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4-D-0369)
天津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竞 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4-D-0369)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 5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急救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D-0369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红桥区、河北区服务地点救护车维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
第二包: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服务地点救护车维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400000元。
第二包:4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4年6月12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xxxxxxxxx00x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00xxx(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xx、xxx、xx
(四)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217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急救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xxxxxxxxx00x
(三)采购人联系人: xxx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急救中心
2. 联系地址:xxxxxxxxx00x
0. 联 系 人:xxx
4. 联系方式:022-24419818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5月27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xx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符合《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688-2016)等国家和天津市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综合折扣填列。以需求书中各单项最高限价价格为基础,报出综合折扣(例如:投标人报价综合折扣为九五折,则填写折扣为95%,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填写折扣大于100%的为无效投标)。维修实际结算价格=实际维修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价格总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综合折扣。
注:网上应答填写报价时,只填写%左侧数字。例如综合折扣报价为95%,网上应答报价只填写“95”。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工时费用、材料费用、零配件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服务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一包:天津市红桥区第一服务地址(重要单位:xxxx0x)、第二服务地址(天津市急救中心红桥急救分站:邵公庄横街9号)、河北区(第四中心医院:xxxxxxxxx0x)
第二包:天津市河西区(重要单位:第四医院(xxxxxxxxxxxx0x)、和平区(天和医院,xxxxxxxxx000x)、河东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xxxxxxxxx000x)。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每月初提供上月的车辆费用明细并提供上月的全额发票,收到全部发票并经采购人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服务期内维修保养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磋商小组按包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获得某包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名资格,则该投标人不入围后续其他包的评审阶段。
第一部分 价格(2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2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40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车辆维修保养(至少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和小型车维修)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所盖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拟投入维修人员评价 |
提供拟投入维修人员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名称:汽车维修工)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维修人员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5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以上维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
5 |
3 |
投标人救援车辆评价 |
提供平板清障车1辆,现场救援车辆2辆。 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和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扫描件;上述车辆须全天24小时均可在我市内合法行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1.每提供1个平板清障车的合格车辆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2分。 2.每提供1个现场救援车辆的合格车辆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4分。 |
6 |
4 |
投标人维修设备能力评价 |
提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彩图及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得分,包括(举升机、机动车检测电脑、四轮定位仪、扒胎机、动xx仪、大梁校正仪、变速箱养护机),每提供一种满足上述要求的设备得1分,最多7分。 |
7 |
5 |
投标人场地评价 |
提供自有或租赁的维修车间整体面积、实景照片的证明材料, 维修厂房和停车场>500平方米,得5分; 300平方米<维修厂房和停车场≤500平方米,得3分; 100平方米<维修厂房和停车场整体面积≤300平方米,得1分; 维修厂房和停车场整体面积≤100平方米,不得分; 注:证明材料是指: 自有场地: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所有权人应为投标人)和实景照片,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租赁场地: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和满足本项目服务时间要求租赁合同(承租人应为投标人)扫描件和实景照片,否则不予认定得分。 |
5 |
6 |
维修便捷服务评价 |
提供投标人维修服务地点(第五项“投标人场地评价”已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得分)与采购人主要单位(第一包:xxxx0x;第二包:第四医院(xxxxxxxxxxxx0x))机动车驾驶距离显示图(提供百度地图或xx地图显示的路线距离截图) 距离<6公里得4分; 6≤距离<8公里得2分; 其他得0分。 注:投标人须承诺上述维修服务地点与签订合同时在天津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公示-经营地址一致,未提供截图和未承诺的不予认定得分。 |
4 |
7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1)投标人承诺不得违反双方约定使用零配件;严禁以次充好,以换代修。承诺得1分,其他0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维修保养后质保期每增加5000公里或3个月保修得1分,最多2分 (3)投标人承诺小型维修类24小时内完成并正常使用;大型维修类72小时内完成并正常使用;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加大力量满足用户时效要求。承诺得1分,其他0分。 (4)承诺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分,其他0分。 |
5 |
8 |
投标人环保评价 |
投标人提供环境废物处理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处理合同)扫描件的得2分;其他得0分。 |
2 |
第三部分 主观分(40分) |
分值 |
||
1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维修保养服务方案评价 |
1.至少包含维修管理制度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2.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伊思xx车型维修保养方案(至少包含车辆保养数据(油液及润滑剂)、底盘大修数据(车架的测定点、车架尺寸、轴距)、底盘及四轮定位数据(四轮定位数据、)发动机控制系统、手动变速器系统、自动变速器系统、ABS系统、空调、安全气囊、转向系统、车身电器(停车系统、雨刷器系统、照明系统)检测及维修方案)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3.针对本项目涉及的奔驰(威庭)车型维修保养方案(至少包含车辆保养数据(油液及润滑剂)、底盘系统(底盘及四轮定位数据)、发动机控制系统、变速器系统、刹车系统、空调、安全气囊、转向系统、车身电器检测及维修方案)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22 |
2 |
拟使用维修配件评价 |
至少包含拟使用的维修配件的制造商出具性能说明材料扫描件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安全作业保障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作业制度、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安全责任认定方法等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4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
至少包含投诉接受范围、投诉处理流程、满意度调查范围、满意度调查方法,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方案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合计 |
100 |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本项目服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车辆维保后的车辆免费清洗服务。
2.在合同签订时,维修实际结算价格=实际维修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价格总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综合折扣。
3.为规范车辆维修和保养项目中采购双方行为,杜绝浪费支出,防止“以换代修”,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做出相关承诺。
4.投标人提供维修车间,具有完备的烤漆设备设施。投标人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小型维修类24小时内完成并正常使用;大型维修类72小时内完成并正常使用;遇有特别紧急情况,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维修,加大力量满足用户时效要求;
5.车辆随到随修,故障车进入维修服务单位随时有人接待,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0天,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提供送修车辆免费洗车服务,保证送修单位及时用车。
6. 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要更换,订货周期不得超过15天;
7. 维修后质保期(不少于20000公里或6个月)保证维修车辆返工率控制在1%内,同一维修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返修的,免费快速、优质复修;
8.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零配件的生产厂家等主渠道进行采购,不允许在市面随意采购不合格的零配件,特别是投标人严禁使用伪劣配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责任。
9.分车辆建立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零配件更换、里程数、保养等内容的单车维修档案和健全独立的财务账目。建立用户单车维修记录档案,用户方可随时查阅维修记录,并按月统计车辆的修理费用。
10.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免费车辆道路救援服务及车辆送修人员免费送回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求援电话后,市内6区承诺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极端天气情况除外)。小型维修类24小时内完成并正常使用,大型维修类72小时内完成并正常使用,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加大力量满足用户时效要求。
11.严格按规定开具规范、合法的维修车辆收费内容机打票据及明细。
12.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质保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且均使用维修车辆原厂指定(或推荐)标准产品和满足出厂上路行驶要求的机油用量及轮胎型号等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油量缺少等情况。
13.投标人的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名称:汽车维修工)证书,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14.资料:投标人具有维修车型的原厂维修资料,包括配件资料、工艺资料、监测技术标准。
15. 投标人环保:环保部门针对投标人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或者环境废物处理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处理合同)
16.维修设备及场地要求:
(1)投标人应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举升机、机动车检测电脑、四轮定位仪、扒胎机、动xx仪、大梁校正仪、变速箱养护机。
(2)救援车辆不少于3辆,专业救援拖车1辆,现场救援车辆2辆
(3)投标人场地要求:维修场地500平方米。
(4)投标人维修便捷服务要求:维修服务地点与采购人机动车行驶距离8公里。
★17. 投标人承诺,若获得成交,签订合同时完成在天津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备案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业户名称或经营者名称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经营范围至少包括: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维修;经营地址须与“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维修便捷服务评价”-“维修服务地点”一致)。
18.车辆型号、配件明细及单项最高限价:
车辆型号:汇众(伊思xx)、金龙、霸道、三菱、广本、大捷龙、中华:
序号 |
维修/配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 含工时(元) |
1 |
更换点火线圈(四缸) |
个 |
1 |
104.25 |
2 |
更换下水管(水壶到 三通水管) |
x |
1 |
45.75 |
3 |
更换前暖风水箱水管(一根) |
x |
1 |
39.00 |
4 |
更换水箱 |
个 |
1 |
211.50 |
5 |
更换冷凝器 |
个 |
1 |
136.50 |
6 |
清洗喷油嘴(四缸) |
组 |
1 |
51.75 |
7 |
更换机油二滤(机滤 空滤) |
套 |
1 |
24.75 |
8 |
更换防冻液(-35。)(8L) |
次 |
1 |
69.00 |
9 |
更换蓄电池(参照或相当于风帆、骆驼、瓦尔塔) |
个 |
1 |
189.00 |
10 |
更换皮带涨紧器(总成) |
个 |
1 |
179.25 |
11 |
更换汽缸垫 |
个 |
1 |
195.00 |
12 |
冲氟 |
次 |
1 |
48.75 |
13 |
更换空调泵 |
个 |
1 |
407.25 |
14 |
清洗水箱冷凝器 |
次 |
1 |
19.50 |
15 |
清洗节气门 |
次 |
1 |
12.75 |
16 |
更换火花塞(四缸) |
组 |
1 |
65.25 |
17 |
更换气门室垫 |
个 |
1 |
65.25 |
18 |
更换进气支管垫 |
个 |
1 |
51.75 |
19 |
更换排气支管垫 |
个 |
1 |
48.75 |
20 |
清洗空调管路 |
次 |
1 |
65.25 |
21 |
更换助力油(1L) |
次 |
1 |
39.00 |
22 |
更换前蒸发器总成 |
个 |
1 |
325.50 |
23 |
更换助力泵高压油管 |
根 |
1 |
91.50 |
24 |
更换发动机组合皮带 |
个 |
1 |
58.50 |
25 |
更换发电机 |
个 |
1 |
276.75 |
26 |
更换水泵 |
个 |
1 |
162.75 |
27 |
更换耦合器 |
个 |
1 |
162.75 |
28 |
更换前三元催化 |
个 |
1 |
390.75 |
29 |
更换后三元催化 |
个 |
1 |
407.25 |
30 |
更换氧传感器 |
个 |
1 |
84.75 |
31 |
更换油箱 |
个 |
1 |
276.75 |
32 |
汇众、中华更换轮胎(参照或相当于三角、玲珑、朝阳;) |
条 |
1 |
175.50 |
33 |
本田更换轮胎(参照或相当于米其林、倍耐力、固特异) |
条 |
1 |
730 |
34 |
大捷龙更换轮胎(参照或相当于米其林、倍耐力、固特异) |
条 |
1 |
1220 |
35 |
霸道更换轮胎(参照或相当于米其林、倍耐力、固特异) |
条 |
1 |
1540 |
36 |
三菱更换轮胎(参照或相当于米其林、倍耐力、固特异) |
条 |
1 |
1250 |
37 |
更换前轮轴承 |
个 |
1 |
84.75 |
38 |
更换离合器三件套 |
套 |
1 |
293.25 |
39 |
更换后减震器 |
根 |
1 |
71.25 |
40 |
更换前减震器 |
根 |
1 |
78.00 |
41 |
更换汽油泵 |
个 |
1 |
260.25 |
42 |
更换变速箱油(4L) |
次 |
1 |
61.50 |
43 |
更换起动机 |
个 |
1 |
162.75 |
44 |
更换上摆臂球头 |
个 |
1 |
48.75 |
45 |
更换横拉杆外球头 |
个 |
1 |
48.75 |
46 |
更换带电机风扇总成 |
个 |
1 |
91.50 |
47 |
更换换挡机构(总成) |
个 |
1 |
136.50 |
48 |
更换刹车油(DOT4/2L) |
次 |
1 |
39 |
49 |
更换前刹车盘 |
对 |
1 |
175.50 |
50 |
更换前刹车片 |
组 |
1 |
91.50 |
51 |
四轮定位 |
次 |
1 |
26.25 |
52 |
全车喷漆 |
次 |
1 |
1,139.25 |
53 |
更换全车锁 |
套 |
1 |
260.25 |
54 |
雨刷片 |
对 |
1 |
16.50 |
55 |
后雨刷片 |
个 |
1 |
12.75 |
56 |
更换中门锁体 |
套 |
1 |
65.25 |
57 |
更换中门滑道 |
个 |
1 |
114.00 |
58 |
更换点烟器 |
个 |
1 |
36.00 |
59 |
更换发动机线束 |
组 |
1 |
390.75 |
60 |
更换仪表总成 |
个 |
1 |
244.50 |
61 |
更换后刮水电机 |
个 |
1 |
136.50 |
62 |
更换机油(参照或相当于嘉实多、 壳牌、美孚)(8L) |
次 |
1 |
120.00 |
63 |
发动机三级保养(包括但不限于: 更换活塞、活塞环、大小瓦、正时链条、进排气门等各一组、大修包一个、水泵机油泵各一个) |
次 |
1 |
1,464.75 |
64 |
发动机大修(包括但不限于: 搪缸、镶缸 筒、磨轴、更换活塞、 活塞环、大小瓦、正 时链条、进排气门、 火花塞、气门顶、凸 轮轴等各一组、大修 包一个、水泵机油泵各一个) |
次 |
1 |
2,604.00 |
65 |
挂挡拉线短 |
个 |
1 |
32.25 |
67 |
挂挡拉线长 |
个 |
1 |
36.75 |
68 |
右前大灯灯泡 |
个 |
1 |
15.75 |
69 |
刹车尾灯灯泡 |
个 |
1 |
10.50 |
70 |
导向轴承 |
个 |
1 |
45.00 |
71 |
右前行车灯泡 |
个 |
1 |
5.25 |
72 |
玻璃水 |
瓶 |
1 |
4.50 |
73 |
曲后油封 |
个 |
1 |
183.75 |
74 |
机滤底座垫 |
个 |
1 |
84.00 |
75 |
飞轮 |
个 |
1 |
454.50 |
76 |
离合器总泵 |
个 |
1 |
168.00 |
77 |
离合器分泵 |
个 |
1 |
139.50 |
78 |
变速箱 |
个 |
1 |
1,905.75 |
79 |
半轴油封 |
个 |
1 |
51.75 |
80 |
水箱组件 |
套 |
1 |
60.75 |
81 |
水温调节阀 |
个 |
1 |
21.00 |
82 |
空调管 |
根 |
1 |
110.25 |
83 |
油底垫 |
个 |
1 |
97.50 |
84 |
右后轮补胎xx块 |
次 |
1 |
15.75 |
85 |
节气门垫 |
个 |
1 |
34.50 |
86 |
更换右中门把手 |
个 |
1 |
87.00 |
87 |
一、二档同步器 |
个 |
1 |
157.50 |
88 |
一、二档齿环 |
个 |
1 |
147.00 |
89 |
更换空调板面 |
组 |
1 |
446.25 |
90 |
鼓风机电阻 |
个 |
1 |
126.00 |
91 |
鼓风机 |
个 |
1 |
304.50 |
92 |
蒸发箱芯 |
个 |
1 |
294.00 |
93 |
空调密封胶圈 |
个 |
1 |
21.00 |
94 |
氟油 |
瓶 |
1 |
26.25 |
95 |
补漏剂 |
瓶 |
1 |
26.25 |
96 |
水箱三通阀 |
个 |
1 |
63.00 |
97 |
前调速电阻 |
个 |
1 |
42.00 |
98 |
更换油底壳垫 |
个 |
1 |
97.50 |
99 |
密封胶 |
管 |
1 |
21.00 |
100 |
空调膨胀阀 |
个 |
1 |
147.00 |
101 |
后刹车片 |
组 |
1 |
147.00 |
102 |
轮胎动xx(个) |
次 |
1 |
15.75 |
103 |
中门中滑轮 |
个 |
1 |
150.00 |
104 |
中门下滑轮 |
个 |
1 |
220.50 |
105 |
更换玻璃水壶 |
个 |
1 |
162.75 |
106 |
拆装仪表台 |
套 |
1 |
183.75 |
107 |
节温器 |
个 |
1 |
94.50 |
108 |
换挡油封 |
个 |
1 |
10.50 |
109 |
更换中门内拉杆 |
个 |
1 |
81.75 |
110 |
更换中门内拉手 |
个 |
1 |
57.75 |
111 |
手刹线过桥件 |
个 |
1 |
50.25 |
112 |
更换后痒传感器 |
个 |
1 |
202.50 |
113 |
消音器接口垫后 |
个 |
1 |
18.75 |
114 |
三元催化螺丝、螺母 |
套 |
1 |
8.25 |
115 |
暖风电阻 |
个 |
1 |
63.00 |
116 |
轴头 |
个 |
1 |
147.00 |
117 |
中门滑道盖板 |
个 |
1 |
262.50 |
118 |
高压线 |
个 |
1 |
131.25 |
119 |
火花塞接头 |
个 |
1 |
26.25 |
120 |
轮毂盖 |
个 |
1 |
26.25 |
121 |
进气流量传感器 |
个 |
1 |
168.00 |
122 |
迈速传感器 |
个 |
1 |
84.00 |
123 |
左前门玻璃升降器 |
个 |
1 |
136.50 |
124 |
左前刹车分泵 |
个 |
1 |
173.25 |
125 |
组合开关 |
组 |
1 |
362.25 |
126 |
尾门闭锁器 |
个 |
1 |
94.50 |
127 |
飞轮轴 |
个 |
1 |
147.00 |
128 |
下悬挂 |
个 |
1 |
255.00 |
129 |
下摆臂球头 |
个 |
1 |
78.75 |
130 |
下摆臂调整螺丝 |
个 |
1 |
18.75 |
131 |
喇叭 |
个 |
1 |
42.00 |
132 |
车门升降器 |
个 |
1 |
136.50 |
133 |
曲前油封 |
个 |
1 |
94.50 |
134 |
变速箱油封(前、后) |
个 |
1 |
63.00 |
135 |
机滤底座油管 |
根 |
1 |
156.75 |
136 |
右后滑道盖板(含安装) |
个 |
1 |
262.50 |
137 |
医疗舱灯管 |
个 |
1 |
26.25 |
138 |
中门较链 |
个 |
1 |
47.25 |
139 |
真空助力泵 |
个 |
1 |
304.50 |
140 |
助力罐 |
个 |
1 |
147.00 |
141 |
玻璃扣 |
个 |
1 |
21.00 |
142 |
高压氟管 |
根 |
1 |
126.00 |
143 |
方向机减速器 |
个 |
1 |
304.50 |
144 |
更换转向节 |
个 |
1 |
183.75 |
145 |
换档线 |
根 |
1 |
136.50 |
146 |
仪表台继电器及底座 |
套 |
1 |
78.75 |
147 |
空调控制面板总成 |
组 |
1 |
451.50 |
148 |
尾门支杆 |
个 |
1 |
94.50 |
149 |
整修正、负极线包含 卡子 |
次 |
1 |
73.50 |
150 |
换后门锁 |
组 |
1 |
63.00 |
151 |
转向机维修包 |
次 |
1 |
262.50 |
152 |
仪表后空调线束 |
根 |
1 |
288.75 |
153 |
冷冻机油 |
瓶 |
1 |
26.25 |
154 |
后轮轴承 4 个 |
个 |
1 |
168.00 |
155 |
支管传感器 |
个 |
1 |
126.00 |
156 |
凸轮轴传感器 |
个 |
1 |
147.00 |
157 |
风机控制器 |
个 |
1 |
126.00 |
158 |
风机继电器 |
个 |
1 |
26.25 |
159 |
空调温控模块 |
套 |
1 |
136.50 |
160 |
前门锁电机 |
个 |
1 |
110.25 |
161 |
手刹开关 |
个 |
1 |
31.50 |
162 |
正时当链板 |
个 |
1 |
63.00 |
163 |
正时链条 |
个 |
1 |
168.00 |
164 |
紧链器 |
个 |
1 |
126.00 |
164 |
加油管支架 |
个 |
1 |
123.75 |
165 |
空滤进气管 |
根 |
1 |
94.50 |
165 |
油管(粗) |
x |
1 |
78.75 |
166 |
方向机 |
个 |
1 |
1,034.25 |
166 |
半轴轴承 |
个 |
1 |
155.25 |
167 |
机滤盖 |
个 |
1 |
47.25 |
167 |
前轮轴头轴承 |
个 |
1 |
273.00 |
168 |
中门内把 |
个 |
1 |
52.50 |
168 |
轴承卡簧 |
个 |
1 |
10.50 |
169 |
碳罐 |
个 |
1 |
283.50 |
170 |
油箱口油管总成 |
组 |
1 |
94.50 |
171 |
玻璃升降器总成 |
个 |
1 |
252.00 |
172 |
机油加注管 |
根 |
1 |
94.50 |
173 |
倒挡开关 |
个 |
1 |
63.00 |
174 |
中门外门板 |
个 |
1 |
231.00 |
175 |
离合器飞轮 |
个 |
1 |
498.75 |
176 |
差速器轴承 |
个 |
1 |
189.00 |
177 |
中门玻璃及框总成 |
组 |
1 |
472.50 |
178 |
前门玻璃前后导槽 |
组 |
1 |
299.25 |
179 |
前空调低压三通氟管 |
根 |
1 |
189.00 |
180 |
低压空调管 |
根 |
1 |
126.00 |
181 |
后暖风总成 |
组 |
1 |
614.25 |
182 |
变速箱换挡执行机构 总成 |
组 |
1 |
1,023.75 |
183 |
排气管中节 |
个 |
1 |
252.00 |
184 |
排气管尾节 |
个 |
1 |
189.00 |
185 |
凸轮轴位置传感器 |
个 |
1 |
168.00 |
186 |
碳罐电磁阀 |
个 |
1 |
147.00 |
187 |
中门密封条 |
套 |
1 |
97.50 |
188 |
节温器座总成 |
组 |
1 |
189.00 |
189 |
灯泡不亮查线路(工时) |
次 |
1 |
26.25 |
192 |
清洗燃烧室(工时) |
次 |
1 |
157.50 |
193 |
修复主线束(检查修复工时) |
次 |
1 |
288.75 |
194 |
修复鼓风机线束(检查修复工时) |
次 |
1 |
183.75 |
195 |
拆装仪表台(工时) |
次 |
1 |
236.25 |
196 |
ABS 泵修复(工时) |
次 |
1 |
341.25 |
197 |
空调板面维修(工时) |
次 |
1 |
94.50 |
198 |
整套空调系统拆装(检查修复工时) |
次 |
1 |
341.25 |
199 |
焊修空调管(工时) |
次 |
1 |
84.00 |
200 |
更换电阻 |
个 |
1 |
26.25 |
201 |
更换空调面板 |
组 |
1 |
26.25 |
202 |
清洗蒸发箱(工时) |
次 |
1 |
78.75 |
203 |
维修水箱线束(工时) |
次 |
1 |
105.00 |
204 |
维修保养鼓风机(工时) |
次 |
1 |
42.00 |
205 |
维修保险丝盒(检查 修复工时) |
次 |
1 |
115.50 |
206 |
维修空调线束(检查 修复工时) |
次 |
1 |
126.00 |
207 |
更换液压杆 |
个 |
1 |
21.00 |
208 |
中门滑道打黄油(检 查修复工时) |
次 |
1 |
7.50 |
209 |
倒仪表(工时) |
次 |
1 |
78.75 |
210 |
倒电脑(工时) |
次 |
1 |
78.75 |
211 |
倒喷油嘴(工时) |
次 |
1 |
183.75 |
212 |
倒排气三元(工时) |
次 |
1 |
78.75 |
213 |
拆装电阻(工时) |
次 |
1 |
26.25 |
214 |
拆装变速箱(工时) |
次 |
1 |
136.50 |
215 |
清洗进气道(工时) |
次 |
1 |
105.00 |
216 |
维修点烟器(工时) |
次 |
1 |
63.00 |
217 |
修后背门锁(工时) |
组 |
1 |
24.00 |
218 |
右后轮抱死(工时) |
次 |
1 |
42.00 |
219 |
起动机检查线路(工 时) |
次 |
1 |
26.25 |
220 |
维修暖风机(工时) |
次 |
1 |
147.00 |
221 |
清洗三元(工时) |
次 |
1 |
105.00 |
222 |
发动机去积碳(工时) |
次 |
1 |
147.00 |
223 |
轴头(工时) |
次 |
1 |
57.75 |
224 |
全车贴字(3M) |
次 |
1 |
209 |
225 |
调手刹(工时) |
次 |
1 |
42.00 |
226 |
调离合器分泵(工时) |
次 |
1 |
31.50 |
227 |
更换迈速传感器 |
个 |
1 |
165.00 |
228 |
调修方向盘(工时) |
次 |
1 |
26.25 |
229 |
拆装暖风开关(工时) |
次 |
1 |
26.25 |
230 |
拆装副驾喇叭罩(工 时) |
次 |
1 |
15.75 |
231 |
固定喷油插头(工时) |
个 |
1 |
26.25 |
232 |
闭锁器工时 |
次 |
1 |
31.50 |
233 |
全车检查线路及灯光(工时) |
次 |
1 |
26.25 |
234 |
全车安全带检查(工 时) |
次 |
1 |
10.50 |
235 |
中门维修(工时) |
次 |
1 |
52.50 |
236 |
维修后门(工时) |
次 |
1 |
26.25 |
237 |
换挡检测(工时) |
次 |
1 |
26.25 |
238 |
更换飞轮轴承 |
次 |
1 |
135.00 |
239 |
三通工时 |
次 |
1 |
15.75 |
240 |
全车刹车养护(工时) |
次 |
1 |
136.50 |
241 |
安装导向轴承(工时) |
个 |
1 |
36.75 |
242 |
拆装变速箱(更换油 封(工时)) |
次 |
1 |
94.50 |
243 |
维修线路板(工时) |
次 |
1 |
126.00 |
244 |
更换中门较链 |
个 |
1 |
135.00 |
245 |
前刹车盘光盘(工时) |
个 |
1 |
42.00 |
246 |
维修搭铁线束(工时) |
次 |
1 |
63.00 |
247 |
调试仪表(工时) |
次 |
1 |
75.00 |
248 |
查修仪表线束(工时) |
次 |
1 |
75.00 |
249 |
缸盖焊修(工时) |
次 |
1 |
210.00 |
250 |
平缸盖(机加工) |
个 |
1 |
105.00 |
251 |
方向机底座修复(工 时) |
次 |
1 |
299.25 |
252 |
换喷水管 |
根 |
1 |
21.00 |
253 |
换前门把 |
个 |
1 |
75.00 |
254 |
维修点火开关(工时) |
个 |
1 |
110.25 |
255 |
全车下部饭金(工时) |
次 |
1 |
315.00 |
256 |
全车下部挖补(工时) |
次 |
1 |
315.00 |
257 |
焊大梁(工时) |
次 |
1 |
126.00 |
258 |
下摆臂套丝(工时) |
个 |
1 |
31.50 |
259 |
ABS 泵总成 |
个 |
1 |
1,350.00 |
260 |
ABS传感器 |
个 |
1 |
195.00 |
261 |
变速箱副轴 |
个 |
1 |
1,575.00 |
262 |
变速箱副轴轴承 |
个 |
1 |
120.00 |
263 |
变速箱一轴轴承 |
个 |
1 |
112.50 |
264 |
变速箱总成维修(工时) |
次 |
1 |
712.50 |
265 |
差速器总成 |
个 |
1 |
1,875.00 |
266 |
拆装风挡玻璃 |
个 |
1 |
195.00 |
267 |
拆装内饰 |
个 |
1 |
150.00 |
268 |
拆装水箱冷凝器(工时) |
次 |
1 |
120.00 |
269 |
拆装油箱(工时) |
次 |
1 |
225.00 |
270 |
档把防尘罩 |
个 |
1 |
135.00 |
271 |
倒挡齿轮 |
个 |
1 |
150.00 |
272 |
风道换向电机 |
个 |
1 |
262.50 |
273 |
后蒸发箱 |
个 |
1 |
450.00 |
274 |
前门锁块 |
个 |
1 |
195.00 |
275 |
三.四档同步器 |
个 |
1 |
157.50 |
车辆型号:奔驰(威庭):21辆,下表如有未标注价格,按上表价格执行
序号 |
维修/配件名称 奔驰 |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含工时(元) |
1 |
更换机油(嘉实多、 壳牌、美孚)(8L) |
次 |
1 |
120 |
2 |
机滤 |
个 |
1 |
56.25 |
3 |
空滤 |
个 |
1 |
90.00 |
4 |
空调滤芯 |
个 |
1 |
198.75 |
5 |
前刹车片 |
套 |
1 |
990.00 |
6 |
前刹车盘 |
套 |
1 |
1,485.00 |
7 |
前轮轴承 |
只 |
1 |
6,390.00 |
8 |
前控制臂 |
只 |
1 |
3,442.50 |
9 |
前刹车分泵 |
个 |
1 |
6,277.50 |
10 |
分泵支架 |
个 |
1 |
1,597.50 |
11 |
后刹车片 |
套 |
1 |
735.00 |
12 |
后刹车盘 |
套 |
1 |
1,147.50 |
13 |
后轮轴承 |
个 |
1 |
907.50 |
14 |
后刹车分泵 |
个 |
1 |
2,266.50 |
15 |
后分泵支架 |
个 |
1 |
1,721.25 |
16 |
手刹片 |
套 |
1 |
1,732.50 |
17 |
更换防冻液(-35。)(8L) |
次 |
1 |
69 |
18 |
火花塞 |
只 |
1 |
116.25 |
19 |
更换刹车油(DOT4/2L) |
次 |
1 |
39 |
20 |
变速箱油(7 速) |
升 |
1 |
116.25 |
21 |
电瓶 |
个 |
1 |
1,773.75 |
22 |
轮胎 |
条 |
1 |
952.50 |
23 |
前减 |
个(A4473201500) |
1 |
2,651.25 |
24 |
后减 |
个(A4473264200) |
1 |
1,552.50 |
25 |
雨刷片 |
套 |
1 |
198.75 |
26 |
后雨刷片 |
套 |
1 |
78.75 |
27 |
水箱 |
个 |
1 |
1,211.25 |
28 |
冷凝器 |
个 |
1 |
2,010.00 |
29 |
电子扇 |
个 |
1 |
4,297.50 |
30 |
方向机 |
件 |
1 |
22,327.50 |
31 |
压缩机 |
个 |
1 |
10,743.75 |
32 |
发电机 |
个 |
1 |
9,000.00 |
33 |
起动机 |
个 |
1 |
4,822.50 |
34 |
尾灯 |
组 |
1 |
837.75 |
35 |
前大灯 |
组 |
1 |
2,250.00 |
36 |
刹车灯泡 |
只 |
1 |
17.25 |
37 |
皮带轮一套 |
套 |
1 |
1,263.75 |
38 |
大灯灯泡 |
只 |
1 |
108.75 |
39 |
前杠 |
个 |
1 |
3,367.50 |
40 |
后杠 |
个 |
1 |
2,607.75 |
41 |
前机盖 |
个 |
1 |
4,398.75 |
42 |
传动轴 |
个 |
1 |
14,827.50 |
43 |
传动胶盘 |
个 |
1 |
1,594.50 |
44 |
内拉杆 |
个 |
1 |
637.50 |
45 |
转向球头 |
个 |
1 |
787.50 |
46 |
稳定拉杆 |
个 |
1 |
637.50 |
47 |
消声器 |
个 |
1 |
3,860.25 |
48 |
后桥油 |
升 |
1 |
155.25 |
49 |
保险丝盒(A447540432 6) |
个(A447540432 6) |
1 |
1,325.25 |
50 |
保险丝盒(A246906710 0) |
个(A246906710 0) |
1 |
870.00 |
51 |
保险丝盒(A447545006 9) |
个(A447545006 9) |
1 |
266.25 |
52 |
发动机电脑 |
个 |
1 |
7,402.50 |
53 |
继电器盒 |
个 |
1 |
1,875.00 |
54 |
喇叭 |
个 |
1 |
195.00 |
56 |
转向角开关 |
组 |
1 |
2,486.25 |
57 |
点火开关 |
组 |
1 |
4,162.50 |
58 |
升降开关 |
组 |
1 |
1,412.25 |
59 |
涡轮增压 |
个 |
1 |
21,450.00 |
60 |
奔驰后鼓风机控制模块 |
个 |
1 |
1,575.00 |
61 |
奔驰空调伺服马达 |
个 |
1 |
825.00 |
62 |
奔驰仪表台拆装(工时) |
次 |
1 |
900.00 |
1. 机油、制动液、玻璃水、冷却液(-35°)、变速箱油等应明确用量(L);
2. 实际维修中不得涉及以上维修列表之外的维修项目。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16.1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两阶段电子响应文件。
17. 报价
17.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7.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7.3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9. 技术响应文件
19.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9.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9.3 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0. 投标保证金
20.1 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
20.2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1. 磋商有效期
21.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2.2 投标人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网上应答填报内容一致。
22.3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3. 投标人须于《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应答上传提交。
24. 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24.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
24.2 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响应无效。
24.3 投标人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4 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5.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6.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磋商程序
27. 磋商步骤
27.1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
27.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加盖电子签章后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7.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7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 评审方法及标准
28.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8.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8.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8.5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6)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效的;
(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
29. 其他注意事项
29.1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9.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9.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9.4 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评审阶段。
F 授予合同
30.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
31.1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 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履约保证金
33.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合同分包
35.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5.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 加盖电子签章 )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所 投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磋商代表人姓名:
递交日期: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TGPC-2016-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应答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2.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附件3
磋商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磋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磋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磋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磋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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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地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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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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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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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文件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符合《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688-2016)等国家和天津市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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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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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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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文件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9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0:
维修手动工具一览表
序号 |
投入维修手动工具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已使用年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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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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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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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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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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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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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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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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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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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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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响 应 文 件
( 加盖电子签章 )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所 投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磋商代表人姓名:
递交日期:
报价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报价如下:
第一包:
报价综合折扣 |
综合折扣大写 |
服务期 |
% |
百分之 |
一年 |
第二包:
报价综合折扣 |
综合折扣大写 |
服务期 |
% |
百分之 |
一年 |
投标报价以综合折扣填列。以需求书中各单项最高限价价格为基础,报出综合折扣(例如:投标人报价综合折扣为九五折,则填写折扣为95%,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填写折扣大于100%的为无效投标)。维修实际结算价格=实际维修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价格总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综合折扣。
2. 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