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第2条本项目不适用)资质; 2、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 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删除备注的原内容,修改为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016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 a.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b.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c....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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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第2条本项目不适用)资质; 2、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xxxx://xxx.xxx.xxx.xx)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3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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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提供不少于200(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则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4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____年___月____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扫描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5。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6
标段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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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8年7月1(删除备注的原内容,修改为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页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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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7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8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截图。
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中“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绿化招标时不适用。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9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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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10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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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2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增列本条款: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xx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3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流动资金一般不超过预期中标价的10%。
4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应按本编制须知三(九)“评标方法与投标文件的组成”设置。
5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6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7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一般只要求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8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
9本表仅适用于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10本表仅适用于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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