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0-214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09号),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1.14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67,373.1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832,608.0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518]号《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 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专户金额(元) | 用途 |
x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379020100100083762 | 497,169,792.46 | 年产61.84亿只 (618.4万箱)高端医用手套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 行 | 1305272119200020538 | 0 | 年产61.84亿只 (618.4万箱)高端医用手套项目 |
博分行(以下简称“淄博兴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英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以下简称“濉溪工商银行”)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甲方),淄博兴业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79020100100083762,截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专户余额为 497,169,792.46 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
存单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不可转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于乙方存放募集资金,并享有相关存款利息或承担资金成本,存放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xx、xxxxx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3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伍仟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仅履行本协议明确约定的义务,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负责审核。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公司及安徽英科(甲方),濉溪工商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305272119200020538,截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万元 。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xx、xxxxx随时到乙
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伍仟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特此公告
x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