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出租乙方,具体位置、面积见附件红线图。
出租土地用途为特色农业示范基地。
租赁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月1日止。
甲方应于2022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现金形式。即每亩每年人民币700元(大写:柒佰元)。
(二)租金支付: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租金。
(三)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
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甲方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合同生效后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出租土地,有权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人;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或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也有权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
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相关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乙方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xxx和挖塘养鱼。
八、其他约定
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
x合同期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
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
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出租的士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甲方无偿处置。
十、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应按照合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
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士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附则
(一)补充条款:甲方同意乙方将其租赁的土地委托鹤田村 合作社统筹运营。收益由 合作社分配,其中甲方占净总收益的60%, 合作社占净总收益 %,乙方占净总收益 %,收益每年结算一次,在次年1月底分配给甲乙双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
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合作社各执一份。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户主或户代表同意签字:
户主或户代表不同意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