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认购华泰-保利发展舟山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五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华泰-保利发展舟山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五期)”(以下简称“本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一般账户认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华泰-保利发展舟山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五期)”,认购金额
3.3 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主体为浙江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发行规模 5.5 亿元人民币,由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本债权投资计划)以债权形式投资于保利朱家尖四柱山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康体文化中心的开发建设,增信方式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发展”)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债权投资计划的增信主体为保利发展,公司持有保利发展股份并委派一名董事,根据监管规定,保利发展为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41884392G |
住所 | xxxxxxxxxxxxx 000 xxxxx xx 00-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193,267.52 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酒店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成立日期 | 1992 年 9 月 14 日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认购本债权投资计划的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
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认购根据《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确定的本债权投资计划受益凭证面值进行,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转移以及侵犯公司或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债权投资计划每张受益凭证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公司认购
330 万份,合计 3.3 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金额为 3.3 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债权投资计划结算方式为转账方式结算,由公司相关账户将指定金额的款项划至本债权投资计划专用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在受托人、委托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签署受托合同,受托合同
正式生效。投资计划运作期限为 3+2 年(双方含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本次投资决策于 2021 年 9 月 1 日经泰康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产投会”)2021 年第 32 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交易由公司相关职能部
门完成公司一般关联交易评审。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资产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 32 次产投会,现场审议了本次投资事项,产投会委员认为本债权投资计划各项要素符合监管规定,同意公司投资本债权投资计划。本次交易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提交公司一般关联交易评审流程,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并完成审查。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