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RS档案密集架、RS与CW档案柜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合同
江苏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RS档案密集架、RS与CW档案柜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盐城市气象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RS档案密集架、RS与CW档案柜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询价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性文件等。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内含暂列金贰仟元整(¥:2000.00元)。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成交单价不得改变)
第三条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验收。
2、交货方式:送货到招标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盐城市亭湖新区南林社区一组(江苏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项目地)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招标、投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2年。
第七条 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
合同签定后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验收。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
3、付款条件:
3.1安装调试完成且能够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
3.2结算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的100%;履约保证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不计利息)。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开始起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6、乙方虚假承诺,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约时转至甲方银行账户(开户名:盐城市气象局;开户行:盐城农行中汇支行;账号:10400101040008213)。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1000.00 元),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盐城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xx约定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工作宴请。严禁乙方向甲方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3、如果出现乙方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对甲方人员的私下请吃、请喝、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以及任何形式的回扣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xx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由甲方人员施压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保留合同规定之相关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回扣、礼金、礼品、礼券等其他利益,可向四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甲方将对举报信息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000-00000000,举报受理部门:盐城市气象局纪检组,联系人:xxx。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对场地安全、标准化现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现象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认定乙方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安装、调试等履约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如造成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安装、调试等履约过程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或使用劣质、不达标材料和工艺引起的事故如造成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其他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文件,请见招标文件、投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2、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必须由乙方独立履行,不得分包与转包。
4、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