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2331145-02 二次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2331145-02 二次
项目名称: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温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331145-02 二次
项目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00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数量:3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663171质疑联系人:纪检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66829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 00 xxxxxx 0 x楼 3 楼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6、0571-81061815质疑联系人: 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传 真:0576-86086511
联系人 :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浙江省温岭市 联系人:姜科长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 00 x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571-81061803 邮编:310012 Email:000000000@xx.xxx |
3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4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5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适用 □√不适用 |
6 | 投标产品主体 | □适用 □√不适用 |
7 | 投标保证金 | □适用 □√不适用 |
8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10 | 投标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12 | 投标答疑 |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 000000000@xx.xxx)。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 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3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 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4 | 投标文件形式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 2 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 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式提供。 |
15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xxxxxx 00 xxxxxx 0 xx 0 x 000 x,接收人:xx,电话:00000000000,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单独放 |
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7: 00 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 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xxxxxx 00 xxxxxx 0 xx 0 x 000 x,接收人:xx,电话:00000000000) | ||
16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 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 |
17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 关供应商。 |
18 | 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供应商共同提出。 |
19 | 样品 | □√ 不提供 |
20 | 演示 | □√ 不要求 |
21 | 支持中小企业 | 1.说明 (1)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 除。 3.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普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22 | 联合体和分包 | (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23 | 联合体投标说明 |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 |
23 | 其他 |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 Internet 主机分配地址(相同 IP 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外送标本检测服务等全部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标本外送项目内容: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2、转运标本种类:检验标本。
3、标本的收取:周一至周日每日上门收取标本 1 次,每天下午 12:00 至 14:00 收集标本,第二天上午 8:30 之前将检验结果传入医院信息系统,特殊部分按照与医院约定的时间将检验结果传入医院信息系统。如遇到节假日需停收标本,要先向院方说明原因,且得到院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
4、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
4.1 根据项目采样的要求采集和保存
4.2 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投标人负责全程冷链运送标本。
4.3 所有样本运送必须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配备数量满足标本转送要求。
4.4 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的温度的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
4.5 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生物安全规定的相关规定。
4.6 运输车辆拥有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如生物安全转运箱,并装有处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急箱及消毒用喷壶,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
4.7 投标人具备标本转运物流流程规章制度(包括标本运输紧急预案)及工作各环节操作说明书。
4.8 提供整个物流的完整书面规划方案,如配置的车辆多少,冷链车的数量,冷链箱的数量,每天物流运送的路线和车次的安排,如何保障样本每天的及时送达,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三、投标人的检测能力和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咨询及售后服务工作。
2、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检测报告与医院网络系统对接,提供实施方案,相关软硬件及网络接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商务要求
1、投标价: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占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百分比(小写,小数点后保留两
位,如:60.00)。所有检测项目的百分比均须一致。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为 60.00%,即中标后按检测项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60.00%的价格执行。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0%,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的收取具体为: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外送检验项目医院收入×中标价。核算的唯一标准是浙江省医疗服务行业物价收费标准。
除政策调整因素外,合同期内投标价不能调整。
检测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采集、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售后服务,质量监控信息,外送标本检测成本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医院除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
检测费用按月结算,业务量的结算以当月项目检测清单或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 3、服务期限
合同期:三年。 4.其他
1)合同期间新增外送项目经双方同意后参照此合同比例执行。
2)合同期间需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入驻采购方,负责采购方检验标本外送项目的一切事务。
3)中标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患方的所有赔(补)偿费用完全由中标方支付,同时中标方应对医院进行相应赔偿。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应按医院要求进行复查,如引起医疗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
4)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专家至中标方现场检查、督导并查看试剂、设备等采购相关台账,如发现中标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院方同意私自更改使用试剂的品牌和检验项目的方法学等现象,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方需按已做项目的收费金额赔偿院方,并承担所有相关违约责任。
5)报告时间延迟半天扣检测费的 50%,延迟一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医院有权利提前解除合同。
6)在合同期内如下列表中检测的项目,医院检验中心能够做到自检项目,该项目将不再接受第三方公司检测。
附表: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
1 | 精准用药项目 | 叶酸精准用药基因检测(孕)-1 位点 |
叶酸精准用药基因检测(孕)-3 位点 | ||
氯吡xx抵抗基因检测 | ||
阿司匹林精准用药基因检测 | ||
华法林剂量调整基因检测 | ||
他汀药物不良反应基因检测 | ||
降脂药物精准用药基因检测 | ||
降糖药物精准用药基因检测 | ||
降压药物精准用药基因检测 |
慢病三高精准用药基因检测 | ||
H 型高血压叶酸精准用药基因检测 | ||
硝酸甘油代谢能力基因检测 | ||
他克莫司用药基因检测 | ||
卡马西平不良反应基因检测 | ||
别嘌醇不良反应基因检测 | ||
2 | 遗传病诊断项目 | 全外显子遗传疾病筛查 |
心源性猝死基因诊断 | ||
遗传性心肌病基因检测 | ||
肥厚型心肌病 | ||
遗传性心律失常基因检测 | ||
长 QT 综合征基因检测 | ||
短 QT 综合征基因检测 | ||
遗传性大血管病基因检测 | ||
马凡氏综合征基因检测 | ||
家族性胸主动脉瘤基因检测 | ||
遗传性高脂血症检测 | ||
遗传性高血压基因检测 | ||
Liddle 综合征基因检测 | ||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基因检测 | ||
家系验证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1 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 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1.4 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5 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如适用)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如适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1 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 其他说明
1.12.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2.2 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2.3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4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2.5 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6 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1.12.7 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
1.12.8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2.10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
1.12.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 采购文件组成
2.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1.6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1.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8 补充文件
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3 采购文件的质疑
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 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2.4 采购文件的澄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5 采购文件的修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
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3.2 投标文件组成
3.2.1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2.2 资格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3.2.3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4)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6)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8)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
(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1)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业绩,
每提供 1 个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
(12)提供 ISO14001 医学检验活动环境管理认证证书;ISO45001 医学检验活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2)提供实验室的 2022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
(13)提供高级、中级检验类人员资质情况
(14)提供遗传病、罕见病相关基因检测相关发明专利
(15)提供提供物流方案
(16)提供检测报告与医院网络对接方案
(17)提供特色服务和承诺
(18)提供培训方案
(19)提供应急响应方案
(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1)供应商自评表
3.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3.3.2 供应商应准备 2 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式提供。
3.3.3 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
3.3.4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3.4 投标报价
▲3.4.1 本次投标报价为百分比。
3.4.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4.2.2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4.3 备选投标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4.4 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5.1 开标准备
5.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2 开标流程(两阶段)
5.2.1 开标第一阶段
(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 30 分钟内。
(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6)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000000000@xx.xxx,联系人:xx);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
5.2.2 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
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5.3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5.3.2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3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4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5 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
5.3.6 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7 除符合 5.6 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5.4 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
5.4.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 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6 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3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7 无效标
5.7.1 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5.7.2 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
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0)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1)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5.7.3 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
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2)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5.8 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9 评标
5.9.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9.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
5.10 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5.11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12 确定采购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5.13 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4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5.14.1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5.14.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5.14.3 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日 24 时止)之日起计算,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4.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4.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4.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5.14.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4.8 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5.15 发出中标通知书
5.15.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5.16 签订合同
5.1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16.2 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6.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5.17.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5.17.2 每个标段的中标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计价[2002]1980 号文规定的 70%收取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三、评标纪律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
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发布公告时间;公告发布网站,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
2)评审小组组成;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评审情况及说明;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五、评标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 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1)商务技术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客观分 | ||
1 | 检测项目:提供供应商实验室完成附件 1 中的所有检测项目的报告单复印件得 30 分,缺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提供上述检测的报告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0 |
2 | 业绩: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检 验外送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精准用药医 疗检测项目)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 2 |
主观分 |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14001 医学检验活动环境管理认证证书;ISO45001 医学 检验活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4 | 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验室的 2022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累计获得证书数量>10 项得 5 分,10≥累计获得证书数量>8项得 3 分;8≥累计获得证书数量>5 项得 2 分;5(含)或以下得 1 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5 |
5 | (1) 投标人具有检验类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数量≥3 人,3 人及以上得 5 分,2人得 3 分,1 人得 1 分。 (2) 投标人具有检验类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数量≥4 人,4 人及以上得 5 分, 2-3 人得 3 分,1 人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3) 投标人需提供专业遗传咨询服务,团队中至少配有 1 名及以上的执业医 师,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 14 |
(4) 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的药事咨询服务,团队中至少配有 1 名及以上的执业 药师,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任一时间的缴纳社保或盖有单位公章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证书复印件为评分依据。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未提供 的均不得分。 | ||
6 | 投标人拥有遗传病、罕见病相关基因检测相关发明专利 20 项为基础,每增加 一项得 0.1 分,最高 2 分。 | 2 |
7 | 仪器:投标人提供检测项目所需的仪器,性能先进质量稳定能充分满足临床要求的得 4 分,性能质量能较先进的得 2 分;技术性能基本满足临床要求的得 1 分;存在缺陷、技术性能与临床要求有差距的得 0.5 分,无方案或不适用于临 床的的得 0 分。(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验室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一致,提供 仪器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 4 |
8 | 提供用于检测本项目的相关试剂耗材清单的的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 检测试剂清单情况等资料。 | 2 |
9 | 检测方法学:提供并说明检测方法学情况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10 | 服务方案和能力,方案设计详尽合理预见性强的 5 分,方案设计较详尽合理。 有预见性的 4 分,方案设计有缺漏,可行性不强的得 3 分,方案设计不充分, 方案内容不合理的的得 1 分,内容不明确或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5 |
11 | 检测报告与医院网络系统对接方案:提供检测报告与医院网络系统(HIS 和 LIS)对接方案并承担相应费用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12 | 特色服务和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和承诺,应急措施等情况非常详细的得 3 分,提供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和承诺,应急措施等情况比较详细的 2 分,提供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和承诺,应急措施等情况一般详细的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3 |
13 | 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提升等相关内容的服务方案较为详细表述得 5 分,一般详细表述得 3 分,不具体表述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2)价格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30 分,最低得 0 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 20%后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上述(1),(2),(3)政策不重复计算。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六、询标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七、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第五章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
1.货物名称:
2.型号规格:
3.技术参数:
4.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1.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
十、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个工作日内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开标一览表
大写:
小写:
投标价
(百分比)
注:
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
4、表格可扩展。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资格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1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4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投标人全称) 参与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 分工如下: (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 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4)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6)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8)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
(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1)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业绩,
每提供 1 个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
(12)提供 ISO14001 医学检验活动环境管理认证证书;ISO45001 医学检验活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2)提供实验室的 2022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
(13)提供高级、中级检验类人员资质情况
(14)提供遗传病、罕见病相关基因检测相关发明专利
(15)提供提供物流方案
(16)提供检测报告与医院网络对接方案
(17)提供特色服务和承诺
(18)提供培训方案
(19)提供应急响应方案
(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1)供应商自评表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标函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 _(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4、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8、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
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分包意向协议
(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供应商名称)将 XX 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 XX 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
……
日期: 年 月 日
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11)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检验外送服务项目业绩,
每提供 1 个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精准用药医疗检测项目)
(12)提供 ISO14001 医学检验活动环境管理认证证书;ISO45001 医学检验活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2)提供实验室的 2022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
(13)提供高级、中级检验类人员资质情况
(14)提供遗传病、罕见病相关基因检测相关发明专利
(15)提供提供物流方案
(16)提供检测报告与医院网络对接方案
(17)提供特色服务和承诺
(18)提供培训方案
(19)提供应急响应方案
(2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1.供应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分值 | 评分依据 | 评分对应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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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
(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中标通知书接收函
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联系人: 联系手机:
───────────────────────────────────────────
说明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
附件 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 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