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 孝义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全称) 河南畅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
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 2024
年 8 月 15 日通过竞争性磋商后就大众路绿道两侧绿化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众路绿道两侧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大众路(居义街-北外环)路西绿道
两侧
3、工程文件:招投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等)
二、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20 日。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绿化管护期为两年。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价(中标价)为 647419.33 元(大写:陆拾 肆万柒仟肆佰壹拾玖元叁角叁分)最终工程结算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数额为准。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就绿化苗木的规格、数量、成活率及工程质量进行详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
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应当出具正规的发票。
2、付款方式:
全部完工后,凭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初验报告付合同价款
(如工程数量有变化据实结算)的 60%;2025 年 10 月绿化养护期满一年,苗木规格、数量、管护符合要求并积极进行补植补栽,付总价的 20%;2026 年 10 月绿化养护期满两年,苗木规格、数量、管护符合要求,终验后依照财政审定结果付尾款。
3、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规定的时间验收节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给付相应的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达到上述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管护或补植的,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管护或补植,其费用从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补植费、管护费等)均由其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委派甲方代表负责协调本工程的相关事宜。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平整场地、挖好树坑、施足底肥,苗木的品种、规格、质量要符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2、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有绿化面积增减造成苗木数量增减的情况,不论幅度大小,全部按中标单价依实结算,不做价格调整。如有苗木变更或未定的品种,以双方协商确定价
并经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结果为准。
3、施工期间,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常驻工地,并与甲方安排的授权代表就工程过程中涉及的一切问题及时沟通。乙方上述人员离开施工现场 1 日以上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按照工期要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接受甲方对质量、进度、技术等方面的检查。乙方须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4、施工地段,局部、小型换土、平整土地、微地形由乙方完成。乙方应当及时清理杂物,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
5、合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孝义市相关绿化管护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科学施工、管护并确保质量;应当按栽植季节(春秋两季)对死亡的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中耕除草、浇水、施肥(每年不少于三次施肥)、修枝整形、越冬防护等各项工作;应当做好绿化带中的杂草、杂物、塑料袋、石块等的清理工作。否则,甲方将从工程款中予以折减相应费用。
6、乙方在施工及绿化管护期间,应严格按规范安全施工。一是要保证施工期间人身财产安全;二是要大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三是防止管护期间树木倾倒,暴雨、大风等自然现象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危害。平时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合同期间的安全问题双方另行签订《园林绿化及管护工程安全协议书》并严格依此执行。
7、乙方不得将上述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给付工程款。
8、乙方因工作需要大车进城时,需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办理通行证等手续,保证不延误工期。
9、乙方应按照孝义市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落实农民工工资相关规定和要求。
10、乙方负责填报、汇总整理工程施工资料并编制工程结算书。
六、其他
1、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相关工程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
2、该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财政局两份。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孝义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xxx
(x x) (x x)委托代理人:xxx xx代理人: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