院南北规划路 | 1,765.39 | 2021.7 | 84.00 |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
凤城四路南侧规划路 | 4,515.53 | 2021.7 | 380.23 | |
鄠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 13,707.76 | 2020.1 | 12,673.18 | |
xx区石川河桥南连接线工程 | 3,000.00 | 2020.3.20 | 2,822.64 | 西安市xxxxx乡村建设 有限公司 |
开元停车场 | 11,935.36 | 2020.3.18 | 9,674.48 | 西安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管理有限公司 |
华强路、xx路、昆明路污水工 程 | 4,083.00 | 2020.9 | 1,910.06 | 大兴新区管委会 |
航天中路(神舟六路—航天东路 支一)市政工程 | 7,380.88 | 2020.7.1 | 6,296.79 | 航天市政配套开发公司 |
广电东路(航天东路-神舟大道) 市政工程 | 2,100.09 | 2021.3.15 | 1,660.19 | |
航天中路污水出路工程 | 1,200.00 | 2021.6.20 | 1,132.31 | |
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劳动路-纺织城站)前期工程施工项目- 东关正街 | - | 2021.3 | 200.80 | 地下铁道公司 |
西安市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劳 动南路-纺织城站)TJSG-13 标 | 38,939.33 | 2018.7 | 31,572.00 | |
西稍门十字地下通道建设工程 施工 | 4,666.41 | 2020.4 | 258.32 | 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樱花二路(雁塔段)市政道路工 程 | 6,257.20 | 2021.11 | 1,351.06 | 城投建设公司 |
设施中心维护及单项工程 | - | 2022.1.1 | 100.00 | 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沣东新城西咸大道(绕城高速- 启航佳苑西侧规划路)道路提升工程 | 11,069.13 | 2020.10.20 | 7,461.45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市政园林配套中心 |
西安曲江新区大唐芙蓉园xx 及东门排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 | 6,139.79 | 2021.10.21 | 3,112.00 |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 改造办公室 |
合计 | 173,487.94 | - | 121,567.93 | - |
5、其他主营业务
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中主要包括 IC 卡经营收入、停车场租赁收入、融资租赁收入、客运收入、广告收入、化工品销售收入等。
(1)IC 卡经营业务
IC 卡经营业务方面,公司于2008 年末成立了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9 月更名为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经西安市政府批准特许经营西安长安通 IC 卡制作、发售、结算及系统投资、建设和管理,授权独家拥有西安市城市建设事业 IC 卡密钥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的专业公司。除日常公交、地铁刷卡出行外,长安通支付公司研发上线全国首家同步兼容微信和支付宝手机扫码乘车平台,聚合腾讯和支付宝,共同推动“长安通虚拟卡扫码支付”的应用推广,实现了主城区刷手机乘公交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多账户平台融合管理模式,与市自来水公司、热力总公司积极对接,先后上线水、热缴费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长安通专用账户缴费,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实现公用缴费服务的城市通卡企业;此外,长安通也逐步推广至停车场、旅游、校园卡以及xx支付等领域。2020 年及 2021 年,长安通支付公司实际发卡分别为 225 万张
及 240.57 万张,实现营业收入 5,343.12 万元及 5,403.57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510.5 万元及 551 万元。此外,为了应对线上支付对实体卡的冲击,长安通支付公司联动小米、华为等品牌手机,开展基于手机、在线平台的业务拓展,实现手机 NFC 在公共交通应用覆盖。
(2)停车场租赁业务
停车场租赁业务方面,根据 2011 年 5 月 26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西安市政府将西安市城区内停车费收费权划给西安城投,由西安市建委负责,市财政局参与,对停车场建设分区域、按类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财政补贴和奖励。2011 年 8 月,西安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停车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2.4 亿元。西安市政府明确日后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新枢纽站区域内的公共停车泊位也将增加至公司。
(3)融资租赁业务
发行人在以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的同时,按照“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思路,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拓宽融资渠道,从服务于自身融资需求起
步逐步发展壮大。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发起设立,2016 年经陕西省商务厅批准,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为外商独资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98 亿美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修订及实施了业务方向的《合同管理办法》、《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操作细则》、
《租金管理实施细则》、《租后检查管理实施细则》、《租赁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坚持合法合规运营。
1)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借款、对外融资及租赁项目收益所产生的资金沉淀,其中对外融资方式中,主要是国内各商业银行贷款,目前融资成本约为 4.97%。发行人依据业务投放计划,合理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方式
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西安城投集团金融布局的重要一环,立足陕西、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在基础设施、交通、能源装备及医疗健康领域重点发力,为企业提供创新性的融资租赁服务,力争五年发展成为陕西省内基础设施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化融资租赁企业。西安融资租赁根据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开拓难度的不同,业务板块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股东业务板块,优先遵循集团战略,积极服务集团及下属企业,做好盘活存量资产、置换高成本资金、提供金融创新产品等工作,现已为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西安热力、西安热电及城投智充公司提供售后回租服务;二是省内国企板块,融资租赁公司借助银行、券商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省属及各市属优质国企业务;三是积极布局省外优质国企板块及央企板块,通过与同业先进公司的合作,逐步打开省外市场。
公司可以采用直接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商业保理等多种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现行主要业务分为售后回租、商业保理和委托贷款三类,其中,售后回租是租赁公司从承租人处购买已使用设备后回租给承租人,并收取相应租金。商业保理是公司受让其他公司的应收账款,由其作为主债权人而非代理人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
公司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为:
出租人出租资产时,资产在出租方确认,计提折旧,出租方确认应收款项,根据承租方租金归还情况进行冲减。具体会计分录:
售后回租发生时:
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收取的服务费确认“营业收入”;
回收租金时:
本金部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利息收益确认“营业收入”
3)新增合同情况
近三年,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每年新增租赁业务笔数分别为12笔、14笔及39笔,新增融资租赁合同总额分别为39.58亿元、36.9亿元及52.04亿元,业务投放期限以3-8年为主。2021年末,售后回租项目业务余额为87.85亿元;委托贷款业务余额8亿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业务余额95.85亿元;杠杆率4.95,杠杆率未超过10,符合相关要求。
4)具体投放情况
发行人租赁款主要投向公共交通和能源设备行业,全部系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质量相对较高。截至 2021 年末,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城市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市政设施、能源设备等多个领域开展以融资租赁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助推产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其中,从业务余额看,城市公用事业占比 51.48%,公共交通占比 41.80%,市政设施占比 0.12%,其他行业占比 6.60%。
具体融资租赁资产投放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融资租赁板块主要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行业 | 余额 | 占比 | 投放利率区间 | 项目期限 | 项目主要地区分布 | 承租企业情况 | 是否违约 | 回购条款 | 是否非 经营性项目 |
城市公用事业 | 45.22 | 51.48% | 4.69%-6.15% | 8 年 | 陕西省 | 良好 | 否 | 无 | 否 |
公共交通 | 36.68 | 41.80% | 5.24%-5.31% | 8 年 | 陕西省 | 良好 | 否 | 无 | 是 |
市政 | 0.10 | 0.12% | 5.55%-6.21% | 3 年 | 陕西省 | 良好 | 否 | 无 | 否 |
其他 | 5.85 | 6.60 % | 4.70%-5.23% | 3 年 | 陕西省 | 良好 | 否 | 无 | 否 |
合计 | 87.85 | 100.00% | - | - |
5)主要承租企业情况
截至2021年末,前五大承租企业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融资租赁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亿元、%
承租人 | 应收融资 租赁金额 | 占比 | 期限 | 租赁方式 | 是否 关联方 |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36.68 | 41.75 | 8 年 | 售后回租 | 是 |
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7 | 11.35 | 3 年 | 售后回租 | 否 |
西安xx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79 | 6.59 | 5 年 | 售后回租 | 否 |
西安经开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9 | 5.11 | 8 年 | 售后回租 | 否 |
西安xx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 3.07 | 3.49 | 3 年 | 售后回租 | 否 |
合计 | 60.00 | 68.30 | - | - | - |
a、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90
年,注册资本 1.53 亿元,是目前陕西省最大的国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营运;公交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汽车配件、电子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等。
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开始和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标的物为公司的公交资产,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截至 2021 年末承租金额 36.68 亿元,期限一般为 8 年。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经营正常,还款状态良好。
b、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为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 9.60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咨询策划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
西安市雁塔区未来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截至 2021 年末承租金额 9.97 亿元,期限一般为 3 年。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还款状态良好。
c、西安xx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西安xx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为西安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城市中水的生产、经营;中水工程及管网的建设、管理等。
西安xx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截至 2021 年末承租金
额 5.79 亿元,期限一般为 5 年。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还款状态良好。
d、西安经开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经开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为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20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机动车停车场;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承接绿化工程;土方拉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发布;体育项目咨询管理;体育设备设施销售与租赁;体育产业开发;体育用品、服装、日用百货的销售;车辆租赁;房屋租赁等。
西安经开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截至 2021 年末承租
金额 4.49 亿元,期限一般为 8 年。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还款状态良好。
e、西安xx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xx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为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 9.36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西安xx区保障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类型为售后回租,截至 2021
年末承租金额 3.07 亿元,期限一般为 3 年。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还款状态良好。
6)标的物承保情况
标的物承保方面,发行人采用售后回租模式开展业务,目前暂未开展直租和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未强制要求承租方投保。为防范业务风险,发行人开展租赁业务,均要求承租方提供全额担保。
7)风险控制情况
风险控制方面,西安城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分类质量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等具体措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修订及实施了业务方向的《合同管理办法》、《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操作细则》、《租金管理实施细则》、《租后检查管理实施细则》、《租赁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坚持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8)经营指标情况
经营指标情况方面,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质量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末城投租赁板块流动性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 0 | 0 | 0 |
应收租赁款余额 | 87.85 | 74.21 | 75.70 |
应收租赁款不良率 | 0 | 0 | 0 |
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净额=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坏账准备
表:近三年末城投租赁板块流动性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流动性指标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应收租赁款/总债务 | 0.86 | 1.09 | 1.13 |
应收租赁款净额/总债务 | 0.86 | 1.08 | 1.12 |
表:近三年末城投租赁板块风险管理指标情况
单位:亿元
监管指标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风险类资产比例 | 0 | 0 | 0 |
风险资产比例 | 0 | 0 | 0 |
租金逾期率 | 0 | 0 | 0 |
注:风险类资产比率=(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
风险资产对净资产倍数=(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委托租赁资产)/净资产
公司目前租赁项目正常还本付息,暂无违约或可能违约项目,无计提拨备情况。
(4)电解铜贸易
为进一步做大规模,同时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原材料采购平台,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中采购优势,2021 年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西安城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成立了西安城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该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铜、铝、钢铁、水泥、沥青等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供应链公司依托西安城投集团大型国有企业背景和充足资金量,积极开展电解铜贸易业务,主要通过上下游买卖价差获得利润。
业务模式以销定采为主。电解铜贸易以“以销定采”为主,此外也有少量市场窗口期业务,即在年关、税收调整等特殊时期,逢低适度采购同时配搭套保,根据市场情况适机销售,以获取商业利润并扩大业务规模。结算模式方面,供应链公司电解铜贸易由国内业务构成,结算方式主要以 TT 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为主,结算周期约为 30 天。
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审慎,在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前,公司均对供应商的资信及经营实力做出全面评估及实地考察,确保供应商在持续、健康经营的前提下,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发行人电解铜贸易业务供应商主要由地方国有企业或金属矿物贸易龙头为主,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表:2021 年度公司电解铜贸易业务前五大上游供应商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大商道供应链管理服务(西安)有限公司 | 111,621.83 | 37.54% |
藏建经贸(重庆)有限公司 | 90,733.84 | 30.51% |
上海迈科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371.41 | 16.94% |
深圳迈科金属有限公司 | 19,682.67 | 6.62%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15,066.56 | 5.07% |
合计 | 287,476.32 | 96.68% |
公司目前销售的客户主要是铜材料经销商,结算周期约为 5-10 个工作日。公司在贸易定价上策略为:密切关注国内、国际供需状况,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灵活定价,择机出货。公司的客户信用较好,货款回笼较及时,保障了公司的资金xx。
表:2021 年度公司电解铜贸易业务前五大下游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总额比例 |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59,926.21 | 20.11% |
上海均和集团有限公司 | 33,269.69 | 11.17% |
xxx和控股有限公司 | 29,976.88 | 10.06% |
广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 | 18,227.09 | 6.12% |
内蒙古昆鹿联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703.06 | 4.60% |
合计 | 155,102.94 | 52.06% |
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公司是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主体,自 2001 年起开始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城市环境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从事的市政建设类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并未产生营业收入。
公司下属的市政建设运营类企业包括:西安市三环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干道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铁路北客站广场建设运营公司、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及西安高架快速干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该类企业主要职能是城市市政项目实施及城市公用事业类资产的建设和运营。公司主要承建项目运营模式如下:
(1)城建项目法人制
为进一步强化城建项目法人责任,根据西安市建委市建发[2009]142 号文件
《西安市城建项目法人及实施机构责任细则》,明确了公司的城建项目法人责
任和各实施机构的责任,同时强调了西安市建委、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改委等城建项目主管部门协助公司验收项目的责任。公司作为西安市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法人,负责城建投资计划安排的城建项目的融资、资金拨付及资金监管职责;落实城建项目监理招标及委派;按照年度城建投资计划要求,分批次委托各区政府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土地勘测定界;分批次委托实施机构办理规划土地许可证,实施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建设管理等工作;参与城建项目征地拆迁现场移交工作,参与城建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参与对城建项目进行的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及时将城建项目投资转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
(2)承建的主要项目
发行人作为西安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主体,在得到当地政府政策、财政补贴及融资等方面支持的前提下,承担部分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能,是西安市路网改扩建及城市环境综合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建设主体。发行人目前的拟建和在建项目全部是由西安市政府主导建设的项目,主要分两类,一类为项目完工后会为发行人带来可观的经营性收入,如热力、天然气等,全部建设资金由发行人自筹;另一类是公路、立交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
(3)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
公司作为西安市政府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公用事业的建设主体,承担着西安市基础设施类主要大型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工作。由西安市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主要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发行人的建设、管理模式基本相同。从项目启动,发行人负责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监督施工方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项目竣工后经营权移交发行人,后期由发行人负责管理、维护。
(4)项目资金拨付及筹集模式
对于公司公路项目的资本金和偿债专项资金拨付列入西安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每年年初政府根据年度城建投资计划确定具体划付额度。项目的资本金由西安市政府以专项款形式拨付,占到总投资的 30%,为确保项目建设工期,剩余资金由发行人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项目建设期间,西安市人民政府将
以财政拨付的方式,将项目剩余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及还款计划进行返还建设资金,由发行人安排偿还项目的融资借款。项目完工验收通过后,待移交建设项目完工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期间不计提折旧。项目前期由政府拨付的项目资本金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结转入发行人资本公积科目,拨付的偿债专项资金待项目贷款全部归还后再结转入资本公积。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①政府拨入项目资本金和偿债专项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偿债专项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时借:在建工程 /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②项目完工验收后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 贷: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结转同时,政府拨付资本金部分直接结转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发行人的公益性资产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承接西安市内路桥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而形成,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在建工程等科目体现。目前,公益性资产暂未进行处置,发行人正在与西安市政府协商后续事宜,未来将在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置,因此可能会对发行人资产规模造成一定的影响。
(5)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所负责的城建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发行人根据《陕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明确规定了招标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单项合同估算在 1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单项合同估算在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首先由本公司组织工程项目报建,报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定标办法,通过新闻媒体(报纸或网络)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发放,组织招标单位进行答疑,确定评标、定标小组成员,开标,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6)工程监理招标、委派制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及投资效益,本公司专门成立
集团公司监理招标办,专门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报建、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招标策略方案、组织招投标等全过程管理。并制定了《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理招标的范围和监理招标程序。公司首先将具有工程监理资格的公司录入数据库,根据工程规模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监理公司进入竞标程序,最终中标的单位获得项目的工程监理权。同时,公司对工程效率、工程质量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工程进度资金进行审核。
(7)工程款拨付管理
根据西安市年度城建投资计划的安排,经董事会批准的本公司年度融资任务和融资计划,并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合理的安排融资进度及提款计划,既要保证工程资金的有效供给,又要最大程度的节约沉淀资金成本。在融资方面,项目资本金主要来自公司享有的专项规费收入和企业自有资金,部分重点项目还能获得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其他资金主要来自公司贷款。在资金拨付方面,各项目实施单位每月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量计算表报送有城投集团委派监理公司的签字认证,并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人员现场核查后,转到战略发展部核对年度城建投资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拨款,转到财务管理部审核,财务管理部扣减预付工程和工程质保金后,根据资金情况签署拨款意见后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能支付工程款。
发行人自 2015 年以来逐渐减少公路、立交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行人目前在建的市政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签署于财预(2012)463 号《通知》下发之前,上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规划、立项、环评以及土地等审批手续均齐全,且均已开工建设,已签订相关代建合同或协议,近三年无完工的市政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2021 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间 | 计划总投 | 已投资额 | 自有资本金比 例 | 资本金到位情 况 | 回款来源 | 立项 | 土地 | 环评 |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安城市 路网完善 | 2011 - 2023 | 28.66 | 23.70 | 35% | 5.01 | 政府专项资金 | 陕发改投资 〔2011〕 766 号 | 省国土资规发 〔2009〕 176 号 | 省国土资规发 〔2009 〕176 | 是 | - | - | -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间 | 计划总投 | 已投资额 | 自有资本金比 例 | 资本金到位情 况 | 回款来源 | 立项 | 土地 | 环评 |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项目 | 号 | ||||||||||||
世行贷款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 | 2010 - 2019 | 29.66 | 20.52 | 35% | 7.38 | 政府专项资金 | 省发改投发 〔2008〕 342 号 | 市国土资规发 〔2009〕 72 号 | 陕环批复 〔2007 〕623 号 | 是 | - | - | - |
合计 | - | 58.32 | 44.22 | - | 12.39 | - | - | - | - | - | - | - |
1)西安城市路网完善项目
西安城市路网完善项目主要通过完善城市路网,充分发挥和增强城市道路网络的潜能,发展公共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地改善西安市目前的交通状况,以达到顺畅交通,净化环境,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影响的目标,从而满足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全国重要交通枢纽的需要。该项目主要获得亚州银行美元贷款总行 1.5 亿美元,根据项目进展申请提款,项目包括路桥完善子项目、行人通行及安全子项目、综合交通设施子项目、智能交通系统子项目、环境保护子项目等 5 个子项目,涉及道路、交通、环境等多个领域。本项目原计划总投入约 37.4 亿元人民币,2018 年中期调整可研报告对项目总投、资金来源进行了重新编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28.66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项
目已投资 23.70 亿元。
2)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
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工程主要解决旧城区交通问题,路网节点的瓶颈改造,交通控制系统,郊县综合发展,交通污染防治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该项目主要获得世界银行贷款额度 1.5 亿美元,项目共包括六个子项目,主要为公共交通建设项目、户县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安城市交通管理建设项目、西安市城市空气污染综合监控与防治建设项目、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能力建设(技术援助)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29.66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项目已投资 20.52 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目前存在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但此类项目均签署于财预(2012)463 号《通知》下发之前,上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规划、立项、环评以及土地等审批手续均齐全,且均已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资金结算等手续均合法合规。未因违反国发[2014]43 号文、国
办发[2015]40 号文、国办发[2015]42 号文、财预[2010]412 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财金[2018]23 号、财预[2017]50 号等文件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开展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公司参与 PPP 项目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采用 PPP 模式,由发行人代表政府出资方代表(实际资金主要由财政拨付)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中。发行人参与的 PPP 项目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财预[2017]50 号文和财金[2018]23 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参与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的 PPP 项目、政府投资基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的业务。
PPP 模式下,发行人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社会资本方主要系央企和国企,公司仅按照对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缴纳相应的项目资本金,且公司需要缴纳的项目资本金全部由财政拨款,PPP 项目后续投资通过 PPP 项目公司融资解决。项目公司未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人在此类 PPP 项目建设过程中并不承担实际出资和建设责任。未来收益方面,政府付费项目一般具有公益性质,计划通过政府付费方式给予社会资本方回款,公司未参与投资及盈利;对于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项目,公司将代表政府参与项目部分收益分成。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参与的 PPP 项目情况如下:
表:2021 年末公司参与的 PPP 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项目公司名称 | 财政部PPP 项目入库时间 | 项目总投 | 项目资本金 | 计划建设期间 | 2021年末已投资额 | 立项 | 土地 | 环评 | 回款模式 |
小寨区海绵城市PPP项目(一标段) | 5% | 中建西安海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17.3.28 | 16.30 | 3.26 | 2017.1- 2019.11 | 11.78 | 市发改审发 【2017】8号 | 无需 | 市环评批复【2017】 7号 | 政府付费 |
小寨区海绵城市PPP项目(二标段) | 5% | 中电建西安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3.28 | 9.87 | 1.97 | 2017.1- 2019.5 | 7.70 | 市发改审发 【2017】8号 | 无需 | 市环评批复【2017】 7号 | 政府付费 |
公共安全视频 | 海康威视西安雪 | 2018.02 | 市发改审发 | ||||||||
监控建设联网 | 1% | 亮工程项目管理 | 2018.09.25 | 7.86 | 2.16 | -2019.0 | 8.27 | 【2017】378 | 无需 | 无需 | 政府付费 |
应用PPP项目 | 有限公司 | 2 | 号 | ||||||||
新兴南路工程 PPP项目 | 2% | 西安兴楚建设有限公司 | 2016.08.16 | 12.26 | 2.45 | 2017.09 -2019.0 8 | 20.70 | 市发改审发 【2016】541 号 | 无需 | 市环批复 【2016】 164号 | 政府付费 |
昆明路及西延 | 中电建西安建工 | 2017.08 | 市发改审发 | 市环评批 | |||||||
路工程PPP项 | 2% | 建设发展有限公 | 2016.04.01 | 24.02 | 4.80 | -2019.0 | 38.70 | 【2016】542 | 无需 | 复【2016】 | 政府付费 |
目 | 司 | 7 | 号 | 165号 | |||||||
地下综合管廊 PPP项目I标段 | 30% | 中建西安综合管廊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 2016.08.19 | 88.73 | 18.44 | 2016.10 -2041.0 9 | 79.39 | 发改审发 【2016】542 号 | 无需 | 市环评批复【2016】 165号 | 政府付费 |
地下综合管廊 PPP项目II标段 | 30% | 西安中冶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16.08.19 | 71.75 | 16.55 | 2016.10 -2041.0 9 | 62.12 | 发改审发 【2016】542 号 | 无需 | 市环评批复【2016】 165号 | 政府付费 |
项目名称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项目公司名称 | 财政部PPP项目入库时 间 | 项目总投 | 项目资本金 | 计划建设期间 | 2021年末已投资额 | 立项 | 土地 | 环评 | 回款模式 |
体育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项目(一标 段) | 5% | 中建西安快速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18.09.25 | 38.61 | 7.72 | 2019.5. 30-202 1.4.30 | 43.46 | 市发改审发 【2017】409 号 | 无需 | 市环批复 【2018】 11号、12 号 | 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 助 |
体育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项目(二标 段) | 5% | 陕西建工宏太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18.08.23 | 23.18 | 4.64 | 2019.5. 30-202 1.4.30 | 23.20 | 市发改审发 【2017】408 号 | 无需 | 市环批复 【2018】 10号、13 号 | 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 缺口 补助 |
会展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项目 | 5% | 西安楚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018.08.23 | 21.28 | 4.26 | 2019.10 -2021.6 | 26.83 | 市发改审发 【2017】437 号 | 无需 | 市环批复 【2018】 34号、35 号、36号 | 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 缺口 补助 |
合计 | - | - | - | 313.86 | 66.25 | - | 322.15 | - | - | - | - |
注:小寨区海绵城市 PPP 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无需土地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PPP 项目为非实体项目,无需土地和环评文件,新兴南路工程 PPP 项目、体育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 项目、会展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 项目为旧路改造项目,无需土地文件,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 PPP 项目为高架桥项目,无需土地文件。
1)小寨区海绵城市 PPP 项目
该项目为西安市首个海绵城市 PPP 项目,针对小寨区域城市内涝突出问题,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区域基础设施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以下工程实施,有效增强城市防洪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2大类工程,分别为内涝整治工程、积水点改造工程、市政管网改造工程、泵站工程、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建筑与小区改造工程、绿地广场改建工程、植物种植工程、雨水径流污染治理工程、水资源利用工程、河系政治工程。该项目总投资 26.17 亿元,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I 标段总投 16.30 亿元,二标段总投 9.87 亿元。发行人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拥有项目公司 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拥有项目公司 95%的股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15 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其中一标段项目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标段社会资本方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项目资本金已
全部到位,一标段已投资 11.78 亿元,二标段已投资 7.70 亿元。
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PPP 项目
该项目为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感知前端、社会面资源整合系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和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市及区县级)、视频图像解析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电子政务网应急指挥平台、综治管理平台、视频云存储系统、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机房建设、安全边界以及智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城市出入口、交通道路、重点单位、公共区域等重点关注场所以及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活动场所。在全市形成“三纵、四环、五横、六道防线、21 张网格”的大防控格局。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感知前端、社会面资源整合系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和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市及区县级)、视频图像解析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电子政务网应急指挥平台、综治管理平台、视频云存储系统、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机房建设、安全边界以及智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该项目总投资 7.86 亿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
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14 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社会资本方为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项目资本
x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 8.27 亿元。
3)新兴南路工程 PPP 项目
根据目前西安市最新的城市道路规划是路网格局呈:“棋盘”加“环”加“放射线”的形式,主城区形成“一高、一绕、两轴、三环、六纵、七横、八射线加旅游环线”的道路网格局。新兴南路属于西安城市道路规划中的“六纵”,新兴南路全长 6 公里,位于浐河以西,有效连接幸福路、万寿路、田马路。本道路的建设不仅仅是城市道路规划中的重要道路,同时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交通量增长的需求,能提高城市快速路路网效率,可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础设施建设水平,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该项目总投资 12.26 亿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11 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社会资本方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项
目资本金已全部到位,已投资 20.7 亿元。
4)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 PPP 项目
随着西安市的快速发展,西安市二环路和三环路(绕城)作为快速环线已经形成,但是两条快速环线之间缺乏快速联络线,没有形成有效的快速路系统,从而影响了城市路网的高效、便捷性,另外由于长距离交通未得到合理就近分流,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二环路交通过于集中的情况。因此,尽快建设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形成城市快速路系统,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城市特色,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促进城市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目总投资 24.02 亿元,其中昆明路快速路工程投资估算 20.3 亿元,西延路西
影路立交投资估算 3.72 亿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11 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社会资本方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项目资本金已全部到
位,已投资 38.70 亿元。
5)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
西安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PPP 项目囊括了西安市主城区及xx区县的地下管廊建设,主要包括西安市主城区、蓝田县、户县、xx区和临潼区的管廊建设。项目新建的干支线、支线综合管廊共计 145.36 公里,其中干支线管廊总长 97.27
公里,支线管廊总长 48.09 公里;缆线管廊共计 365 公里。该项目总投资 160.48亿元,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I 标段总投 88.73 亿元,二标段总投 71.75 亿元。发行人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拥有项目公司 3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拥有项目公司 70%的股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30 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其中一标段项目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二标段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资本金已全部到位,一标段已投资
79.39 亿元,二标段已投资 62.12 亿元,预计 2041 年底前完工。
6)体育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 项目
2016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函同意陕西省承办 2021 年第十四届全运会,是第八个举办全国运动会的省份,也是全运会走向中西部的第一个承办省份。体育中心位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主要用地范围西至迎宾大道、东至港务西路、北至柳新路、南至向东路。为保证全运会的顺利召开,以此为契机加快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建委先期启动了四个体育中心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体育中心配套道路项目包含以下子项目:北辰大道(北二环-xx大道)快速化改造;凤城五路与北辰大道立交;xx路(北二环-绕城高速)快速化改造;北三环与太华路立交。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总投 38.61亿元,二标段总投 23.18 亿元。发行人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拥有项目公司 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拥有项目公司 95%的股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15 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合作期限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并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政府支付项目
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其中一标段项目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二标段社会资本方为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资本金已全部到位,一标段已投资 43.46 亿元,二标段已投资
23.2 亿元。
7)会展中心外围提升改善道路 PPP 项目
为提高西安市会展中心区域、体育中心区域xx交通通行能力,及为后期大型活动召开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并为 2021 年全运会(主会场位于港务区)期间提供重要的疏散通道,市建委将本项目列入建设计划。本项目为会展中心配套道路的组成部分,主要承担连接会展中心区域、体育中心区域、西安市区、港务区及高铁站的功能。该项目是会展中心对外交通快速通道,是西安市东部片区对外联系的重要交通干道,项目的建设将带动沿线区域的开发建设,完善该区域交通路网,进而促进整个西安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项目建设共包含三个子项,东三环项目线位起点接东三环灞河桥北侧桥头,沿现状东三环一路向北,终点至于东三环现状雾庄桥桥头,总长约 2.4km;广安路项目线位起点接北二环现状辛家庙立交,沿现状广安路一路向东,终点至于东三环现状安邸立交,长度 3.76km;建材北路项目起于北辰大道,经广运潭大道,灞河西路、灞河东路,接港务南路,止xxx大道,全场 2.35km。各子项目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该项目总投 21.28 亿元,发行人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拥有项目公司 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拥有项目公司 95%的股权,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项目资本金和运营期财政需支付的服务费支出均已纳入政府预算,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论证,项目建设运营期 15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合作期限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并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社会资本方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截至 2021 年末,该项目
资本金已全部到位,已投资 26.83 亿元。
7、西安市棚户区统筹业务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西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统筹建设融资主体,公司从事该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 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
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 号)等文件精神,陕西省为响应国家政策,加快陕西省棚户区改造力度,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3 号)。西安市积极贯彻国务院、住建部、陕西省政策,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5 号),为了推动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的使用及还贷风险管理,西安市制定了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政府指定发行人成立西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西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统筹建设融资主体。截至 2021 年末,西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进行了四期棚改项目,其中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采取政府委托代建模式;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三期、四期采取政府购买模式。目前项目按照国务院及住建部计划,稳步开展。
(1)具体业务模式及资金
经过调阅相关协议及查阅政府相关文件,发行人目前主要承接的棚户区改造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种,2015 年前为委托代建模式,2016 年开始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具体项目运营模式和资金管理模式如下:
1)委托代建
2013 年-2017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和 2013 年-2017 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采用委托代建模式。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西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安市人民政府签订《西安市 2013 年-2017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和《西安市 2013 年
-2017 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协议双方采用符合《公司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中国法律和参照当地实际情况的建设移交方式合作建设项目,发行人负责融资、投资和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按照约定向发行人支付代建资金,项目完工后,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第三方(职能部门)对完工内容进行接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管理权归西安市人民政府或政府确认的第三方持有。
项目资金来源分为资本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或其确认的主体在建设期间投入,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规定及时到位,发行人根据资本金到位情况向国开行申请银行贷款,同时西安市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第四年开始分期以现金方式向发行人支付代建回购资金,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
协议将投入的资本金和代建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政府回购方式
西安市2016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和西安市2017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方式。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西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棚改办”,在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鉴证下,签订《西安市 2016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采购合同》和《西安市 2017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购买发行人提供的西安市2016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和西安市2017 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棚户区改造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如下:
a.发行人按照西安发改委对本项目的批复要求,负责按期、保质建成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西安棚改办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b.项目建成后,发行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提供项目的安置、物业、维护和其他服务,西安棚改办或其指定有关部门,监督项目正常运营,确保项目发挥正常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国开行贷款,项目资本金由发行人或发行人确认的主体在建设期间投入,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规定及时到位。西安棚改办和发行人双方确认西安市棚改办购买发行人服务的总价款和购买期限(一般为 25 年),建设期的购买服务资金用于支付项目资本金,建设期届满后项目验收合格后,西安棚改办按支付计划逐年向发行人支付服务费用。购买服务资金部分来源于西安市及下属各区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已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协议期内逐年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2)项目合规要求
根据《西安市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贷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①项目应纳入国家住建部棚户区改造计划;
②符合贷款资金使用方向;
③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完成相关部门审批;
④贷款资本金、还贷资金来源落实。
(3)会计处理模式
公司收到财政拨付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开行发放的棚改专项贷款时,分别计入 “资本公积”和“长期借款”科目,国开行放款后,资金经过公司指定的监管账户,受《融资合作协议》约束下放至项目实施主体,计“长期应收款”科目。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棚户区统建业务合法合规性情况及建设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表:公司棚户区统筹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立项 | 环评 | 土地 | 协议签订情况 | 项目建设 期 | 项目回 购期 | 资本金是 否到位 | 是否合法 合规 |
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陕建函 [2014]45 6号 | 市环函 【2014】 31号 | 市国土函 【2014】 108号 | 西安市2013年 -2017年棚户区改 造一期项目委托代建协议 | 2014-2019 | 2014 - 2028 | 是 | 是 |
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 陕建发 [2015]45 6号 | 环评和土地由各区县按照单一项目评审 | 西安市2013年 -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委托 x建协议 | 2015-2020 | 2015 - 2039 | 是 | 是 | |
西安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陕建发 [2016]14 4号 | -市环函 【2016】 41号 | -市国土 函【2016】 64号 | 西安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 目采购合同 | 2016-2021 | 2016 - 2040 | 是 | 是 |
西安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市发改审发 [2017]11 8号 | 市环函 【2017】 29号 | 市国土函 【2017】 50 | 西安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采购合同 | 2017-2022 | 2017 - 2042 | 是 | 是 |
注:2013 年-2017 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环评和土地由各区县按照单一项目评审,各区县均已按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提取国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表:2021 年末公司棚户区统筹项目情况表(续)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拟投入项目资本金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未来三年回购计划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369.00 | 346.54 | 66.09 | - | - | - | - | - | 19.39 |
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 403.97 | 260.82 | 42.35 | 27.50 | - | - | - | - | 6.02 |
西安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519.03 | 286.42 | 98.04 | 57.00 | - | - | 51.79 | 39.15 | 7.89 |
西安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401.34 | 221.85 | 76.86 | 12.00 | - | - | 22.24 | 21.96 | 4.91 |
合计 | 1,693.34 | 1,115.63 | 283.34 | 96.50 | - | - | 74.03 | 61.11 | 38.21 |
注:本处已投资额指投资拨付进度。
公司开展上述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未因违反国发[2014]43 号文、国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